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7 必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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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52 │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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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50 │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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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4 │必创科技(30066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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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 │必创科技(300667):中兴华关于必创科技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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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 │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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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 │必创科技(3006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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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必创科技(3006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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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必创科技(300667):核心员工跟投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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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启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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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 │必创科技(300667):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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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52│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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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号汇众 2 号楼六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啸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53,819,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4,189,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29,629,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1,821,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
,代表股份 1,821,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36%;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29%。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36%;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29%。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36%;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29%。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6,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8%;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0%;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10%;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555%。
关联股东代啸宁先生、唐智斌先生、徐锋先生、丁良成先生、姜明杰先生已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3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232%。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3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232%。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0%;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3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5%;弃权 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2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成杨律师、陈安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cf79837-6874-453e-9c2f-a2552cdb8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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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50│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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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5d697ac-04b6-4ca0-8727-4d7d9ee3ee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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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4│必创科技(30066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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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当前持股股份 是否存在减持
名称 东、实际控制人 本比例 来源 限制或其他权
及其一致行动人 利限制
代啸 是 22,031,226 10.77% 首次公开发行 16,523,419 股
宁 前股份及资本 为高管锁定股,
公积转增股份 9,740,000股存
在质押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本次冻 占其 占公 冻结股份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 原
东 结股份 所持 司总 来源 限售股 行人 因
名 数量 股份 股本 及限售
称 (股) 比例 比例 类型
代 112,485 0.51% 0.05% 首次公开 否 2026-04 2029-04 北京市 司
啸 发行前股 -28 -27 大兴区 法
宁 份及资本 人民法 冻
公积转增 院 结
股份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代啸 22,031,226 10.77% 112,485 0 0.51% 0.05%
宁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本次股份冻
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可能引发代啸宁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动减持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55588c3-de92-4343-a8d4-bf6e3091c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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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必创科技(300667):中兴华关于必创科技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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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H ON G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
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1099号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必创
科技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必创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必创科技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创科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552060-8988-44c4-94f7-a0eeb2fa3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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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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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ea25484-ec5d-4b12-8c03-d0fa34f012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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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5│必创科技(3006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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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204b4a0-02db-4b37-9e95-1ee800441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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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4│必创科技(3006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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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暂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号汇众 2号楼六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的议案
4.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
职,董事会已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第 7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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