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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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4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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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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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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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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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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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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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0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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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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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3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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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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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6:4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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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2025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军先生为项目合伙人、何玉勤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春华先生为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何玉勤女士已离职,不再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天衡所现委派赵晔
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春华先生已离职,不再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天衡所现委派林茜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继续完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天衡所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张军
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晔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林茜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赵晔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林茜女士,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从 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赵晔、林茜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ddfebedd-75a5-44be-bfb0-28b315f26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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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南京聚隆(30064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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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
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聚隆于 2023年 5月 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61 号《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1,8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23年 8
月 1日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5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745,683.94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754,316.06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1日对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天衡验字(2023)000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注)
1 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 13,422.74 11,847.58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年产 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 10,750.31 9,327.85
建设项目
合 计 24,173.05 21,175.43
注:本公告所列示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南京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实 募集资金投资
号 资 入金额 际投资金额 进度(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 13,422.74 11,847.58 12,078.89 101.95%
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
设项目
2 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 10,750.31 9,327.85 4,242.28 45.48%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 计 24,173.05 21,175.43 16,321.17 -
注:本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按照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计算得出,因存在现金管理等收益,本处数值大于 10
0%。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
(一)募投项目一结项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项目一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注) 资金额
(万元) (万元)
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 11,847.58 12,078.89 0
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南京聚隆及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2
260122000217349、72260122000217405)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计划于近期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
(二)募投项目二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南京聚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 态日期
年产 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6年 12月 31日
建设项目
项目二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并购置生产设备。截至目前,公司依据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已完成募投项目二的土建建设及配
套设施建设,部分设备已开始安装调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45.48%。结合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业务的实际需求,公司正按计划分
批购置所需生产设备,合理推进投资进度。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南京聚隆将项目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
6年 12月 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南京聚隆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南京聚隆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进行一体
化布局,提高运作效能,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南京聚隆于 2025年 12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
年产 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取得发行人书面说明、定期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南京聚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延期原因进
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定期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与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等。鉴于南京聚隆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一已建设完毕并拟办理结项手续;募投项目二尚处于建设过程中,建设进度不及
预期,保荐机构已提示上市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并履行相应的信披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一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毕,且无剩余募集资金,同意办理结项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二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
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南京
聚隆本次募投项目二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579630d-cd35-4fd6-a9a5-a072c2cab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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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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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整合材料产品供销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
设立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在江苏省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聚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2、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3、标的公司名称:南京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模
具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供销资源集约化、渠道管理专业化,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业务可
持续发展提供稳定支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5463d6d-a088-4561-abc8-532cd6273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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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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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月 12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8 名,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越、张龙、尹波、蒋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一“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计划于近
期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公司募投项目二“年产 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并
购置生产设备。截至目前,公司依据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已完成募投项目二的土建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部分设备已开始安装调试,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45.48%。结合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业务的实际需求,公司正按计划分批购置所需生产设备,合理推进投资进度
。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项目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对滁州聚隆增资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滁州聚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仍
持有滁州聚隆 100%股权,滁州聚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在江苏省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聚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实
现供销资源集约化、渠道管理专业化,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9fdb724-3fdb-4401-8d14-3a5d0ea48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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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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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聚隆”)增资,并同意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上述增资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滁州聚隆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滁州聚隆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滁州聚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滁州聚隆 100%股权,滁州
聚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的具体信息
名称: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PA7104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07-29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 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
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2,224,309.27 243,632,106.42
负债总额 330,507,005.54 182,803,452.4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1,717,303.73 60,828,654.02
资产负债率 80.18% 75.03%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3,583,142.12 153,138,451.69
净利润 20,754,331.95 10,035,797.36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滁州聚隆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滁州聚隆 100%股权,本次增
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增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的风
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
回报。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2dda2a2-1a63-4ea8-bf5d-cd649ce1f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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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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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投项目一“年产 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募投
项目二“年产 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年 12月 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61号《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1,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23年 8月 1日
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5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745,683.94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754,316.06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2023年 8月 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
23)000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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