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18:52 │南京聚隆(300644):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
├─────────┼──────────────────────────────────────────────┤
│2025-04-02 18:5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
├─────────┼──────────────────────────────────────────────┤
│2025-04-02 18:52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01 18:0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4-01 16:2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3-27 19:39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
│2025-03-27 19:39 │南京聚隆(30064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
│2025-03-27 19:37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3-27 19:37 │南京聚隆(300644):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03-27 19:37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4-02 18:52│南京聚隆(300644):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不行使“聚隆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P
A
G
1、“聚隆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 元/股。
2、根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年 7月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7 元/
股调整为 18.0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2元/股)的 130%(即 23.43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P
A
G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聚隆转
债”自 2024年 2月 1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拟
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年 4月 3日至 2025年 7月 2日),如再次触发“聚隆转
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7 月 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
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聚隆转
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聚隆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聚隆转债”赎回条件满足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聚隆转债”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
月内减持“聚隆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聚隆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
P
A
G
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c28dfde8-efe1-4f78-a9a1-36b72d4bfded.PDF
─────────┬────────────────────────────────────────────────
2025-04-02 18:5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期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2 元/股)的 130%(即23.43 元/股)。根据《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聚隆转
债”自 2024 年 2 月 1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
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如再次触发“
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7 月 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
“12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聚隆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 元/股。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7
元/股调整为 18.0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2 元/股)的 130%(即 23.4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聚隆转
债”自 2024 年 2 月 1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如再次
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7 月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聚隆转
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聚隆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聚隆转债”赎回条件满足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聚隆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聚隆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聚隆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23.73 元/股,“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18.02 元/股。自 2025 年 7 月 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3eb2a08-0a76-4b91-85d2-25bb799c1d44.PDF
─────────┬────────────────────────────────────────────────
2025-04-02 18:52│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f22fabc0-cba1-4792-a22e-5cf09216c38b.PDF
─────────┬────────────────────────────────────────────────
2025-04-01 18:0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cad60de7-b5d6-44ae-952a-9370fa3443c0.PDF
─────────┬────────────────────────────────────────────────
2025-04-01 16:2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转股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9 年7 月 25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8.0
2 元/股。
2、2025 年第一季度共有 140 张“聚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4,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773 股“南京聚隆”股
票(股票代码:300644)。
3、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796,815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79,681,5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
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
“12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 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换转股价格由 18.27 元/股调整为 18.0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聚隆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140 张,因转
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14,000 元,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773 股;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
,796,815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79,681,500 元。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量(股) (2025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22,307,884 20.29% -658,214 21,649,670 19.69%
件流通股 /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307,884 20.29% -658,214 21,649,670 19.69%
二、无限售 87,642,941 79.71% 658,987 88,301,928 80.31%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9,950,825 100% 773 109,951,598 100%
注:
1、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 658,214 股,因离职高管可转让额度锁定比例变化。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658,987 股,系注 1 中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658,214 股)及本次可转债转股(773
股)之和。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聚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7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南京聚隆”“聚隆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42006f3-929b-4077-b461-1ddcc6b0824e.PDF
─────────┬────────────────────────────────────────────────
2025-03-27 19:39│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
5 年 4 月 14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7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2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