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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0(大烨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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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70 大烨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7-20 19:38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6:29 │大烨智能(3006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7-14 16:29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 │2026-07-13 18:18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1 19:19 │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9984658-e2c5-4334-b4fa-0e0880ec0e05.PDF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号联创大厦 A座 7-11层(210036) 7-11F, Building A, Lianchuang Tower No.18, Jihui RoadGulou District, 210036, Nanjing, China Tel: +86 25-83755100 Fax: +86 25-83755111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大成 (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施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 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7 月 20 日 14 时,本次股东会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23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一)本次出席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140,233,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89%。 具体情况如下:1. 现场出席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4人,所代表股份 139,256,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940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 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人,代表股份 976,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83%。 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53 人,代表股份 986,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4%。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 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1%;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f2d0c95-a9b3-4920-bf62-e5c6d32cacb4.PDF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0 日通过专人、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衔接 性和连贯性,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过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7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74 元/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ebd1809e-4a00-4f3a-9c47-c1b9dba04de5.PDF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 司和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7月 20 日,并同 意以 5.7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8b7c82ab-74ae-4d1d-9bd9-688769184075.PDF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cfadc30-8dc0-4df6-9d88-441217463e5b.PDF ─────────┬──────────────────────────────────────────────── 2026-07-20 19:38│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40,233,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56,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976,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986,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4%。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 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9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 关联股东未以股东身份出席会议,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9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关联股东未以股东身份出席会议,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7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9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66%;反对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关联股东未以股东身份出席会议,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43d72c56-cf52-43d2-b0c5-ff2ae08db18f.PDF ─────────┬──────────────────────────────────────────────── 2026-07-14 16:29│大烨智能(3006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2026 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年 7 月 2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江 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通过公司内部钉钉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 026 年 7月 3日至 2026 年 7月 13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3138f85-fc7d-47bc-957d-42c208d66664.PDF ─────────┬──────────────────────────────────────────────── 2026-07-14 16:29│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2026 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年 7 月 2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 (即2025 年 12 月 31日至 2026 年 7月 1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 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计 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交易行为系基于自身对 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个人在买入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 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e4a9af5-3da6-408d-9e25-f5ae95072d91.PDF ─────────┬──────────────────────────────────────────────── 2026-07-13 18:18│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 ~ -800 -4,32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0 ~ -1,600 -4,254.8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同期预计将大幅减亏,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光船租赁的形式将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对外出租,并自 2026 年 3 月份起收取租金。稳定的租金 收入使得船舶运营效益显著改善,带动公司整体毛利水平较同期大幅提升。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公司积极主 张维护自身利益从而获得相应赔偿收益等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发展,虽然新增智能配电中标规模较同期大幅增长,但受到交付节奏影响,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随着后续订单逐步交付,预计公司智能配电业务营业收入将稳步增长。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 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9ad070bb-86a4-486b-8d36-461def01fa39.PDF ─────────┬──────────────────────────────────────────────── 2026-07-01 19:19│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952b503-8611-410e-92fa-8a56321b29ba.PDF ─────────┬──────────────────────────────────────────────── 2026-07-01 19:17│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5780ec7-94fd-4dc2-b2ce-3e81f5a1f1a0.PDF ─────────┬──────────────────────────────────────────────── 2026-07-01 19:17│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9a798e5-0542-41f6-8cd4-de2f98545016.PDF ─────────┬──────────────────────────────────────────────── 2026-07-01 19:17│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ae8484e-8ea4-4141-9273-043d5d1d0089.PDF ─────────┬──────────────────────────────────────────────── 2026-07-01 19:17│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3b61682-bdad-4af4-a2d7-04c38bdbbaf0.PDF ─────────┬──────────────────────────────────────────────── 2026-07-01 19:16│大烨智能(30067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众意 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期等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4、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 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者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 情和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bbf660c-00db-41bb-8042-67e3ee2b82a1.PDF ─────────┬──────────────────────────────────────────────── 2026-07-01 19:16│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69990ae-2cc7-4677-8dff-c77ec87e1963.PDF ─────────┬──────────────────────────────────────────────── 2026-07-01 19:15│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100107b-4678-4a01-b86b-0d2daca88143.PDF ─────────┬──────────────────────────────────────────────── 2026-06-16 18:02│大烨智能(300670):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b3e8fb4-32cc-47ac-a39c-4ad3913442d1.PDF ─────────┬──────────────────────────────────────────────── 2026-06-01 18:16│大烨智能(300670):关于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 一、中标及预中标情况概述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华 中、川渝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配电箱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北、西藏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SL2654)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 柱上断路器、电能计量箱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名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华北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低压电力电缆、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2026年华东区域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电能计量箱、低压电力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中标 候选人名单公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部分项目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预中标金额合计 11,009.63万元。情况如下: 项 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及包号 金额 备注 目 (万元) 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华中、川渝区域第一次联 一二次融合断路器(PT 取电 1,396.00820 中标,已 合采 ) 4 取 购 10kV 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柱 -河南,包 15 得中标通 上断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1,782.16348 知书 路器、配电箱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电容取电)-湖南,包 12 1 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西北、西藏区域第一次 13 成套柱上断路器-电容取 1,023.55113 联合 电-陕西,包 18 4 采购(SL2654)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 成套 柱上断路器、电能计量箱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三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华北区域第一次联合采购 一二次融合成套断路器-PT- 1,227.93954 中标候选 低压 河北,包 24 9 人,尚未 电力电缆、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柱上 一二次融合成套断路器-PT- 1,027.39539 取 断路 山西,包 04 6 得中标通 器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一二次融合成套断路器-电 1,025.17036 知书 容-山西,包 17 9 四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华东区域一二次融合成套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3,527.39963 柱上 -安徽,包 9 8 断路器、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电能计量箱、低压 电力 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 合计 11,009.627771 二、中标及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及预中标进一步体现了国家电网对公司智能配电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能配电领域的 品牌影响力。相关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三、中标及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一、二已取得中标通知书,项目三、四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 公司尚未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机构签署正式的商务合同,合同具体条款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项目的具体交货时间将根据实际 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bf6eb27-9fb2-42e8-97b0-57e2a06320fe.PDF ─────────┬──────────────────────────────────────────────── 2026-05-29 18:16│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40,356,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47,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0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9%。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1,109,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9%。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 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0,261,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6%;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58%;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99%;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5%;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94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26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99%;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99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9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64%;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69%;反对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86%;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 9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26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99%;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99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6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70%;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20%;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3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 94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16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70%;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20%;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3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 9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232,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反对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6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50%;反对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05%;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 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0,232,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50%;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5%;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 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0cbb78f-2331-47fc-9733-583a3be685f0.PDF ─────────┬──────────────────────────────────────────────── 2026-05-29 18:16│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7598ff1-0a24-43da-b2ff-4de988a53b88.PDF ─────────┬──────────────────────────────────────────────── 2026-05-29 18:16│大烨智能(3006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明昭”)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致行动人 南京明昭 否 23,000,000 99.65% 7.26% 2023.4.11 2026.5.28 江苏润 元科技 小额贷 款有限 公司 注:1、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质权人原名称为“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3年7 月更名为“江苏润元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明昭投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3,07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南京 明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72f1002-e137-4e81-aadb-d66b7e11111a.PDF ─────────┬──────────────────────────────────────────────── 2026-05-11 15:52│大烨智能(30067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 的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任长根先生,独立董事林明耀先生(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UeISl6pWM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 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 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5ef99f4-461f-4436-9db6-4ee902bd0177.PDF ─────────┬──────────────────────────────────────────────── 2026-05-08 17:29│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23 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 6.00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提案 4.00、7.00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开户 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 文件原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25-87163326)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27 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 公司。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23 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忠杰 联系电话:025-87163306 联系传真:025-87163326 联系邮箱:tzzgx@dayedq.com 联系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23 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510 室) 邮政编码:211106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食 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c649f5f-26a1-46ba-8677-5915034736f1.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8.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73.43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362.04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 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8,289,572.83 7,935,695.95 -144,569,352.2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4,679,326.75 27,911,621.97 31,229,275.80 营业收入(元) 238,238,699.02 337,398,591.38 442,813,319.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7,734,316.7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3,620,373.8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4,974,409.7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3,820,224.5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2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系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鉴于公司截至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af55e49-a939-4a47-aa25-240bd660be36.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为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 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 段、项目投资需求、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要求、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 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 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 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或者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 (三)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若存在以下情况,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利润分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 论,并且应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最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可以 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媒体和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2、公司因前述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 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 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 促其及时改正。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6b65d8-e6d5-416b-8cd7-ea3223ab96c4.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本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 年度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单位:元 类型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137,533.80 (损失以“-”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19,001.64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4,402.67 小计 -4,082,132.7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12,981,110.42 (损失以“-”填列)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27,812.8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1,359,118.4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890.95 小计 -84,868,932.71 合计 -88,951,065.48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 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银行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3%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30% 三至四年 50% 四至五年 70% 五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长期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 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 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 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 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88,951,065.48 元,将导致本公司 2025 年利润总额减少 88,951,065.48 元。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bdaaf16-3dd6-473c-b666-b7d340ba3928.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对大烨智能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明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2025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088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 修订)》及贵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出具上述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3)”段所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3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未来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 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 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1503号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监管行动,同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且 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同时,该事项不会导致我们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且未被确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所发表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且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 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 同时,截至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龙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696f9e5-3b84-4d0f-88b8-5f8b603887b8.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 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止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为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2 10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办92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01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其中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25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顺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8家、挂牌公司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龙飞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新浩先生,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5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 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 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 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 成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 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等。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 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 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保密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规定开展检查工作,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 、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 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八、总体评估 综上,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保密以及 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143476d-a7a7-4c1a-97a2-feeff031b43e.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7,734,31 6.70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16,920,479.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受部分子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以及行业竞争加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叠加商誉、存货及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 2022、2023、2025 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导致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秉承着积极的应对态度,已主动对部分业务进行了策略性调整,2025 年度已将原有主要亏 损的海上风电吊装业务调整为光船租赁,2026 年度海工业务能够实现扭亏为盈。2026 年,公司将重点开拓智能配电业务和新能源业 务市场,努力提高营收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深耕国家电网:加强与国家电网各省级电力公司的沟通对接,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 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2、积极开拓南方电网及直销市场:全面调研南方电网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针对性优化产品适配性和投标策略,力争年度在南 方电网实现中标零的突破;积极开拓直销业务,聚焦大型工商企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终端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配电解决方案。 3、扩大新能源业务规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深化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积极开拓工商业厂房、园区等分 布式光伏市场,推动光伏建设业务规模化发展,并延伸布局陆上风电工程建设领域,不断提升综合开发与工程服务能力;依托现有客 户资源和公司智能配电的技术优势,推动新能源业务与智能配电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 4、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从采购、生产、管理、运营等全流程入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 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5、积极优化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加强关键业务节点的审计监督,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f92d9d4-f8b6-4900-92fd-e2f658258125.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1)人员信息:截止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为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210人。 (12)2025 年度业务收入情况(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13)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情况:2025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办 92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01 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其中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8,338.1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 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 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霆先生,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7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龙飞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 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家、挂牌公司 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倪新浩先生,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最近三年,因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于 2024 年 11 月 1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龙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新浩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 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0008db2-de72-43f7-a593-20ec59fb85da.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 郭澳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85 人 2025 年度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338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2025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2025 年 上 市 公 司 客户家数 92 家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 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4 人)、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调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切实有效的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948682-25e1-483d-8d06-af566e44cfc7.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b8eff1-558c-4c03-a376-3925fa667a62.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 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 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筹集与使 用、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工程项目等。重点关 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 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 2%<错报≤利润总额 5%; 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 2%。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关键管理人员舞弊;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存在一项或 多项缺陷,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性。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400 万元; 重要缺陷:1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400 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100 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大量流失;内部控制中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公司决策程序明显偏离目标;关键岗位人员大量流失;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 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ec9c51c-c154-4a4d-9b0e-2e0b6a44bc6a.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大烨智能(300670):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9b11ab0-edc4-4f43-9a24-eb50db08df79.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84ca796-ac09-4dc4-8021-2d10fdcb5c28.PDF ─────────┬──────────────────────────────────────────────── 2026-04-26 16:17│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8204e08-561e-46d8-85f4-ced32bb0ad54.PDF ─────────┬──────────────────────────────────────────────── 2026-04-26 16:16│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大烨智能(3006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adf8660-9f96-4bda-ba46-261650a889d0.PDF ─────────┬──────────────────────────────────────────────── 2026-04-26 16:16│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报告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a608edf-d090-473a-86cf-6ce0afdd1c50.pdf ─────────┬──────────────────────────────────────────────── 2026-04-26 16:16│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1af1003-5076-44c1-9f74-489658b218e4.PDF ─────────┬──────────────────────────────────────────────── 2026-04-26 16:16│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ad723c9-32bb-440d-957b-cd593cad4179.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鉴证报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088 号《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烨智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大烨智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烨智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烨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大烨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a378d9-158a-46e4-93b7-ffe3ff957cbf.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关于大烨智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 │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088 号《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 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烨智能编制了后附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 、完整是大烨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大烨智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 中对大烨智能关联交易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未对上述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大 烨智能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上述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大烨智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2025 年度报告时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龙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22bf72-fca6-4bfa-bdf4-cb6eefebc06f.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b1b3a61-05cc-4fcb-a444-56d01082cf6a.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大烨智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烨智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烨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烨智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龙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25d2ac0-8185-4dfb-9f44-e71433f691de.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6 年度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 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 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 10 年,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针对上述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将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为 公司及子公司的 2026 年度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4票(关联董事陈杰回避表决),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 过《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的无偿担保。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陈杰 身份证号码:3201031967********* 住址:南京市******** 关联关系说明:陈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陈杰 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核查,陈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背景、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背景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将根据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的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陈杰先生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接受陈杰先生的无偿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审批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 度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陈杰先生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今,除接受陈杰先生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与陈杰先生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 料,并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情况后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审批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接受实际控制人无 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接受 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b42c860-da96-4e9e-b334-d6eb301da66a.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 有效。上述额度指本次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 额度指本次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 3、投资方式: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 币购买力变化等对市场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 生影响,同时理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存在因理财产品发行人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 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的风险。 (5)其他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或资金清算延误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不得将资金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 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 周转。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广大股东创造 更大价值。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2820210-1de8-4e86-8e7d-9ec7cbc688ab.PDF ─────────┬──────────────────────────────────────────────── 2026-04-26 16:15│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大烨智能(30067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2c0424d-cd4e-4cec-b6d5-6d9d3904b2c0.PDF ─────────┬──────────────────────────────────────────────── 2026-04-26 16:14│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明耀)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明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dadf496-2fbf-49a8-ae89-dda3fcd9a5bd.PDF ─────────┬──────────────────────────────────────────────── 2026-04-26 16:14│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军) ─────────┴──────────────────────────────────────────────── 大烨智能(3006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9df45e5-ad34-49e7-aa94-9e51e47f308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大烨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1070.pdf ─────────┬──────────────────────────────────────────────── 2026-04-27│大烨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1081.PDF ─────────┬──────────────────────────────────────────────── 2025-10-30│大烨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703.PDF ─────────┬──────────────────────────────────────────────── 2025-08-28│大烨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440.PDF ─────────┬──────────────────────────────────────────────── 2025-04-25│大烨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45.PDF ─────────┬──────────────────────────────────────────────── 2025-04-25│大烨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41.PDF ─────────┬──────────────────────────────────────────────── 2024-10-25│大烨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807.PDF ─────────┬──────────────────────────────────────────────── 2024-08-23│大烨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999.PDF ─────────┬──────────────────────────────────────────────── 2024-04-15│大烨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5/121959921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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