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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51(金陵体育)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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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51 金陵体育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16:59│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d2b6d0f-3729-4dd1-be28-c104651f6b13.PDF ─────────┬──────────────────────────────────────────────── 2024-04-22 16:59│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7888eef6-8e59-4478-aaef-9547d73a382b.PDF ─────────┬──────────────────────────────────────────────── 2024-04-22 16:59│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金陵体育(300651):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01909a1-4780-494d-a8bf-e79b91846d5d.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关于金陵体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金陵体育(300651):关于金陵体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8d15bb34-dcb9-4dfb-b752-2c1f87be0578.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e27c52b3-a67c-4edf-b761-ddb1d537264f.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投资和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 费用,2024年度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和银行授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六个金融 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年。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 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 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 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 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金额、担保方式及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 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春荣先生(依据银行签字规定)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一切银行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77a46a53-8a48-48e8-8fe5-7cde31fa4ac7.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金陵体育(30065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d53abc5d-41d5-461b-9a29-c05dcdbc1192.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4月 19 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公司监事 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顾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19,162.57 元。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810,201.66 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99,723,301.5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28,748,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12,339.50 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同意 1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其中蔡洁、顾京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 .cn)的《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 审计机构。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0 名,回避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满足,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应当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期未行权部分的 56.68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 将全部注销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上海君 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同意 3名,反对 0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3d8f72a4-8a69-425a-a67e-bfaa23f534f2.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8657aca8-bd4c-4970-a273-9d21cf162bea.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金陵体育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 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 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对《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阅《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对《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 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七、关于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该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八、关于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合理、必要交易,经营行为合法,是 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 了回避。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57fd021e-c3fd-48f9-8444-8e82890a7d28.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年度报告 ─────────┴──────────────────────────────────────────────── 金陵体育(300651):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0ca34c47-b278-4823-8e43-4ed09882189b.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金陵体育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19,162.57 元。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从公司 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810,201.66 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99,723,301.5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28,748,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12,339.50 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 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a7d9e24-e89b-4c74-a7c2-ad8f8bc50f2f.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董事会决议公告 ─────────┴──────────────────────────────────────────────── 金陵体育(300651):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cd12a54-03df-44d0-9384-23ed42610a87.PDF ─────────┬──────────────────────────────────────────────── 2024-04-20 00:00│金陵体育(300651):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体育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 │见书 ─────────┴──────────────────────────────────────────────── 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体育”)的委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金陵体育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金陵体育如下保证:金陵体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 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注销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注销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 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 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 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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