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8 中科信息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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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58 │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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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58 │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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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24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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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7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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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6 │中科信息(30067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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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9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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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9 │中科信息(3006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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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6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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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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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 │中科信息(30067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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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58│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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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在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 号公司南楼 7 楼A718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科院成都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
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
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20
25 年 7 月 2 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 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 号公司南楼 7 楼 A718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史志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19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7,406,67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2.864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424,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492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1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2,982,0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7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4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248,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6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171,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8%;弃权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14,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99%;反对154,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6%;弃权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5%。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a56854ba-4636-4c68-ad8c-19412d8b0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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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58│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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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9b15a055-8fd2-4f29-8037-300e70f2c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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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24│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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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三项内容,并按照国家现行的表述规范
对公司经营范围表述进行了调整,未涉及实质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仅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其他事项
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01965784
2.名 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 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号
5.法定代表人:史志明
6.注册资本:29638.629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年 6月 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人工
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
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
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ea5eb58a-5f45-4915-b81b-6c91c7bee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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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7│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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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b352511-efd7-4694-8fee-acabcfd65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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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6│中科信息(30067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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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30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为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史志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科资发人字〔2025〕65号),同意提名
裴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0650ae41-4ee3-4f66-9539-de3ef6628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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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9│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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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11307633-89e9-4c12-95ee-e168cda09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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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9│中科信息(3006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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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
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
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起解任
生效。若无正当理由,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应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若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个人信息。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向董事会的移交手续,包括印章、在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
全部文件、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具体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上级部门离任审计要求的,则需启动离任审计。第十二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
失。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对股东承担的忠实、勤勉、保密的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 公司章程
》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五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
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
诺。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同时还需遵守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f81b8ba2-07d1-4de1-9405-d9e1c742c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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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6│中科信息(30067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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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27,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的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6%)。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的《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意向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钟勇 副总经理 727,475 0.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钟勇 180,000 0.06% 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4日-2025年10月3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股东钟勇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
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2)在任职时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减持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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