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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6(华大基因)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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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76 华大基因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26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7-01 17:0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5 18:26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全资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 ├─────────┼──────────────────────────────────────────────┤ │2026-06-23 18:1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 │2026-06-18 16:2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16 19:3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 │2026-06-16 19:3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6-16 19:32 │华大基因(3006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6:3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2 17:02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 ─────────┬──────────────────────────────────────────────── 2026-07-14 16:2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6月 16日、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第三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500,002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3586%,最高成交价格为 36.8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5.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255,822.3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e4a1bce-4635-451a-a2a1-4e5b922f251b.PDF ─────────┬──────────────────────────────────────────────── 2026-07-01 17:0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d629e9a-505b-491e-8275-4aef712e3ed1.PDF ─────────┬──────────────────────────────────────────────── 2026-06-25 18:2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全资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具体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体外诊断试剂)》,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试剂盒(联合探 针锚定聚合测序法)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 20173400059 注册人名称 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分类 III类 注册证有效期 2022年 1月 13日至 2027年 1月 12日 变更内容 1.产品规格在原试剂盒基础上增加型号“NIFTY-B”,并增加 对应产品说明书。 2.增加适用仪器基因测序仪(DNBSEQ-G99)。原试剂盒(型 号 NIFTY-A)适用仪器在原“基因测序仪(BGISEQ-500)、 基因测序仪(BGISEQ-50)、基因测序仪(MGISEQ-200)、 基 因测序仪(MGISEQ-2000)”基础上,增加“基因测序仪 (DNBSEQ-G99)”;新增加型号“NIFTY-B”适用机型“基 因测序仪(MGISEQ-200)、 基因测序仪(MGISEQ-2000)、 基因测序仪(DNBSEQ-G99)”。 3.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变更(仅针对 NIFTY-B型号)。 4.产品技术要求变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FTY)为公司生育健康板块核心产品,是国内出生缺陷防控的重要筛查手段。此次 NIFTY 检测试剂盒在原 有产品基础上新增NIFTY-B 规格并配套更新说明书,有利于完善无创产前检测试剂盒配套体系,覆盖更多临床检测场景;在原适用机 型的基础上,增加适用机型基因测序仪(DNBSEQ-G99),进一步扩大产品可适配的测序设备范围,完善一站式院内检测配套服务;变 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能够拓宽原料供应渠道、优化试剂检测性能、提升生产交付效率;根据新的国家参考品 更新产品技术要求,与最新标准要求保持一致,为产品性能满足法规和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对公司生育健康类业务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受市场环境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 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a0a3516-3b1f-4ea4-97a5-22df7a1508d9.PDF ─────────┬──────────────────────────────────────────────── 2026-06-23 18:1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526c412-b906-41d1-bdc4-3eb868f991ac.PDF ─────────┬──────────────────────────────────────────────── 2026-06-18 16:2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1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124,552,910 29.77% 2 深圳生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9,665,154 7.09%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 10,248,496 2.45%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948,360 0.94% 5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3,935,824 0.94% 6 汪建 2,537,800 0.61%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中证全指医疗 1,865,041 0.45% 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张志林 1,639,996 0.39%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生物医药 1,505,954 0.3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379,310 0.33%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 (股) 件股份比例 1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124,552,910 29.94% 2 深圳生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9,665,154 7.13%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 10,248,496 2.46%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948,360 0.95% 5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3,935,824 0.95%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中证全指医疗 1,865,041 0.45% 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 张志林 1,639,996 0.39%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生物医药 1,505,954 0.3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379,310 0.33% 10 姜华艳 1,180,000 0.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9cdb8b6-eecf-48d1-9bf9-eca0d096ad00.PDF ─────────┬──────────────────────────────────────────────── 2026-06-16 19:3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二)提议时间:2026年 6月 10日 截至本提议日,华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24,552,910股,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935,824 股、2,537,800 股,华大控股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31.322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公司董事会提案的法定资格。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 场表现等因素,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实 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拟回购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金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七)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一)提议人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大三生园、汪建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二)提议人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大三生园、汪建先生在上述提议的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华大控股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同时华大控股一致行动人汪建先生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 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控股股东华大控股的上述提议后,对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制定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1e45b7e-e43f-4ce5-85e4-da64c784cf24.PDF ─────────┬──────────────────────────────────────────────── 2026-06-16 19:3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54c3a5e-f841-4e83-973e-5205b34d3444.PDF ─────────┬──────────────────────────────────────────────── 2026-06-16 19:32│华大基因(3006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杜兰、于李胜、侯志 波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 场表现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5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度。若公司 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2.390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1.195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 9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符合股票回 购增持贷款的条件。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的专 项贷款,贷款期限 3年,贷款用途仅为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 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 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回购股份具 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d8ed646-1b38-4f03-a771-b4e7597e7083.PDF ─────────┬──────────────────────────────────────────────── 2026-06-12 16:3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的通知,获悉华大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华大基因 是 4,400,000 3.53% 1.05% 2024/6/27 2026/6/11 华夏银行股份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3,000,000 2.41% 0.72% 2025/5/23 2026/6/11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合计 - 7,400,000 5.94% 1.77%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数 持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 途 股东或第 量(股) 股份比 比例 是,注明 押 日 一 例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深圳华 是 8,800,000 7.07% 2.10% 否 否 2026/6 至办理 华夏银行 自身生 大 /11 解 股份有限 产经营 基因科 除质押 公司深圳 的资金 技 登 分行 需求 有限公 记手续 司 之 日止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押及再 押及再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质押前的 后的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股 )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 记 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 深圳华 124,552,91 29.77 90,030,00 91,430,000 73.41 21.86 0 0.00% 0 0.00% 大 0 % 0 % % 基因科 技 有限公 司 深圳华 3,935,824 0.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大 三生园 科 技有限 公 司 汪建 2,537,800 0.61% 0 0 0.00% 0.00% 0 0.00% 1,903,35 75.00% 0 合计 131,026,53 31.32 90,030,00 91,430,000 69.78 21.86 0 0.00% 1,903,35 4.81% 4 % 0 % % 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建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大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其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满足华大控股及其控股子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华大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848 万股,占其合 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2%,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64,94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计数量为 3,913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9.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35%,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63,23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的情形,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bdc3cc3-514f-42dc-87dd-b6c602c91d3d.PDF ─────────┬──────────────────────────────────────────────── 2026-06-02 17:0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 拟提前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年 12月 6日召开 2022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 2022 年 12 月 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持股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4,000,141股,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391.4325万股的0.9664%。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 额为 11,532.4066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1,532.4066万份。其中,初始设立时确定的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即首次授予部分 )为 5,766.4066 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50.0018%;预留持股计划份额为 5,766.0000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49.9982%。 2023 年 2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4,000,141股已于 2023年 2月 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664%,过户价格为 28.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2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年 2月 2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本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在预留部分权益明确分配情况之日起满 1 6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6个月、28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三)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4年 6月 1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 票权益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5年 6月 1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 票权益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届满,鉴于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 (四)本持股计划其他情况说明 1、本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 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 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 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当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 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400.0141 万股在各锁定期届满后分批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 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56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货币 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持股计 划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权益归属分配工作,完成以上事项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3be8d46-26e5-425d-a605-bde55a20f5fb.PDF ─────────┬──────────────────────────────────────────────── 2026-05-29 16:30│华大基因(30067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6 年6月1日届满,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本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年 12月 6日召开 2022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2022 年 12 月 6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2、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持股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000,141股,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1,391.4325万股的 0.9664%。 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1,532.4066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1,532.4066万份。其中,初始设立时确定的持有人认购 持股计划份额(即首次授予部分)为 5,766.4066 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50.0018%;预留持股计划份额为5,766.0000万份,占 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49.9982%。 2023年 2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公司股票 4,000,141股已于2023年 2月 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664%,过户价格为 28.83 元/股。本持股计划各持有人认购数量、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 202 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4年 6月 1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 票权益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5年 6月 1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 票权益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62个月,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 分别为 16个月、28个月、40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年 2月 2日)起计算。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6月 1日届满。鉴于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二、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具体情况(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本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公司 2021年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 收入值(29.01亿元)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 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2025年度 40.00% 35.00% 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 A≥Am X=100% 增长率(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573,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9%;反对 46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9%;弃权 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23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62%;反对 467,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弃权 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9%。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56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1%;反对 47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9%;弃权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23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61%;反对 479,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61%;弃权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7%。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31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7%;反对 74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7%;弃权 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7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309%;反对 744,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31%;弃权 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60%。 4、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31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5%;反对 74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7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89%;反对 742,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33%;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8%。 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533,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1%;反对 500,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1%;弃权 6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96,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288%;反对 500,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0%;弃权 6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2%。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46,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0%;反对 78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2%;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0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45%;反对 788,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14%;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1%。 7、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一位非独立董事。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补选侯 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同意 162,402,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1%;反对 631,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1%;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6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35%;反对 631,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24%;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1%。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建、李宁、王玉珏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3,51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40%;反对 84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0%;弃权 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 2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4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49%;反对 84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88%;弃权 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李晓丽律师、董丁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b694c53-33fe-4775-b034-16b598bdeb58.PDF ─────────┬──────────────────────────────────────────────── 2026-05-20 19:30│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84feedd-f1f4-4ca0-bebd-14cdb61e68ff.PDF ─────────┬──────────────────────────────────────────────── 2026-05-15 16:5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华大基因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下同)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2028年)〉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侯志波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 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股东会对议案8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 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 8日(星期一)下午16:30之前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B 区8层南Ⅱ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B区8层 联系人:敖莉萍、黄文丽 联系电话:0755-36307265 电子邮箱:ir@bgi.com 邮政编码:518083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2e19b65-7f6a-415b-8e56-c061c685a994.PDF ─────────┬──────────────────────────────────────────────── 2026-05-15 16:5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国成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张国 成先生因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职工代表董事退休、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李宁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已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选举结果自动生效。 李宁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李宁先生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9ab969a-6173-4bb8-abee-c41dace73d7b.PDF ─────────┬──────────────────────────────────────────────── 2026-04-29 16:32│华大基因(3006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的通知,获悉华大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华大基 是 5,000,000 4.01% 1.20% 2023/4/24 2026/4/28 中国建设银行 因科技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分行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押前的 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押后的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股 押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股份数量 冻结、标 押股 冻结合计 比例 (股) 记 份 数量(股) 合计数量 比例 (股) 深圳华 124,552,91 29.77 95,030,00 90,030,00 72.28 21.52 0 0.00% 0 0.00% 大 0 % 0 0 % % 基因科 技 有限公 司 深圳华 3,935,824 0.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大 三生园 科 技有限 公 司 汪建 2,537,800 0.61% 0 0 0.00% 0.00% 0 0.00% 1,903,350 75.00% 合计 131,026,53 31.32 95,030,00 90,030,00 68.71 21.52 0 0.00% 1,903,350 4.64% 4 % 0 0 %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建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588 万股,占其合 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9.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9%,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93,48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计数量为 4,653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5.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2 %,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77,63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的情形,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f2b55a-3c8d-4050-8ae8-dec268cb980c.PDF ─────────┬──────────────────────────────────────────────── 2026-04-25 00:31│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5695eb-1617-4092-8ff6-62aacd0850a7.PDF ─────────┬──────────────────────────────────────────────── 2026-04-25 00:31│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ae0a5c-e0f0-46ac-8789-7df6e597821a.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337ddfa-e55b-4063-b88c-55fa6752ca96.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国成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高 级管理人员杨昀女士和李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国成先生因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其继续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直至退休手续办理完毕。杨昀女士、李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职工代 表董事退休、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有序推进相关董事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侯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侯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侯勇先生将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赵立见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侯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 独立董事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侯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选举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专 调整前 调整后 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于李胜(主任委员)、张国成、 于李胜(主任委员)、赵立见、 侯志波 侯志波 提名委员会 侯志波(主任委员)、赵立见、 侯志波(主任委员)、侯勇、杜 杜兰 兰 薪酬与考核委员 杜兰(主任委员)、赵立见、于 杜兰(主任委员)、侯勇、于李 会 李胜 胜 董事会环境、社 赵立见(主任委员)、朱师达、杜兰 会和公司治理 (ESG)委员会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符合其相应工作细则。在上述补选或调整事项未正式生效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原成员将继续履 行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完善公司经营班子配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公司总经理侯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航女士、王岩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简历详见附件),协助总经理侯勇先生分管相关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航女士、王岩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所需的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规定。 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d051a2-464a-4971-b2aa-127cfcf916e8.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二、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 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对回报规划作出相应修改, 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规划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该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 司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都为正值,不会因实施现金分红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适用于年度利润分配);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有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根据 公司成长阶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年度盈利情况、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性等因素,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公司存在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以及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形。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现阶段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 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 之四十;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 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拟定利 润分配预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 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 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 ,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五)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未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的具体原因。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还应当披露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六) 如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 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在详细论证后,充分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5cac06-de4b-4829-a051-e712e9d68ac9.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在全景网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参与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2、参与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 .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公司总经理侯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玉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茜女 士,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 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eab42a-cd14-4b4d-96f4-73d68f142e4e.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 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57亿元(含证券业 务收入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情形,收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 。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 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 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 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基于 此,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 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c2edc9-6c9d-4757-8414-31c31ab4a0aa.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 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 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 议。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基于此,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召开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 议,了解预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及应对措施。安永华明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 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讨论通过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同时对委员关注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 (三)2026年4月13日,在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召开审 计结果沟通会议,签字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关注事项等相关问题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交流。 同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 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按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e8d0bc-a78a-46fe-9313-e2edee900766.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c2214bc-1844-42bf-965c-7d9e46395e72.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82877d-058e-4db4-b8bc-4cdc65ed489e.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 当在投资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的证券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 报告期内,公司存续的证券投资均已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前置审批程序。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5年度继续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或等值外币( 含本数),该额度自 2024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5年 1月 24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证券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计入 本期 本期出 报告 期末 会计 资金 品种 代码 简称 投资 计量 账面 公允 权益 购买 售金额 期损 账面 核算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 的累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变动 计公 损益 允价 值变 动 境内 30110 何氏 20,00 公允 21,43 -336,8 1,094, - 1,363,1 -177,0 19,47 其他 自有 外股 3 眼科 0,000. 价值 1,280. 01.27 479.4 58.85 25.32 4,282. 权益 资金 票 00 计量 76 9 26 工具 投资 合计 20,00 -- 21,43 -336,8 1,094, - 1,363,1 -177,0 19,47 -- -- 0,000. 1,280. 01.27 479.4 58.85 25.32 4,282. 00 76 9 26 (二)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其他衍生品交易。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关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 范相关业务风险。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与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公司严格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 制流程,加强在投资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严格遵循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了《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bdc2c6-3fda-41d7-88d7-9cb813ae5a51.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6dd1ab7-498a-4d69-bc82-d8d29b2dafcf.PDF ─────────┬──────────────────────────────────────────────── 2026-04-24 21:16│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ee56d23-aa18-4920-81b8-67ca00b2b1cb.PDF ─────────┬──────────────────────────────────────────────── 2026-04-24 21:15│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 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 展规划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 23年-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2,405,558.38元(以 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1,276,605.1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934,184,47 2.14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33,055,518.9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3,058,333,319.14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 例,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33,055,518.90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期初法定盈余公积207,971,091.72元,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655,148.27元。因此,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亦为负 数,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41,582,157.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16,655,148.27 -902,690,862.44 92,900,396.47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08,355,299.36 676,947,547.75 614,284,830.15 营业收入(元) 3,705,385,018.37 3,866,920,764.06 4,349,637,250.8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058,333,319.1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33,055,518.9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公司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1,582,157.5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75,481,871.4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1,582,157.5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799,587,677.26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5.09%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为 41,582,157.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为 15.0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合计18.00 亿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利润分配政策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 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该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都为正值,不会因实施现金分红导致公司营运 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数,不满 足前述《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保 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留存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以长效机制回报股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80fc713-7071-4b19-ae57-69c2aa87d555.PDF ─────────┬──────────────────────────────────────────────── 2026-04-24 21:14│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500a1c-5060-4b45-83a0-ef3d4b08c6b3.PDF ─────────┬──────────────────────────────────────────────── 2026-04-24 21:11│华大基因(3006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大基因(3006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f826e8-0ca8-413e-8ea2-4e3bd576c888.PDF ─────────┬──────────────────────────────────────────────── 2026-04-24 21:11│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48295b-c43b-493b-823a-4672ed3b21a1.PDF ─────────┬──────────────────────────────────────────────── 2026-04-24 21:11│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报告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79b8582-0ce3-4454-a325-c5a8f780bdd8.PDF ─────────┬──────────────────────────────────────────────── 2026-04-24 21:11│华大基因(30067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40c838-0c75-45c4-b64b-96f54f37dd1d.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646_H01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61a283-0552-4627-b27e-dfcc70ad8010.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646_H02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3 646_H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 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 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646_H02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cebdf7b-aef2-4d14-b38a-40b9e339583f.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646_H03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 0013646_H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 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深圳华大基因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 我们审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646_H03号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4878b74-0a34-446a-a056-7b1d8b57e02d.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1ae44b-c046-47be-b5a3-663cf22c4296.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2be55f-97d1-4a7a-8303-3c4245a99c4d.PDF ─────────┬──────────────────────────────────────────────── 2026-04-24 21:10│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2.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 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用途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 、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其他机构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 额度期限 (亿元) 1 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 7.2 1-3年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 1-3年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3 1-3年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 1-3年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 1-3年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7 1-3年 7 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 3.5 1-3年 8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0 1年 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 1-3年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2.9 1-3年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2.4 1-3年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 2.0 1-3年 13 其他银行机构 2.0 1-3年 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0.5 1-3年 15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 10.0 10年 合计 62.5 - 上述授信总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 在未超出综合授信总额度6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范围内调整授信额 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用信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7年度授信事项的审议决 策程序通过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 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及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ef8ce0f-9fd0-4777-b650-b80208b8b02b.PDF ─────────┬──────────────────────────────────────────────── 2026-04-24 21:09│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就公司 2025 年末在任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侯志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侯志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d53d2a-93bd-4dca-b25c-16ea496224a5.PDF ─────────┬──────────────────────────────────────────────── 2026-04-24 21:09│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兰)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9c54267-c57e-4e07-bab0-1b9c93b50295.PDF ─────────┬──────────────────────────────────────────────── 2026-04-24 21:09│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志波)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志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8948c0-22fb-4c5e-a3c8-91fc860ded7d.PDF ─────────┬──────────────────────────────────────────────── 2026-04-24 21:09│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李胜) ─────────┴──────────────────────────────────────────────── 华大基因(3006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李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cf3ab05-8ef0-464e-ad9c-171962ef2de7.PDF ─────────┬──────────────────────────────────────────────── 2026-04-24 18:57│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 ─────────┴──────────────────────────────────────────────── 华大基因(3006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bd83b4-1fec-4026-98f5-25008f13b6b8.PDF ─────────┬──────────────────────────────────────────────── 2026-04-24 18:57│华大基因(30067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 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为推动公司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持续提升,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秉承“基因科技造福人类”的使命,华大基因始终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生育健康、肿瘤与慢病防控、感染防控、多组 学大数据服务与合成业务、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五大核心领域,致力于为全球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及社会卫生组 织等提供研究服务、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和健康管理服务。 通过二十多年发展,公司已建成覆盖全球 100多个国家和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营销服务网络,成为行业屈指可数的覆盖全产业 链、全应用领域的科技公司;立足技术先进、配置齐全和规模领先的多组学产出平台,构建了从高通量测序、质谱检测到生物信息分 析、多模态智能分析模型的全流程技术体系,各核心板块形成显著竞争优势:生育健康板块作为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技术引领者,建立 了涵盖婚前、孕前、产前、新生儿和儿童成长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全周期产品体系,累计服务人次行业领先,且在单基因遗传病 筛查领域已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矩阵,未来将持续深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业务,大力推进以全基因组测序为核心的遗传病基因 筛查和辅助诊断业务;肿瘤与慢病防控板块构建了“预、筛、诊、监”肿瘤全周期管理产品线,实现肿瘤从风险预警、早期筛查、精 准诊断到术后监测的全流程覆盖,主力早筛产品华常康?获多国准入资质;慢病防控方向,聚焦心脑血管、神经退行性及代谢疾病等 银发群体高发慢病领域,大力推广认知障碍及心血管风险评估等战略产品,推动慢病管理由“被动治疗”向“主动预防”转变;传感 染性疾病防控领域,以高通量测序技术和 PCR 核酸检测为双核心,形成覆盖不同感染场景临床诊疗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本地化病 原微生物测序全流程一站式解决方案的落地应用,大幅降低临床使用门槛的同时,有效提升临床诊断效率与精准度;多组学大数据与 合成业务板块实现全组学技术覆盖,自主测序平台支撑规模化数据产出,单细胞、时空组学等前沿领域成果突出,合成业务实现产线 自动化升级且质量体系达标,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板块打造了覆盖多技术平台的一体化解决方 案,华大基因SIRO 高通量基因检测本地化医学解决方案可实现全流程自动化与智能化,适配不同规模医疗机构需求,依托自主设备 与试剂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民生项目规模化落地成效显著。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普惠精准防控理念,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与服务升级,持续深化全球市场布局,推动基因科技在民生健康、 科研探索等领域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以基因科技守护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让精准医疗惠及更多人群。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研发,多年来坚持在分子检测上游实验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生育健康、肿瘤防控、传感染疾病防控等 应用领域持续高比例投入,构建了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取得一系列重要专利成果。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 营业收入比例为 15.09%。截至 2025年末,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专利共计 802项,其中发明专利 684项、实用新 型专利 88项、外观设计专利 30 项;自有注册商标 1,084 项;生物信息分析等领域自主软件著作权 919 项。此外,公司主导或参 与研制国际、“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等各级标准合计 121 项,多项标准已成为行业技术应用与质量管控的核心依据。 公司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升级。公司推出智惠医学系统,形成面向医疗机构的数智化能力底座,将基因检 测智能解读平台与智能遗传咨询平台纳入统一体系,贯通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到临床应用的链路。依托多组学技术平台,公司构建了 从核心检测技术到智能分析、本地化解决方案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技术能力向临床应用的高效转化。人才建设方面,加大 医学、智能化、海外运营等领域高端及复合型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与发展体系,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核心团队,为公司新发 展模式和新业态落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临床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前沿技术研发投入,深化多组学与智能化技术融合,不断完善技术体系与产品 管线,以持续的技术创新服务全球临床诊疗、公共卫生防控与全民健康管理需求,以基因科技赋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行业新 质生产力标杆。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各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 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2025 年,公司顺应监管规则修订要求,推进治理架构调整。一是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立监事会,明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保障监督职权平稳过渡与高效衔接;二是经职工大会选举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代表职工参与决策、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三是与监管规则保持同步,修订相关治理制度逾 30份,细化治理主体职责权限,确保治理制度匹配公司治理需求。 公司将持续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增强合规风险意识;持续发挥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健全内控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决策科学性、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 挥各治理主体职能。以更完善的治理架构、更严格的合规管理、更高效的运营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统筹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平衡 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始终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合理规划 利润分配机制,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自 2017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 8次,累计分红金 额约 10.24 亿元;分别于 2020 年、2022 年使用自有资金合计实施股份回购 2次,累计回购金额约 8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但因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数,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始终将 股东价值创造放在重要位置,分别在《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决策程序 和变更机制,建立健全股东长效回报机制。 未来,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聚焦发展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不断巩固核心竞争力。在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时,公司将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并紧密结合公司当前及未 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与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推进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等关键信息的解读,提升 披露内容的针对性与可读性。公司深度践行 ESG 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要求深度融入战略制定、日常 经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全流程,建立健全 ESG 管理体系,定期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披露绿色发展、节 能减排、员工关怀、社会责任履行及公司治理优化等工作成效,持续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综合绩效,以高质量 ESG 实践夯实长期 发展根基,助力公司实现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 线、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形 式,采用图文简报、可视化解读等方式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机制,主动了解投资者诉求,持续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生态。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在立足技术创新、规范运作,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股东回 报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共赢,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9865d8-b935-4f11-8198-2d59b94b31cf.PDF ─────────┬──────────────────────────────────────────────── 2026-04-24 18:57│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二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华大基因(300676):二〇二二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966ffb-6782-4b42-abc8-f82dee8fa66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华大基因: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3299.PDF ─────────┬──────────────────────────────────────────────── 2026-04-25│华大基因: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3309.PDF ─────────┬──────────────────────────────────────────────── 2025-10-24│华大基因: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840.PDF ─────────┬──────────────────────────────────────────────── 2025-08-23│华大基因: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60227.PDF ─────────┬──────────────────────────────────────────────── 2025-04-26│华大基因: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053.PDF ─────────┬──────────────────────────────────────────────── 2025-04-26│华大基因: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039.PDF ─────────┬──────────────────────────────────────────────── 2024-10-26│华大基因: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5083.PDF ─────────┬──────────────────────────────────────────────── 2024-08-24│华大基因: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884.PDF ─────────┬──────────────────────────────────────────────── 2024-04-27│华大基因: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02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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