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1 圣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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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26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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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06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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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08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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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54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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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07:52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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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 │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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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 │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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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 │圣邦股份(300661):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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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 │圣邦股份(3006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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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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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26│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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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事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48,
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0%),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0日-2026 年 2 月 9 日)。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88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林 董事 31,548,497 5.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姓名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林林 不超过 不超过 偿还债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7,887,125 1.28% 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而增加的相应股份
2、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 年 11 月 10 日-2026 年 2 月 9 日)。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5、林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
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林林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圣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如果预
计本公司/本企业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圣邦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圣邦股份 A股上市发行价(若圣邦股份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
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 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减持前提
前至少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本企业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
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公司的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持股实体的
股权/权益,也不由持股实体回购该部分股权/权益。”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在圣邦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持股实体股权/权益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
本人如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如
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起第 7至 12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林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林林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
也将严格督促林林先生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bee81d6e-28ab-415f-8881-8b11035f1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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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06│圣邦股份(30066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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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30066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05a6e96-dd31-4ed9-9e0c-f8886fb08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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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08│圣邦股份(30066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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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2,651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三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合格”,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7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6,83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6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
销不会对公司总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f6c4fde8-a25c-4b68-933b-37bd2b0f5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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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54│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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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 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
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概况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
为 12 个月。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
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应将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本次签署的《授信协议》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均不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
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融资的金额。
二、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67cce4b-0814-4222-8e6e-8fb1fab5f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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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07:52│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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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28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递交了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
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23/documents/sehk2509280028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23/documents/sehk2509280028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
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50ec5f90-af00-4f6c-a832-941ae64b6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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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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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f47052ca-ea09-444a-8995-953ebd256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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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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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c49d310f-a405-4037-963e-5bd25eed2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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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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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致: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圣邦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特聘法律顾
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
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 2023年激励计划之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北京市君
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圣邦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并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查验,并基于圣邦股份向本
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圣邦股份已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
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
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圣邦股份向本所出具的说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且与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的重要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其他问题以及会计、审计、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系以中国法律为依据出具,且仅限于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前已公布且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本法律意见书不对境外法律或适用境外法律的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对于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亦不具备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引用内容进行核查和判断的专业资格。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必
要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圣邦股份本次注销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圣邦股份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公告。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圣邦股份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注销的批准及授权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根据相关授权,本次注销属
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基于上述,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注销
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
行权日”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鉴于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9月 12日届满,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 6,836份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6,83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基于上述,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0d9e78f3-db43-4cc4-aeb8-ea2b9e0f70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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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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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通知,
于 2025年 9月 19日 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按照《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临时召开会议向各位参会董事进行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期限。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世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事项已与全体董事进行了事前沟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 5日向董事会
发送的要求,并且同意该次董事会各项议案的有效性不会因该等豁免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届满,根据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6,836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efd7b353-871d-47b4-8000-21921eaee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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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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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圣邦微
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1b8bff8b-5300-4040-982b-b5b3ac3f6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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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48│圣邦股份(30066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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