公司公告☆ ◇300643 万通智控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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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6:56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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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7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 │个归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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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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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2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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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06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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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 │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 │部分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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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 │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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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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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 │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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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 │万通智控(30064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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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6:56│万通智控(30064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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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目前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本期业绩相关信息未对外提
供。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9bb6063-2b45-4a7f-b4df-65e972071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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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7│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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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6b96c75-57d0-4f09-aa3f-d40665f8e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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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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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2e8d90c-cdf3-44b0-87de-1d0af2d12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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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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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号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持有公司股份 100,495,27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43.6129%)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通控股”)拟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0072%)。
公司收到杭州万通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
(元) 间(元) (股) 本的比例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持
股数量的总
股本比例
杭州万 大宗交易 2026 年 6月 18.70 18.70 4,625,070 2.0000% 2.0072%
通控股 26日
合计 - - - 4,625,070 2.0000% 2.0072%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杭州万 合计持有股份 100,495,279 43.6129 95,870,209 41.6057
通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95,279 43.6129 95,870,209 41.6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黄瑶芳 合计持有股份 1,003,336 0.4354 1,003,336 0.43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3,336 0.4354 1,003,336 0.43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张黄婧 合计持有股份 1,043,336 0.4528 1,043,336 0.45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3,336 0.4528 1,043,336 0.45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02,541,951 44.5011 97,916,881 42.4939
注:1、占总股本比例均系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杭州万通控股严格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0416ec4-7960-4d17-9bcc-5feafe9d4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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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06│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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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c5ed850-f794-462a-a1d4-89bdd426a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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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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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b433682-06c5-4f9a-843e-31830cb50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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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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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通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3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名单,同意为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0c65a54-4037-4725-a881-791be10ff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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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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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2.
5592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 10月 26日至 2022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 11月 10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1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1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
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4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人离职,根据《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符合有关
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5.52万股。
2、公司层面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目标未完全达成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60%,故将对首次授予全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不能归属部分的 4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鉴于 26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激
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
废,综上,共计 28.62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60%,故将对预留授予全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不能归属部分的 4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激励
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共计 8.41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再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42.559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2ffc8b6-552f-409e-a5fa-209f5d4ad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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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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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e0cb609-21be-46a6-9bd8-e19c5fb2e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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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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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e524b1a4-63b1-40fb-bfbe-762008f51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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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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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77b8042-6dce-47a2-849a-8016bef25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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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10│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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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d2a5b1e-1416-4b0c-a83a-e4b901e7d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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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2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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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ab2878a-1b98-4490-8c5d-34223ae51c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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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6│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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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827,900股后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231,253,546股,剔除后为230,425,64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0,693,642.12元(含税)。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230,425,6
46 股×0.2200000 元/股=50,693,642.12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50,693,642.12÷231,253,546×10=2.192123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2192123元/股。因此,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92123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发
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
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27,900 .00股后的 230,425,646 .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0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230,425,646
股×0.2200000 元 /股=50,693,642.12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50,693,642.12÷231,253,546×10=2.192123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2192123元/股。因此,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92123元。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也同步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及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 122号
咨询联系人:李滨
咨询电话:0571-89181281
传真电话:0571-8936122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1b92dd3-710a-4ae5-98a3-e8f8852b1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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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8│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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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6fa1ddc-411f-4ccd-8237-f62862d6f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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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8│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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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b285507-3994-4e1f-9107-0a8e094e5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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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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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2d43515-cd43-4356-aa79-4fce2d5db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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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8│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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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
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时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在线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或微信小程序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DlJGWOYqQ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图标,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陆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健儿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滨先生、财务总监侯哲萍女士、独立董事杨鹰彪
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公司现就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投资
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7072ec-a9eb-4075-b843-f91e9be98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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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5│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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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c2267c-90c3-4863-af3f-d9336410b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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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5│万通智控(300643):万通智控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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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310Z018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
mail:bj@rsmchina.com.
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310Z0189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
智控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万通智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万通智控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89f956-f3d9-4b5a-b3f0-f9120fdd6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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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5│万通智控(300643):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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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dab285-929d-40a0-a55b-374e99612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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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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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朱舒阳,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朱舒阳其他主要任职
现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民独立董事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劳动
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
39岁
前期工作经历
自 2021年 8月出任
曾任职于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浙江奇沁律师事务所董事担任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21 年 4月起至今在浙江
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及资格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法学学士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亲
身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4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会议
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 2025年 4月 22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
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会议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万通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
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11项
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次,提名委员会 1次,审计委员会 3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
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
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并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
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情况。除前述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包括参加
部分公司法务相关事项会议、与公司法务部门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等。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
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 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有助于本人更好的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做出决策。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
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程序合法有效。
2、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6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舒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d3d7a5-e4c1-43ef-a23f-0b8e45e81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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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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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监管规则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本次制定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制定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abbedf-3f1b-458b-9021-51408958f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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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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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以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拟定。公司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之外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不参加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
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不领取董事津贴。职工代表董
事按该职工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和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支付和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下列款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
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或未来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0098b3-aa50-440c-9036-3aa483a5c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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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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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政,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郑政其他主要任职
现任智恒(厦门)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
独立董事心副总裁,成都智敏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传感器与物联网工业传感器联盟副理事长,厦门大学机电系
讲座教授,中国
60岁仪器仪表学会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分会理事,科技部先进制造重大专项承担单位责任人,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自 202
1年 8月出任
前期工作经历
董事
曾任职于剑桥大学/英国牛津科学仪器公司;新加坡微电子所,从事MEMS 传感器 /传感器数字校正技术的研发工作。2002 年创
建IMD(Intelligent Micro Devices Pte Ltd);2010年回国创建智恒(厦门)微电子有限公司。
教育背景及资格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剑桥大学博士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亲
身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4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会议
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 2025年 4月 22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
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会议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万通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
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11项
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提名
委员会 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次,审计委员会 3次。
(四)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
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并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
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情况。除前述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包括积极参与了公司传感器相关产品的战略和研讨会议,重点关注了公司产品定位、战略
布局、技术研发等方面。
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有助于本
人更好的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做出决策。包括如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财务决算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
为一年。本人认为容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6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4283f2-e707-47d5-b653-b613d2374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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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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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 12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告》
12.00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以上议案已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第 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第 5项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振
兴东路 1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滨
联系电话:0571-89181281
邮箱:wtzk@hamaton.com.cn(邮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 1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1100
(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f49cc0-8df5-4d60-a995-5b1546e65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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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鹰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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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杨鹰彪,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杨鹰彪其他主要任职
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独立董事事,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4岁前期工作经历
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浙江财经学院工自 2021 年 8 月出
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浙江财经学院审计室主任;浙江财经大学金任董事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2016年 2月至今为浙江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曾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时代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独
立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江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亲
身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4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会议
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 2025年 4月 22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
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会议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万通智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年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续聘 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等 11项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审计委员会 3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
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时,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本人均与管理层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
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此外,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注册会计师每年均会进行单独沟通,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
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并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
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情况。除前述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包括向公司财务、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向公司内审
部门人员了解内控风险及风险应对措施。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
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有助于本人更好的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做出决策。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
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法人治
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
为一年。本人认为容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6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鹰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a764d3-d43c-4374-9840-cd9b88a1d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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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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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936,357.27元,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117,687,305.25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768,730.5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65,125,834.95元,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334,258,591.9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2,380,628.59元。
(三)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人民
币(含税)。
若以截至本公告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827,900 股后的总股本230,425,64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人民币(含税),应派发现金股利 50,693,642.12元人民币(含税)。
(四)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
“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693,642.12 36,785,817.76 36,667,5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7,936,357.27 123,620,904.61 119,818,994.3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9,159,680.64 46,569,659.19 53,337,309.59
营业收入(元) 1,222,749,486.61 1,083,453,943.95 1,067,619,007.4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72,380,628.5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34,258,591.9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146,995.8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3,792,085.40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146,995.8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9,066,649.4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24,146,995.8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各方做出的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f4d7dc-523c-493c-ac7c-120fb312b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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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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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我谨代表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或“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作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 20
25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就2026 年工作做展望和规划。请各位董事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 202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详见下表:
单位:元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222,749,486.61 1,083,453,943.95 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936,357.27 123,620,904.61 2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0,248,880.48 116,559,874.33 28.90%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54 25.93%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595,353,492.50 1,466,795,130.59 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7,260,854.53 1,145,395,338.59 13.26%
(二)核心业务经营情况
2025 年,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充满了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特别是美国发起的全球性贸易战,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
了不利影响,但随着公司新产品迭代更新测试完成以及积极应对贸易战的有效措施,传感器及数字信息控制设备业务取得了明显的增
长。同时,随着国内重卡市场的逐步复苏,解耦管路系统业务收入同样取得了小幅的增长。此外,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探索
新的转型方向,分别与浙江大学成立了具身智能感知联合研发中心,与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板卡具身智能领域
独家授权销售及合作合同》。
1、传感器及数字信息控制设备
1)商用车领域:数字信息控制设备和通讯设备主要用于重型卡车各类传感器的感知数据的接收存储和驾驶舱内设备、EBS(电子
制动系统)车辆总成、T-box进行数据交换,同时实现牵引车与挂车、挂车与挂车之间多种模式的通讯,例如蓝牙、FSK、NLP存储各
类通讯协议,并通过智能手机 APP 实现牵引车与挂车的实时通讯配对。解决了牵引车与挂车的经常性更换而无法实现数字交互和配
对问题。该系统是公司自主研发且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气路检测传感器、轮轴温度监测传感器、重型卡车的刹车系统均采用压缩空气气刹,气路气压和漏气监测是保证行驶安全的重要
设备。重型卡车、挂车经常发生烧车事故,主要原因是轮轴抱死引起车轴温度过高并导致轮胎燃烧,检测轮轴温度是车辆安全的重要
保障。
同时,公司将车联网远程信息管理系统与港口、索道的日常管理需求相结合,推出港口、索道远程管理系统。在每个轮胎上安装
NLP传感器,通过 T-box收集轮胎信息,用“智汇万通”远程信息控制平台管理轮胎使用状态,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TPMS 传感器领域:TPMS 产品主要监测轮胎的压力、温度、加速度等数据,通过射频信号将数据传输到接收机,并在车辆显
示器上显示各种数据变化。TPMS可以在车辆出现轮胎偏离标准胎压、温度超标、快速漏气等安全隐患时进行报警,以保障行车安全,
是车辆主动型安全防护装置。按安装阶段分,TPMS分为前装传感器和售后传感器,前装传感器主要为整车厂供货,售后传感器主要通
过零售端销售给汽车维修商、4S 店和轮胎供应商。在前装市场,公司已成为上汽集团、北汽集团、长安汽车等整车厂 TPMS产品的一
级供应商;新开发的摩托车 TPMS产品已为本田摩托、春风动力、隆鑫摩托等客户 OE配套。在售后市场,公司针对欧洲、北美、中国
等不同市场开发出多款不同功能和种类的可编程 TPMS传感器,覆盖率达到 95%以上车型。基于近场通信的配置 NFC功能的传感器,
可以通过手机、平板、PC直接编程,具备编程速度快、抗干扰、体验好、操作简单等优点,深受客户认可。当前一些新能源车行业领
先品牌已经开始在车载多媒体上搭载蓝牙芯片,无线通讯均可以通过蓝牙实现,并且可能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公司新开发的蓝牙传
感器已于 2022年 3季度在欧洲冬季胎市场批量出货。2023 年 7 月,公司已在国内市场推出去工具化的云传感器系统,实体门店可
以通过手机实现数据编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2025年,传感器及数字信息控制设备业务实现销售 39,156.73
万元,较上年同比大幅增长 36.36%,毛利率为 53.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美国商用车车队需求提升;同时,TPMS产品凭借
多年来的技术积累和渠道开发,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攀升。
2、解耦管路系统业务
该部件是车辆排气管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连接车辆发动机和尾气后处理系统,其柔性解耦元件主要分为缠绕金属软管和
气密金属软管,主要起到吸收并减缓发动机振动、承受荷载、降低噪声和补偿发动机位移及各个管件之间的安装公差等作用。随着国
六排放标准的提高,对解耦管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025年全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26.1万辆和 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 10.9%;其中,国内重卡市场全年累计销售 11
4.5万辆,比 2024年的 90.17万辆增长了 27%,净增长超 24万辆。公司旗下Westfalia事业部凭借其独特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依
然保持了在全球重型卡车解耦管路系统市场份额第一位。2025 年,金属软管产品全年实现销售额 6.3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38
%,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国国内重卡市场的需求逐渐恢复以及国六补贴政策刺激。
3、气门嘴及轮胎用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气门嘴及轮胎用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846.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0%,主系传统产品的需求量下降。
(三)融资和投资情况
为响应“一带一路”的策略,积极拓展公司东南亚地区的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提升公司
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万通气门嘴有限公司、萬通智控(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 Ham
aton (Thailand) Co., Ltd.(简称“万通泰国”)。泰国公司厂房 1期工程已于 2021年顺利完成,2022年三季度实现了设备的调试
安装并顺利投产,并开始逐步实现量产和发货。2023 年,公司销往北美的产品已经基本实现从万通泰国出货。2025 年,为提升泰国
工厂的产能,公司已开始实施泰国工厂的二期建设。
二、2026 年经营计划
2026 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共度时艰,以提
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
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拟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云编程技术支持下,继续扩大乘用车传感器市场;
(2)在重型卡车数字信息控制设备技术和 NLP通讯技术的基础上,扩大重型卡车 TPMS及其他种类传感器的配套,巩固公司在该
领域的领先地位;
(3)利用公司多年来传感器技术、数字信息控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积累,通过与知名院校及相关企业(如深明奥思)的合作,
向具身智能感知领域延伸,扩大公司产品应用场景范围;
(4)优化解耦管路系统国际国内市场布局,巩固全球金属软管细分行业龙头地位,并利用现有技术扩大应用范围。
(5)加大设备投入及研发投入,加快产能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完成杭州厂区搬迁,提高智能制造和柔性生产能力水平,更好
满足客户需求。
(6)持续推进万通泰国产线建设,利用国际资源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完善国际化布局,更好服务东南亚本土市场。
(7)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强化宣传教育,用先进文化引领企业发
展。
公司将以数字化、智能化产品方向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以现有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基础,抓住车辆自动驾驶、车辆
智能化、以重型卡车车队管理方向和挂车智能化等产业发展为契机,利用公司多年来车辆信息技术的积累,向具身智能感知领域延伸
,多元化发展实现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张健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e86c8f-157b-431c-89b4-f36632178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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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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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cc470b-7b01-42df-b183-567e940e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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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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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因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
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品种为美元、欧元、泰
铢、港币、捷克克朗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美元、欧元、泰铢、港
币、捷克克朗等)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
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海外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汇金额逐年增长,因此导致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扩大。为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
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
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
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
、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
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自身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活动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b0f64d-02a9-4b90-ba19-0a3acc56c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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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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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49cc55-982d-4196-8347-0351f8762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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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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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
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
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
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事项。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研
究与开发、对外投资、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时,充分考
虑财务报告的定性标准如下: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本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扣非后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扣非后利润总额衡量:一般缺陷:错报额<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3%;
重要缺陷: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3%≤错报额<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重大缺陷:错报额≥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备注:如果利润
基数过小或为负,则以绝对值或资产总额作为替代判断依据。)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 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3)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
陷;
4)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2)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3%;重要缺陷: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3%≤直接财产损失<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备注:如果利润基数过小或为负,则以绝对值或资产总额作为替代判断依据。
)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
总体上有效、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与内、外部环境相适应,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提高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ce0a27-415e-49cb-ae7f-797399d4e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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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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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41af66-1b8a-4c34-b7a1-9e1682339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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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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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郑政先生、杨鹰彪先生和朱舒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02f91b-e292-463a-a654-2a101e12f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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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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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
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过万通智控、浙数文化、巨化股份、杭齿前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疆火炬、万通智控、巨化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芳、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f05bc04-ae14-465b-8f13-da81650ca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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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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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10Z0009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10Z019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万通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万通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万通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万通智控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万通智控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万通智控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万通智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973a1dc-c618-451c-8a8c-d4c1ccd7a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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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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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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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会计师事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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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会计师事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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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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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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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万通智控(300643):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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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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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万通智控(30064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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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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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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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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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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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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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万通智控(30064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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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272701-0005-4a42-a93a-87b51198c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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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0│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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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6 年预计发生额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服务 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
(以下简称“深明奥思”)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服务 深明奥思 ≤100 万元人民币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
易内容 (万元) (万元) 及索引
采购货物及服务 Ian Smith及 采购货物 60.03 ≤1000 巨潮资讯网
其关联公司 及服务 (www.cnin
【注】 fo.com.cn)
销售货物 Ian Smith及 销售货物 5,995.55 ≤6,000 2025-017
其关联公司
接受控股 杭州万通智控 担保 905万欧元 ≤10,000
股东担保 控股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 杭州万通智控 担保费 15.15 ≤20
支付担保费 控股有限公司
注:1、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H
amaton Limited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Hamaton (Hong Kong) Limited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Hamaton Inc.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交易完成后,Ian Smith不再为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
延续披露十二个月的相关规定,因2025年度仍存在相关交易,故本次公告仍对上述历史关联方信息予以披露。
2、2025年度,公司向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服务共计200万元(不含税),服务内容为委外研发。该笔交易属于
偶发性业务,因此未纳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ED9APK3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355.85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 3月 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普旺路 388弄 1号 101部位 2层 201-2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
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技
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晨之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48.053%
合伙)
2 上海云晨迅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3.48856%
限合伙)
3 共青城创徒欣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0.03614%
(有限合伙)
4 上海云晨慕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8.43035%
限合伙)
5 上海云晨嘉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5.90125%
限合伙)
6 万通智控 5.66036%
7 傲程国际有限公司 5.65795%
8 上海云晨铭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77241%
限合伙)
合计 100.00%
2、关联关系:深明奥思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
、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da611a-f996-45ea-bdbc-f9ce80713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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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0│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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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计划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2%。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
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内保外债、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等各
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情况良好。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
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使用金额为967.28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88%。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
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48601c-63b8-48eb-a57f-445c0844e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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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0│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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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8d762b-92dc-4fc1-b1da-05bfcf7ce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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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5│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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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
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1)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4、有效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5、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及投资收益存在风险的可
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
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
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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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4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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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796c546-6929-4291-a086-9d989d384e4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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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万通智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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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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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万通智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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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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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万通智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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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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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万通智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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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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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万通智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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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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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万通智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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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4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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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万通智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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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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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万通智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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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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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万通智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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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1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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