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0 太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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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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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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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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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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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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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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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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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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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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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 │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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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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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6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
区薪酬水平,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遵循的原则:
1、战略匹配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匹配,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2、岗位价值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履职难度、能力要求相匹配;
3、市场对标原则: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及行业惯例,合理确定薪酬竞争力;
4、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决策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5、激励约束原则: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三)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标准: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 10 万元/年(该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子公司职务的,按薪酬标准最高的岗位执行,不重复计算薪酬;
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实际履职的核心岗位薪酬标准领取,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福利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行业薪
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规模、岗位职责、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可采取“按月预发、按年度
结算、年终兑现”的方式,具体预发比例、兑现条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绩效薪酬以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
标完成情况等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其他规定
1、公司的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
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bff7d0-71a2-45e7-9a4a-1f53dcf0d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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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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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beb367-b42f-4618-8e2b-4b205127f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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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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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6f6f0e-56e6-46cb-9aa6-1e926a4e8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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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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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在“
太龙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太龙股
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太龙股份”;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占龙先生、独立董事王荔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庄伟阳先生、财务总监
杜艳丽女士、保荐代表人章琦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eb5809-cc87-4d1b-a005-bb8f4681c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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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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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
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华兴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相关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华兴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华兴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
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事务所召开 2025 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及公司的沟通、重点风险分析及对策、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华兴事务所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华兴事务所 2025 年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主
要是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要会计处理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初步审计结果。并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按质地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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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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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本次聘用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四)本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拟续
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
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康清丽,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新向,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5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根据华兴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文斌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新向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康清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新向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人民币(含税)。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
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华兴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为
此,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a5305e-1e91-4bd1-86f0-a29b458a1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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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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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理业务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拟
与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
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团队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
、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
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
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应收账款保理分为附追索权保理与不附追索权保理,其主要差异系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是否转移。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仍
由公司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而在不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由金融机构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子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良好,同时,高周转的业务特性决定了其在开拓业务时,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部分子公
司目前采用的主要为不附追索权保理。主要原因如下:
(一)部分子公司合作的融资机构大多位于香港地区,且针对的是博思达优质客户的应收款项,客户违约风险较低,其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系主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从而有利于业务开拓。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与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大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保理业务所产生
的融资费用取决于当年的实际使用规模、保理利率以及实际使用天数等因素。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
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 2026 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
张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9ebf14-5511-4d5e-b29d-d02f43016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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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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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1e2f63-db1e-4b25-b118-5b06c4c56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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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7│太龙股份(30065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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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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