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8 杰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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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2 │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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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2 │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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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52 │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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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4 │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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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38 │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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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38 │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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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7 │杰恩股份(30066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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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6 │杰恩股份(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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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4 │杰恩股份(3006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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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4 │杰恩股份(300668):经理、联席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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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2│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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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
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
董事长高汴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 4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43人,代表股份 35,495,29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85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35,486,9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6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1%。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ed41155-756a-40c1-9ebc-027bba34d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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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2│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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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股份”)于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4 日 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4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汴京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人,代表股份 35,495,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5,268,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人,代表股份 5,327,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100,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86,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 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9,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黄靖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510b6c6-5eb8-444d-bd60-b3de08d20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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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52│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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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c23f306-a63b-4877-aa44-0e18178e4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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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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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45d3578f-e0e7-4096-9e0f-5a2bff822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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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38│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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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
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高汴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42人,代表股份 35,637,24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3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5,623,6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18%;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4%;
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88%。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c9a0b24-dbc6-4ec8-b3b2-8f397d8c4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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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38│杰恩股份(3006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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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股份”)于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汴京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人,代表股份 35,637,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5,308,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328,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人,代表股份 5,469,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140,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328,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3,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4%;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5,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3%;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2%;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
5%。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黄靖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5e3a21a-08b5-4027-aa16-bfed4c4d6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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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7│杰恩股份(30066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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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姚远先生为公司联席经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姚远先生为公司联席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远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姚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712bf18-d607-4d08-b7e9-8955517d3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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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6│杰恩股份(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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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
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汴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因《公司章程》已新增联席经理相关任
职,为保持制度体系一致性、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同时为公司聘任联席经理提供明确制度依据及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现行《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时修订
名称为《经理、联席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经理、联席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姚远先生为公司联席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d4c3776-6471-4cdf-b3da-87c5623e4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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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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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所有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6年 6月 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信封上或者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成业、付明琴
电话:0755-83415156
传真:0755-86189667
邮箱:ir@ja-holdings.cn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07bed4d-003d-4cfc-a5ba-38df796d7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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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4│杰恩股份(300668):经理、联席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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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联席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根据需要设联席经理 1 名,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联席经理、副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经理、联席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经理、联席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由经理、联席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联席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联席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经理、联席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联席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经理、联席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经理、联席经理的,该聘任
无效。经理、联席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七条 经理、联席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联席经理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职权和义务
第八条 经理、联席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在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署重大合同;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联席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副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经理、联席经理工作,并对经理、联席经理负责;
(二)按照经理、联席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有权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调整等事项向经理、联席经理提出建议;
(四)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经理、联席经理;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权向经理、联席经理提出建议;
(七)办理经理、联席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分管财务会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经理、联席经理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
(五)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审查、监管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六)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七)根据经理、联席经理的安排,协助各副经理做好其他工作,完成经理、联席经理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按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经理、联席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经理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
第十三条 经理、联席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四)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接受董事会质询和监督;
(六)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八)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经理、联席经理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讨论、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履行经理、联席经理职责及研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的工作会议。第十五条 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经理或联席经理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由经理、联席经理指定的副经理召集和主持,
出席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经理、联席经理可根据需要决定随时随地召集并主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 经理、联席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经理、联席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五)出售或购买重大资产事项;
(六)资产运用和经营盈亏情况;
(七)经济合同或资产运用过程中可能或已经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项;
(八)其他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以及经理、联席经理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八条 遇有以下情形时,经理、联席经理应及时做出临时报告:
(一)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
(二)发生重大劳动事故、安全事故;
(三)公司受到政府部门及其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处分;
(四)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经理、联席经理应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上述报告义务。
第十九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书面要求经理、联席经理在接到书面通知五日内报告相关工作,经理、联席经理应当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前
述有关规定相冲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d467114-1ef7-4f8c-b8a9-4760e93b5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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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4│杰恩股份(30066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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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管理,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
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联席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对应职责所领取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作出说明,上述薪酬事项
均须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一)明确薪酬确定的依据和具体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评价标准、调整方案、止付追索、离职结算标准;
(二)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资行政部、财务会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总体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另行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薪酬标准参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执行;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其他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
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考
核目标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应当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绩效薪酬
递延支付机制,具体递延比例及期限在年度薪酬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调整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
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并从薪酬中直接扣除: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薪
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变动等。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扣回程序。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业绩变动相匹配。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予以披露。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的关系。
第十八条 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制订预算和业绩目标,确定年度考核标准。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时,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履职情
况和绩效评价等发放薪酬。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后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b58586f-dc7d-428e-8c3a-28fba2ad0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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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02│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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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杰恩股份”)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的通知,金晟信康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金晟信康的股东广东圣硕嘉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硕嘉融”)对金晟信康进行增资9,800万元,金晟信康
出资额由50,575万元增加至60,375万元。
本次股权变动前后,金晟信康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 变动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圣硕嘉融投资发展 28,855 57.05% 38,655 64.02%
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19,750 39.05% 19,750 32.71%
深圳泽义企业管理合伙 1,970 3.90% 1,970 3.26%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575 100.00% 60,375 100.00%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情况
1、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2、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系圣硕嘉融对金晟信康进行新一轮增资,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杰恩股份的实际控制
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杰恩股份的经营等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杰恩股份的控股股东仍为金晟信康,实际控制人仍为高汴京先生。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d6d9840-9b9f-4e3c-a13c-1297f3fdd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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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6│杰恩股份(30066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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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
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高汴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38人,代表股份 35,985,14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2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
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
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
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
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35,984,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8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
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
(五)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六)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497e597-4c33-4961-8bba-141da12c0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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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6│杰恩股份(3006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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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股份”)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汴京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人,代表股份 35,985,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5,681,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303,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5,817,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513,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303,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84,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8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黄靖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0225cf7-41d7-4405-b1bc-cb61fd3bde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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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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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股份”)于2026年 5月 11日收到姜峰先生与王柯华先生的通知
,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王柯华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股份 6,895,8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6年 3月 12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姜峰先生与王柯华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王柯华
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股份6,895,803.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73%。待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姜峰先生持有公司 20,687,412
.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8%,王柯华先生持有公司 6,895,8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13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杰恩设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姜峰)》《杰恩设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
柯华)》。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年 5月 8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6,895,8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7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通股。过户完成后,王柯华先生持有公司 5.73%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上述交易完成后,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持股主体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姜峰 27,583,215.00 22.91% 20,687,412.00 17.18%
王柯华 0 0 6,895,803.00 5.7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等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受让方王柯华先生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c0cae7b-c70a-45be-8c20-c131ffbf5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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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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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b63f01e-4af8-406f-85f0-d48890176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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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28│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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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股份”)于2026年 5月 6日收到承诺方姜峰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
款 7,590,961.06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姜峰先生与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股份 9,194,4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7.64%。姜峰先生承诺并保证标
的公司原有设计业务于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标的公司原
有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姜峰先生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股份,支付时间为杰恩股份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起十(10)个工作日内。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6
56号),设计业务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590,961.06 元,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 2025 年实现净利润为22,683,540.10元。因
此原控股股东姜峰先生未能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 2025年度设计业务净利润为正数的业绩承诺。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向杰恩股份支付 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 7,590,961.06元
。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 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原控股股东 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到承诺方姜峰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7,590,961.06 元,至此,承诺方已遵照《股份转让协议》
的约定履行完毕 2025年度业绩补偿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430ff2a-4714-462b-84ce-88dbc6d96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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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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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4月 26日通过电子邮件及
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 4月 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汴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自有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以期获取财务回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为公
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分析、投资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
,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方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21万元受让北京朝晖远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朝晖远景”)持有的朝晖壹号 13.89%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为 2,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2,021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北京
朝晖同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晖同创”)、四川简州空港雄州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雄州”)签
署《成都简阳朝晖壹号未来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345万元对朝晖壹号进行增资,本
次增资完成后,朝晖壹号注册资本由 18,000万元增加至 3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朝晖壹号实缴资金由 1
4,143万元增加至 25,366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4,366万元,占总实缴出资比例的 17.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
投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自有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以期获取财务回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为公
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分析、投资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
,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方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万元与王润飞先生签署《关于在扬州睿恒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受让王润飞先生持有的扬州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73%份额
(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嘉兴绿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兴绿民投”)、上海瑞成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扬州睿恒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与嘉兴绿民投签署《扬州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附属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杨凯利先生系关联人,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bf1ca43-97b8-4f1e-8623-59de92743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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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浙联评报字[2026]第355号-杰恩股份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对涉及的成都简阳朝晖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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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浙联评报字[2026]第355号-杰恩股份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对涉及的成都简阳朝晖壹...。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8107dae-a11d-4736-819b-c1400ce2f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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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中审亚太字(2026)006569号-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扬州睿恒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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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中审亚太字(2026)006569号-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扬州睿恒股权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71cd641-ea21-44a0-8638-587c9d0ab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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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中审亚太字(2026)006568号-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成都简阳朝晖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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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中审亚太字(2026)006568号-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成都简阳朝晖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99abd73-40e5-4795-9548-0efed90e7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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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浙联评报字[2026]第356号-杰恩股份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对涉及的扬州睿恒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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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浙联评报字[2026]第356号-杰恩股份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对涉及的扬州睿恒股权投...。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a820e0a-c9a0-4c87-933e-878d82a08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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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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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所有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6年 5月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信封上或者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成业、付明琴
电话:0755-83415156
传真:0755-86189667
邮箱:ir@ja-holdings.cn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f2f876d-8043-4241-9294-9a03f469a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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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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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663c1c8-e90b-4d25-81ac-bcf76de87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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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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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股份(300668):关于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088f82c-e89a-482d-a2c2-a37a051c1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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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8│杰恩股份(30066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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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截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王兆卿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王兆卿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王兆卿先生的通知,王兆卿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9cb4c07-8636-4173-8f99-ad661e533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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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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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5276af6-60a3-4e7d-ad4b-597c6631d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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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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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能,同时为后续聘任联
席经理提供制度保障,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联席经理、副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
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联席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 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职权。 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 1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名,根据需要设联席经理 1 名,设副
解聘。 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经理、联席经理、副经理、
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条 经理每届任期 3 第一百五十条 经理、联席经理每
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届任期 3 年,经理、联席经理连聘可
以连任。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经理可以在任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经理、联席经理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 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 经理、联席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的劳动合同规定。 法由经理、联席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
动合同规定。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修改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353a1c3-ed3e-4686-bcba-25f53e082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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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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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6,051.8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
79,936.3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并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
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6,051.8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79,936.37 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2025年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448,725.3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13,902.9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46,576.51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864,804.02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656,095.06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28,772.59
合计 536,115.43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应收款项账面余额300万以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上(含300万)的款项。
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的应收款项 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
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标准:
账龄 应收账款计 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计 应收款项融
提比例 计提比例 提比例 资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5% 5%
1-2年 10% 10% 10% 10%
2-3年 30% 30%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坏账计提标准参照以上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
及坏账计提标准。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
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预计 2025 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616,051.80 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079,936.37 元,合计将减少公司 2025年年
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536,115.4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
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f9e12a-ee9c-4f90-9b97-59d6de3a0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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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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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兆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ff1b233-df75-41f0-bea7-012de2bfe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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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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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报告 1-2
二、 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656号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杰恩设计”)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
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杰恩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
编制《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杰恩创意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报告仅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针对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外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编制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项业务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
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大股东姜峰先生与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设计9,194,4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4%。同时姜峰先生承诺放弃其持
有的标的公司剩余27,583,21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1%)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2024 年 9 月,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金晟信康持有公司30,167,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
晟信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汴京先生。
二、 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根据姜峰先生与金晟信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
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杰恩设计继续保留原有的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业务(以下简称“设计业务”)。
2.姜峰先生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原有设计业务于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
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原有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姜峰先生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
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3.金晟信康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以下简称“大健康业务”)于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产
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大健康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金晟信康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
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4.双方同意,若一方违约未支付业绩补偿给杰恩设计,杰恩设计及另一方自违约方违约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诉讼等措施要求违约
方支付业绩补偿,以保障杰恩设计利益。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是否实
承诺实现的净 实际实现的净
年份 业务类别 差异数 现业绩
利润 利润
承诺
2025年 设计业务 0.00 -7,590,961.06 -7,590,961.06 否
2025年 大健康业务 0.00 22,683,540.10 22,683,540.10 是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7d40164-f728-458f-a8ac-73ca0a595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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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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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21db811-0858-4eb1-aa23-672e2bb0c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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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原控股股东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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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原控股股东2025年度设计业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2e7f06a-6edd-4389-86cb-a6ddb591c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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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1│杰恩设计(3006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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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808002-402d-4c17-ae3f-cc86e5196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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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1│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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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7ce89e2-3ba5-4799-b3f5-efd8ce1aa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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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1│杰恩设计(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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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8032e3-bef2-4dd3-b244-a61f6810a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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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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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39bdea3-5e78-4b8e-a12a-0ad5dc61e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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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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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杰恩设计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12025a3-e31d-45d9-a0d4-4a29e24ce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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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杰恩设计(30066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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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5bd7523-1d2f-47f1-8d65-25a9891b8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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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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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已离任)、杨骏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议案 6由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6年 5月 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信封上或者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成业、付明琴
电话:0755-83415156
传真:0755-86189667
邮箱:ir@ja-holdings.cn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 8号天明科技大厦 11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d049f50-fc3a-454f-a4c1-973258166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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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王
│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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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人王兆卿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兆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7c097c3-310b-4e08-a3d0-f165e0173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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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骏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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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骏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e075752-6cd7-4f86-b92a-7077ce5f8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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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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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继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db3f671-deb6-482a-8abd-0d2fa82a2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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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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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728a539-20ea-4c7d-8dd9-79d24ad44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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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国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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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国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9a1966-2b90-4142-ac04-dcb6f98a6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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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杰恩设计(30066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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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1a70e74-e91f-48e4-8ffb-7302f5cd0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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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杰恩设计(30066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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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
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
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家。
二、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期间,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
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审计过程中,立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法合规、可操作性
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各专项审计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有充分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以及全面的质量
管理体系。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团队人员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有效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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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杰恩设计(30066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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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鉴于原独立董事武国樑
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津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王兆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6ddc854-ab2e-4d65-9ced-2afa25e67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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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杰恩设计(30066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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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卿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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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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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300668):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9402198-13e6-4c51-b4ce-a3227f9dd0b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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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杰恩设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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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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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杰恩设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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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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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杰恩设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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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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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杰恩设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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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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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杰恩设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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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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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杰恩设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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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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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杰恩设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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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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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杰恩设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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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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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杰恩设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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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1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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