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9 沪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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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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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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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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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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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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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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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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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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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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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沪宁股份(300669):202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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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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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
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股东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8:3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103ab8c-1521-468a-b37f-4d9a720d2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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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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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情况,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014,700股后的 191,690,82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335,266.08 19,169,082.60 23,124,663.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185,430.84 27,707,609.07 48,585,365.1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450,964.79 18,948,011.39 19,445,180.23
营业收入(元) 326,651,442.6 323,599,202.97 375,807,653.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11,667,881.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9,015,674.8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629,011.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1,826,135.0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629,011.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844,156.4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886b43-022e-48bb-b4e4-357ab5b58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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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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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
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0.95万元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925)人民币4,439.05万元,共计人民币24,4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
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24,26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589号),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90
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960.78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58.30 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05.40 万元,20
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50.5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7.79 万元。
公司于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7,456.3
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
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2025 年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3301040160018941818 - 月 24 日已
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注销
2025 年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3301040160018941925 - 月 24 日已
公司余杭支行 监管协议下账户)
注销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526.8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
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7742 号鉴证报告。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0.8 亿元(含 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4 亿元(含 4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等)。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12 个月,自有资金单笔产品期限≤36 个月,资金额度有效期分别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36 个月,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0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
改造建设项目”“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7
,456.3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f9d3dd-3299-46d9-b042-b77be1667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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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沪宁股份(3006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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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事项 姓名 职务 薪酬(含税) 备注
1 非独立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40.58
董事薪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39.43
酬 高月琴 董事、财务总监 35.68
邹雨雅 董事 38.71
张 杰 董事 34.26
胡召华 职工代表董事 30.05 2025 年 9 月 13 日当选职工代
表董事, 此金额为全年薪酬
2 独立董 孙晓鸣 独立董事 8.5
事薪酬 俞 彬 独立董事 8.5
吴引引 独立董事 8.5
3 高级管 邹成蔚 副总经理 34.93
理人员 陈真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7
薪酬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
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拟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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