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9 沪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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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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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1 │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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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 │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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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1:48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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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 │沪宁股份(30066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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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沪宁股份(30066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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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沪宁股份(30066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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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章程(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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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沪宁股份(30066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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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沪宁股份(300669):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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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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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邹成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邹成蔚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成蔚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邹成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邹成蔚先生不存
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
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邹成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邹成蔚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1008d60-23e9-4f1b-9060-ef98caff7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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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1│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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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1e521fb4-ee42-4d16-bcf7-89dd2e77b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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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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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458338a-377a-46d7-a5ad-01a604288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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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1:48│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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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
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
路 1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 2.00 共设 9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1.00、议案 2.04、议案 2.06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股东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8:3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9月 10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红梅
电 话:0571-88637676 转分机号 8855
传 真:0571-886370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liu.hm@hzhuning.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0b3eb797-ce44-4d0d-8b17-eed957b96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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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沪宁股份(30066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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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
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手续办
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步修订、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共计 27项。
表决结果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如下:
子议案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是否提交
序号 股东大会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
4.0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9 0 0 是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是
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是
4.0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0 0 是
4.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是
4.06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0 0 是
4.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 0 0 是
4.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是
5.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是
4.10 《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11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9 0 0 否
度〉的议案》
4.12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13 《关于修订〈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14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9 0 0 否
度〉的议案》
4.1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16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 9 0 0 否
议案》
4.1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18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9 0 0 否
的议案》
4.19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否
4.20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否
4.21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 9 0 0 否
案》
4.2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 9 0 0 否
案》
4.23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 9 0 0 否
制度〉的议案》
4.24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25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4.26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9 0 0 否
的议案》
4.27 《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9 0 0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2:00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e036623-92d9-4765-b1b3-8b0d9012c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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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沪宁股份(30066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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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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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沪宁股份(30066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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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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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章程(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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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沪宁股份章程(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7928082-ba68-4b65-802f-7e4b3b3e4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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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沪宁股份(30066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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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9416742-316b-4fb9-8742-4b088ff81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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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沪宁股份(300669):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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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前提下,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第
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
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
开、公平、公正。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提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提交深交所对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
董事选举提案的形成和提交方式与程序如下:
(一)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根据上述提名人的初步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二)董事会对于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立即征询被提名人是否同意成为董事的意见。
(三)董事会对于接受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尽快核实了解其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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