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8 星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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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星云股份(30064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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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星云股份(3006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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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星云股份(3006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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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0 │星云股份(30064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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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5 │星云股份(30064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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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5 │星云股份(300648):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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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5 │星云股份(30064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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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5 │星云股份(300648):关于星云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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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5 │星云股份(30064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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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4 │星云股份(3006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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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星云股份(30064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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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同意选举郭金鸿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2efb664-391e-43d4-be22-04fd0939c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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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星云股份(3006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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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1日(星期四)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 7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0人,代表股份 58,26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3.43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55,459,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2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6人,代表股份 2,808,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3%。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7人,代表股份 2,80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4%。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下列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8,176,890 99.8443%
反对 89,100 0.1529%
弃权 1,600 0.00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蔡庆虹律师、徐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57a2b63-0989-4770-9fde-bc344db7c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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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星云股份(3006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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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京(会)字[2025]60116号
致: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
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方法、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 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
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召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文件,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出席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70 人,代表股份58,26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31%。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 1名高级管理人员请假外
)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二) 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4.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5.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6.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7.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8.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无副本,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a61d986-1d42-409c-94ce-6bbce14f7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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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0│星云股份(30064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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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
2、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等)进行现金管理。
3、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
律文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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