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7 弘信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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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4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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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2:1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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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2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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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2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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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1 │弘信电子(30065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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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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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0 │弘信电子(30065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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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9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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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2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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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50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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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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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弘信创业”)的通知,获悉弘信创业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质押日期 解质日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 用途
(股) 股
弘信 是 2,900,000 3.44% 0.60% 否 2025/6/18 至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股份 融资
创业 质押手续止 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 比例
(%)
弘信创业 是 1,800,000 2.14% 0.37% 2024/6/21 2025/6/24 上海临港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弘信创业 是 3,600,000 4.28% 0.75% 2024/6/21 2025/6/25 上海张江科技
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比例
量(股) (%) 量(股) (%)
弘信 84,185,311 17.45% 43,000,000 51.08% 8.91% —— —— —— ——
创业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弘信创业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弘信创业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3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48%,占公司股本比例 1.31%,对应融资余额
3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2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43.00%,占公司股本比例 7.50%,对应融资
余额 26,000.00 万元。弘信创业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弘信创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弘信创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弘信创业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3f278de8-08cf-469b-a25b-5ea99f0fa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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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2:1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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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追认子公司苏州市华
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2022年 8-12月、2023年度、2024年度及预计 2025年度与关联方朱炳生、宋桂英发生的租
赁厂房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
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追认及 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朱炳生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宋桂英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朱炳生、宋桂英系公司副总经理巫少峰配偶之父母,巫少峰 2022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朱炳生、宋桂英 2
022 年 8月起作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年 8月至今,华扬电子向朱炳生、宋桂英租赁位于黄桥街道木巷村的房产用于员工食堂、宿舍等,2022年 8-12月、2023年
度、2024年度发生的租金金额分别为 40.42万元、115.3万元、120.1万元。
(四)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25年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生
类型 易内容 价原则 交易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关联租赁 朱炳生、 租赁房产 参照市场价 130万元 61.25万元 120.1万元
宋桂英 格公平定价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执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房产租赁费用定价不偏离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
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华扬电子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
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关联交
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华扬电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升华扬电子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华扬电子的市场竞争力,华扬电子
与关联人签署租赁合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上述房产,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华扬电子日常经营的稳定开展。另外上述关联租赁费用占公司同期的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的比
重较小、对公司当期营业成果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协议的签署,系在双方既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交易条款、完善决策程序。公司已对相关历史交易情况进行复
核,确认其遵循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确保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
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表决合法。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3d97f338-9b61-4433-9160-8564b5bc9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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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2│弘信电子(30065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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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监事会将于 2025 年 7 月 6 日任期届满
。鉴于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适当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d2a2e09d-f295-43f5-8bd0-557b563fd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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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2│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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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ac69ef3-5577-4528-affb-ed25e825a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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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1│弘信电子(30065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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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4f2625a1-33a5-4464-b607-5eb388e0d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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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0│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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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追认子公司苏州市
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2022 年 8-12 月、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朱炳生、宋桂英
发生的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
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追认及 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朱炳生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宋桂英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朱炳生、宋桂英系公司副总经理巫少峰配偶之父母,巫少峰 2022 年8 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朱炳生、宋桂英
2022 年 8 月起作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 年 8 月至今,华扬电子向朱炳生、宋桂英租赁位于黄桥街道木巷村的房产用于员工食堂、宿舍等,2022 年 8-12 月、202
3 年度、2024 年度发生的租金金额分别为 40.42 万元、115.3 万元、120.1 万元。
(四)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25年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生
类型 易内容 价原则 交易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关联租赁 朱炳生、 租赁房产 参照市场价 130 万元 61.25 万元 120.1 万元
宋桂英 格公平定价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执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房产租赁费用定价不偏离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基
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华扬电子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
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
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关联交
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华扬电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升华扬电子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华扬电子的市场竞争力,华扬电子
与关联人签署租赁合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上述房产,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华扬电子日常经营的稳定开展。另外上述关联租赁费用占公司同期的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的比
重较小、对公司当期营业成果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协议的签署,系在双方既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交易条款、完善决策程序。公司已对相关历史交易情况进行复
核,确认其遵循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确保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表决合法。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ac6f2032-ca40-4fab-8bd6-d9e6167ef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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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30│弘信电子(30065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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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 11:00 在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关会议议案。本次监
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会议以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华扬电子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追认并补充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追认并补充预计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448ed31c-61b7-4b95-b712-0fa3ad93c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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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9│弘信电子(3006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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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周五)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
100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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