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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1(富满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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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71 富满微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17 19:45 │富满微(30067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6 18:12 │富满微(3006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16 18:12 │富满微(3006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4-12-31 11:47 │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4-12-31 11:47 │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 ├─────────┼──────────────────────────────────────────────┤ │2024-12-30 20:06 │富满微(30067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30 20:05 │富满微(30067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 │ │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 ├─────────┼──────────────────────────────────────────────┤ │2024-12-30 20:05 │富满微(30067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 │ │调整募集资金... │ ├─────────┼──────────────────────────────────────────────┤ │2024-12-30 20:05 │富满微(30067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30 20:04 │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 ─────────┬──────────────────────────────────────────────── 2025-01-17 19:45│富满微(30067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4,000.00万元–26,000.00万 亏损:34,134.35 股东的净利润 元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29.69% - 2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3,800.00万元–25,800.万元 亏损:34,886.23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31.78% - 26.05% 万元 营业收入 69,000.00万元–70,000.00万元 70,168.49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7,000.00万元–68,000.00万元 67,384.02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公司着力产品创新、技术迭代、运营成本控制、商品结构调整,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稳步上升;但受 LED显示 屏类行业细分市场终端需求下降,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屡破新低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 17,221.5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5.99%。 2、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约 6,791.70 万元。3、股份支付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5,280.93 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00万元- -2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公司 2024年 1-12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0cfc416-1001-4c68-a021-aa4a1fd1cc51.PDF ─────────┬──────────────────────────────────────────────── 2025-01-16 18:12│富满微(3006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B座3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71,07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4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622,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455,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455,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455,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一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7,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15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29%;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753%;反对15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65%;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38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罗晋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8a5b3011-849a-4d15-86bf-1e6833e54078.PDF ─────────┬──────────────────────────────────────────────── 2025-01-16 18:12│富满微(3006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 6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徐帅律师、罗晋航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富满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 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日,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0 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并依法披露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B 座 37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月 16 日 9:1 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景裕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议 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监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078,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6460%。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622,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775 %。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5,56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5,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5%。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 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907,77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599%; 反对 158,46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29%;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753%;反对 158,46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65%;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2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344eb54e-2416-48a9-8f70-53ded07f029b.PDF ─────────┬──────────────────────────────────────────────── 2024-12-31 11:47│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经检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 内容更正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94f5e448-d582-4c0a-87b3-b1c03271f91b.PDF ─────────┬──────────────────────────────────────────────── 2024-12-31 11:47│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 富满微(3006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850a442e-3e4c-4fbd-89d3-d74288744298.PDF ─────────┬──────────────────────────────────────────────── 2024-12-30 20:06│富满微(30067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 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 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 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截止 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9a78029b-a233-4bd2-84da-96533f6bbdc2.PDF ─────────┬──────────────────────────────────────────────── 2024-12-30 20:05│富满微(30067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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