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5 晶瑞电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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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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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0 │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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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31 │晶瑞电材(30065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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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06 │晶瑞电材(3006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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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1 │晶瑞电材(3006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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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49 │晶瑞电材(3006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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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49 │晶瑞电材(300655):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
│ │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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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6 │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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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4 │晶瑞电材(300655):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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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4 │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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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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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
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54人,代表股份数169,633,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0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145,456,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7人,代表股份数24,
177,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3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2项议案进
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12,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94%;反对4,580,366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18%;弃权303,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4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297,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79.8032%;
反对4,580,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21%;弃权30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14,0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41%;反对4,582,266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96%;弃权300,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3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298,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79.8079%;
反对4,58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99%;弃权300,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浩、夏子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58060d-e319-44ef-9883-fca6e0b4c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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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0│晶瑞电材(3006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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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
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 4月 23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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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54人,代表股份
数 169,633,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80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 145,456,0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47 人,代表股份数24,177,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33%。以上股东均
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 4月 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 2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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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2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9,412,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94%;反对 4,580,36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18%;弃权 303,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4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9,297,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79.8032%;反对 4,580,366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21%;弃权 30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5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9,414,0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041%;反对 4,582,26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96%;弃权 300,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9,298,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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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079%;反对 4,58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99%;弃权 300,373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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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31│晶瑞电材(30065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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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165,176,1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9
42%)的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国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2日至 2026年 5月 1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数量不超过 21,45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0%),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银国际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4月 10日,新银国际通
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1,459,4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4月 10日总股本 1,072,974,990股的 2.0000%,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新银国际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万股) 本的比例
新银国际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 24日至 15.82 1,072.47 0.9995%
2026年 4月 3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4月 8日至 13.54 1,073.47 1.0005%
2026年 4月 10日
合计 2,145.94 2.0000%
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2026年 4 月 10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072,974,990 股为依据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新银国际 合计持有股份 165,176,124 15.39% 143,716,724 13.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176,124 15.39% 143,716,724 13.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2026 年 1 月 20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74,957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2026年 4月 10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072,974,990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新银国际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新银国际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份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新银国际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三、备查文件
1、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09ced95-74f2-492e-9b2a-00777ae76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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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06│晶瑞电材(3006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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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3006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3caa9c3-cd1e-4d13-bb7e-4b393777c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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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1│晶瑞电材(3006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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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勍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4名交
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决议,前述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2025 年 4月 2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如果本次交易已于该有效期
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则决
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年 4月 24日)起十二
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24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事项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罗培楠、李勍、胡建康、袁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决议,前述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 2025年 4月 25日至 2026年 4月 24日)。如果本次交易方案已于
该有效期内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则该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鉴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尚未
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年 4月 24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24日。除延长前述有效
期事项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罗培楠、李勍、胡建康、袁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f21f148-1405-4824-8c81-28952955d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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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49│晶瑞电材(3006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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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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