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6 华大基因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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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6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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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6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退休、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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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6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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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3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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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6 │华大基因(3006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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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6 │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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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5:54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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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1:35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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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45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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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45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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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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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1990962-c975-4f00-bd94-09309a74a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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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退休、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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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退休辞任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国成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张国成先生因即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其继续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直至退休手续
办理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国成先生的
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其辞任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空缺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产生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补选产生
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前,张国成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职工代表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张国成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原定任期为 2024年 6月 18日至 2027年 6月 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000 股;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国成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任后,张国成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关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张国成先生持
有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处置。
张国成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相关工作的
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张国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昀女士和李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昀女士、李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昀女士、李浩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杨昀女士、李浩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均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昀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12,000股,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000股
,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00股;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昀女士、李浩先生在任职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杨昀女士、李浩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持有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置。
杨昀女士、李浩先生本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了工作交接,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杨昀女士、李浩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87cd33b-c84e-49a7-89e7-eead205bd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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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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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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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3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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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的通知,获悉华大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华大基因 是 5,500,000 4.42% 1.31% 2024/2/29 2026/3/2 兴业银行股份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1,300,000 1.04% 0.31% 2024/12/27 2026/3/2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罗湖
区支行
合计 - 6,800,000 5.46% 1.63%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数 持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 途
股东或第 量(股) 股份比 比例 是,注明 押 日
一 例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深圳华 是 7,200,000 5.78% 1.72% 否 否 2026/3 至办理 兴业银行 自身生
大 /2 解 股份有限 产经营
基因科 除质押 公司深圳 的资金
技 登 分行 需求
有限公 记手续
司 之
日止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押及再 押及再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质押前的 后的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股 )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 记 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
深圳华 124,552,91 29.77 90,780,00 91,180,000 73.21 21.80 0 0.00% 0 0.00%
大 0 % 0 % %
基因科
技
有限公
司
深圳华 3,935,824 0.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大
三生园
科
技有限
公
司
汪建 2,537,800 0.61% 0 0 0.00% 0.00% 0 0.00% 1,903,35 75.00%
0
合计 131,026,53 31.32 90,780,00 91,180,000 69.59 21.80 0 0.00% 1,903,35 4.78%
4 % 0 % % 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建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大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其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满足华大控股及其控股子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华大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408 万股,占其合
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6.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15%,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42,42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计数量为 4,768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6.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0 %,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95,39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的情形,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edf691ca-baf3-4766-aa09-943e5304ff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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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6│华大基因(3006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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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重要公务事项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且公司未设置副董事长,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
司董事朱师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0人,代表股份163,057,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8人,代表股份158,487,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2人,代表股份4,570,14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5%。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
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4,671,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2人,代表股份4,57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5%。
2、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董事赵立见先生、张国成先生、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侯志
波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李宁、王玉珏已
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3,817,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6%;反对 5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2%;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280%;反对 5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31%;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89%。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46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9%;反对 5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弃权 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8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05%;反对 5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82%;弃权 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孙磊律师、袁靖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0622941c-3f97-4acf-ac20-dd7e3ff6e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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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6│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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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288afab7-7897-4fe2-8fe9-b79b5aaba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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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5:5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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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2a9c009f-c9fb-4c2b-83ae-326542201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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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1:35│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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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85f776c8-ebd1-4873-a33e-1c792217f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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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45│华大基因(30067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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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 2026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5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6年 2月 10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
权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2026 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自 2025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6年 2月 10 日
)起 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
资额度。
(四)投资期限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 2025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即 2026年 2月 10 日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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