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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44(南京聚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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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1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 ├─────────┼──────────────────────────────────────────────┤ │2026-07-02 16:3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7-01 20:02 │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 │ │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29 18:2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6-06-26 19:4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6-26 19:42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6 16:38 │南京聚隆(300644):南京聚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5-0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7:56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6 18:2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 │告(回购股份归属) │ └─────────┴──────────────────────────────────────────────┘ ─────────┬──────────────────────────────────────────────── 2026-07-21 17:18│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将于 2026年 7月 27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张“聚隆转债”(面值 1,000元) 利息为 10.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4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5、“聚隆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6、凡在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7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7月 26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5%。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1,850.00 万元。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在“聚隆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 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聚隆转债”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中文简称:聚隆转债; 2、本次可转债代码:123209; 3、本次可转债发行量:21,850.00万元(218.50万张); 4、本次可转债上市量:21,850.00万元(218.50万张); 5、本次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可转债上市时间:2023年 8月 17日; 7、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期限: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9 年 7 月 25日; 8、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9 年 7 月 25日 9、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10、本次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本次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本次可转债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4、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级。 二、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聚隆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年 7月 26日至 2026年 7月 25日期间的利息, 当期票面利率为 1.00%,本次付息每 10 张“聚隆转债”(单张面值 100 元,10 张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聚隆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对于持有“聚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 《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规定,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10.00元;对于持有“聚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张派发利息 10. 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4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4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聚隆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聚隆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 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等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号 3、咨询联系人:范悦谦、虞燕 4、咨询电话:025-5864747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78b59ba-06b7-458c-8cef-17964e2af44a.PDF ─────────┬──────────────────────────────────────────────── 2026-07-02 16:3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转股期限为 2024年 2月 1日至 2029年7月 25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7.77元/股 。 2、2026 年第二季度共有 1,650 张“聚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65,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9,284 股“南京聚隆 ”股票(股票代码:300644)。 3、截至 2026 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671,69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169,9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 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7元/股调整为 18.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 月 8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2元/股调整为 17.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 月 1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聚隆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1,650 张,因 转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 165,000元,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9,284股;截至 2026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 1,671,69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67,169,900元。2026年第二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股) (2026 年 6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22,063,670 19.94% +402,750 22,466,420 20.30%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063,670 19.94% +402,750 22,466,420 20.30% 二、无限售 88,582,352 80.06% -369,266 88,213,086 79.7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10,646,022 100.00% +33,484 110,679,506 100.00% 注:本次限售股数量发生变动,系公司高管于二季度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对应新增锁定股份同步完成额度更新与 限售登记,有限售股份规模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聚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7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南京聚隆”“聚隆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ea50426-5e24-45c9-b45a-756c6b88418a.PDF ─────────┬──────────────────────────────────────────────── 2026-07-01 20:02│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91f65d1-752c-4168-bf4f-58a768f3e52e.PDF ─────────┬──────────────────────────────────────────────── 2026-06-29 18:2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特定股东江苏苏豪 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时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3月 27日—2026年 6 月 26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250,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苏豪时尚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苏豪 无限售条件 15,624,770 14.12 15,624,770 14.12 时尚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日,苏豪时尚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苏豪时尚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330b7ed-7033-44ba-8778-37ab2375a24e.PDF ─────────┬──────────────────────────────────────────────── 2026-06-26 19:4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2、调整前“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7.77元/股 3、调整后“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7.5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7月 6日 5、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聚隆转债 ”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因此,“聚隆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 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本次“聚隆转债”的转 股价格按照现金分红调整公式 P1=P0-D计算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 P0=17.77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25元,调整后转股价格 P 1=P0-D=17.77-0.25=17.52元/股。 (三)生效日期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7月 6日(股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d0aa105-6a14-4db7-bbef-4b59a07aabdd.PDF ─────────┬──────────────────────────────────────────────── 2026-06-26 19:42│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 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 。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归属等原因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10,679,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2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 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原 17.77元 /股调整为 17.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7月 6日生效。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号 3、咨询联系人:范悦谦、虞燕 4、咨询电话:025-58647479 八、备查文件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7ecd7d6-b008-4fe6-9465-e73f86023585.PDF ─────────┬──────────────────────────────────────────────── 2026-06-26 16:38│南京聚隆(300644):南京聚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南京聚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4613d70-1913-4fef-92c0-f0f9612ccd2c.PDF ─────────┬──────────────────────────────────────────────── 2026-05-08 17:56│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56aaad7-19f9-4499-ab89-afdba806c60b.PDF ─────────┬──────────────────────────────────────────────── 2026-05-08 17:56│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年度股东会召开前 20日发出了会议通知。 2.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 9:1 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年度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8 日 14:00 在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楼 208会议室 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等相关事项,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45,769,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52%。其中: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45,401,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3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计 9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6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 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1《关于2026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预计的议案》; 6.02《关于2026年度关联自然人无偿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01《关于董事长刘曙阳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2《关于董事刘越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03《关于董事吴劲松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04《关于职工董事马杰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5《关于独立董事刘波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6《关于独立董事尹波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7《关于独立董事蒋莉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7、11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1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 本次年度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年度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 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80e529f-c117-4741-9392-567f70b0ff1b.PDF ─────────┬──────────────────────────────────────────────── 2026-05-06 18:2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回购股份归属)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回购股份归属)。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972cb5f-3d9e-4044-bff8-e8975f5144f0.PDF ─────────┬──────────────────────────────────────────────── 2026-04-29 19:4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定向发行股份归属)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定向发行股份归 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22cef0-af92-4c68-b846-d7e1803911e5.PDF ─────────┬──────────────────────────────────────────────── 2026-04-28 20:08│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出具的《关于南 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长城证券作为公司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原指定胡耿骅、乔莹莹为公司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该项持续督 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因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长城证券应就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的责任。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乔莹莹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 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田勇(简历详见附件)接替乔莹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后续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胡耿骅、田勇,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f080bf-ce2c-43d4-b02b-1578ba62a235.PDF ─────────┬──────────────────────────────────────────────── 2026-04-27 15:46│南京聚隆(3006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51137e-a60b-4330-a2a5-0d3c5ac02b11.PDF ─────────┬──────────────────────────────────────────────── 2026-04-21 17:2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8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oPm52KNW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4 月 28日(星期二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8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曙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范悦谦先生、财务总监许亚云女士、独立董事刘波先生、保荐代表人胡耿骅 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星期二)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Pm52KNW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2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范悦谦、虞燕 电话:025-58647479 邮箱:jlzq@njjulong.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373cea-806d-4aae-84f1-5f0f1fbc0ae8.PDF ─────────┬──────────────────────────────────────────────── 2026-04-20 17:2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42cc07-f9ff-4f75-bdad-d50b582881c5.PDF ─────────┬──────────────────────────────────────────────── 2026-04-20 16:32│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3a0539e-321d-412f-a63a-f82e927db6bf.PDF ─────────┬──────────────────────────────────────────────── 2026-04-20 16:32│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 南京聚隆(300644):长城证券关于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95aa0b8-cc16-461e-8eee-937c42a86c31.PDF ─────────┬──────────────────────────────────────────────── 2026-04-20 16:32│南京聚隆(300644):南京聚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南京聚隆(300644):南京聚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e0192ae-d922-4075-88e1-57753513ad53.PDF ─────────┬──────────────────────────────────────────────── 2026-04-14 17:46│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2867dd9-dd22-4dbd-a36f-895c16949a07.PDF ─────────┬──────────────────────────────────────────────── 2026-04-14 17:46│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4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9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 参加会议董事 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越)。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ec8fc3d-3af7-4bba-9d14-b82db3892fc7.PDF ─────────┬──────────────────────────────────────────────── 2026-04-14 17:46│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af77142-cfac-49fb-9a41-376bb8b2ee2a.PDF ─────────┬──────────────────────────────────────────────── 2026-04-14 17:4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9799a8b-8038-4b8f-8c77-8dd39bc65c93.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南京聚隆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如下: 简称 指 全称 聚隆复材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聚隆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滁州聚隆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公司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JUL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SA) LLC 惠州聚隆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开具保函等事项提供担保,具 体担保安排如下:为聚隆复材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万元(含已实施担保);为滁州聚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已实施担保);为美国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已实施担保);为惠州聚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含已实 施担保)。 二、担保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2026年拟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万 保额度(万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元) 元)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南京聚隆 聚隆复材 80.00% 76.49% 550 2,000.00 1.80% 否 南京聚隆 滁州聚隆 100.00% 79.07% 7,874.23 50,000.00 44.99% 否 南京聚隆 美国公司 100.00% 21.64% 224.60 3,000.00 2.70% 否 南京聚隆 惠州聚隆 100.00% 0 0 5,000.00 4.50% 否 1、聚隆复材另外一位小股东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聚”)提供与持股比例相同的担保或 反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聚隆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XBF5W37 法定代表人:刘曙阳 住所:南京江北新区创业路 6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聚隆持股 80%;南京东聚持股 20% 聚隆复材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316.83万元,负债总额为 3,301.81万元,净资产为 1, 015.0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2,202.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4.89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PA7104P 法定代表人:刘曙阳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 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聚隆持股 100% 滁州聚隆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7,486.47万元,负债总额为 37,549.30万元,净资产为 9,937.1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0,383.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828.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惠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K79Q8K4H 法定代表人:刘曙阳 住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1号工业厂房 5栋-1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 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聚隆持股 100% 惠州聚隆为 2026年 1月新设公司,尚在建设中,未开展经营,暂无经营数据。 (四)被担保人名称:JUL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SA)LLC 总经理:朱江 住所:美国德克萨斯州城市达拉斯 经营范围: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聚隆投资 800万美元,持股 100%。 美国公司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7,983.59万元,负债总额为 1,727.28万元,净资产为 6, 256.31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 1,216.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2.90万元。 四、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向聚隆复材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万元,向滁州聚隆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向美国公司 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向惠州聚隆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间、担保事项 依据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3、有效期及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由于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公司目 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贷款业务等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件,具体内容以担保协 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648.83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9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涉诉讼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可全面把控其经营 及重大决策,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针对控股子公司聚隆复材,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 司滁州聚隆、美国公司、惠州公司,因公司具备完全管控权,无需提供反担保,该安排合理合规,风险可控。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南京聚隆向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查阅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阅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了解对外担保发生原因和必要性;对外担保的风险情况 等,对南京聚隆向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内部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南京聚隆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b215a67-7e2f-4514-8861-1b4a5b07d84a.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预留... ─────────┴──────────────────────────────────────────────── 南京聚隆(30064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ae77f6e-6dda-4a34-8925-b6f4185c1047.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4444a90-03be-482f-9650-348987d1e490.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d26e30c-64ae-4a40-b82a-d03cd7b49a0c.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456,807.09元,母公司净 利润为 119,994,859.8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69,115,673.2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74,50 4,538.6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569,115,673.22元。 3、根据公司 2025年度盈利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0,644,111 股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1,579,500股后的 109,064,611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7,266,152.75元。 4、公司拟实施 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本次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6,845,179.98元,其中包括: (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27,266,152.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1,263,000股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为 29,579,027.23元(含交易费用)。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2.92%。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 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6,845,179.98 34,758,742.72 47,591,464.7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3,257,68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2,456,807.09 84,339,708.46 72,548,132.9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22,074,839.90 95,635,616.74 71,744,710.18 营业收入(元) 2,860,541,563.83 2,387,383,742.88 1,828,937,731.1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69,115,673.2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4,504,538.6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9,195,387.4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57,688.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6,448,216.1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2,453,076.2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89,455,166.8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39,195,387.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现金分红比例,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4.47%、1.32%,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c63aa8e-fb39-4bf1-b522-019a6f024db8.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c7f86ab-78c5-4ea2-afa3-0baddf013577.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3月 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公司于 2024年 3月 16日至 2024年 3月 26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3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七)2026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08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各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应 2.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 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个人归属比例为 80%,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0.18 万股予以作废,其余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资格人员归属比例均为 100%。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 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880e2b3-0cdc-43e9-ad8b-e9922259570e.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21dce03-19b7-4217-a0c7-7430a0fc2196.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损失以“-”号) :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单位:元) 1、信用减值损失 -14,014,756.47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36,920.9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752,359.1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99,318.25 2、资产减值损失 -8,885,962.08 存货跌价损失 -8,885,962.08 合计 -22,900,718.55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 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8% 一至二年 15% 二至三年 80% 三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290.07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2,290.07 万元。本次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7bdf2e5-3781-4fb7-aee9-b1abd3718366.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 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 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衡所合伙人 85人,注册会计师 33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减少 48人。注册会计师中,210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与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天衡所为 92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人)、自律监 管措施 5次(涉及 11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晔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茜女士,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从 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1 次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型 1 张军 2024年 1月 监督管理措 中国证监会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 15日 施 江苏监管局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拟续聘天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天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0edb29a-6a80-4d18-92bd-0f9f8745d041.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7b134da-1a92-40c6-8131-7479eb9e5f33.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ecf453d-1df7-451c-9905-995b533b0652.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68d3547-4a94-453b-a1de-1d1ea339cf03.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f708bb8-1345-45a5-9206-6cc6c7f77746.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97e38b-eab0-4201-acbd-f07ed643525a.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5c30a0e-cae8-438c-9033-f683ea2ed70c.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南京 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 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 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衡所合伙人 85人,注册会计师 33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减少 48人。注册会计师中,210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 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5 月 22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天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底,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 2025年度审计的第一次见面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6年 3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5年度审计的第二次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 审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关注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 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四)2026年 4月 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f5365fc-719f-4285-8b1c-8b7a22a13c10.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 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2cb002e-81b7-49dd-9174-dcf7332c1385.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1320021-6bcd-4d8c-8c66-187c869546ec.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33ef3c1-924c-4ed4-b734-de1ffbe4b1af.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南京聚隆(30064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1c6ed16-7434-4f86-8438-f5cdede5fc03.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51b8b9c-5fa0-45e0-aa2d-452325aace30.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64f3c70-0b6f-4b01-aa87-dadd5863e27f.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波)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4c13c6a-f32e-40a7-9977-f20f54149e7f.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波)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dc02407-7a32-4dc6-8d72-a680ff3b7de8.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南京聚隆(300644):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ed6f6a3-7d7e-4111-b0b7-095f0fdf4cda.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12fa241-7ba6-4de0-9289-57d0817e382f.PDF ─────────┬──────────────────────────────────────────────── 2026-04-10 00:00│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a814278-012a-470c-b183-d3c463909b4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南京聚隆: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372.PDF ─────────┬──────────────────────────────────────────────── 2026-04-10│南京聚隆: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626.PDF ─────────┬──────────────────────────────────────────────── 2025-10-28│南京聚隆: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023.PDF ─────────┬──────────────────────────────────────────────── 2025-08-21│南京聚隆: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761.PDF ─────────┬──────────────────────────────────────────────── 2025-04-28│南京聚隆: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2529.PDF ─────────┬──────────────────────────────────────────────── 2025-04-18│南京聚隆: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6329.PDF ─────────┬──────────────────────────────────────────────── 2024-10-28│南京聚隆: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275.PDF ─────────┬──────────────────────────────────────────────── 2024-08-27│南京聚隆: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045.PDF ─────────┬──────────────────────────────────────────────── 2024-04-25│南京聚隆: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0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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