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4 宇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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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6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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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 │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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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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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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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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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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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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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 │宇信科技(3006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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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 │宇信科技(30067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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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 │宇信科技(300674):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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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6│宇信科技(3006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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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无论
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公告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第 44 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公告格式”进行编制。
2、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共同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为践行公司“AI+全球化”战略,充分整合领先科技、产品和生态资源,加速公司在 AI技术和生态体系的战略布局,北京宇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以全资子公司 Yusys Fintech (HK) Limited(以下简称“宇信香港”)为投资主体
、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美元,认购专业投资机构 CFTCAsset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芯聚源”)作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专项基金 CFTC PRIME FUND(以下简称“中芯聚源锦元基金”或“基金”),占基金规模不超过10%,该基金最终拟投
资于一级市场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司。
公司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CFTC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2、成立时间:2022年 7月 20日
3、主体类型:资产管理公司(持牌类型:第 4类及第 9类)
4、注册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 77号 OVEST 20楼
5、董事:祝小兰
6、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情况:香港证监会(SFC)持牌机构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CFTC OFC-CFTC Prime Fund
2、董事:Chan Choi Hung
3、组织形式:OFC
4、成立日期:2023年6月27日
5、投资方向: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及相关产品公司
四、协议主要条款
(一)出资额、出资方式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宇信香港为投资主体、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美元一次性支付。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由 CFTC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担任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管理人享有完全自由裁量权及全权授权,可本着实现投资目标之目的,并按照规定的投资策略与投资限制,对子基金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及再投资。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AI作为金融科技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力,正重塑金融服务的全流程效率与体验,推动金融科技商业模式从传统软件工具交付向“
新金融智能体业务系统”的全栈式重构演进。在此过程中,金融科技厂商要提升自身 AI能力,不仅需要工程化的系统设计,还需要
依托大模型的底层能力。
公司以 AI对行业的应用迭代与重构为切入点,构建了完整的大模型全栈服务体系,覆盖算力层、基础大模型层、应用基础能力
层到业务场景能力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赋能。大模型厂商更注重 Agent工具链的商业化,这与宇信科技的业务场景
需求高度契合。
通过投资打通底层大模型能力,有助于公司将自身业务系统直接重构为 AI原生平台,并开辟面向海内外客户的新型 Raas商业模
式。公司产品和体系融入大模型的底层方法论与数据能力,能够反向优化公司自身的金融科技产品架构,加速自身商业模式转型。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存在后续基金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周期较长,
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其拥有专业的投资经验与行业资源,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管理
、投资等进展情况,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
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基金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8c85ff7-c59f-4a63-8b3e-f91d3a602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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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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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4,057,060股扣减
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156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
现金股利 210,435,57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2.9888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10,435,571.20/704,
057,060=0.298889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8899元/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4,057,060 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
,156 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210,435,571.
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
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05,156.00股后的 701,451,904.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304 PORT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2601室
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10)59137700-558
传真电话:(010)59137800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6fd89d9-b68d-4f53-8054-8b2ba4d75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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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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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dd1ef5c-d70d-4842-ba46-e77e23c66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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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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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04c335a-5ff0-415c-9f3b-9e15f6a1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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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宇信科技(300674):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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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
lop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茗峰开发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5,552,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28%),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043,55
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2026年 5月 14日至 2026年 8月 11日)
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茗峰开发 25,552,192 3.6428%
注: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
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自宇信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宇信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宇信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
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持股意向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所持宇信科技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
信科技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宇信科技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 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
)减持宇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茗峰开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天内进行。
5、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 21,043,5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茗峰开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茗峰开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茗峰开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64191493-3a8b-47fc-83ae-c7b755492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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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宇信科技(300674):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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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所持有的 1,96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1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
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2月 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日为 2027年 1月 8日
。
二、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具体考核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 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
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参与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
绩/绩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锁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一般 达标 不达标
业绩/绩效完成比 A≥90% 90%>A≥80% 80%>A≥60% 60%>A≥50% 50%>A
标准系数 1.0 0.8 0.5 0.2 0.0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
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
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二)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90号)、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91 号):2025 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1,478,958.40元,2024年度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3,408,851
.15元,对应净利润增长率为 26.26%,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计 78人,其中,69名持有人的个人
绩效考核为全部达标,其第一个解锁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解锁条件;8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部分达标,其第一个解锁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解锁条件;1名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达标。上述第一个解锁期不能解锁的份额将由 2025 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后续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处理。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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