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6 江丰电子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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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6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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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6 │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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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2 │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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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2 │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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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5:56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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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5:44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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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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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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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21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更新情况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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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21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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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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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0e5572d6-f1a9-4462-9c9f-9fa477647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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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6│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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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22日通过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
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增加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21,400.24万元。董事会认为上述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董事边逸军先生、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
群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4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36b89822-9fc3-4c59-9eaf-c22494fbf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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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2│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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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王卫东
律师、赵振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9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提案、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网
络方式的表决时间等事项。其中,《会议通知》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截至股权登记日即 2025年 9月 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4日在浙江省余姚市经济
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根据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表决票,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 1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81,705,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1%。
2.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江丰电子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470名,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1,481,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合计 48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93,186,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6%。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边逸军先生因未现场出席,故不能主持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
由董事钱红兵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下列提案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10.《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和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
上述提案均获得了参与投票的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表决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dd25d531-2b27-4226-9c5a-241ad60e4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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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2│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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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9578acfa-6f09-480c-940c-48fda3446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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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5:5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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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部分股份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目前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姚力军 是 960,000 1.69 0.36 2024-9-18 2025-9-18 国泰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持股份 目前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股本比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 例 押
东及其 (%)
一致行
动人
姚力军 是 5,300,000 9.34 2.00 否 否 2024-9-18 2026-9-18 国泰 偿还
海通 前期
证券 股票
股份 质押
有限 融资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及延 质押及延 所持 司目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期购回前 期购回后 股份 前总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股本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数量 数量 (%)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股) (%)
姚力军 56,765,724 21.40 21,631,200 20,671,200 36.41 7.79 0 0.00 0 0.00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20e6819-9469-45c5-9b44-f0af12144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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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5:4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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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 9月 24 日(星期三)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已于 2
025年 9月 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
稿)>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
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
年-2027年)的议案》
10.00 《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0日、8月 26日、9月 9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 1至议案 9、议案 1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且议案 2包含 10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10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9月 16日 17:00之前送达或发
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
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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