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6 江丰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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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52 │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关于江丰电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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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48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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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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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3 │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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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3 │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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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 │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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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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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 │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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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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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 │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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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52│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关于江丰电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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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丰电子(300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俊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锦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截至2026年6月30日,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无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报告期内均正常履行承诺。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b89e445-0023-4438-956e-1e771dcea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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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4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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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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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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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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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3│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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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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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3│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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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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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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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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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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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6年 6月 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规则作出明确规范,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20年 12月 24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5号——保险合同》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5、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采购的各类固定资
产等品类增加,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进
行重新核定,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将电子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目前的 3-5年调整为
3-10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原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10-1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3-10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5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此项会计估计变
更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此项会计估计变
更将对 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对 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
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08ed7b3-0b1b-4d5e-92e9-f94d78e268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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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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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aaf6012-3016-48e8-ab38-4acddbf5d4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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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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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 7月 28日结项,且项目实施主体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
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变更为参股公司广东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丰科晶晟”);募
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 4月 23日结项,且项目实施主体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
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变更为参股公司武汉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丰科晶晟”)
;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061.0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51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金额合计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5年11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6年8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余额 存储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江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7.18 活期存款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
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武汉江丰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 1,014.35 活期存款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
行 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公司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 29.51 活期存款 补充流动资金
行
合计 1,061.0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17,482.76 11,925.96
2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30,355.76 24,619.1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104.92 15,104.92
合 计 62,943.44 51,650.00
四、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惠州基地平板显示
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截至 2026年 8月 14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 利息减手续 节余金额④
总额① 集资金金额② 费净额③ =①-②+③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 24,619.12 23,973.79 369.02 1,014.35
及部件建设项目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 11,925.96 12,034.99 126.21 17.18
及部件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099.95 14,099.95 29.51 29.51
合计 50,645.03 50,108.73 524.74 1,061.0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部分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4月结项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 7月结项,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度完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061.0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募集资金余
额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充分结合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结项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
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和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202147a-3002-4879-930c-e49f92a22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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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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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d5a1cf9-0c21-4ba5-a2d9-e12e61e1f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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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1│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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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9a7de18-7751-4590-a463-b00cd21f1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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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40│江丰电子(300666):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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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
”、“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江丰电子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51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49,693.4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450,306.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18日全
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
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5年11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6年8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余额 存储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江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7.18 活期存款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
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武汉江丰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 1,014.35 活期存款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
支行 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公司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 29.51 活期存款 补充流动资金
支行
合计 1,061.04 -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 17,482.76 11,925.96
设项目
2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 30,355.76 24,619.12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104.92 15,104.92
合 计 62,943.44 51,650.00
四、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惠州基地平板显示
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截至2026年8月14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 利息减手续 节余金额
总额① 集资金金额② 费净额③ ④=①-②+③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 24,619.12 23,973.79 369.02 1,014.35
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 11,925.96 12,034.99 126.21 17.18
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099.95 14,099.95 29.51 29.51
合计 50,645.03 50,108.73 524.74 1,061.0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部分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 4月结项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 7月结项,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度完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061.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募集资金余
额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充分结合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结项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
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和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d4d940b-ec83-4c46-be05-f9d43cb55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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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8:21│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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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1566c45c-7a5a-4ed6-a783-64c7a5458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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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03│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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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7b0e25e1-76be-4eab-ba4f-7ba4f959e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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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2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参股公司增资进展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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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
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本次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的运营主体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科晶晟”)拟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丰科同创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ESOP
”)和投资者株式会社ULVAC(以下简称“日本爱发科”)、爱发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爱发科”,与日本爱发
科合称“爱发科”)。ESOP以人民币13,500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日本爱发科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
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中国爱发科以人民币3,500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同时,丰科
晶晟原有股东北京丰科芯创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8,800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800万元。公司
及丰科晶晟股东北京芯创智造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创二期”)同意放弃上述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
成后,丰科晶晟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9,200万元增至人民币135,000万元,公司持有丰科晶晟的股权比例将由44.8430%降至29.6296
%,丰科晶晟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5月16日,为实现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公司与丰科芯创、芯创二期、日本爱发科、中国爱发科、丰科晶晟签订了《Mas
ter Framework Agreement》。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的议案》,同意原
合作方中国爱发科拟认缴的出资份额人民币3,500万元均由其母公司日本爱发科承接,即日本爱发科对丰科晶晟的出资份额由人民币1
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3,500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与丰科芯创、芯创二期、日本爱发科、中国爱发科、丰科晶晟签订了《变
更合同》及修订后的《关于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二、进展情况
近日,丰科晶晟已完成上述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主
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RGPGH35
3、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135,0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5、成立日期:2025年 7月 25日
6、法定代表人:赵丽
7、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号院 1号楼 26层 2605-15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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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暨引入专
│业投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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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暨引入专业投资机...。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cb571b5-4f18-4c3e-96a2-04246d70b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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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6│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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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3日通过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
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北京丰科芯创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芯创智造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株
式会社 ULVAC、爱发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合同》及修订后的《股东协议》,主要原
因系基于合作主体变更及合作架构优化进行的相应调整,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实质性变更。除原合作方内部出资主体及份额分配调
整外,原交易的核心条款均保持不变。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暨与日本株式会社
爱发科共同筹划整合双方平板显示靶材业务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晶丰芯驰(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芯驰”)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有利于满足其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水平,增强资本实力,吸引和稳定人才,对其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和资
金安排,并结合晶丰芯驰资本运作规划的综合考虑,公司拟放弃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关联董事边逸
军先生、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郑立丁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
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暨关联交易暨引入专业投资机构签订附转股权之债权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5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ce8c554-8ac7-4423-8511-6238e31d1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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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4│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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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8,000 ~ 56,000 盈利:25,264.85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9.99% ~ 12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8,000 ~ 23,000 盈利:17,583.09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7% ~ 30.8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全球半导体产业拓展与人工智能技术迭代,AI算力、存储芯片、逻辑芯片的需求持续释放,下游晶圆制造产能持
续扩容。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先进的制造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强大的核心装备以及全球化的技术支持、销售与服务体系,
持续提升先进制程产品市场份额,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的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同时,得益于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产线的多年布局,公司
已成为国内多家知名半导体设备公司和国际一流芯片制造企业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气体分配盘、真空阀、加热器等核心产品持续放
量,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产品收入持续增长。公司预计 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
0%。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发挥自主创新优势,密切跟踪客户需求,不断加大先进制程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扩大全球市场
份额,国内外客户订单持续增加。公司积极推进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目前黄湖靶材智能工厂所涉厂房已按计划
建成,部分车间完成交付,车间智能化立体仓储、柔性自动化单元线、数字化生命周期系统集成等核心模块已完成单体测试,同时韩
国江丰靶材工厂主体工程已投入建设,为公司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持续加码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的产能建设,以保障客户交付履约能力为目标,贴合客户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紧握芯
片制造商、半导体装备制造商对于扩大产能、实现自主可控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综合优势,全面
布局半导体精密零部件领域,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静电吸盘、脆性材料等项目的建设和扩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半导体零部
件产业的自主可控提供重要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全球半导体产业拓展与人工智能技术迭代的机遇,践行长期发展战略,在强化自主研发的同时,密切关注产
业整合机会,聚焦半导体核心材料领域拓展,紧跟客户需求,积极扩展产业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开空间。
2、报告期内,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 3亿元-3.3亿元,主要系公司战略投资的芯联集成公允价值变动、转让联营企业部
分股权、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按份额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非经常性损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和政府补助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8d1553c-1082-4143-bd56-c5925be9e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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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暨与日本株式会社爱发科共同筹划整合双方平板
│显示靶材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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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重要交易合同变更及签订相应协议的议案》,鉴于合作主体变更及出资份额调整,公司拟与北京丰科芯创股权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科芯创”)、北京芯创智造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创二期”)、株式会社
ULVAC(以下简称“日本爱发科”)、爱发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爱发科”)、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科晶晟”)签订《变更合同》及《关于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暨原合同签订情况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丰科晶晟拟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丰科同创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ESOP”)和
日本爱发科、中国爱发科。ESOP拟以人民币 13,500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00万元,日本爱发科拟以人民币 10,
000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中国爱发科拟以人民币3,500 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
0 万元。同时,丰科晶晟原有股东丰科芯创拟以人民币 18,800 万元认购丰科晶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8,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丰科晶晟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9,200 万元增至人民币135,000万元。公司及丰科晶晟股东芯创二期均放弃上述增资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暨与日本株式会社爱发科共同筹划整
合双方平板显示靶材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2026年 5月 16日,为实现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公司与丰科芯创、芯创二期、日本爱发科、中国爱发科、丰科晶晟签订了《M
aster Framework Agreement》(以下简称“原协议”或“MF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要交
易合同暨与日本株式会社爱发科共同筹划整合双方平板显示靶材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合同变更情况
基于合作方日本爱发科内部资源整合及对合作架构的优化,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原合作方中国爱发科拟认缴
的出资份额人民币 3,500万元均由其母公司日本爱发科承接,即日本爱发科对丰科晶晟的出资份额由人民币10,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
币 13,500 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与丰科芯创、芯创二期、日本爱发科、中国爱发科、丰科晶晟签订《变更合同》,约定原协
议项下中国爱发科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均转移给日本爱发科,原协议其他核心条款均保持不变。同时,交易各方拟根据《变更合同》对
《股东协议》进行配套修订以反映合作主体变更及出资份额调整,并同步签订修订后的《股东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 1条(定义)除非本变更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变更合同中所使用各术语的含义应遵照MFA中的定义。
第 2条(MFA的变更)全体当事方同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变更:将MFA(仅限于正文、附件 1.1及附件 2.2)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
件 1进行全面修订,将MFA的附件 3.1.3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件 2进行全面修订,将MFA的附件 3.1.5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件 3进行全
面修订,将MFA的附件 3.1.6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件4进行全面修订。
第 3条(爱发科出资合同的变更) 全体当事方同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变更:将爱发科出资合同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件 2进行全
面修订。
第 4条(本股东协议的变更)全体当事方同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变更:本变更合同附件 3中所列的当事方(丰科晶晟应促使 ESO
P)于本变更合同签订日,签署如本变更合同附件 3所示的股东协议,将本股东协议按照本变更合同的附件3进行全面修订。
第 5条(变更的效力)
1、根据本变更合同对原合同(但仅限于截至本变更合同签订日已生效的部分)所做的变更,应自本变更合同签订日起向将来发
生效力,不影响在本变更合同签订日之前已根据原合同实施的行为的效力。为避免疑义,中国爱发科不作为变更后的爱发科出资合同
及本股东协议的当事方,并且自本变更合同签订日起,不再享有变更前的爱发科出资合同及本股东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亦不承担任
何义务。
2、尽管有前款规定,在各方之间所订立的除原合同之外的各项合同,不因本变更合同而受到任何变更或影响,仍在该等合同的
当事方之间有效存续,并适用其内容。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合资方及丰科晶晟
1.1丰科晶晟的合资方为:丰科芯创、江丰电子、芯创二期、日本爱发科及ESOP。
2 丰科晶晟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
2.1本协议生效日,丰科晶晟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0,000,000元,股权结构将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形式 认缴出资比例
(人民币/元)
丰科芯创 630,000,000 货币 46.6667%
江丰电子 400,000,000 货币 29.6296%
日本爱发科 135,000,000 货币 10.0000%
ESOP 135,000,000 货币 10.0000%
芯创二期 50,000,000 货币 3.7037%
合计 1,350,000,000 - 100.0000%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变更合同》和修订后的《股东协议》,主要原因系基于合作主体变更及合作架构优化进行的相应调整,不构成对原
交易方案的实质性变更。除原合作方内部出资主体及份额分配调整外,原交易的核心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
况而定。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后续业务整合、经营管理、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fdfd52a-a3fa-4e78-80df-9ee1ea3eb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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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4│江丰电子(300666):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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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01de772-0647-4bf2-bb3f-e316949c4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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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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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号)同意注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
.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
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 KFAM CO.,LTD.(以下简称“韩国
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韩国江丰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截至 2026年 7月 6日,韩国江丰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韩元万元)
KFAM CO., KB Kookmin 0976-01-04-321359 0.00 “年产 12,300 个超大规
LTD. Bank Apgujeong 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
Branch Branch 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KFAM CO., LTD.
乙方:KB Kookmin Bank Apgujeong Branch Branch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
、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976-01-04-321359”,截至2026年06月24日,专户余额
为零元。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中国境内监
管规定,甲方二和乙方应共同遵守大韩民国的外汇管理监管规定等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但对乙方的现场调查和书面询问应以不违反大韩民国法律规定和不影响乙方正常业
务经营为前提。丙方对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葛俊杰、谢锦宇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根据
大韩民国的法律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业务授权书)。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1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
甲方二通知以后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收到甲方二的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但未及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
无正当理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
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11、本协议中中文内容和韩文内容如有分歧,应以中文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94158e5-d895-4138-a60f-5b4dd2f767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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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10│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协议受让凯德石英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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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收购事项概述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江丰博鑫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宁波甬金智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金”)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
石英”,股票代码:920179)的实际控制人张忠恕先生、王毓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凯轩先生(KAIXUAN ZHANG)、北京德益诚投
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益诚”)、北京英凯石英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凯石英”)于 2026年
2月 5日签署了《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收购张忠恕先生、王毓敏女士、张凯轩先生、德益诚、英凯石英合计持有的凯德石英 11,727,12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凯德石
英总股本的15.6424%,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47,624,437.59元;宁波甬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王毓敏女士持有的凯德石英 3,74
8,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凯德石英总股本的 5.0000%,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43,080,245.00元。同时,公司与张忠恕先生、
王毓敏女士、张凯轩先生、德益诚、英凯石英签署了《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张忠恕先生、张凯轩先
生、德益诚、英凯石英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至张忠恕先生、王毓敏女士、张凯轩先生、德益诚、英凯石英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有的凯德石英股份比例低于凯德石英总股本 5%之日为止,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有的凯德石英
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丰电子将成为凯德石英的控股股东,并且江丰电子将提名凯德石英 7名非独立董事当
中的 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当中的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江丰电子将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凯德石英的控制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收购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等相关公告。
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宁波甬金、张忠恕先生、王毓敏女士、张凯轩先生、德益诚、英凯石英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出具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凯德石英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北证函〔2026〕464号),北交所对本次协议转让
的申请已完成审核并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
共同收购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取得控制权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 15,475,627股(占凯德石英股份总数的 20.642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通股。本次协议受让办理、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的协议约定一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取得凯德石英的控制权、成为凯德石英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
成为凯德石英的实际控制人,凯德石英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续,公司将提名凯德石英 7名非独立董事当
中的 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当中的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b003634-96ed-4855-bf18-92af2b800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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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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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06769da-b848-47e7-9190-0903f41a0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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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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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
”、“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丰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
.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
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年产 5,100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109,790.00 99,790.00
项目
2 年产 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35,000.00 25,600.00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合计 212,182.90 192,782.90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
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118e727-094d-4b87-af45-d98f9a832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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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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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e38d8ffb-aaf4-4210-a40c-191c8b318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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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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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7日通过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3人,董事长边逸军先生、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
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钱红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 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年产 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延期符合公司整体规划,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登记手续并于 2026年 6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65,320,683股增加至 275,971,0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5,
320,683元增加至人民币 275,971,083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换领新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KFAMCO., LTD.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7,806,407.67 元,其中,拟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875,384.69元,拟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931,022.98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026年 6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暂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6128970-4970-4331-afde-c9841c3b3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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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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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6〕91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01
元 /股,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5,349,086.37元。2026年 6月 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
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年产 5,100 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109,790.00 99,790.00
项目
2 年产 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35,000.00 25,600.00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合计 212,182.90 192,782.90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
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
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636b62cd-edaa-46a5-9fb7-b73266bd9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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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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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ecc65f3-5445-4ca6-ab91-f55ac6624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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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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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晶磐”)、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江丰”)、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及全
资孙公司 KFAM CO.,LTD.(以下简称“韩国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
.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
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年产 5,100 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109,790.00 99,790.00
项目
2 年产 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35,000.00 25,600.00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合计 212,182.90 192,782.9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为充分保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
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正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仅在指定募集资金账户中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60ebb7f9-683b-4e56-878d-6def70f43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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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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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 司 股 东 会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
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
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f8da64e-3274-4729-8209-e5a6ee2c9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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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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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58ddb9c-5dcb-4a08-94cb-6b314d68c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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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现金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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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和执
行过程中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障运营资金需求、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自有的闲置资金的管理。
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委托商业银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掉期存款、货币市场基
金、中低风险债券等产品)以及进行国债逆回购等。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现金管理的管理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现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为首要前提,不得投资高风险产品。
(二)流动性原则:现金管理的期限与公司资金需求相匹配,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的使用。
(三)收益性原则:在保障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选择收益相对稳健的产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难以对每次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可对投资额度进行合
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相关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
第七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含现金存放),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一)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
2、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金融机
构发行的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掉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中低风险债券等产品;
3、国债逆回购等短期低风险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审议要求:公司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严格按照股东
会授权的范围进行投资,并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根据本制度规定及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
关产品协议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
织和实施。
第四章 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现金管理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进行
风险性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二)在现金管理业务延续期间,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产品的重大变动,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财务总监,以便公司采取有
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三)负责就每笔投资产品逐笔登记台账;
(四)负责将投资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必要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可在公司审计部检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检查为主,必
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的相关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公司披露的现金管理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包括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应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07fc3c7-aa20-4ea9-a4c7-d522c2a45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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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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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
”、“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丰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
.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
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年产 5,100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109,790.00 99,790.00
项目
2 年产 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35,000.00 25,600.00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合计 212,182.90 192,782.9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晶磐”)、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江丰”)、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KFAM CO.,LTD.(以下简称“韩国江丰”)正常
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仅在指定募集资金账户中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49dc00e-9304-4811-8b54-1cbea8d8d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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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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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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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6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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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6月5日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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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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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0,400 股,上述新股已于 2026 年 6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6年 6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
6年6月 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05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
认。本次新股登记完成且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65,320,683 股增加至 275,971,08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5,320,683元增加
至人民币 275,971,083元。
综上,公司拟将股份总数由 265,320,683股变更至 275,971,0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5,320,683元变更至人民币 275,971,0
83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320,68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971,083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265,320,683股,均为普通股。 275,971,083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换领新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 6月)》将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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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16│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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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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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22│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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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29日、6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原住所不变
的基础上,公司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历石路 1166号,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72311538P
2、名称: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一照多址)
5、法定代表人:姚舜
6、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伍佰叁拾贰万零陆佰捌拾叁元
7、成立日期:2005年 04月 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
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b0dbb47-5357-448b-8879-536fb956a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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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合计持股
│比例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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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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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4│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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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f1aa956-8765-4e54-9727-b384ae4cf9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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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4│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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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5727d67-bf4e-439c-ac3c-4cbe222d1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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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4│江丰电子(30066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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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
1 号)同意注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 股,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0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27,828,904.00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前后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量(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姚力军 首席技术官 56,765,724 21.40% 56,765,724 20.57%
边逸军 董事长、总经理 - - - -
姚舜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 -
钱红兵 董事、副总经理 21,000 0.01% 21,000 0.01%
于泳群 董事、财务总监 70,000 0.03% 70,000 0.03%
郑立丁 职工代表董事 5,000 0.00% 5,000 0.00%
吴祖亮 董事 - - - -
费维栋 独立董事 - - - -
张杰 独立董事 - - - -
刘秀 独立董事 - - - -
邹俊伟 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 - - -
王青松 副总经理 25,800 0.01% 25,800 0.01%
白清 副总经理 - - - -
注 1:上表中持股数量指登记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账户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注 2: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以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总股本 265,320,683股并考
虑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0,650,400股后的口径计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408db94-03c8-498c-8ca5-a4f161ef8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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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4│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关于江丰电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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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关于江丰电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c8e638f-41dc-4dfe-be9a-57e4da4e0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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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12│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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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5月 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钱红兵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08人,代表股份 123,87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8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83,01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7
人,代表股份 40,85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8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05人,代表股份 58,692,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2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7,834,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8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797人,代表股份 40,85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88%。
8、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819,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 2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26,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63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0%;反对 28,31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26,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赵振兴律师和姜娟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ec35ddb-9ec0-4a8c-8f03-ef79880d3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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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12│江丰电子(3006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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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赵振兴
律师、姜娟律师出席见证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 5 月 30 日,公司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提案、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
及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等事项。其中,《会议通知》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截至 2026年 6月 8日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浙江省余姚市经济
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表决票,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代理人 1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83,016,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
2.通过网络形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江丰电子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网络形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797名,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0,85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合计 80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3,87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和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边逸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钱红兵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和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通过现场和网络形式行使表决权,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819,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 28,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26,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上述审议事项获得了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3b71d38-ece3-488c-8b0b-cef212a55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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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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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d3302cb-5179-4720-8751-ceb00a7cc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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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江丰电子(3006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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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目前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姚力军 是 3,000,000 5.28 1.13 2024-12-19 2026-6-9 国金
证券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姚力军 是 1,000,000 1.76 0.38 2024-4-24 2026-6-10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姚力军 是 1,800,000 3.17 0.68 2025-10-27 2026-6-10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姚力军 是 3,000,000 5.28 1.13 2024-9-12 2026-6-9 国泰
海通
证券
股份
姚力军 是 2,650,000 4.67 1.00 2024-9-18 2026-6-9 有限
姚力军 是 520,000 0.92 0.20 2024-11-27 2026-6-9 公司
合计 11,970,000 21.09 4.51 - - -
注: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所持 司目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股份 前总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 (股) (%) (股) (%)
姚力军 56,765,724 21.40 24,271,200 12,301,200 21.67 4.64 0 0.00 0 0.0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除质押委托书;
3、部分解除质押委托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b0198f8-56ab-4077-808e-a15463d29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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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中信建投关于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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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国泰海通、中信建投关于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6c58199-f278-4f52-8e7a-0b2ac5a30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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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江丰电子(30066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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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08a6501-2637-4daf-845a-a452df1e3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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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28│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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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
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763b855-e08a-4bb1-b1a8-f2db2944d2d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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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江丰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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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500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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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江丰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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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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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江丰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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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6/1225108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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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江丰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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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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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江丰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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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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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江丰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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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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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江丰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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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102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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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江丰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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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9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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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江丰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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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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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江丰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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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9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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