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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3(科蓝软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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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63 科蓝软件 更新日期:2025-1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6 19:04 │科蓝软件(300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6 19:04 │科蓝软件(300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3 19:56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 ├─────────┼──────────────────────────────────────────────┤ │2025-12-19 16:36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2-10 18:54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0 18:53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0 18:53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2-10 18:53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 ├─────────┼──────────────────────────────────────────────┤ │2025-12-10 18:53 │科蓝软件(3006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12-10 00:00 │科蓝软件(30066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2-26 19:04│科蓝软件(300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号人寿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安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4人,代表股份数为 49,849,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0.418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71 人,代表股份数为 4,782,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为45,067,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94%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1 人,代表股份数为 4,782,1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5%。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92,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03%;反对 1,031,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4%;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5,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038%;反对 1,031,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609%;弃权 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许桓铭律师和刘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f1a55b3f-e76b-435c-b557-49a62ab586d0.PDF ─────────┬──────────────────────────────────────────────── 2025-12-26 19:04│科蓝软件(300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安京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74人,代表股份49,849,25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8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8,792,5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803%; 反对1,031,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84%;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14%。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9838a65-bb63-449e-a950-ff905cd533ed.PDF ─────────┬──────────────────────────────────────────────── 2025-12-23 19:56│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 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939a0656-f392-4f32-ae29-e1fbb02ab11e.PDF ─────────┬──────────────────────────────────────────────── 2025-12-19 16:36│科蓝软件(30066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科蓝盛合”)的通知,获悉科蓝盛合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用途 东及其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比例 比例 押 动人 (%) (%) 科蓝 是 1,000,000 4.71 0.21 否 否 2025年 12 质权人申请 孙* 自身 盛合 月 18 日 为止 融资 需求 合计 1,000,000 4.71 0.21 - - - - - -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 2025年 12月 10日的最新总股本 478,451,177股为基数计算所得,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持股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比例 比 例 限售数量 押股份 限售数量 质押 (%) (%) (股) 比例 (股) 股份 (%) 比例 (%) 王安京 25,059,066 5.24 21,330,000 85.12 4.46 18,176,546 85.21 2,725,035 73.07 科蓝 21,239,381 4.44 19,450,000 91.57 4.06 0 0 0 0 盛合 合计 46,298,447 9.68 40,780,000 88.08 8.52 18,176,546 44.57 2,725,035 49.38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用于解决上 述情形。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2,888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 62.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 4%,对应融资余额 25,52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078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 88.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5 2%,对应融资余额 36,520万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王安京,男,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东城区***,2013年 12月股份公司设立后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安 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05.9066 万股股份,同时持有科蓝盛合 98.81%出资份额,科蓝盛合持有公司2,123.9381万股股份,王安京直 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 9.68%。本公司为王安京先生控制的企业,具体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 (2)科蓝盛合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安京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H1223 注册资本:843.814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 4、目前王安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为:自身生产经营融资需求。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 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质押物、质押展期、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 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 东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dad45a24-83fc-4c9b-bc13-30e64bba85dc.PDF ─────────┬──────────────────────────────────────────────── 2025-12-10 18:54│科蓝软件(3006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14:00时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15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号人寿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箱的方式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 2025年 12月25日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12:00时-1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号人寿大厦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旭红 联系电话:010-6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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