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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8(杰恩设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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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68 杰恩设计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 │ │产评估报告 │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0-27 20:10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与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 │ │告 │ ├─────────┼──────────────────────────────────────────────┤ │2025-10-27 19:54 │杰恩设计(300668):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10-27 19:54 │杰恩设计(3006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0-27 19:54 │杰恩设计(30066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10-27 19:54 │杰恩设计(300668):印章管理制度 │ └─────────┴──────────────────────────────────────────────┘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4709860-6d70-4207-8b7b-2cd3342fcd45.PDF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 │估报告 ─────────┴────────────────────────────────────────────────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438ac43-158b-4175-96bc-d47d1cdaf88b.PDF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杰恩设计(300668):深圳杰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105acdc-0c2b-4f67-84f1-9e83b04c0cb1.PDF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项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品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授权 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 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8、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会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 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 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 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 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单个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7530e1a-3833-49b1-aaba-5b887a54a70b.PDF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975e4cb-c40b-488a-8f77-64b236ad449f.PDF ─────────┬──────────────────────────────────────────────── 2025-10-27 20:10│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与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 ─────────┴──────────────────────────────────────────────── 杰恩设计(300668):杰恩设计拟剥离室内设计业务所涉及的与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142666a-4a56-4fe1-a3d7-5e3baa6c8175.PDF ─────────┬──────────────────────────────────────────────── 2025-10-27 19:54│杰恩设计(300668):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条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 职。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义务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向董事会的移交手续,包括在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 件、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具体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上级部门 离任审计要求的,则需启动离任审计。第九条 如董事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 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二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 离职而免除。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诺。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fe62942-50b9-4e3c-a963-db7468d86377.PDF ─────────┬──────────────────────────────────────────────── 2025-10-27 19:54│杰恩设计(3006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功能,强化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其中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补选委员人员。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以形成决议时,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监 控及外聘审计师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根据审计委员会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执行其所需的调查工作并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一条 内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审部、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审部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评议,作出相应的会议决议,并将相关会议决议的书面材料呈报董事会 讨论。 第十三条 主任委员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亦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 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其指定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其履行职责时,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收到 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 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 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审计委员会委 员既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第二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应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姓名、代理委托事项、对会议 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授权委托的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等。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本委员会委员有利害关系的议题时,该委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分为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等方式。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 均为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意向为同意、反对、弃权。 第二十五条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 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 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审计委员会会议纪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 于十年。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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