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6 江丰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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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7:2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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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3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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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7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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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6 │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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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6 │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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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5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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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5 │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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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4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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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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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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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7:2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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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9647d2fe-028c-42c7-b03a-2ab22cc3d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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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3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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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江丰电子”)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宏德”)计划于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8%。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目 占公司扣除
(元/股) (股) 前总股本 回购专用证
比例 券账户股份
(%) 后总股本的
比例(%)
宁波江阁 集中竞价 2025年 3月 4日-4月 17日 73.09 1,299,964 0.4899 0.4918
宁波宏德 集中竞价 2025年 3月 4日-4月 17日 73.48 1,300,000 0.4899 0.4918
合计 2,599,964 0.9799 0.9836
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未减持其通过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间接持有的江丰电子股份。
2、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65,338,58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020,2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264,318,383股。
4、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目 占公司扣除 持股数量 占公司目 占公司扣除
(股) 前总股本 回购专用证 (股) 前总股本 回购专用证
比例 券账户股份 比例 券账户股份
(%) 后总股本比 (%) 后总股本比
例(%) 例(%)
宁波江阁 合计持有股份 5,508,099 2.0759 2.0839 4,208,135 1.5859 1.5921
其中:无限售 4,905,285 1.8487 1.8558 3,605,321 1.3588 1.3640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602,814 0.2272 0.2281 602,814 0.2272 0.2281
条件股份
宁波宏德 合计持有股份 5,508,076 2.0759 2.0839 4,208,076 1.5859 1.5920
其中:无限售 4,759,213 1.7936 1.8006 3,459,213 1.3037 1.3087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748,863 0.2822 0.2833 748,863 0.2822 0.2833
条件股份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1,016,175 4.1517 4.1678 8,416,211 3.1719 3.1841
其中:无限售 9,664,498 3.6423 3.6564 7,064,534 2.6625 2.6727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1,351,677 0.5094 0.5114 1,351,677 0.5094 0.5114
条件股份
注:
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65,338,58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020,2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264,318,383股。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
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江阁、宁波宏德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宁波江阁、宁波宏德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0b03b0b4-756a-4b67-94ab-0bc05c5bb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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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7│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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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39c5bb37-31fd-4f30-b0a8-99d3625d5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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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6│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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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92177ee-24f0-490d-91a9-60bde60ff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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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6│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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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通过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边逸军先生、钱
红兵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c27af1e5-41bd-407e-ab6b-6c8330530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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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5│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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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e390eb2-7315-488b-b042-d48e46467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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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55│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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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d0a86fe6-6328-4da6-bd5e-0c4f62fcb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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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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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召开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 5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
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5 月 21 日 17:00 之前送达
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
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
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6c9db956-e4fa-44c7-b54b-a7cc1b914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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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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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通过网络远程的
方式举行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
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边逸军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董事兼财务
总监于泳群女士,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蒋云霞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5bfdfef7-63e3-4877-8275-06f977d8c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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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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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c2d3e779-4b03-42e0-9542-db6f5eef7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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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32│江丰电子(30066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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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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