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7 弘信电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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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天水市甘肃省智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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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别提示:
1、本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资金情况、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
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协议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整体战略布局,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甘肃燧弘人
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燧弘”)与中京电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投”),双方于 2023 年 10 月 1
5 日签署了《天水市甘肃省智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2023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天水市甘肃省智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双方自签署上述协议以来,由于业务落地情况及各方发展战略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变化,中京电投拟不再采用项目合作的方式,
而改为直接向甘肃燧弘购买算力服务器用于投资算力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共同签署了《天水市甘肃省智
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次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
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中京电投
乙方:甘肃燧弘
2、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历史上就天水市甘肃省智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签订的除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补
充协议一、二外的所有双边协议及与该项目合作相关的单方表达均失效。
(2)就销售合同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如下:
1)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乙方和天水市京合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合云公司”)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补
充协议及销售合同项具体下采购订单的效力和履行。
2)各方确认在销售合同项下京合云公司已向乙方下单采 购产品699,993,999.82 元,具体订单正在执行中,产品均已合格交付
京合云公司。甲方同意京合云公司最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剩余货款。
3)对应销售合同项下已交付产品,各方确认京合云公司对该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包含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京合云公司对该产品享有完全的自主权。
(3)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无论是以书面
或口头或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有权机关要求提供应当披露的除外)。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或其指定企业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各方指定的企业应具备履约能力且获得对方同意。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视为协议不
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签署、生效和履行产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
师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诉责险费用、执行费等一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
章且乙方按法定程序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3 年 10 月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围绕甘肃“东数西算”核心枢纽区域,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共同推进算力基础设施
的硬件生产制造及大型绿色算力底座的落地。在推进过程中对各自的发展战略和落地项目,有了新的认知和变化。公司生产制造的相
关国产 AI 算力服务器已完成大量研发及测试通过,性能达到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同时,为满足客户需要,本次 AI 算力服务器也
部分搭载英伟达高端 AI 算力芯片,综合满足客户大规模训练及推理算力的需要。本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燧弘华创”品牌 AI
算力服务器获得中京电投的认可。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对原有协议的优化,更有利于公司快速实现算力服务器生产制造业务收入与利润的落地,促进公司集中资金资
源做更大的绿色算力底座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拟签订的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拟签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资金情况、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
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协议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它相关说明
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
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天水市甘肃省智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7fe04a03-f08b-49b6-968e-02e7056f6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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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与首都在线签署签署《算力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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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就算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产品的总体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总采购金额、首期算力服务订单金额为预计数
,具体采购数量和服务期限以双方后续签订的订单为准,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
2、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公司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绿色”)在
甘肃庆阳持续推动 AI 算力大底座的算力投放,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在积极、快速的推进算力资源服务落地工作。本着平等互利、互相
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燧弘绿色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
4 年 3 月 5 日共同签署了《算力服务协议》。本次算力服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继 2023 年 12 月 20 日庆阳算力大底座近 3,000
P 算力设备点亮后,庆阳算力大底座基于存量及增量算力设备正式开始对算力需求客户提供多方位的算力资源服务。现将本次协议签
署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首都在线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向燧弘绿色采购算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产品,双方计划本协议签署后 3 年内,首都在线向燧
弘绿色采购算力资源服务费总额约人民币 3.00 亿元,具体采购数量和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 PO 订单为准,同时首期算力服务订单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曲宁
3、注册资本:46,682.2836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一层 101 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首都在线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7、关联关系:首都在线与公司、燧弘绿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首都在线是一家覆盖全球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全球云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履
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首都在线
乙方:燧弘绿色
(二)主要合作内容
1、算力服务及其期限
(1)双方计划在本协议签署后 3 年内,甲方向乙方采购算力资源服务费总额约人民币 3.00 亿元,具体采购数量和服务期限以
双方签订的 PO 订单为准;甲方首期算力服务订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具体数量和服务期限以双方签署的算力服务订
单为准。
甲方所需算力服务一经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进行调整。本合同服务期内,双方可协商调整甲方算力服务范围(含变更、增加
),每次调整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署《算力服务变更订单》予以更新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 PO 订单为准,自 PO 订单项下算力服务完成算力适配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前,任一
方未提前 30 日提出终止服务的,则最低服务期满后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此后以此类推。期限届满时如甲方要求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的,应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如甲方提前通知不足 30 日的,服务费用计付到通知后的 30 日止;
(3)合同自算力适配完成之日起每 1 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算力适配完成之日开始正式计费,双方确认采取后付费的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 3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自然月账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对账单后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并确认,乙方应在每月 1
0 日为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于每月 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结算周期的费用。如甲乙双方对账存在争议的,
对无异议部分双方仍应严格执行上述约定。
2、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自行存放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本合同算力服务资源(服务器)、甲方网站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
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等原因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算力服务的机房、服务器等设备设施及其附属的软件、数据、配置等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仍归乙
方或相关第三方所有,甲方除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算力服务外,甲方对该等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4、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算力服务是定制化服务,甲方承诺每个服务自交付之日起,起算最低服务期限,具体最低服务期限以
双方签订的 PO 订单中所列为准。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该期限届满前本协议/服务提前终止、解除的(含一方违约导致
另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选择解除合同的),解除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终止部分服务剩余期限内的服务费总额并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2)无论本协议是否有限制性约定,若甲方未按约定的金额、期限、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
额 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以来,公司持续战略性布局 AI 算力服务器硬件研发生产制造与 AI 算力租赁两大业务。本次算力服务协议的签订,标
志着继 2023 年 12 月 20 日庆阳算力大底座近 3,000P 算力设备点亮后,庆阳算力大底座基于存量及增量算力设备正式开始对算力
需求客户提供多方位的算力资源服务。
甘肃省庆阳市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批复建设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城市,重点服务京津
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算力需求,规划建设 80 万服务器机柜。目前,庆阳市正着力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国
内规模最大的智算中心及全国第一个 AI 城市。本次双方签约的着眼点即是围绕庆阳市的上述城市定位,积极响应庆阳市的 AI 产业
发展规划,努力帮助庆阳市 AI 产业做强做大,为尽快实现庆阳打造全国最领先的 AI 城市战略目标贡献双方的重要力量。
本次协议的签署也是公司在 AI 算力领域布局,打造多元异构绿色算力底座,打通东数西算战略落地的标志性事件;本次协议的
签署标志着公司算力运营业务形成闭环,将对公司算力业务的开拓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
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就算力资源服务等相关产品的总体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总采购金额、首期算力服务订单金额为预计数
,具体采购数量和服务期限以双方后续签订的订单为准,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
2、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燧弘绿色与首都在线签署的《算力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8045e41f-6cbe-4162-b410-184a52818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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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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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毅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毅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039,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85%))拟在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预计
其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884,1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李毅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交易明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
次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883,7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014%。现将李毅
峰先生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数量占当前总股本
比例(%)
李毅峰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8 日 17.969 58,800.00 0.0120%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9 日 17.898 67,900.00 0.0139%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0 日 17.474 50,700.00 0.0104%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1 日 17.832 304,000.00 0.0622%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449 24,000.00 0.0049%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5 日 17.529 309,400.00 0.0633%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6 日 17.042 111,100.00 0.0227%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7 日 17.043 11,500.00 0.0024%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8 日 16.480 119,900.00 0.0245%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19 日 16.756 122,300.00 0.0250%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24 日 15.383 279,700.00 0.0573%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25 日 16.085 430,000.00 0.0880%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26 日 16.233 201,000.00 0.0412%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30 日 15.139 487,000.00 0.0997%
集中竞价 2024 年 1 月 31 日 14.441 370,000.00 0.0758%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1 日 14.055 83,300.00 0.0171%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 日 13.500 3,400.00 0.0007%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5 日 12.550 52,300.00 0.0107%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6 日 12.614 25,000.00 0.0051%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7 日 13.043 194,800.00 0.0399%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8 日 13.118 254,800.00 0.0522%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19 日 15.108 287,000.00 0.0588%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0 日 15.401 425,600.00 0.0871%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1 日 15.528 36,000.00 0.0074%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2 日 16.313 74,403.00 0.0152%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3 日 16.948 145,100.00 0.0297%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6 日 17.128 145,700.00 0.0298%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7 日 16.980 209,000.00 0.0428%
合计 4,883,703.00 0.9999%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用
比例 用账户股份后 比例 账户股份后总股
(%) 总股本比例 (%) 本比例(%)
(%)
李毅峰 无限售条 9,039,658 1.8508% 1.8767% 4,155,955.00 0.8509% 0.8628%
件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李毅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毅峰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李毅峰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李毅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交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6d929f13-f6e5-4b06-bccf-a4487c568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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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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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862e5cec-8c61-4d55-9af1-090e19576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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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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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形:
1、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5:00 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95,615,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6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95,494,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7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5,559,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415%;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58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868%;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19,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125%;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8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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