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2 科锐国际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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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36 │科锐国际(30066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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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5:42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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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28 │科锐国际(300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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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28 │科锐国际(300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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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8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轮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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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8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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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6 │科锐国际(30066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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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8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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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5:42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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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 │科锐国际(30066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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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36│科锐国际(30066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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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4391a3d8-f74d-41d5-a3a9-be2baf104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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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5:42│科锐国际(300662):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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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e651f735-f253-4933-9838-31b56142e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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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28│科锐国际(300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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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开发布了《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5F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会议召开
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综上所述,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5人,代表股份87,143,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9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段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86,988,4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18%;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57%;弃权5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25%。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
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48786dc3-cd51-4a1d-806c-8c1faa8eb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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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28│科锐国际(300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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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a4609fc-f001-4899-87a3-d191eba20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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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8│科锐国际(300662):关于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轮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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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关于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轮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c2a7b4c-ff40-4064-a2e8-1eae43684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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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8│科锐国际(3006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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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d82103c-a5fd-4450-9454-382cef3f6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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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6│科锐国际(30066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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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
以微信、钉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钉钉视频会议与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高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轮值)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诚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轮值),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未重新选举前可连任。本次聘任后,公司总
经理将由高勇先生变更为曾诚女士,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高勇、曾诚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段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段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段立新先生若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6 年 1月 15 日 1
4: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40a9701-289a-45cb-8e4b-0d95350a9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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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8│科锐国际(300662):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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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霍尔果斯泰永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锐国际”)控股股东霍尔果斯泰永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泰永康达”)持有科锐国际流通股 57,897,666 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的 29.4186%。其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九十个自然日内(2025 年 12月 30日至 2026 年3 月 27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两种方式减持股份 5,904,100 股,占科锐
国际当期总股本的 3%(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股份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收到泰永康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霍尔果斯泰永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泰永康达持有科锐国际流通股 57,897,666 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的 29.41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泰永康达因自身经营所需。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九十个自然日内进行(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上
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泰永康达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904,100 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 3%,且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968,064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3,936,127 股(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且不低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此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泰永康达于 2021 年 2月 24日完成对北京翼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翼马”)的吸收合并完成工商变更,根据约
定,北京翼马注销,其现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等权利与义务由泰永康达承继。故北京翼马曾作出的相关承诺将由泰永康达
继续履行。
泰永康达(原北京翼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
分股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②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发行
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
减持;
②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
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股份总数的 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
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④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⑤如果本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说明出具之日,泰永康达(原北京翼马)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泰永康达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等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规则要求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
净利润的 30%。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泰永康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说明出具之日,泰永康达持有科锐国际 57,897,666 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 29.4186%
;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完成减持后,泰永康达将持有科锐国际 51,993,566 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的 26.4186%。仍为科
锐国际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泰永康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泰永康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92fd9018-6dcf-4871-9db6-fd51921e0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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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5:42│科锐国际(3006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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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CAREER INTERNATIONAL AP(HONG KON
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AP”)100%控股的全资孙公司 Investigo Limited(以下简称“Investigo”“被担保人”)。
2、本次担保属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3、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本次为 Investigo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或其等值的英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11,800 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98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借款事项及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
手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
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
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根据上述授信情况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拟向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6亿元,对
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
度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此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借款及因此导致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发生的担保事宜另行召
开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与授信及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5 年 12 月 8日,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
Investigo 与星展银行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银行信贷额度合同》)项下的
相关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三(3)年止。
鉴于公司对 Investigo 在控股权、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
向的能力,公司对 Investigo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本次担保旨在满足 Investigo经营需要,故 Investi
go 将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 Investigo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vestigo Limited
注册地:10 Bishops Square, London, England E1 6EG
公司编号:04803377
注册资本:1,500英镑
主营业务:为英国国内或国际的中小企业客户、蓝筹企业提供多方位的短期性、合同性或永久性的中高级职位的解决方案。
(二)被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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