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8 中科信息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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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6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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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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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 │中科信息(30067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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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08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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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4 │中科信息(30067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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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4 │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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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4 │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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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14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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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00:04 │中科信息(300678):中科信息章程(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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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00:04 │中科信息(30067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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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6│中科信息(30067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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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27,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的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6%)。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的《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意向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钟勇 副总经理 727,475 0.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钟勇 180,000 0.06% 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4日-2025年10月3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股东钟勇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
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2)在任职时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减持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且本次
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以及能否按期实施完成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钟勇出具的《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意向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c8b0d01-8172-46a1-99a8-a8b54cdbae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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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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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a6d36f82-ce06-4745-b07d-8164798a2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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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4│中科信息(30067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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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30067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923580d5-3dd1-41ff-bd35-08c0c1aae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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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08│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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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莉女士因在控
股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工作职责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莉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书
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莉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1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张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张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和有效防范风险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cedcd417-889e-4418-871a-a85ed868a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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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4│中科信息(30067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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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296,386,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4,819,314.65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6,386,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1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小兵、吴琳琳
咨询电话:028-85135151
传真电话:028-8522935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6500901d-0be5-4b32-b0d9-5d4b802ff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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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4│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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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号公司南
楼 7 楼 A718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科院成都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1 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
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号公司南楼 7 楼 A718 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史志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7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302,27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2.4921%,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424,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492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877,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9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2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6,08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1%;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86%;反对199,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14%;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5,2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8%;反对1,00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4%;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29%;反对1,001,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43%;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9%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5,282,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8%;反对1,00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29%;反对1,002,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57%;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4%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085,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19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00%;反对199,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29%;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1%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5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4%;反对1,0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43%;反对1,017,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000%;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7%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271,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3%;反对1,0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0%;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00%;反对1,005,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143%;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7%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4952b36-88ae-46cd-9031-8a5a753f5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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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4│中科信息(3006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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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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