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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59(中孚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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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59 中孚信息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5 20:14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5 20:14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2 19:27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参与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4-28 22:02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2025-04-28 22:02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8 22:00 │中孚信息(300659):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 │2025-04-28 22:00 │中孚信息(300659):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 ├─────────┼──────────────────────────────────────────────┤ │2025-04-28 22:00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 │2025-04-28 22:00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8 21:59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5-15 20:14│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 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 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现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 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 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A栋42层会议中心,本次股东大 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刘海卫先生主持,并完成了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董事会公告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是截止到2025年5月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7,676,99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 221,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44%。 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0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8,455,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否决、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26,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 2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8%;弃权 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204,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38%;反对 2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0%;弃权 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19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b5ca4a01-5659-4959-b453-2f2d746f8956.PDF ─────────┬──────────────────────────────────────────────── 2025-05-15 20:14│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 基地 A 栋42 层会议中心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97,676,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1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9,221,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8,455,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海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强先 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97,42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2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118%;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04,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38%;反对 20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0%;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李娜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 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da7ed7f2-8df4-4124-a87a-74e2b7d51931.PDF ─────────┬──────────────────────────────────────────────── 2025-05-12 19:27│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参与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周四)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 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8077ab89-87ae-4f5a-b4ea-a955a48b3723.PDF ─────────┬──────────────────────────────────────────────── 2025-04-28 22:02│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信息”)于 2025 年 4 月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项目的 3,500 万元及“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的 10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至“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7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4,851,62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504,999,988.29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1,430,1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17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具体项目,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24,000.00 18,574.17 77.39%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16,300.00 5,889.46 36.13%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8,843.01 4,528.10 51.21% 合 计 49,143.01 28,991.73 58.99%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将“电磁空间安全 监管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8,843.01 万元调整为 7,843.01 万元,调减金额 1,000 万元;将“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 案”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16,300万元调整为12,800万元,调减金额 3,500 万元;将“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24,000 万元调整为 28,500 万元,调增金额 4,500 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拟使用募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 集资金变 资金 资金 动金额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24,000.00 28,500.00 4,500.00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16,300.00 12,800.00 -3,500.00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8,843.01 7,843.01 -1,000.00 合计 49,143.01 49,143.01 0.00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研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中“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研发投 入需求持续提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项目的 3,500 万元及“电磁空间安全监 管项目”的 1,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项目、“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将综合利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自有 及自筹资金按计划完成。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根据公 司经营发展战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之间的资 金调整,不涉及原项目的终止或新设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原项目的终止或新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956679f-3733-4d5c-989a-a7664d37fd65.PDF ─────────┬──────────────────────────────────────────────── 2025-04-28 22:02│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d349cb7-4b8c-4094-99ba-85c9a58bd037.PDF ─────────┬──────────────────────────────────────────────── 2025-04-28 22:00│中孚信息(300659):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中孚信息(300659):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fe8b4a3-d847-4783-a7bb-45c2bc5b7535.PDF ─────────┬──────────────────────────────────────────────── 2025-04-28 22:00│中孚信息(300659):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 中孚信息(300659):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523048a-4bfd-46b0-a8e4-633a7d97fd97.PDF ─────────┬──────────────────────────────────────────────── 2025-04-28 22:00│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增资。中孚安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77,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7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4,851,62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504,999,988.29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1,430,1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17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进一步增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孚安全的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拓展、产品竞争能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增 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增资前注册资本 增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70,000 7,000 77,000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076194606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魏东晓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 基地 A 栋 36 至 41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 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中孚安全 100%股权,中孚安全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887.74 126,006.64 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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