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0 江苏雷利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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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18 │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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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6 │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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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6 │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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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控股子公司鼎智科技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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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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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 │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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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 │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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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2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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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1 │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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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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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18│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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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雷利”)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权益分配方
案为: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9,383,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派发现
金股利102,202,639.68元;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股本 127,753,299 股,本年度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9,383,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8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9,383,2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7,136,54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年 5月 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8 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590 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58 佰卓发展有限公司
4 08*****569 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年 5月 3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255,702 0.08 102,281 357,983 0.08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5,702 0.08 102,281 357,983 0.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9,127,547 99.92 127,651,018 446,778,565 99.92
三、总股本 319,383,249 100 127,753,299 447,136,548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47,136,548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58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殷成龙
咨询电话:(0519)88369800
咨询传真:(0519)88369800
十、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85267992-d491-4e29-8408-732f95852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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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6│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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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江苏雷利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江苏雷利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江苏雷利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即《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
025 年 4 月 23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股数共计 217,717,6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682%。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35 名,代表股份共计782,756 股,约占江苏雷利总股本的 0.2451%。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中的中小投资者共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84,7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57%。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雷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
议的议题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在本次会议的议案中,议案 5、7、8、9、10、11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
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
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4821742f-3f53-4d21-8b1c-369a9c6f9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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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6│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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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f8b1c2d3-1017-4e55-97cb-39012cdb0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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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江苏雷利(300660):关于控股子公司鼎智科技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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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关于控股子公司鼎智科技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62d2bbc6-5023-47af-9b70-90be75be5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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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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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本次股东会将通过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将
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1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
,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15日 9:15 至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 月 9日 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办公大楼 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3、提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中,提案 5.00、7.00、8.00、
9.00、10.00、11.00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 2”),在 2025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1:30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江
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办公大楼 3 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213011(来函信封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号办公大楼 3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殷成龙 潘俊闵
联系电话:0519-88369800
传真号码:0519-88369800
电子邮箱:jsleili@leili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办公大楼 3 楼证券部办公室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cc8249e0-03eb-4e9a-85d7-3fabe4406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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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6│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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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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