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6 华大基因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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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14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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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 │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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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 │华大基因(3006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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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 │华大基因(300676):中金公司关于华大基因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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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2 │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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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4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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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2 │华大基因(300676):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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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2 │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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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9:04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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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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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1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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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生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生华投资)的通知,获悉生华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应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已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生华投资 否 8,650,000 29.06% 2.07% 2024/9/19 2025/9/29 中信银行股份
企业(有限合 有限公司深圳
伙) 分行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数 持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 途
股东或第 量(股) 股份比 比例 是,注明 押 日
一 例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深圳生 否 6,740,000 22.64% 1.61% 否 否 2025/9 至办理 中信银行 融资担
华 /29 解 股份有限 保
投资企 除质押 公司深圳
业 登 分行
(有限 记手续
合 之
伙) 日止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生华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押及再 押及再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质押前的 后的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质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数量(股 ) 冻结、标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 记 和
数量(股 冻结数
) 量
(股)
深圳生 29,765,15 7.12% 26,250,00 24,340,000 81.77% 5.82% 0 0.00% 0 0.00%
华 4 0
投资企
业
(有限
合
伙)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华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本次股份质押融资
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3adce1b-ba14-48a2-a1af-ed618c210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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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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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349559ae-451f-46aa-966d-a84ac2d60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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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华大基因(3006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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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1f7e900b-0f67-43d4-9b71-d5f68eed5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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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08│华大基因(300676):中金公司关于华大基因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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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中金公司关于华大基因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47132286-98cb-4432-ac92-46a14469c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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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2│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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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25年9月15日询价申购情况,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询价转让(以
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4.10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
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4.10元/股。(二)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
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不晚于2025年9月26日。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ee7d0eb-2518-4fe9-8fe7-a218b8de3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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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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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生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生华投资)的通知,获悉生华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应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已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生华投资 否 4,850,000 15.23% 1.16% 2024/9/19 2025/9/11 中国银行股份
企业(有限合 有限公司深圳
伙) 东部支行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数 持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 途
股东或第 量(股) 股份比 比例 是,注明 押 日
一 例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深圳生 否 2,800,000 9.24% 0.67% 否 否 2025/9 至办理 中国银行 融资担
华 /12 解 股份有限 保
投资企 除质押 公司深圳
业 登 东部支行
(有限 记手续
合 之
伙) 日止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生华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押及再 押及再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质押前的 后的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质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数量(股 ) 冻结、标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 记 和
数量(股 冻结数
) 量
(股)
深圳生 30,287,29 7.24% 28,300,00 26,250,000 86.67% 6.28% 0 0.00% 0 0.00%
华 4 0
投资企
业
(有限
合
伙)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华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本次股份质押融资
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
四、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0d825a6d-49d6-4ff9-9674-3f247fdea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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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2│华大基因(300676):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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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股东深圳华大基
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华大基因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号》
”)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对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承诺及声明函》等
,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境内主体,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 港 社 区 北 山 道 146 号 北 山 工 业 区
11 栋 8 楼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91440300678591043R。
2、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出让方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减持指引》相关规定的情况。
4、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出让方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7、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需遵守《指引第 16号》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板上市
公司存在本所《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
》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根据上述规定,中金公司
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华大基因最近 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2)华大基因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华大基因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
8、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系华大基因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中金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华大基因已于 2025年 8月 23日公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华大基因已于 2025年 4月 26日公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华大基因出具的《说明函》,华大基因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对华大基因股票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华大基因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
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指引第 1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指引第 16号》
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
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
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参与本次华大基因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8b97e97-9016-43e0-8c46-b8c126edd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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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2│华大基因(300676):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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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大控股或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16,732,683股,占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0%(
华大基因股份总数418,317,075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华大基因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 2025年 9月 12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141,285,593 33.77%
注 1:截至本计划书披露日,华大基因股份总数为 418,317,075股。注 2:本次询价转让前,华大控股如上表所列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 33.7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其一致行动人汪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
61%、0.94%,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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