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9 杭州园林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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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2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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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2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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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1 │杭州园林(300649):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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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0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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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0 │杭州园林(300649):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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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9 │杭州园林(3006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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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5:42 │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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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56 │杭州园林(3006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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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56 │杭州园林(300649):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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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杭州园林(30064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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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2│杭州园林(300649):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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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d3cbeac9-af45-47f5-a2fd-2394515c0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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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2│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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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01,660,742.42 元(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近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4)琼 96 民初 292 号),公司诉琼海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本次诉讼基本
情况如下:
一、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告: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原琼海市农林局)
(三)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2,042,281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59,618,461.42 元,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实际支付至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用。
(四)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 2017年 11月签署《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由原告作为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的承包人,负责博鳌红树林湿地公园、博整农业公园及沙美村、培兰村两个美丽乡村建设,包括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小
品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含庭院设计)、市政及用地红线内
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专项设计包括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配电工程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以上内容暂定合同价格为 2
9460 万元。其中设计费 765 万元,项目管理服务费 382 万元,勘察费 115 万元,工程费 25000 万元,预备费 1412万元,建设其
他费用 1786 万元。
原告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全部工作,项目于 2018年 4 月部分交付使用,2018 年 5 月完工,2018 年
8 月完成初步验收,2019 年 7月完成竣工验收。
2019 年 9 月,经第三方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结算审查,工程费审定的金额为 25309.5192 万元。2020
年 6 月,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最终的竣工结算审核书,最终审核的工程费为 24472.2281万元。
根据合同协议书 14 条约定,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至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97%,剩余 3%为质量保修金,等保修期满一次性支付。
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 90 天内完成决算审核,在规定日期内不出具本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的按发包人默认承包
人送审造价,即送审价就是决算最终造价。跟踪审计单位以本合同的约定为依据合同价款结算进行审核确定,本工程竣工后以跟踪审
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
项目完工后,因被告拖延支付工程款和项目管理服务费,原告多次至被告处催要,被告承诺多次未兑现,至今尚有 3822.2281
万元工程款未支付,382 万元管理费未支付。项目已经竣工验收超过 6 年时间,被告拖延巨额工程款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损害
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根据合同约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提起诉讼。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关
注本案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琼 96 民初 29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f85fd00a-a758-49c0-b3a3-2557dd36c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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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1│杭州园林(300649):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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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b806d7f1-d446-4cd9-bab8-1a05f5787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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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0│杭州园林(300649):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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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对参股公司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正咨询”
、“目标公司”)的投资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股权投资协议书》。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杭州建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云咨询”、“乙方”)、吴鑫炀(以下简称“丙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收购
建正咨询 1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受让参股公司部
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受让建正咨询 32%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23-003)。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原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最迟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未达原合同条款约定标准或仍无法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除非甲、乙、丙三方再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原股东按协议重启回购。”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需要
,并与乙方、丙方和目标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对目标公司的外投资策略。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协议各方确认,甲方本次变更投资方案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和实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杭州建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8,000.00 21,110,000.00 80.0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9,501,900.00 9,501,900.00 19.00%
吴鑫炀 500,100.00 150,000.00 1.00%
合计 50,010,000.00 30,761,900.00 100.00%
(二)进一步受让股权
协议各方确认,甲方放弃按 0 元的价格受让乙方转让的其持有目标公司 32%的 1600.32 万元股权(全部为未实缴到位的股权)
,即甲方不再追加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
(三)股东分红
协议各方确认,甲方、乙方和丙方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进行分红。
(四)特别约定
1、以下事项必须经甲方表决同意,或者乙方、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方能通过决议:
(1)公司章程(或类似的内部规则、组织性文件)的任何修改;
(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发行任何类型的可转换债券;
(3)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公司中止、清算、解散、破产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重组;
(4)批准或修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
(5)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动或终止;
(6)实施涉及稀释甲方持股比例的股权激励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7)公司向任意第三方的对外投资、出借资金、担保以及非银行债权融资;
(8)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转让、交换、租赁等处置(即每笔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或任一累计 12 个月内的交易总额
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9)在年度预算之外,在任何一个财务年度中发生单笔交易超过人民币 50万元,或在任何财务年度相关交易累计超过人民币 1
00 万元的投资或付款金额。
2、以下事项必须经甲方委派的董事表决同意,或者乙方、丙方委派的董事与甲方委派的董事协商一致后方能通过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五)除《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三条“声明和保证”,以及第五条“特别约定”之“4、共同卖股权”、“5、甲方的知情权”继
续保留外,《股权投资协议书》自生效之日起将取代先前签署的原协议、补充协议。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对建正咨询的投资方案,保留了建正咨询 19%股权,继续参股建正咨询,支持其正常经营
和发展,并将继续与其保持合作,整合双方技术与资源优势,拓展产业链新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拓展盈利空间。
本次调整投资方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合作后续事项,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b16b2821-a9f5-43e3-9088-006bb462e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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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40│杭州园林(300649):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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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对参股公司投资方案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2f4b968-313a-4f62-9380-4d05c62f4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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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9│杭州园林(3006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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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d52b6f9-0dd7-4573-9574-1309f0024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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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5:42│杭州园林(300649):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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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24 年 10 月 9 日,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
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杭州华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未来公园
(一期)-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现将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未来公园(一期)-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余杭区仓前街道
3、业主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编号:A3301100140523433001211
5、中标价格:18225.9258 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24】219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
资比例为 100% 。
7、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总实施范围约 241.74 亩,其中项目新增用地约 227.79 亩,向往街改造部
分用地约 13.95 亩。本次实施建筑工程部分,地上建筑包括改造建筑 1 处、保留建筑 1 栋、新建建筑 1 栋、地铁口驿站 2 个、
应急出入口迁移 1 处; 地下建筑包括 1 处新建地下停车库及 1 处非机动车停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32453.94 ㎡,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约 8848.94 ㎡,地下室面积约 23605 ㎡。5 号线及 19 号线穿越场地下部,距离新建地下车库最小距离约 20m,新建地下室设置
2 处车行出入口,地下室 2 层,基坑深度约 10.4m。
8、项目工期:8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程 120 日历天(含施工图图审),施工工期 700 日历天。
中标公告的详细内容请查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AfficheShow/Home?AfficheID=e982
8d3b-b991-40e3-a34f-0034d3011a8a&IsInner=0&IsHistory=0&ModuleID=28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若本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5aa93c8f-0809-4c9c-bfb7-8e276fe8b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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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56│杭州园林(3006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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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
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号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59,805,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9,197,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0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60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4,315,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07,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60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4,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0%;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291%;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14,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46%;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4%;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29%。
议案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8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反对 2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07%;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5,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6%;反对 2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4%;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29%。
沈玉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胡晓婷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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