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7 弘信电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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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1:38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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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
│ │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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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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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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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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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 │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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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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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 │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 │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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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0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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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弘信电子(30065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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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1:38│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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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人工”)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作为保证人,分别与苏银金租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20,247.08万元。
燧弘人工为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人工融资租赁担保事项提
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苏银金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保证人:公司;
2、债权人:苏银金租;
3、担保金额:20,247.08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承租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6、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租金计划变更或延期履行债务)后满三年之日止;
7、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人工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李强先生与苏银金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担保人:李强;
2、债权人:苏银金租;
3、担保金额:20,247.08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承租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6、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租金计划变更或延期履行债务)后满三年之日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2,883.60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8.07%
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33,877.26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苏银金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李强先生与苏银金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c70a580b-21c4-4d83-970e-9218e11a0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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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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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
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f4348817-ff7f-4c30-b95b-89eaa867f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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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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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弘信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3dc310fd-2a23-41c6-a8dc-930e9eb8e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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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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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f9644d3-53da-4c47-bc57-2bc3a1a01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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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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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4号),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25fa8a6-54bf-49f2-8ef5-c2b1d6910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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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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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ca0359da-d437-43b1-838b-6e7358fba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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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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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aeedeb7-b190-4413-ac32-3dea8e96f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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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07:54│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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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弘信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e05e2863-5ef3-45a3-9b4f-8789cbe1f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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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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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厦门弘创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弘创智源”),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联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想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燧弘华创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国内信用证开证额度、弘创智源与
联想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为此分别提供 5,500.00万元、9,8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弘创智源为燧弘华创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
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华创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弘创智源融资租赁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上海分行;
3、担保金额:5,5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
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
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7、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华创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联想租赁;
3、担保金额:9,87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由承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款项及费用和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法
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三年;
7、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弘创智源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2,636.52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0.49%
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2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6424a201-0dec-406c-a7ef-b9d0ee4b2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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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弘信电子(30065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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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共同推举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2、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经全体董事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陈守德 陈守德、吴沂、徐小兰
提名委员会 何为 何为、陈守德、陈素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沂 吴沂、何为、李震
战略委员会 李强 李强、刘大升、何为、吴沂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3、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强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素真女士、刘大升先生、周江波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周江波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家双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2de49d13-3171-4351-b24d-270e412df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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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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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独立董事
李强先生(董事长)、李震先生、陈素真女士、刘大升先生、居琰先生、徐小兰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
陈守德先生、何为先生、吴沂先生;
3、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守德先生(主任委员)、吴沂先生、徐小兰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何为先生(主任委员)、陈守德先生、陈素真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沂先生(主任委员)、何为先生、李震先生;
(4)战略委员会成员:李强先生(主任委员)、刘大升先生、何为先生、吴沂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陈守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李强先生
2、副总经理:陈素真女士、刘大升先生、周江波先生
3、财务负责人:周江波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坚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王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均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周江波先生、王坚先生、郑家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160382
传真:0592-3155777
电子邮箱:hxdzstock@hon-flex.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董事兼副总经理丁澄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
任职;独立董事吴俊龙先生、独立董事李绍滋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杨辉先生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副总经理巫少峰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赖晓晶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本次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其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
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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