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4 鹏鹞环保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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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30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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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58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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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2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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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7:08 │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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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7:08 │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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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7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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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6 │鹏鹞环保(30066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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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5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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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4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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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4 │鹏鹞环保(30066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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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30│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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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送达的江苏省无锡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披露情况
2024 年 2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
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 年 3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王洪春先生
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二、案件判决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王洪春先生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6)苏 02 刑初 11 号。江苏省无
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人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
罚金人民币一千零六十万元(因本案已缴纳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款人民币 539.359767 万元可以折抵罚金,剩余部分已全
部缴纳)。
2、侦查机关扣押案款中的人民币 526.397451 万元系被告人王洪春的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
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春先生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
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0d34620-2b59-4ff8-9032-7f04dcd80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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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58│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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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的通知,其于 2026 年 3月 19 日收到江
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锡检刑诉〔2026〕5 号)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6)苏 02 刑初 1
1 号),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一、该事项相关披露情况
2024 年 2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
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 年 3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王洪春先生
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春先生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诉讼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事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
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f3748aa-14c6-44d6-ad4b-d90c64067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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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2│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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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b18bcca8-cf82-4ebb-b415-893d26253a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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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7:08│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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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1396039-fcf5-492d-86b5-1dbdaff3d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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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7:08│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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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14641c2-8321-4550-a940-5ff0e593c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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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7│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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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d0ce901-bf46-4fca-97d2-2eefedb97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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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6│鹏鹞环保(30066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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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以专人送达及即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 5名董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鹏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4eb1091-c8cd-447a-9717-3c315af4d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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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5│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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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59e9232-5a75-4d84-b6a6-3b810de6f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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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4│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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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de4135a-18c0-4149-be62-7e6d6d5be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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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34│鹏鹞环保(30066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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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a4cfb71-ea63-4c8f-9bfb-309f50d34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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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3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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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4f3cc2a-5fab-4132-a3f2-5a9c79ff5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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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31│鹏鹞环保(30066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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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日以专人送达及即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 5名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其中董事蒋永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鹏
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
5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31661a69-8a5a-4728-b17b-83ebf5dbd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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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9:2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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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6,256,33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后的 728,960,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448,013.0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10 股,即36,448,013.05 元÷756,256,332 股×10 股=0.481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0.0481953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25 年 6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在满足“(1)202
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分红方案。
2025 年 8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已达到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2025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并制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6,
256,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728,96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448,013.0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296,071 股后的 728,960,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9 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2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0 股,即 36,448,013.05元÷756,256,332 股×10 股=0.481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0.0481953 元。
2、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 2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淑芬
咨询电话:0510-88560335
传真电话:0510-8706199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119c21f-275f-4651-a687-e41754b6e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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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3│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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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65e9599-6f31-47fa-9493-7a55968a7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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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3│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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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81611a6-162f-4d67-b4bf-cec7ac568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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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2│鹏鹞环保(30066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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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7日以专人送达及即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 5名董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8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其中董事王春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鹏
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57695d9-1945-40c0-ae68-bc8ed8ab7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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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2│鹏鹞环保(30066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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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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