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643(万通智控)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643 万通智控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7:44│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 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种类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品种为美元、欧元、泰 铢、港币、捷克克朗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间、额度和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含美元、欧元、泰铢、港 币、捷克克朗等),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业务协议。上述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 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 、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 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为充分论证上述业务的可行性,公司编制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有效期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 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有效期内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由上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daaa5fa-6342-40b8-9bbe-61fdf9e55e0c.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万通智控(300643):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5ca7ba1-8683-4689-ac62-a63be6f735c4.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年度报告 ─────────┴──────────────────────────────────────────────── 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c197cc6-ed30-45d5-81cb-d49843194a98.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7220d2d-df6a-4981-8bf8-de9203685ff5.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226,251.43 元,母公司的净 利润为 119,818,994.34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6,189,260.3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206,043,071.17 元,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297,020,933.86 元, 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 27,139,999.5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4,606,415.04元,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3,510,668.32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人民币 (含税)。 若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827,900 股后的总股本 229,172,1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元人民币(含税),应派发现金股利 36,667,536.00 元人民币(含税)。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 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 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它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d5b0376-6fa8-424b-a172-dd34221d1a0a.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bb510f2f-6f89-47ff-89ef-e95cf9ceb793.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万通智控(300643):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5ec6d56-6d29-4153-a700-70db2e08d057.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万通智控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4140 号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万通智控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万通智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万通智控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万通智控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万通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万通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万通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通智控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3 2023年 2023 2023年 2023 占用 占用性质 金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度占用 年度 度偿还 年期 形成 公 的 初 累计 占用 累 末 原因 司的关 会计科 占用 发生金 资金 计发生 占用 联关系 目 资金 额 的利 金额 资金 余额 (不含 息 余额 利息) (如 有)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小 计 总 计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 上市公 2023 2023年 2023 2023年 2023 往来 往来性质( 金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度往来 年度 度偿还 年期 形成 经营性往 公 的 初 累计 往来 累 末 原因 来、 非经营 司的关 会计科 往来 发生金 资金 计发生 往来 性往来 ) 联关系 目 资金 额 的利 金额 资金 余额 (不含 息 余额 利息) (如 有)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 属企业 Westfalia 全资子 其他应 1,855 109.08 49.80 49.80 1,964 资金 非经营性往 Metallscchlau 公司 收款 .73 .80 往来 来 chtechnik Gmb H & Co.KG 杭州凌通进出 全资子 其他应 915.1 250.00 22.00 1,187. 资金 非经营性往 口有限公司 公司 收款 2 12 往来 来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总 计 2,770 359.08 71.80 1,236. 1,964 .85 92 .8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 3 页 共 3 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de298fa-9928-4e31-9c7f-686bd2f50603.PDF ─────────┬──────────────────────────────────────────────── 2024-04-25 00:00│万通智控(30064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 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 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 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及对子公司的管控等事项。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的内部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充分考虑财务报 告的定性标准如下: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