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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8(杰恩设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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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68 杰恩设计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2 16:42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1-28 18:22 │杰恩设计(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8 18:22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28 18:22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6-01-28 18:22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1-23 16:00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1 16:20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16 16:46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12-31 15:56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 ├─────────┼──────────────────────────────────────────────┤ │2025-12-25 17:54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2-02 16:42│杰恩设计(30066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81bcdbe3-4ac8-4ad2-b7bb-6d781b69f9fa.PDF ─────────┬──────────────────────────────────────────────── 2026-01-28 18:22│杰恩设计(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第四 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三天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现场口头、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汴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 2026年 1月 28日 ,以 15.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董事兼总经理杨凯利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晨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吕成业先生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回避表决,职工代表董事王璇女士因其配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4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35f4f007-52f1-45d9-b99a-92c2f563160b.PDF ─────────┬──────────────────────────────────────────────── 2026-01-28 18:22│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Beijing·Shanghai·Shenzhen·Chengdu·Chongqing·Nanjing·Hangzhou·Guangzhou·Sanya·Hong Kong北京市竞天公诚( 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杰恩设计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现针对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授予的有关事实及法律文件进行了核查与验证。 本所律师在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与原法律意见书中的 同一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正 文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杰恩设计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及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就本次授予已经履行的批准 与授权程序如下: 1.2025 年 12 月 25 日,杰恩设计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2.2026年 1月 28日,杰恩设计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1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6年 1月 28日,杰恩设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 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根据杰恩设计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文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 1月 28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 划后 60日内的交易日。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数量、授予对象 根据杰恩设计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文件,公司于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 本总额的 4.1535%。 根据杰恩设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 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本次授予的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386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 38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杰恩设计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百度网 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杰恩设计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bc122319-6e9c-405e-894d-30a1c3840ceb.PDF ─────────┬──────────────────────────────────────────────── 2026-01-28 18:22│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 以2026年1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21名激励对象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dcf946a-4a98-4026-a4e9-d6286812402b.PDF ─────────┬──────────────────────────────────────────────── 2026-01-28 18:22│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1dc3d2c-ac19-421c-8e05-4b4e0bb25f4e.PDF ─────────┬──────────────────────────────────────────────── 2026-01-23 16:00│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b1bb2752-a7be-475f-b4c0-2bc724b94026.PDF ─────────┬──────────────────────────────────────────────── 2026-01-21 16:20│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712186c8-70b2-4943-b2b4-dc272eee65f1.PDF ─────────┬──────────────────────────────────────────────── 2026-01-16 16:46│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d4b8267-1cf9-418c-a0c1-9d28537fe4a8.PDF ─────────┬──────────────────────────────────────────────── 2025-12-31 15:56│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55307ab8-e66d-4d16-98d5-e21bef514f3e.PDF ─────────┬──────────────────────────────────────────────── 2025-12-25 17:5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司董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5日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高汴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 ,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5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47人,代表股份 38,480,54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65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8,473,6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21%; 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8,475,1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60%; 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8,473,0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05%;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5%; 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0%。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38,471,5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66%;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5%; 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9%。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38,471,4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6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8%; 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a25e6eb8-27a2-445c-af7a-d30a086fca03.PDF ─────────┬──────────────────────────────────────────────── 2025-12-25 17:5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dcc058bc-2be0-4633-922e-42b9dd8bcfda.PDF ─────────┬──────────────────────────────────────────────── 2025-12-19 17:00│杰恩设计(30066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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