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4 宇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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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08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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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9:40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特定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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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12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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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结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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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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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 │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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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 │宇信科技(30067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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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6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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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 │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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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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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08│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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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年 7月 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2025年 5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2025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所持有的 9,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7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年 7月 7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6年 7月 8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具体出
售时点及出售数量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
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fd7fd7c-511b-4080-97e9-a07138aa9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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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9:40│宇信科技(300674):关于特定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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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1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公司特定股东茗峰开发有限
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开发”)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21,043,5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茗峰开发基于对公司价值,行业地位和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茗峰开发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茗峰开发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截至本次终止计划时持有股份
茗峰开发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5,552,192 3.6428% 25,552,192 3.6428%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茗峰开发减持计划以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茗峰开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
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股份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59f9a23-ef1d-4b77-948f-8a34666e25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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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12│宇信科技(3006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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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
琴鸿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质押股数 本次质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押股份 为限 补充质 日期 用途
股东及 占其所 售股 押
一致行 持股份
动人 比例
宇琴 是 6,370,000 3.77% 否 否 2026-5-25 9999-01-01 国泰海通 自身
鸿泰 证券股份 资金
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6,370,000 3.77%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宇琴 169,180,841 24.03% 6,370,000 3.77% 0.90% 0 0.00% 0 0.00%
鸿泰
合计 169,180,841 24.03% 6,370,000 3.77% 0.90% 0 0.00% 0 0.00%
三、其他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宇琴鸿泰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
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宇琴鸿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宇琴鸿泰部分股份质押办理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dfe42e9-70ee-487c-bc10-af18094c5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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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结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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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 4月 20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31日、2023年 4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5月 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所持有的 3,2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5月 2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3年 6月 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本次剩余预留份额分配后,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已全部完成分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86)。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
标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
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4)。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27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
股本的0.46%。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
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并按规定结束本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a4289b-73ba-4ee6-a047-cd9cac1a7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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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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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无论
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公告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第 44 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公告格式”进行编制。
2、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共同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为践行公司“AI+全球化”战略,充分整合领先科技、产品和生态资源,加速公司在AI 技术和生态体系的战略布局,北京宇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900万,与专业投资机构珠海市汇垠德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垠德擎”)、宇信数智(广东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数智”)共同投资设立专项基金唐山曹
妃甸区德擎宇信数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德擎宇信”或“专项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规
模为 2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及相关产业链企业、早中期的科技企业。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洪卫东
先生及其配偶吴红女士均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一)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珠海市汇垠德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 9月 7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金宇街 33号 1202办公
4、法定代表人:许长忠
5、备案程序: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1252。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宇信数智(广东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 8月 22日
3、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宇街 19号 1401办公-3
4、法定代表人:洪卫东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卫东,持股比例为 99%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卫东先生为宇信数智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宇信数智执行董事。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唐山曹妃甸区德擎宇信数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汇垠德擎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5、存续期限:投资期 3年+退出期 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1年。
6、投资方向:
(1)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及相关产业链企业;
(2)主要投资早中期的科技企业;
(3)对于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 20%(即4000万元),且不能成为最大股东。
7、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合伙人 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认缴比例
1 汇垠德擎 执行事务合 100 货币 0.5%
伙人/普通合
伙人
2 宇信数智 普通合伙人 100 货币 0.5%
3 唐山国控科创集团 有限合伙人 9,900 货币 49.5%
有限公司
4 河北省科技金融发 有限合伙人 6,000 货币 30%
展促进中心
5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 有限合伙人 3,900 货币 19.5%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 100%
四、协议主要条款
1、认缴出资:基金总规模为 20,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900万元,占比 19.5%。
2、出资缴付:有限合伙人分期出资,普通合伙人一次性缴足。
3、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7年,其中投资期 3年,退出期 4年,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1年。
4、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市汇垠德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
及投资管理服务。宇信数智(广东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日常管理提供全面协助并履行监
督职责。
5、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本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 5名委员组成,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唐山
国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宇信科技各委派 1名,汇垠德擎委派 2名。投委会全部议案须经 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河北省科技
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对不符合《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超过本协议规定投资范围的拟投项目行使一票否决权。
6、关联交易:合伙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须提交合伙人大会表决,且须经非关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通过。合伙人
会议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合伙人应当回避表决。
7、收益分配: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进行分配。设置门槛收益率,超出门槛收益部分的剩
余收益按约定比例分配。
五、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卫东先生为宇信数智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宇信数智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宇信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宇信数智、汇垠德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
六、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德擎宇信,旨在践行“AI+全球化”战略,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等前沿技术及生态资源,加速公
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智能化升级。通过专项基金布局早中期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能够把握 AI及大数据产业的早期投资机会,分享
行业高速成长红利,并借助被投企业的技术能力与公司现有金融软件解决方案形成互补,拓展面向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智能化
产品与业务生态空间。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3,900万元出资,基金规模 2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其中。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但长期有望增强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储备与生态协同,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投资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主要投资于早中期科技企
业,该类企业通常具有技术路径尚待验证、商业模式不成熟、市场拓展不确定性高等特点,项目失败率较高,投资周期较长(存续期
3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管理与退出风险:基金的投资运作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资源。虽然汇垠德擎与宇信数智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
,但若后续项目筛选、投后管理、退出安排不当,可能影响基金整体回报。同时,被投企业后续融资或 IPO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退
出渠道存在不确定性。
行业与政策风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数据安全法规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政策变化或行业
竞争加剧,可能对基金投资标的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其拥有专业的投资经验与行业资源,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管理
、投资等进展情况,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
安全。
七、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卫东先生在宇信数智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八、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b33d172-593c-4d74-8e9a-1f8a7e56f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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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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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通
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到独
立董事 4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54c3061-316b-4e33-a506-61209f337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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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宇信科技(30067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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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卫东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900万元投资设立唐山曹妃甸区德擎宇信数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下简称“德擎宇信”,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认缴出资比例为 19.50%,德擎宇信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大数
据及相关产业链企业、早中期的科技企业。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卫东先生控制且担任宇信数智(广东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次交易将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286b95f-2ea0-4654-a573-e9490ee85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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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6│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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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无论
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公告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第 44 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公告格式”进行编制。
2、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共同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为践行公司“AI+全球化”战略,充分整合领先科技、产品和生态资源,加速公司在 AI技术和生态体系的战略布局,北京宇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以全资子公司 Yusys Fintech (HK) Limited(以下简称“宇信香港”)为投资主体
、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美元,认购专业投资机构 CFTCAsset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芯聚源”)作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专项基金 CFTC PRIME FUND(以下简称“中芯聚源锦元基金”或“基金”),占基金规模不超过10%,该基金最终拟投
资于一级市场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司。
公司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CFTC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2、成立时间:2022年 7月 20日
3、主体类型:资产管理公司(持牌类型:第 4类及第 9类)
4、注册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 77号 OVEST 20楼
5、董事:祝小兰
6、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情况:香港证监会(SFC)持牌机构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CFTC OFC-CFTC Prime Fund
2、董事:Chan Choi Hung
3、组织形式:OFC
4、成立日期:2023年6月27日
5、投资方向: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及相关产品公司
四、协议主要条款
(一)出资额、出资方式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宇信香港为投资主体、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美元一次性支付。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由 CFTC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担任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管理人享有完全自由裁量权及全权授权,可本着实现投资目标之目的,并按照规定的投资策略与投资限制,对子基金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及再投资。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AI作为金融科技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力,正重塑金融服务的全流程效率与体验,推动金融科技商业模式从传统软件工具交付向“
新金融智能体业务系统”的全栈式重构演进。在此过程中,金融科技厂商要提升自身 AI能力,不仅需要工程化的系统设计,还需要
依托大模型的底层能力。
公司以 AI对行业的应用迭代与重构为切入点,构建了完整的大模型全栈服务体系,覆盖算力层、基础大模型层、应用基础能力
层到业务场景能力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赋能。大模型厂商更注重 Agent工具链的商业化,这与宇信科技的业务场景
需求高度契合。
通过投资打通底层大模型能力,有助于公司将自身业务系统直接重构为 AI原生平台,并开辟面向海内外客户的新型 Raas商业模
式。公司产品和体系融入大模型的底层方法论与数据能力,能够反向优化公司自身的金融科技产品架构,加速自身商业模式转型。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存在后续基金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周期较长,
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其拥有专业的投资经验与行业资源,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管理
、投资等进展情况,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
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基金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8c85ff7-c59f-4a63-8b3e-f91d3a602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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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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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4,057,060股扣减
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156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
现金股利 210,435,57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2.9888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10,435,571.20/704,
057,060=0.298889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8899元/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4,057,060 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
,156 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210,435,571.
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
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05,156.00股后的 701,451,904.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304 PORT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2601室
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10)59137700-558
传真电话:(010)59137800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6fd89d9-b68d-4f53-8054-8b2ba4d75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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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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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dd1ef5c-d70d-4842-ba46-e77e23c66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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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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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04c335a-5ff0-415c-9f3b-9e15f6a1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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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宇信科技(300674):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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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
lop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茗峰开发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5,552,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28%),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043,55
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2026年 5月 14日至 2026年 8月 11日)
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茗峰开发 25,552,192 3.6428%
注: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
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自宇信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宇信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宇信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
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持股意向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所持宇信科技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
信科技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宇信科技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 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
)减持宇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茗峰开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天内进行。
5、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 21,043,5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茗峰开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茗峰开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茗峰开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64191493-3a8b-47fc-83ae-c7b755492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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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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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所持有的 1,96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1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
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2月 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日为 2027年 1月 8日
。
二、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具体考核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 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
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参与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
绩/绩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锁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一般 达标 不达标
业绩/绩效完成比 A≥90% 90%>A≥80% 80%>A≥60% 60%>A≥50% 50%>A
标准系数 1.0 0.8 0.5 0.2 0.0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
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
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二)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0号)、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91 号):2025 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1,478,958.40元,2024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3,408,851
.15元,对应净利润增长率为 26.26%,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计 78人,其中,69名持有人的个人
绩效考核为全部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解锁条件;8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部分达标,其第一个解锁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解锁条件;1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达标。上述第一个解锁期不能解锁的份额将由 2025 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后续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处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cc8f14-498b-414b-a77f-7d33507ee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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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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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2025年 5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2025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所持有的 9,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7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解锁日为 2026年 7月 8日。
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具体考核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 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
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参与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
绩/绩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锁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
业绩/绩效完成比 A≥90% 90%>A≥80% 80%>A≥60% 60%>A
标准系数 1.0 0.8 0.5 0.0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
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
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二)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0号)、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91 号):2025 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1,478,958.40元,2024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3,408,851
.15元,对应净利润增长率为 26.26%,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计 344人,其中,251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
考核为全部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解锁条件;86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部分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解锁条件;7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达标。上述第一个解锁期不能解锁的份额将由 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后续根据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处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5dc89e-55ea-4407-baac-a9d9fa4f7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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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宇信科技(3006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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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cae22f-cf00-4371-b85d-d3ac46100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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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宇信科技(30067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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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卫
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涵盖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
成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7月 8日届满,根据《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
已经达成,同意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戴士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7年 1月 8日届满,根据《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
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同意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
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5c5479-0274-4627-b410-642ac1e76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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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宇信科技(300674):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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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
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信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批复,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452,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
4,999,984.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8,184,06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6,815,920.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
B10014号)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 全面风险与价值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
项目名称 的智能分析及应用 管理建设项目 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
开户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公司北京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
北京分行 深度合作区分行(原
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
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账号 15503666666612 634297138 196300788018000013
93
余额 70,066,445.12 95,270,289.59 116,375.75 165,453,110.4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 宇信科技 28,174.11 18,539.48 9,634.63
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 宇信科技 38,499.08 26,183.19 12,315.89
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 宇信科技 24,994.28 16,187.50 8,806.7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9,832.53 19,832.53 0.00
合计 —— 111,500.00 80,742.70 30,757.30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拟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适应技术、行业及市场环境的持续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的动态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需进一步优化募投
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项目整体效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为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研发能力,加快关键技术突破,更好地支撑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升级,并有效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
的挑战,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对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和全
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为:公司拟调减“办公场所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入金额;鉴于行业应用场景快速演变、技术迭代加速以
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与资源配置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研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资源倾斜,将上述调减的资金调整投
入到“开发成本”中,以保障核心技术与产品的持续突破。
综上,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充分利用好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投资项目内容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
名称 金额 金额 集资金金额
面向中小 办公场所购置 7,240.86 -7,240.86 -
微金融机 带宽及 IDC租赁 - - -
构的在线 设备购置及安装 3,234.03 -2,393.77 840.26
金融平台 开发成本 17,699.22 9,634.63 27,333.85
建设项目 运维实施费 - - -
小计 28,174.11 - 28,174.11
基于人工 办公场所购置 7,723.58 -7,723.58 -
智能技术 带宽及 IDC租赁 - - -
的智能分 设备购置及安装 4,944.62 -4,592.31 352.31
析及应用 开发成本 25,830.88 12,315.89 38,146.77
平台建设 运维实施费 - - -
项目 小计 38,499.08 - 38,499.08
全面风险 办公场所购置 6,074.28 -6,074.28 -
与价值管 带宽及 IDC租赁 - - -
理建设项 设备购置及安装 2,821.36 -2,732.50 88.86
目 开发成本 16,098.64 8,806.78 24,905.42
运维实施费 - - -
小计 24,994.28 - 24,994.28
补充流动 —— 19,832.53 - 19,832.53
资金
合计 111,500.00 - 111,500.0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将加快后续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
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
况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b96c7f-8e41-4657-a968-4492a793d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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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宇信科技(300674):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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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
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信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452,48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1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4,999,98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184,06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6,815,920.4
5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1月 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和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 宇信科技 28,174.11 18,539.48 9,634.63
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 宇信科技 38,499.08 26,183.19 12,315.89
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 宇信科技 24,994.28 16,187.50 8,806.7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9,832.53 19,832.53 0.00
合计 —— 111,500.00 80,742.70 30,757.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
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
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69e606-5b66-4121-967a-f76485932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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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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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452,48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1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4,999,98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184,06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6,815,920.4
5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1月 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和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的
号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
额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 宇信科技 28,174.11 18,539.48 9,634.63
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 宇信科技 38,499.08 26,183.19 12,315.89
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 宇信科技 24,994.28 16,187.50 8,806.78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9,832.53 19,832.53 0.00
合计 — 111,500.00 80,742.70 30,757.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bf5cf2-3295-4492-ab8f-6dc4aa804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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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宇信科技(30067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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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
了核查意见,现将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批复,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452,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
4,999,984.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8,184,06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6,815,920.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
B10014号)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 全面风险与价值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
项目名称 的智能分析及应用 管理建设项目 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
开户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公司北京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
北京分行 深度合作区分行(原
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
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账号 15503666666612 634297138 196300788018000013
93
余额 70,066,445.12 95,270,289.59 116,375.75 165,453,110.4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 宇信科技 28,174.11 18,539.48 9,634.63
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 宇信科技 38,499.08 26,183.19 12,315.89
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 宇信科技 24,994.28 16,187.50 8,806.7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9,832.53 19,832.53 0.00
合计 —— 111,500.00 80,742.70 30,757.30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拟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适应技术、行业及市场环境的持续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的动态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需进一步优化募投
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项目整体效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为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研发能力,加快关键技术突破,更好地支撑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升级,并有效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
的挑战,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对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和全
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为:公司拟调减“办公场所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入金额;鉴于行业应用场景快速演变、技术迭代加速以
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与资源配置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研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资源倾斜,将上述调减的资金调整投
入到“开发成本”中,以保障核心技术与产品的持续突破。
综上,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充分利用好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投资项目内容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
名称 金额 金额 集资金金额
面向中小 办公场所购置 7,240.86 -7,240.86 -
微金融机 带宽及 IDC租赁 - - -
构的在线 设备购置及安装 3,234.03 -2,393.77 840.26
金融平台 开发成本 17,699.22 9,634.63 27,333.85
建设项目 运维实施费 - - -
小计 28,174.11 - 28,174.11
基于人工 办公场所购置 7,723.58 -7,723.58 -
智能技术 带宽及 IDC租赁 - - -
的智能分 设备购置及安装 4,944.62 -4,592.31 352.31
析及应用 开发成本 25,830.88 12,315.89 38,146.77
平台建设 运维实施费 - - -
项目 小计 38,499.08 - 38,499.08
全面风险 办公场所购置 6,074.28 -6,074.28 -
与价值管 带宽及 IDC租赁 - - -
理建设项 设备购置及安装 2,821.36 -2,732.50 88.86
目 开发成本 16,098.64 8,806.78 24,905.42
运维实施费 - - -
小计 24,994.28 - 24,994.28
补充流动 —— 19,832.53 - 19,832.53
资金
合计 111,500.00 - 111,500.0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将加快后续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
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
况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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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38│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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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cbd1bd6-1de6-4bec-9274-0b2494f09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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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01│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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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27a8b789-547b-4642-a7a6-f3d7635b8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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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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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美国新泽西州理工学院(NJIT)博士学历;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1986年9月至1992年1月,任清华大学教师;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先后任EXAR Co.和TeraLogic,Inc.高级软件工程师;19
99年4月至2003年4月任ServGate Technologies, Inc.联合创始人。2003年3月至2022年9月,任清华大学研究员。2026年1月至今任爱
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
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董
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列席股东会4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
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度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
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
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
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
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
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
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b6dc947-2351-4e18-8441-cbfeafb11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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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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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ae8cb08-f764-489c-a1f4-aa66c1947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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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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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df107bd4-ebd8-4e86-8dcd-2c25cd454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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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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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53a8c718-8786-48c4-a373-dcbf2de16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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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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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b79f2e0-afd4-48b2-af50-5813e393f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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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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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b0ca60be-10fe-4c41-8725-f993ac455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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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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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b0fa36f-15d5-40f0-b600-b927a8556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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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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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227dc43e-9c93-4cc5-baa1-1465f1fa2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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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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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以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戴士平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ca194b8-ec9d-444d-b19f-777bb00679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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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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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3da7d545-89dd-4bae-a818-90c6da6f8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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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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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e063727-a288-47ea-b6e4-0ab8c6318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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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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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ceea16b-a628-4e5b-8a7e-91593625a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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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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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396d20e-5016-4d10-abd8-22ac11909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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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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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年 3月 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9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宇信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宇信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宇信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宇信科技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宇信科技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26 日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占用形 占用性质
金占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 核算的 年期 度占 度占 年度 年期 成
关系 会计科目 初占 用累计 用资金 偿还 末占 原因
用资 发生金 的利 累计 用资
金余 额(不 息(如 发生 金余
额 含利息 有) 金额 额
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 占用
及其附属企 非经营性
业 占用
小计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 占用
人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
企业 占用
小计 -
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
及附属企业 占用
小计
总计 -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往来形 往来性质
金往来 名称 公司的关联 核算的 年期 度往 度往 年度 年期 成原 (经营性
关系 会计科目 初往 来累计 来资金 偿还 末往 因 往来、
来资 发生金 的利 累计 来资 非经营性
金余 额(不 息(如 发生 金余 往来)
额 含利息 有) 金额 额
控股股东、 北京宇信智 关联自然人洪 应收账款 829. 780.22 1,59 14.0 房租及 经营性往
实际控制人 云数据科 卫东控制并 05 5.19 8 服务 来
及其附属企 技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费收入
业 的企业
珠海宇诚信 关联自然人洪 其他应收 278. 111.96 319. 70.2 房租押 经营性往
科技有限 卫东控制并 款 20 93 3 金 来
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的企业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 湖北消费金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 56.2 56.2 保证金 经营性往
及其附属企 融股份有 款 6 6 来
业 限公司
总计 1,16 892.18 1,91 140.
3.51 5.12 57
本表已于 2026年 3月 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9d987d16-fb48-4a8e-b8a4-9f80fc486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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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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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eb505c1-9371-4c5c-9ae4-2c57b49d2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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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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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ada161b-8f05-4bae-964f-ab48657a3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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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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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亚科技、 2014年报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5年重
信 组、2015
保千里、东 年报、
北证券、银 2016年报
投资者
投资者 尚余 500 万元
投资者 1,096万元
诉讼(仲裁)结果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
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
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
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服
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辉策 2010年 12月 2008年 12 月 2010年 12月 2026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元元 2021年 9月 2019年 3月 2021年 9月 202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权计伟 2006年 4月 2007年 2018年 6月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张辉策
时间
2023年
2023-2024年
上市公司名称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复核合伙人
复核合伙人
2023-2024年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2024年
2024年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5年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孙元元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2025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2025年 项目合伙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2025年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2024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3年
2023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3年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5年
2025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5年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 年 2025 年 增减%
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收费金额 153.70 153.70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d24dc553-30a4-4f66-a130-dc1b1848f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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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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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
计不超过 3.32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号)批复,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452,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
2.1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4,999,984.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8,184,06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815,92
0.4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 1月 17日出具《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14号)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44,759.25 28,174.11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 57,914.70 38,499.08
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38,763.10 24,994.28
4 补充流动资金 32,248.95 19,832.53
合计 173,686.00 111,5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 3.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相
关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
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根据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
约财务费用约 996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65c0e88-605e-4b6e-9f48-778253789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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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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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履职情况的考察,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3月 2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dd5917cc-d15b-41f5-90dd-f7e4866ed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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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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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c9a9ce8-1452-428c-903a-ae7690d36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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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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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经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及绩效,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该薪酬方案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万元(税前)。该薪酬方案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年度相对固定的报酬,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包括一般性绩效奖金与经营奖励两部分。其中,一般性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及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月度发放。
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制定经营奖励方案,
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的业绩的盈利情况进行考评、核算,符合条件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绩奖金
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80b8cefd-3f9d-452d-9c38-a3a75d18b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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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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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8b6326b9-c4ec-4a7d-a6b2-2ce39e462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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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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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立信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53.7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全体委员一
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经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
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266139f-fd83-458d-87f0-eac1cac3a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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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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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53.7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全体委员一
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6年 1月 6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审计正式进场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进展事项、审计结论、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3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内部审计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年 3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
将对应的部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0e22224-32a3-4712-b432-3ff6e56b2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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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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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92aff53-434b-45ee-8610-a842ff460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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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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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宇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宇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相匹配,并适当参考行业与市场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及风险承担相符。
(三)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奖励与追索并存的薪酬体系。
(五)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及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
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研究、制定与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
(二) 负责组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三)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方案;
(四) 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评估并提议启动薪酬止付与追索程序;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讨论董事个人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薪酬构成根据人员类别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领取薪酬,不重复领
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领取由股东会审议确定的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职务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岗位对应的薪酬方案执行。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结构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
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 基本薪酬:年度相对固定的报酬,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 绩效奖金:包括一般性绩效奖金与经营奖励两部分。其中,一般性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
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月度发放。
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制定经营奖励方案,
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的业绩的盈利情况进行考评、核算,符合条件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
绩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止付与追索
第九条 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后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绩效完成情况结算薪酬。
薪酬结算须在办理完毕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启动。最后工作日的确定及工作交接的完成,以对应接收人在公司相关系统中确认接
收为准。薪酬结算日一般为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之日所属的考勤周期,并于该周期的公司统一发薪日发放。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绩效奖金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 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 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 擅自离职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五)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第十二条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公司有权对已发放的薪
酬进行追回(追索扣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
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薪酬追索扣回的动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拟定具体的追索方案,包括追索金额、依据及时限等,报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服务于战略发展,并可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调整:
(一) 公司经营业绩与效益变化;
(二) 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
(三) 公司组织结构与发展战略的调整;
(四)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如通胀水平)的变化;
(五)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47fc68c-a2c9-4297-9d27-314d5d4e8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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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2026-011 宇信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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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2601室 VIP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2)
4.01 《关于 2026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2 《关于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设 2个子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
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与前述文件一并送
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
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2601室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
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59137700-558
邮政编码:100015
2、登记时间:
2026年 4月 30日 10: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2601室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
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邓先生
电话:010-59137700-558
传真:010-59137800
电子邮箱:ir@yusys.com.cn
6、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412a821-2b17-422e-972f-04cb8cd63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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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宇信科技(300674):宇信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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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霞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王霞女士已经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
任职于中国蓝星集团;200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借调中国
证监会任资本市场顾问委员会顾问助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4月先后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广州富力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审计长;2021年4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年9月起担任财政部咨询委员。2024年5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
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董
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列席股东会4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
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度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
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
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
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
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
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
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90926ea-b5a2-4664-a7b5-85088d5a5bf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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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宇信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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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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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宇信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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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0/1225050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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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宇信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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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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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宇信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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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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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宇信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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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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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宇信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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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6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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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宇信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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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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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宇信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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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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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宇信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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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47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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