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5 飞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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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38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飞鹿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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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22 │飞鹿股份(300665):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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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18 │飞鹿股份(300665):飞鹿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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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18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公司主体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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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20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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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出售及非交易过户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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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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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飞鹿股份(300665):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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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飞鹿股份(300665):飞鹿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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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04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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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38│飞鹿股份(300665):关于飞鹿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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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813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飞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股期间,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飞鹿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17,7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70,000张。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 号文同意,公司 17,7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月 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0 年 12 月1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调整为 7.05 元/股。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 2021 年业绩
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3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
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调整为 7.06 元/股。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调整为7.04 元/股。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同意
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41,832 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上市,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调整为7.08 元/股。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 2022 年业绩
考核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72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1,203,000
股以及 4 名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45,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 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调整为7.09
元/股。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鉴于公司股票自 20
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月 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6.38 元/股)
,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
24 年 6 月 6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7 日起调整为 6.06 元/股。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鉴于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调整为 6.01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813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飞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间,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飞鹿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飞鹿转
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3a6d8b16-3536-4c38-b9ef-a03d63c31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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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22│飞鹿股份(300665):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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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飞鹿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6.01 元/股。
2、2025 年第二季度,共有 270 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27,000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4,492 股“飞鹿股份
”股票(股票代码:300665)。
3、截至 2025 年第二季度末,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为1,501,40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150,140,9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规定,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17,7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70,000张。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 号文同意,公司 17,7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月 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0 年 12 月1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调整为 7.05 元/股。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 2021 年业绩
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3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
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调整为 7.06 元/股。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调整为7.04 元/股。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同意
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 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上市,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调整为 7.08 元/股。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 2022 年业绩
考核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72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1,203,000
股以及 4 名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45,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 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调整为7.09
元/股。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鉴于公司股票自 20
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月 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6.38 元/股)
,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
24 年 6 月 6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7 日起调整为 6.06 元/股。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鉴于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调整为 6.01 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二季度,“飞鹿转债”因转股减少 270 张,转股数量为 4,492 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飞鹿转债”尚有 1
,501,409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金额为 150,140,9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 其他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 年 3 月 31 日) 增加数量 (股) (2025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9,243,743 26.00 0 90,000 49,333,743 26.04
其中:高管锁定股 48,069,243 25.38 0 90,000 48,159,243 25.4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74,500 0.62 0 0 1,174,500 0.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189,402 74.00 4,492 -90,000 140,103,894 73.96
三、总股本 189,433,145 100.00 4,492 0 189,437,637 100.00
注: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转出 90,000 股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
人名下,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高管锁定股增加 9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减少 90,000 股,总股本无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731-22778608。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飞鹿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飞鹿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82cee583-a1f9-4de9-9a9e-e9c593ae3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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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18│飞鹿股份(300665):飞鹿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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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300665):飞鹿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0da659f-eb4c-4748-8792-d6cadcdb9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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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18│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公司主体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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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
具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5122 号),联合资信
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调整为 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由 A﹢调整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评级变化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三)债券代码:123052
(四)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级调整的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六)前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七)调整后的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八)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受下游需求下降影响,2024 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下降,收入规模同比下降,公司
综合毛利率下降至较低水平,且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期间费用负担较重,全年利润总额由盈转亏。随着短期借款的增
加,公司短期债务占比有所上升,公司债务负担重,叠加盈利能力转弱,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表现均有所弱化
。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影响分析
本次信用等级下调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影响。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专注和拓展防腐防水材料等高分子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光储胶类材料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强化规模化销售和高利润率
小规模销售的双轮驱动营销战略,着力加强应收账款、库存物资、质量问题、安全环保问题等隐性成本管理,从成本端增厚利润;强
化新技术引领作用、探索新模式、开拓新产业。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多举措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将扎实推进公司战略落地,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提
高偿债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759621f-2140-4c20-8703-16d44e699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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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2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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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将于2025年6月5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飞鹿转债利息为2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4、除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票面利率为2.50%;
6、飞鹿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截至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鹿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6月4日前(含
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3.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于202
0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飞鹿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飞鹿转债2024年
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鹿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飞鹿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52
3、可转债发行量:1.77亿元(177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1.77亿元(177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7月3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6月4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0%,第二年为0.80%,第三年为1.50%,第四年为2.0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10、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可转债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未提供担保
14、可转债的信用级别:
2019年9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飞鹿转债”信用评级为A+。
2020年6月30日,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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