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9 杭州园林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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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8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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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3 │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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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2 │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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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2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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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1 │杭州园林(30064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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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0 │杭州园林(30064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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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8 │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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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33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上市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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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8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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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6:22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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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8│杭州园林(30064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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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葛荣、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68,6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13%)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葛荣计划在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35,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88%)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3、持有本公司股份 5,02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葛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杭州园展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展”)、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园”)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
减持本公司股份。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葛荣 10,768,622 8.13%
杭州园展 10,435,100 7.88%
杭州鸿园 5,022,000 3.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东葛荣减持股份来源于其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杭州园展、杭州鸿园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股本比例
葛荣 1,324,166 1.00%
杭州园展 1,324,166 1.00%
杭州鸿园 1,324,166 1.00%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发行价格。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葛荣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减持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吕明华先生、何韦先生、葛荣先生、李永红女士、童存志先生就股份减持和股份锁定事宜做出
如下承诺:“杭州园林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 11月 13日
)。
(1)本人确认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未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杭州园林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亦不会安排任何
减持计划;
(3)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杭州园林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吕明华先生、何韦先生、葛荣先生、李永红女士、童存志先生承诺如
下:
(1)自杭州园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本次认购的
杭州园林股票,也不由杭州园林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杭州园林股票由于杭州园林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首发前股东杭州园展、杭州鸿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 7
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 12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
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
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
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
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
损失。
截至目前,股东杭州园展、杭州鸿园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长吕明华、董事何韦、董事兼总经理李永红、董事兼副总经理葛荣、董事兼副总经理童存志、监事会主席吴新通
过杭州园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财务总监邵如建通过杭州鸿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葛荣、杭州园展、杭州鸿园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
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葛荣、杭州园展、杭州鸿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519b485-d8d5-4647-b589-c50b40eea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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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3│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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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c3b2e55-040a-4e36-9ec2-d66e0b857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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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2│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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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2153f5da-c292-4f2e-b014-e1df436b0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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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2│杭州园林(30064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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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会议加
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永红女士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对拟任的副总经理进行了审核,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核了徐强渭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认为徐强渭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熟识公司业务
及经营状况,工作勤恳认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知识以及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
根据审核结果,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强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0f4947d-01ea-4cde-b203-63f979bf9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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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1│杭州园林(30064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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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8月 26日上午 9:30以现场会议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召集和
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
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永红女士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强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c647992-ebae-44f2-80b8-41bcdd622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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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0│杭州园林(30064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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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上午 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a1748c6-84d9-4ec0-a773-13b4c3455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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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8│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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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8145d5a-0cc9-4f9e-bf6d-4d430bed7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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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33│杭州园林(300649):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上市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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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数链”)因战略
发展需要,拟实施境外上市计划。为了支持万林数链境外上市工作,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上市》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事项进展情况
万林数链 4位自然人股东已通过 BVI 持股公司在开曼群岛设立了一家全资公司 VASTLINK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万联数
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注册资本 50000美元,主要从事区块链场景应用服务,作为万林数链的控股公司和未来
上市主体,万林数链拟将境内股东在万林数链的股权上翻至开曼公司以实现境内股东将其持有的万林数链股权及权益置换为实质一致
的开曼公司股权及权益。
公司与万林数链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重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重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减资协议》等协议(“重组
相关协议”),开曼公司向公司发行了认股权证,并与公司签订了关于公司认购开曼公司未来发行股份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重
组相关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完成重组后公司持有万林数链的股权将置换为开曼公司的股权,届时公司作为开曼公司的股东持有万林
开曼股权的比例为 36.4804%,与重组前公司持有万林数链的股权比例一致。为完成前述重组,万林数链需先减资回购公司持有的全
部万林数链股权(“减资”),公司办理完毕境外投资事项的有关 ODI(商务、发改、外汇)手续后即可行使认股权证以认购万林开
曼的股份,前述减资已完成。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松杭园”)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公司在认股权证及股份认购协
议、认股权证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了宿松杭园,由宿松杭园办理完毕企业境外投资有关 ODI(商务、发改、外汇)手续后行使
认股权证、认购万林开曼的股份,成为开曼公司的股东。
此次境外投资事项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5] 195 号)、安徽省商务
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400202500253号)。
上述境外投资事项外汇手续尚在办理中,后续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办理完毕后万林数链后续将按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
减资对价,宿松杭园也将按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将等值于减资对价所兑换的美元支付给开曼公司作为开曼公司股份的认购款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万林数链若成功境外上市,将有利于完善业务布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其长远发展提供保障,同
时也将对公司带来积极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参股公司境外上市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5] 195号);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40020250025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3384789-0191-45bd-974c-2b5b6a488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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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8│杭州园林(300649):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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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6日、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
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4.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网上挂牌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杭政储出[2025]90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
司以自有资金 13,033 万元竞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署了《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受让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25]90 号
宗地总面积:贰万零陆拾贰平方米(20,062 平方米)
宗地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未来科技城 82 号地块)。平面界址为东至天竺桥港河道绿地,南至顾家桥港河道绿地,西至
聚橙路东侧绿地,北至规划绿地。
宗地的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年限:40 年
出让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零叁拾叁万元(¥13,033 万元)。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务金融;(2)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32,099.2 平方米;(3)商务办公
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 平方米,且最小分割
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 号文件相关要求;(4)地块内不小于
25,680平方米的商务建筑不得预(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整体转让;其余商务金融部分不得预售,可销售、可分割转让、可整
体转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杭州园林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
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项目能否如期达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21a6b4d-d6b3-444d-b632-409136f27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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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6:22│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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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建湖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1,875,840.11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杭州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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