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9 沪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8:50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8:56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56 │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5:4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1)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5-21 18:5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14,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014,700 股后的191,690,82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股 =(15,335,266.08/192,705,526)*10=0.795787(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787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14,700 股后的 191,690,8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14,700 股后的 191,690,826
.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
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 08*****765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公
司 总 股 本 )*10=(15,335,266.08/192,705,526)*10=0.795787(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
079578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陈真理 柳红梅
咨询电话:0571-89053183 0571-88637676-8855
传真电话:0571-88637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31833aa-d1f2-4c44-b091-afa1baed1bc2.PDF
─────────┬────────────────────────────────────────────────
2026-05-18 18:56│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家春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05,181,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0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
股本为 192,705,526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1,014,7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总数
为 191,690,826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139,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9,041,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0,228,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18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9,041,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9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587%;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587%;反
对 27,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本议案关联股东邹家春、邹雨雅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
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蒋丽敏、施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杭州沪宁电梯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fc6d8d1-d91d-4e6e-8641-81c9f30bed53.PDF
─────────┬────────────────────────────────────────────────
2026-05-18 18:56│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9f95709-204c-478a-a2e2-fe5e2ecd2a5f.PDF
─────────┬────────────────────────────────────────────────
2026-05-14 15:4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
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股东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8:3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103ab8c-1521-468a-b37f-4d9a720d271a.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一、审议程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情况,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014,700股后的 191,690,82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335,266.08 19,169,082.60 23,124,663.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185,430.84 27,707,609.07 48,585,365.1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450,964.79 18,948,011.39 19,445,180.23
营业收入(元) 326,651,442.6 323,599,202.97 375,807,653.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11,667,881.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9,015,674.8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629,011.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1,826,135.0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629,011.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844,156.4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886b43-022e-48bb-b4e4-357ab5b585ed.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
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0.95万元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925)人民币4,439.05万元,共计人民币24,4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
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24,26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589号),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90
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960.78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58.30 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05.40 万元,20
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50.5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7.79 万元。
公司于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7,456.3
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
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2025 年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3301040160018941818 - 月 24 日已
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注销
2025 年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3301040160018941925 - 月 24 日已
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注销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526.8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
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7742 号鉴证报告。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0.8 亿元(含 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4 亿元(含 4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等)。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12 个月,自有资金单笔产品期限≤36 个月,资金额度有效期分别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36 个月,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0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
改造建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7
,456.3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f9d3dd-3299-46d9-b042-b77be166752e.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1)
─────────┴────────────────────────────────────────────────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事项 姓名 职务 薪酬(含税) 备注
1 非独立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40.58
董事薪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39.43
酬 高月琴 董事、财务总监 35.68
邹雨雅 董事 38.71
张 杰 董事 34.26
胡召华 职工代表董事 30.05 2025 年 9 月 13 日当选职工代
表董事, 此金额为全年薪酬
2 独立董 孙晓鸣 独立董事 8.5
事薪酬 俞 彬 独立董事 8.5
吴引引 独立董事 8.5
3 高级管 邹成蔚 副总经理 34.93
理人员 陈真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7
薪酬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
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拟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工作职责,按公司
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8.5 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
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和津贴均为含税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其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affce9-b5d7-4a33-9370-3af77a24d393.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日,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
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1日,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
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85b32e-d673-403e-9cd7-dea1ec7ca5c4.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06日(
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06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邹家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真理,董事兼财务总监高月琴,独立董事 孙晓鸣。(如遇特殊情况,参会
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hEiCfNBdu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真理
电话:0571-89053183 0571-88637676-8855
传真:0571-88637000
邮箱:chen.zl@hzhun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1ce548-b3a5-40bf-9392-4dd8be848f37.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晓鸣先生、俞彬先生、吴引引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评估
,并出具本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晓鸣、俞彬、吴引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9fecb0-23b4-4944-892a-61d226616f11.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杭州沪宁电梯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日,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
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内部控制审
计方面,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上会所对
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1c6d1b-33a8-434a-a34c-9e541630574d.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沪宁股份(30066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2cfb82-290c-42c5-a92c-16b11dff4ac7.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202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3f47e8-26de-4e7e-b53a-e51e02eab349.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银雪姣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09 年 2009年 12月 2024 年 签署 6 家,复核
4家
张彬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2016 年 2025年 10月 2025 年 签署 1 家
陆炜炜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7 年 2005 年 2019 年 8 月 2025 年 签署 4 家,复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 万元。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估,认为中汇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
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有关聘用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聘用合同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3bb715-b669-4228-9325-4424d2cf9e9c.PDF
─────────┬────────────────────────────────────────────────
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0c9b54-c777-4fb1-9804-bb3e49382324.PDF
─────────┬────────────────────────────────────────────────
2026-04-27 16:11│沪宁股份(3006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df610b-24fc-45ee-8f19-a32ea3f493b6.PDF
─────────┬────────────────────────────────────────────────
2026-04-27 16:11│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64fae8-9125-45f6-9d8e-88207c358d77.PDF
─────────┬────────────────────────────────────────────────
2026-04-27 16:11│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0d0d8a-179f-42b1-9d5d-0a00a7b3c102.PDF
─────────┬────────────────────────────────────────────────
2026-04-27 16:11│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595408-443c-46f5-b36b-b5cafd5d3322.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deee27-de4e-492d-9298-73cf0d1d09ef.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国泰海通关于沪宁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修改(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
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沪宁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1]601 号文《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1.845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0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4.2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5.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5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74.9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98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
币 7,677.7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77.79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17,952.78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7,456.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4,265.75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17,574.99
本年度投入金额 377.79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952.78
尚未使用金额 6,312.97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456.39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143.42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年 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 说明
金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18941818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0.00 2025年 12月
限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24日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18941925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0.00 2025年 12月
限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24日已注销
合 计 -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 2025 年 5月 14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0.8亿元(含 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4亿元(含 4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结
构性存款等)。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12个月,自有资金单笔产品期限≤36个月,资金额度有效期分别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36个月,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10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7,456
.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
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
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6a33c3-62a9-4be4-ae56-42fccb83ffb3.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696号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695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沪宁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沪宁股份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沪宁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
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1e5a24-458b-48c6-8e95-bd3b9b3e6ff3.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368a36-1a1b-45bf-a95d-cc82dab9293b.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7697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沪宁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沪宁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沪宁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
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沪宁股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c273c2-be88-4ea3-a3d0-d0ae6922b0af.PDF
─────────┬────────────────────────────────────────────────
2026-04-27 16:1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3亿元(含 3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和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973d6a-1d6b-4d01-8bdb-d07074ad8413.PDF
─────────┬────────────────────────────────────────────────
2026-04-27 16:09│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股东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8:3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6034d7-a535-4076-8268-ba3cd5b5d938.PDF
─────────┬────────────────────────────────────────────────
2026-04-27 16:09│沪宁股份(30066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如有)和独立董事。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承担其他工作职责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
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工作职
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第八条 薪酬结构与发放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具体组成与薪酬标准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基本薪酬:占目标总薪酬的比例不超过 50%,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
绩效薪酬:占目标总薪酬的比例不低于 50%,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
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等另行制定。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
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
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必要时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及行业等变化而作
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薪酬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eb7297-545d-4a3b-8d87-1a912a215fc3.PDF
─────────┬────────────────────────────────────────────────
2026-04-27 16:09│沪宁股份(30066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晓鸣)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孙晓鸣,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
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四项所列情形;本人未为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和内容;在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在表决时,基于独立判断审慎投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并就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说明。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并参与了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主要工作包括
:监督公司财务报告过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与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协调,监督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参与了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主要
工作包括: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业绩、个
人贡献相匹配,符合监管要求。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主要工作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规划;对公司主营业务(电梯安全部件及关键部件系统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就公司
应对电梯行业周期性波动、拓展新业务领域等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措施。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与现场工作,累计达到 15 个工作日。
三、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贡献
(一)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公司
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特别是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防范财务风险。
(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坚持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
,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三)提供专业建议支持公司发展
基于本人专业背景和行业经验,在公司战略发展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应对行业挑战:针对 2025 年电梯行业受房地产周期
性波动影响的情况,建议公司加强成本控制,优化产品结构,拓展电梯更新改造市场;技术创新方向:建议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
电梯安全部件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风险防控:提醒公司关注应收账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现金流安全。
(四)关注公司 2025 年经营状况
根据公司公开信息,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51.39 万元,同比增长 4.37%;归母净利润 361.29 万元,同比下降
45.68%。本人对此进行了重点关注,在相关会议上就增收不增利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建议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提升盈利能力。
五、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新规、公司治理最新要求、财务知识等相关内
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持续关注电梯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增强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理解。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5 年面临增收不增利的挑战,盈利能力有待提升;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能力;独立董事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可以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建议
提升盈利能力:建议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积极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加强风险管理:建议公司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完善投资者关系:建议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强化技
术创新:建议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2026 年工作计划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改善情况,督促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在相关事项决策中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适应监管新要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有
价值的建议。
八、结论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
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一道,共同推动沪宁股份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独立董事:孙晓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4d79c3-46a1-4fd3-a36f-bbaf15a8ccae.PDF
─────────┬────────────────────────────────────────────────
2026-04-27 16:09│沪宁股份(30066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彬)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俞彬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69,以下简称“公司”或“沪宁股份”)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彬先生 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
学系副主任、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宣传部长等职,兼任长兴农商银行、椒江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
况如下:
出席人 会议类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员 型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俞彬 董事会 6 6 0 0 0
股东会 3 3 0 0 0
2025 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与准确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措施。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
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没有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与现场工作,参与现场工作 15 天,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证券市场及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年度内,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董
事候选人、拟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
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5 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俞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27ef5c-ea7d-4bb5-b32a-091ec2cc77d8.PDF
─────────┬────────────────────────────────────────────────
2026-04-27 16:09│沪宁股份(30066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引引)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吴引引,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关系,
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持客观、独立的立场。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董事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率为 100%。股东大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率为 100%。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出席率为 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率为 100%。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会议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对
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三、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项目延期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委员职责。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1次会议中,本人亲自出席,参与讨论并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
(三)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状况
本人通过定期阅读公司财务报告、经营管理文件,关注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投资、潜在风险等方面的情况,保持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监督。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通过独立
发表意见等方式,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五)学习与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相关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以适应不断
变化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与现场工作,参与现场工作 15 天,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证券市场及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年度内,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配合。
四、总结与展望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来,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
续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
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引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e49c23-8ec8-41b6-8a55-a4a51b9710cd.PDF
─────────┬────────────────────────────────────────────────
2026-03-09 18:5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1)
─────────┴────────────────────────────────────────────────
特别提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苏州国
科”)、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斯代富”)、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旭诺卓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旭
诺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9.00万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0.1512%)、175.5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0.9155%)、25.0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后总股本0.1304%)。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2月9日至3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228.85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87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1.193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
其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科 集中竞价 2026.2.9至3.6 33.83 287,153 0.1490% 0.1498%
斯代富 集中竞价 2026.2.12至3.5 33.54 1,754,960 0.9107% 0.9155%
旭诺基金 集中竞价 2026.2.9至3.3 32.87 246,429 0.1279% 0.1286%
合计 2,288,542 1.1876% 1.193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
比例(%) 购股份后 比例 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苏州国科 合计持有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444,476 4.9009% 4.92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444,476 4.9009% 4.9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斯代富 合计持有股份 17,550,000 9.1072% 9.1554% 15,795,040 8.1965% 8.23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50,000 9.1072% 9.1554% 15,795,040 8.1965% 8.23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旭诺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485,200 4.9221% 4.94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485,200 4.9221% 4.94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
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f8771027-87ca-448a-af95-e174c27e8026.PDF
─────────┬────────────────────────────────────────────────
2026-02-24 16:56│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f49caa53-2616-4ad5-a4ae-e1d5c570773d.PDF
─────────┬────────────────────────────────────────────────
2026-02-10 18:4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州国科”)、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旭诺卓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旭诺基金”)减持公司股份,导致
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国科与旭诺基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9,635,176股、9,635,2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264%),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国科、旭诺基金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
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苏州国科、旭诺基金于2026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科 集中竞价 2026.2.9 31.23 96,453 0.0500% 0.0503%
旭诺基金 集中竞价 2026.2.9 31.02 96,429 0.0500% 0.0503%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2,705,526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014,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
191,690,826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
比例(%) 购股份后 比例(%) 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 (%)
苏州国科 合计持有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176 4.9999 5.02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176 4.9999 5.0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旭诺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200 4.9999 5.02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200 4.9999 5.0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苏州国科、旭诺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国科、旭诺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苏州国科、旭诺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国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旭诺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国科)》;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诺基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8fb4b2f-a283-4664-ab3d-e21894e7c11b.PDF
─────────┬────────────────────────────────────────────────
2026-02-10 18:40│沪宁股份(3006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国科)
─────────┴────────────────────────────────────────────────
沪宁股份(3006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国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cbbbc033-ef83-4801-902f-3b1fba881e55.PDF
─────────┬────────────────────────────────────────────────
2026-02-10 18:40│沪宁股份(3006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诺基金)
─────────┴────────────────────────────────────────────────
沪宁股份(3006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诺基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8d6f5fcf-be7a-4df7-b746-ae2b541dd08c.PDF
─────────┬────────────────────────────────────────────────
2026-01-19 19:4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1)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521b5c41-ca8f-49c3-98b5-57d94170a229.PDF
─────────┬────────────────────────────────────────────────
2026-01-09 16:4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一、 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同意拟以 4,000 万元人民币对上海虹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虹剑光电”)进行投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62.291 万元。鉴于苏州国科浩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国科浩宇基金”)为虹剑光电现有股东且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参与虹剑光电增资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
二、本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关于上海虹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并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4,000万
元投资款的支付。目前,虹剑光电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虹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 6月 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LL8HTXN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号 5号楼 504室
6、法定代表人:廖帅
7、注册资本:人民币 831.6103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8、根据虹剑光电本轮融资全体投资人实际认购情况,最终虹剑光电本轮融资完成交割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 对应注册资本 出资
(万元) (万元) 比例
廖新胜 132.4751 132.4751 15.9299%
马建设 70.0000 70.0000 8.4174%
上海杉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250 41.6250 5.0053%
刘忠原 22.5236 22.5236 2.7084%
上海虹盟聚胜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000 33.3000 4.0043%
深圳市清创华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3.6075%
蔡志刚 15.0651 15.0651 1.8116%
白文琴 20.0000 20.0000 2.4050%
廖 帅 10.0000 10.0000 1.2025%
邵轶华 7.0000 7.0000 0.8417%
上海璟煜珩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9935 44.9935 5.4104%
上海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392 5.1392 0.6180%
北京微鲸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48 1.2848 0.1545%
苏州国科浩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9.0335 149.0335 17.9211%
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5.6959 25.6959 3.0899%
合伙)
马清兰 34.2612 34.2612 4.119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2.291 62.291 7.4904%
天津陆石航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1466 31.1466 3.7453%
成都陆石星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018 21.1018 2.5375%
天津陆石海河鲲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0767 38.0767 4.5787%
天津陆石方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147 3.1147 0.3745%
浙江创维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1466 31.1466 3.7453%
齐悦 2.3360 2.3360 0.2809%
合 计 831.6103 831.6103 100%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四、本次投资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在后续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虹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fa0aff60-5746-4b54-946a-24ccfbdec672.PDF
─────────┬────────────────────────────────────────────────
2025-12-25 17:28│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f0e7d16f-7c11-44c8-a48d-3391e987309d.PDF
─────────┬────────────────────────────────────────────────
2025-12-25 17:28│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议案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601 号文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 股)
股票 1,741.845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65.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90 号)。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 杭州沪宁电梯部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 本次注销
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余杭支行 018941818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 杭州沪宁电梯部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 本次注销
目 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余杭支行 01894192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 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及“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已完
成结项,并已根据股东会决议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74,563,898.04 元(包含累计产生的银行存
款利息及理财收益等)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就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af6d1cc-ae38-44f7-9f4e-8ecaa4718f7f.PDF
─────────┬────────────────────────────────────────────────
2025-11-10 17:10│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9abea0d4-9fa1-43f7-ae9b-7fcf4d6a7926.PDF
─────────┬────────────────────────────────────────────────
2025-11-10 17:10│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fcc3796a-9527-4c06-92c6-c8cd092b9c96.PDF
─────────┬────────────────────────────────────────────────
2025-11-05 20:53│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以增资的形式对外投资暨关联共同投资交易的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以增资的形式对外投资暨关联共同投资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36c88a58-c711-4b27-aa3c-1529ee31c352.PDF
─────────┬────────────────────────────────────────────────
2025-11-05 20:53│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d0aee3a-4e16-48f5-a76d-5a0bfef0237f.PDF
─────────┬────────────────────────────────────────────────
2025-11-05 16:16│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4c87a8de-9a8c-4b52-9b57-e5b52c56ac9d.PDF
─────────┬────────────────────────────────────────────────
2025-10-24 18:32│沪宁股份(300669):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沪宁股份(300669):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b0a5144e-fb08-4514-855f-2207281c3007.PDF
─────────┬────────────────────────────────────────────────
2025-10-23 16:0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ad24d2f-934a-4243-bf5e-b7dabd5418e5.PDF
─────────┬────────────────────────────────────────────────
2025-10-23 16:01│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
发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实现
资产保值增值,对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范
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通过拟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b0478e97-fbee-46a7-8529-bbfc58f04893.PDF
─────────┬────────────────────────────────────────────────
2025-10-23 16:00│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范围的公告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收益能力,同时兼顾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公司决
定对 2025 年 4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自有资金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仅涉及自有资金投资范围,募集资金投资安排保持不变。原议案中关于自有资金的规定为“使用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
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现调整为“使用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等”。
除上述调整外,原议案其他审议事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 4亿元(含 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超过 36 个月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
财产品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a69452a-b819-42a3-ac1d-5ddf245e07aa.PDF
─────────┬────────────────────────────────────────────────
2025-10-23 15:59│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5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
路 1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整投资范围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股东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8:3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1月 7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红梅
电 话:0571-88637676 转分机号 8855
传 真:0571-886370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liu.hm@hzhuning.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3996ea9f-bccd-497f-9208-3f20fc999ba9.PDF
─────────┬────────────────────────────────────────────────
2025-10-23 15:59│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e3f2bf2-940d-4d7d-9fba-dd8148b3f61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沪宁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788.PDF
─────────┬────────────────────────────────────────────────
2026-04-28│沪宁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796.PDF
─────────┬────────────────────────────────────────────────
2025-10-24│沪宁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144.PDF
─────────┬────────────────────────────────────────────────
2025-08-27│沪宁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938.PDF
─────────┬────────────────────────────────────────────────
2025-04-25│沪宁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289.PDF
─────────┬────────────────────────────────────────────────
2025-04-23│沪宁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09962.PDF
─────────┬────────────────────────────────────────────────
2024-10-28│沪宁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8838.PDF
─────────┬────────────────────────────────────────────────
2024-08-28│沪宁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271.PDF
─────────┬────────────────────────────────────────────────
2024-04-25│沪宁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41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