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7 弘信电子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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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15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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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6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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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 │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
│ │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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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 │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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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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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2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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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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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6 │弘信电子(30065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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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5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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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55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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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15│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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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燧弘系统集成制造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8.4615%股权,以下简称“燧弘集成”)与浙江稠州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 5,081.33 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融资额度为 1,000.00 万元。公司作为保
证人与稠州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燧弘集成向稠州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华夏银
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5,081.33万元、1,0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
间接持有燧弘集成 38.9744%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
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鉴于另一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5641%,以下简称“吴越
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其内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吴越弘创
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稠州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稠州金租;
3、债务人:燧弘集成;
4、担保金额:5,081.33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资金占用费、风险抵
押金、首期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以及为签订、履行本合同实现担保债权和其他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包括债权文书公证费及申请强制执
行证书费用等)、差旅费等);
7、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集成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
3、债务人:燧弘集成;
4、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集成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2,037.8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37.40%
。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稠州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2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de9e398-6fe7-42b8-be6a-c6cdb1efb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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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6│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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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67142d4-329e-4bd3-b40a-00c6fb8c0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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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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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
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538f99dd-c358-4555-a275-cc2cea2f4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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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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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f24e514-e1a5-40b0-97c4-6215fbc83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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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9│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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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54a43ed8-3c4e-4826-ad63-b9d5598a2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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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2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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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58.4615%股权,以下简称“
燧弘华创”)作为保证人,为燧弘华创全资子公司江苏燧弘建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建康”)向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与苏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
金额为 11,0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
间接持有燧弘建康 38.9744%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
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鉴于另一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5641%,以下简称“吴越
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其内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吴越弘创
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苏商银行;
3、债务人:燧弘建康;
4、担保金额:11,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
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其中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费用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建康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燧弘华创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燧弘华创;
2、债权人:苏商银行;
3、债务人:燧弘建康;
4、担保金额:11,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
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其中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费用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三)李强先生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李强先生;
2、债权人:苏商银行;
3、债务人:燧弘建康;
4、担保金额:11,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
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其中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费用及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3,956.47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38.85%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229,740.7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燧弘华创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李强先生与苏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89bbab7-cff6-4aff-8ab2-914d8eeb7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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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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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66b5dfb-6b5b-4de1-83f0-8dea3ea00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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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6│弘信电子(30065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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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
026年 6月 11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 6月 17 日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8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b606141-783b-497c-9071-9a1591c1b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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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5│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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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燧弘”)的全资子公司青海燧弘算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燧弘算电”)与宏泰新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新航”)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 4
1,553.49 万元,租赁期限为 60个月。公司、北京燧弘为前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宏泰新航签订了《保证合同
》,为燧弘算电向宏泰新航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553.49万元;北京燧弘作为出质人与宏泰新
航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燧弘算电 100%股权为出质物提供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
间接持有北京燧弘 38.9744%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鉴于另一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2.5641%)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其内部办理反担
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吴越弘创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公司;
2、债权人:宏泰新航;
3、担保金额:41,553.49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租赁物处置等
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北京燧弘与宏泰新航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1、出质人:北京燧弘
2、质权人:宏泰新航;
3、出质物:北京燧弘持有的燧弘算电 100%股权;
4、出质物价值:2,000.00万元;
5、有效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质权人负有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担保范围: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按照主合同约定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租赁物处置等费用)和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所有款项和费用。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6,956.47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48.62%。
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保证合同》;
2、北京燧弘与宏泰新航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85b45d5-7faa-4c11-8210-82db384fe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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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55│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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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汉光电”)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华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3,000.00万
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
3、债务人:弘汉光电;
4、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7、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5,402.98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39%
。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04410c3-c342-48d8-a557-d6853db6b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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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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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律证字[2025]AN157-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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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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