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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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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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3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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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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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59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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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20:1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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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0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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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5:5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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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08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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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08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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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08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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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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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53504893-0101-40ee-97cb-b4cdf9100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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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3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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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定股东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特定股东蔡静计划于本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8月 14日—2025年 11月 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96.2106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占剔除回购
方式 (元/股) (万股) (%) 股股份比例(%)
蔡静 集中 2025 年 8月 18日 40.76 20 0.18% 0.18%
竞价
交易 2025年 10月 28日 37.17 76.2106 0.69% 0.70%
合并 37.92 96.2106 0.87% 0.88%
上述股东持有股份的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
(万股) 本比例 购股股份 (万股) 本比例 购股股份
(%) 比例(%) (%) 比例(%)
蔡静 无限售条件股份 96.2106 0.87% 0.88%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0afb370-fb79-49af-bfef-ad28f67e2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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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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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 9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损失以“-”号)
: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单位:元)
1、信用减值损失 -3,585,179.27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87,495.7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135,173.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2,498.83
2、资产减值损失 -6,399,282.48
存货跌价损失 -6,399,282.48
合计 -9,984,461.75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
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8%
一至二年 15%
二至三年 80%
三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998.4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998.45 万元;本次计提未
经审计确认。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1d1f96b-b7a9-4c70-a071-9f039b965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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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59│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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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2b47425-afb5-43ad-bd40-c1c45af9b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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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20:12│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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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24,7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11月 11日—2026年 2月 10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5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2.9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份比例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 15,624,770 14.12% 14.33%
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期间、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减持期间
量(股) 比例 股份比例
江苏苏豪时 集中竞价 1,080,000 0.98% 0.99% 2025年 11月 11日
尚集团股份 —2026年 2月 10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170,000 1.96% 1.99% 日
合计 3,250,000 2.94% 2.98%
注: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在限售期内,
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如届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本单位承诺除遵守本确认函要求外,还将
遵循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9b279838-22fe-4a5b-812e-551bcab63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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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0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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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3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06)。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7月 18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1.7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63,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25.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0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29,579,027.23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b32503af-a6fd-4fde-88e5-a5249509ab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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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5:58│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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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转股期限为 2024年 2月 1日至 2029年7月 25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7.77元/股
。
2、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119,779 张“聚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1,977,900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673,937股“南
京聚隆”股票(股票代码:300644)。
3、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673,816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381,6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
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7元/股调整为 18.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
月 8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2元/股调整为 17.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
月 1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聚隆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119,779 张,
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 11,977,900 元,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673,937 股;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
换公司债券为 1,673,816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67,381,600元。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5 年 6 月 30 日) 量(股) (2025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22,063,670 20.06% 0 22,063,670 19.94%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063,670 20.06% 0 22,063,670 19.94%
二、无限售 87,905,791 79.94% +673,937 88,579,728 80.06%
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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