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0 隆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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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6 │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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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4 │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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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 │隆盛科技(3006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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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 │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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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 │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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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42 │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
│ │加至30%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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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42 │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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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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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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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7 │隆盛科技(30068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
│ │授予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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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6│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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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函概况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新能源”)于近日收
到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AES”)项目定点通知函,隆盛新能源被其选定为“分离式电机中的定子总成、分离式电机中
的转子组件”的配套供应商。根据定点通知函中规划,项目生命周期 3年,预计生命周期内总营业额约 20 亿元,预计 2026 年三季
度开始量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 UAES 项目定点,是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铁芯半总成业务的关键性突破。伴随该项目后续规模化量产,将持续
拉动上游铁芯零部件配套订单放量,为公司铁芯业务长期稳定供货筑牢基础。同时,该项目所需精密冲压工序,可与全资子公司无锡
微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冲压产能深度协同。依托双方工艺、产线资源联动优势,能够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产品交付全流程
管控。此次定点落地,有助于公司拓宽电机铁芯零部件及半总成市场渠道、完善产业链布局,持续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实力。
本次定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项目定点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是客户对公司指定产品开发能力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不构成实质性订单或销售合同,实际供货量以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
为准;
定点通知暂未涉及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金额,公司产品实际供货量及金额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汽车市场整体情况等
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做好产品开发、生产、交付等工作,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7098b9-ca07-421b-8b36-da2f797be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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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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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
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227,716,07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697,125 股 后 的 226,018,95
3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测 算 ,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45,203,790.60 元(含税),预计转增股本 67,805,685 股,转增金额未
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等使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公司维持每
股现金分红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额。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2026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为 227,716,078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 1,697,125
股。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已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22,500 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
源,归属至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证券账户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剩余股份 1,474,625 股;2026 年 6月2日,公司披露《关
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对前述剩余 1,474,625股回购股份全部办理注销手续。综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
归零,公司总股本相应变更为 226,241,453 股。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226,241,453 股。
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3股
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本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45,248,290.60 元(含税),转增股本 67,872,435股,不送
红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241,4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6,241,45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94,113,888 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17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种类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2,114,063 23.03 15,634,218 67,748,281 23.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4,127,390 76.97 52,238,217 226,365,607 76.97
三、总股本 226,241,453 100.00 67,872,435 294,113,888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94,113,888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817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000000 元/股)/(1+0.3000000)。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68758688-8022
传真电话:0510-68758688-802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c7630db-aa5d-476c-a702-5201e4a8d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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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隆盛科技(3006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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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4e80c4d-b063-4d9a-b769-e3fdf8d66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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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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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d017b18-ed78-429f-b1a6-cdf91b0f8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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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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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9a55d32-d2e8-488b-b90d-da49734a9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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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42│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
│3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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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注销回购股份1,474,62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7,716,078股变更为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27,716,078元减少至226,241,453元,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84%被动增加至30.04%。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
474,625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同意公司按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
股份1,474,625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1,474,625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7,716,078股变更为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27,716,078元减少至226,241,453元。本次注销回购股
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7,716,078股变更为226,241,45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倪茂
生先生、倪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957,184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将由29.84%被动增加至30.04%,跨越1%及5%的整数
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倪茂生 49,117,012 21.57% 49,117,012 21.71%
倪铭 18,840,172 8.27% 18,840,172 8.33%
合计 67,957,184 29.84% 67,957,184 30.04%
公司总股本 227,716,078 226,241,453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倪茂生先生、倪铭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一条、六十三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倪茂生先生、倪铭先生
可免于发出要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657093e-8d40-4ede-9d96-4b47dc13d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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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42│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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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74,62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7,716,078股变更为226,241,45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1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60,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为1.19%,最高成交价为20.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2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1,991,84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738,900股公司股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000股。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86,600股公司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0,375股公司股票,作废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77,975股。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850,650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1,474,625股。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的股票1,474,625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1,474,625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27,773,398.6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27,716,078元减少至226,241,453元。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分别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1日办理完成。
三、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2,114,063 22.89 52,114,063 23.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602,015 77.11 174,127,390 76.9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474,625 0.65 0 0
三、总股本 227,716,078 100.00 226,241,453 100.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注销后
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a935b14-03a2-4560-9f06-0fc4d4f211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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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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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a21e9e0-3415-4e95-9bb4-40f3f80ae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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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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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3b93948-d9e2-45ba-a6b9-cd044336e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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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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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a39d31b-c4fc-4a65-ae0c-4f88ecc76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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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02│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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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094398-6d03-49f5-a185-3bb832136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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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隆盛科技(3006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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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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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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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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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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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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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隆盛科技(300680):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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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5.0650万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5.0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92ad6d-0bdb-476c-bc8d-34692cfa6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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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隆盛科技(300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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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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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0│隆盛科技(30068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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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
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隆盛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徐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2f44a11-4fd1-4899-b298-e6a9ef3fb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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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0│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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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967f1c-86f5-405f-9622-7e4b76b40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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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0│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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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新能源”)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
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
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担 担保额度 是否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保额度 占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余额 预计 近一期净 担保
资产比例
公司 隆盛新能源 100% 65.93% 5,950 10,000 4.96% 否
注:上表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 2025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
经审计)计算得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倪铭
3、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16 日
5、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钱胡路 802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
子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隆盛新能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160.44 140,369.50
负债总额 95,044.37 93,632.23
净资产 49,116.08 46,737.27
项 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9,338.78 110,708.41
利润总额 2,566.02 7,66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91.68 6,740.70
者的净利润
或有事项 0 0
涉及的总额
注:以上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包含下属控股主体。
9、担保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未另行设置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在有效期内的过往担保协议已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继续为前述存量担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提
供担保。针对尚未签订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担保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对
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
信状况等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
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5%。本次
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6%。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a623ad-fbbc-40b2-b654-d8b1e0940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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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0│隆盛科技(300680):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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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倪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茂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
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柳州致盛汽车电 材料 参照市场价 1,000 216.67 1,259.19
原材料 子有限公司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购 浙江库勒环保科 材料 参照市场价 1,000 0 0
原材料 技有限公司 格公允定价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比例(%) 差异(%)
向关联人采 柳州致 材料 1259.19 2,000 67.64% 37.04% 2025年 4月 21日在巨
购原材料 盛汽车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电子有 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
限公司 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2025-016)
公司董事会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
对日常关联 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交易实际发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
事对日常关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
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柳州致盛成立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北路 3号办公大楼 5
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恒,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工程机械、机器设备传感器、电磁阀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
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柳州致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4,133.32万、净利润 298.50 万、总资产 4,012.82 万、
净资产 2,889.51 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州致盛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9%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担任柳州致盛董事,综上,柳州致盛属于本公司
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柳州致盛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库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库勒环保成立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升达路 3号,法定
代表人为宋玲丽,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库勒环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0万、净利润-22.27 万、总资产 1,052.33 万、净资产 1,
028.41 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库勒环保于 2026 年 1月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0%股权,库勒环保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
方的情形,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与库勒环保之间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库勒环保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库勒环保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并按照协
议约定进行结算。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全体非关联委员同意本次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7a2749-04f6-47c7-a90c-ab9fa4ab5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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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9│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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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本公司 A4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会议共审议 10 项议案,审议第 5 项、第 6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第
4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16:30 前;采取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8 日 16:30 前
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或“zqb@china-lsh.com”。来函信封请注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所需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要求时间内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
件 3)。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证券部办公室;邮箱:zqb@china-lsh.com。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行
联系电话:0510-68758688-8022
传真:0510-68758688-8022
电子邮箱:zqb@china-lsh.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证券部办公室。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24d0e9-9705-4c5a-9988-c7d435615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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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9│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爱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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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爱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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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9│隆盛科技(3006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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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
第七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
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
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支付追索
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条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
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如因财务错报或其他原因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并据此
调整相关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于已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应当予以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及职责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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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9│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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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石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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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9│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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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和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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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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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0,298,271.04
元;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33,786,106.40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329,060,420.86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29,060,420.86
元。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现暂以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227,716,07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697,125 股后的 226,018,953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5,203,790.60 元(含税),预计转增股本 67,805,685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派发现金股利、转增股本以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施结果为准。)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
分红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额。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08,200 股,成交总金额为111,115,268.22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及注销回购股份总额合计为 156,319,058.8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05%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203,790.6 45,392,455.6 45,652,75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111,115,268.22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0,298,271.04 224,362,778.99 146,824,660.0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4,553,996.64 92,858,477 74,104,274.71
营业收入(元) 2,645,921,829.61 2,397,327,061.91 1,827,024,616.2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33,786,106.4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29,060,420.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6,249,001.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1,115,268.22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3,828,570.01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364,270.0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1,516,748.3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
注销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247,364,270.0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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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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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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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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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8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
、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岗位绩效考核、业绩目标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
四、其他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
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
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127a14-fa5c-4410-b589-6def4102b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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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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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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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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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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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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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劲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劲舒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王劲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劲舒先
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王劲舒先生将继续在参股公司无锡市隆盛轨
道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劲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67,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2%。王劲舒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辞职后,王劲舒先生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王劲舒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劲舒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c7d609-7cee-47bd-ab86-d1228a76d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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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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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盛科技”)的委托,
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就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
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三、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
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
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四、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
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3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该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2024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就本次作废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合法授权。
(二)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不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以 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8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300%
期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 a,净利润增长率实际为 b。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且 b≥B 100%
a≥A,b<B或 b≥B,a<A 50%
a<A且 b<B 0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
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 85.0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为 72.99万股,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12.075万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e28c19-5d13-4353-bb03-46a450b95f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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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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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6 年度提供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
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
行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潘永祥,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家,签
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超,2018 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 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绍保,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
国际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1.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司各
下属子公司审计相关费用由其独立结算。2025 年度起,母公司统一将子公司相关审计费用纳入母公司层面集中统一结算管理;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
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
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
公司 2026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efc845-4c30-4cc7-ab6b-ed3b1d6b8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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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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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5c6eda-98e6-498c-9aca-265141df3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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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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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星期
二)15:3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星期二)15:3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魏迎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彭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虞琦先生、副总经理戴立中先
生,副总经理闫政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行先生,独立董事贾和坤先生、业务板块负责人顾志军(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3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i8Sc34nra 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
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c51c3c-8e8a-4840-b463-69c74ed51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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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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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e58e5b-1362-4d84-9460-f50f7a2ae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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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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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1897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5,921,829.61 2,397,327,061.91 1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298,271.04 224,362,778.99 7.1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0,727,832.99 182,549,140.89 -6.4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831,273.06 387,756,049.59 -39.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53 0.9829 7.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53 0.9829 7.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6% 12.31% -0.45%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 4,350,159,919.91 3,999,757,536.93 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7,372,341.69 1,927,733,863.84 4.65%
(元)
二、2025 年末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末 2025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
金额 占总资 金额 占总资 动说明
产比例 产比例
货币资金 411,692,530.31 9.46% 342,142,582.75 8.55% 0.91% -
应收账款 839,963,304.95 19.31% 834,661,800.01 20.87% -1.56% -
存货 442,814,114.97 10.18% 463,080,190.10 11.58% -1.40% -
长期股权投资 13,294,901.29 0.31% 12,110,543.28 0.30% 0.01% -
固定资产 1,180,376,964.31 27.13% 1,059,272,485.29 26.48% 0.65% -
在建工程 126,623,934.71 2.91% 115,551,422.55 2.89% 0.02% -
使用权资产 5,145,227.00 0.12% 0 0 0.12% -
短期借款 736,113,699.61 16.92% 693,278,197.05 17.33% -0.41% -
合同负债 998,943.83 0.02% 503,902.55 0.01% 0.01% -
长期借款 202,100,000.00 4.65% 186,100,000.00 4.65% 0.00% -
租赁负债 3,063,920.10 0.07% 0 0 0.07% -
三、2025 年度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重大变动
说明
营业收入 2,645,921,829.61 2,397,327,061.91 10.37% -
营业成本 2,186,610,167.85 1,966,925,107.08 11.17% -
销售费用 14,601,857.92 14,546,503.92 0.38% -
管理费用 88,220,683.40 82,340,171.47 7.14% -
研发费用 104,553,996.64 92,858,477.00 12.59% -
财务费用 33,361,692.97 32,106,093.43 3.91% -
所得税费用 36,712,754.52 28,550,341.42 2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0,298,271.04 224,362,778.99 7.10% -
的净利润(元)
四、2025 年主要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2,242,882.72 2,011,964,591.84 -6.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8,411,609.66 1,624,208,542.25 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831,273.06 387,756,049.59 -39.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5,922,976.07 554,031,818.42 114.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7,093,014.86 1,002,142,464.04 24.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70,038.79 -448,110,645.62 -86.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9,395,183.00 1,167,117,876.00 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2,608,023.92 1,162,265,687.64 12.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12,840.92 4,852,188.36 -1608.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447,432.07 -55,386,435.76 279.5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赎回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
支付股票回购款增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4378bc-e8d1-4e46-9d3d-63b57f0e0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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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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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作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
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重要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履职、独立合规,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审慎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与经营成果,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该机构按期完成2025年度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审计流程规范严谨,出具的审计报
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对年审机
构资质、执业能力开展审慎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导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审计报告按时、客观
、公正出具,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7ea164-1e58-442d-bef0-2ffcf28105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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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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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二、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1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151 号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
[2026]000018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就隆盛科技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隆盛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隆盛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隆盛科技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隆盛科技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徐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
资金占用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占 成原因 质
的关联关 的会计 用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用资金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不含 (如有
利息) )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 无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总计 — — — —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
资金往来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往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期末往 成原因 质(经
的关联关 的会计 来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来资金 营性往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来、非
(不含 (如有 经营性
利息) ) 往来)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上市公司的 柳州微研天隆 控股子公 其他应 40.00 40.00 出借资 非经营
子公司及其 科技有限公司 司控制的 收款 金 性往来
附属企业 法人
无锡隆盛新能 控股子公 其他应 14,107 3,395. 1,500. 16,003 出借资 非经营
源科技有限公 司 收款 .97 93 00 .90 金 性往来
司
无锡微研中佳 控股子公 其他应 1,934. 4,848. 84.61 1,767. 4,931. 出借资 非经营
精机科技有限 司 收款 61 52 39 13 金 性往来
公
司
其他关联方 无
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 — — 16,082 8,244. 84.61 3,267. 20,975 —
.58 45 39 .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b064b9-6ed2-4e72-8a4a-bfd4052b0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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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7│隆盛科技(30068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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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403805-0115-43a0-998f-05b795c9b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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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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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1,474,625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1,474,6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27,716,078元减少至226,241,453
元。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8日起45日内。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68758688-8022
电子邮箱:zqb@china-lsh.com
3、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
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6bee2e06-0faa-4bfb-a8fd-f8f73fe73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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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隆盛科技(300680):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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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
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无锡隆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
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7日下午 14:30 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公司 A40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 4月 7日 9时 15分至 9时 25分期间、9时 30分至 11时 30分期间、13时至 15时期间进行,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4月 7日 9时 15分至 15时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189,1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6.8063%。
经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56,77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 98,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3
%;弃权 34,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上述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86,187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555%;反对 98,400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9%;弃权 34,000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25%。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53,97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5%;反对 103,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5
%;弃权 3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上述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83,387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0356%;反对 103,600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0%;弃权 31,600股,占与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54%。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f64a5c02-5c96-48d7-be10-3d6d1a204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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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8│隆盛科技(3006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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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786a45d5-f52a-48fc-ad2e-0c342721e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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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09│隆盛科技(300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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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300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4a5427e3-ad78-41ab-8bd1-b0fa75645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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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08│隆盛科技(300680):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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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以下简称“期货交易”),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
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
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
意,子公司不得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因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不得进行
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不得从事其他品种的期货业务
;
3、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相应期限预计的现货交易量
;
4、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现货合同规定的时
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5、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应具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应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3、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三章 业务流程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是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分析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分析报告、实施计划、筹集资金、
操作业务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
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第十条 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如下:
(一)财务部综合公司的套期保值需求,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单项套期保值方案或年度套
期保值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二)财务部应对每笔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
的发生。若出现异常情况,由财务负责人、会计核算人员共同核查原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公司内审部应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
(四)公司销售部、采购部等是套期保值业务基础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投融资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公司
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为业务协作责任人。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第十二条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
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或经纪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前须做到:
(一)慎重选择经纪公司、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
(二)合理设置交易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随时跟踪了解金融机构或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状况,并将相关发展变化进行报告,以便根据实际
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金融机构或经纪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应严格安排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公司套期保值各操作环节应相互独立,人员分工明确,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
第十七条 期货操作相关人员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第十八条 期货操作相关人员应定期与期货经纪公司、会计核算岗位进行期货交易相关对账事宜,定期向管理层报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报表,包含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
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
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
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可以同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
果进行全面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不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或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实现
风险管理目标的,可以结合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等说明是否有效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第六章 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信息隔离措施,在做出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之前,无关人等不得获知。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
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第二十三条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
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
文件等文件由公司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
第七章 责任承担原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下单、结算、风险管理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交易
风险由公司承担。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的,由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者损失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
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进行资金拨付、下单交易以及泄露公司期货交易信息,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采取合法方式向其追讨损
失。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fe2009a6-e079-4306-a137-7c1964445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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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08│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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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硅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使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品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即铝、铜、硅钢等期货品种。
4、交易工具: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5、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6、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严控资金规模,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
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
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
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
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
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
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料价格波动给公
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四、开展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齐
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借助期货市场
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盈利稳定性,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47a6105-6e4c-4db3-a6a7-2135688e7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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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07│隆盛科技(300680):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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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2、交易品种、交易金额: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
仅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即铝、铜、硅钢等期货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
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使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
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元。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
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硅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使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品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即铝、铜、硅钢等期货品种。
4、交易工具: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5、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6、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严控资金规模,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
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
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
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
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
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
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料价格波动给公
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f4a0ddb-a6db-45ca-b732-7ac675ee8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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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52│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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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蔚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瀚智能”)于近日收到
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2021103)
,发证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蔚瀚智能本次系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起连续
三年(2025 年至 2027 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c0b959b-fce5-47d3-97b5-6ace65d2a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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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隆盛科技(3006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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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
2、投资金额: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
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切
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
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安全
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
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
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
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3940a94-a719-46a8-8c02-acd3288f1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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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隆盛科技(300680):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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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74,625 股公司股票,并
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
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60,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为1.19%,最高成交价为20.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2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1,991,84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738,900股公司股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000股。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86,600股公司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0,375股公司股票,作废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77,975股。
2023 年 6月 5日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计划,共回购了公司股份数量为 2,760,500股,在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预计剩余 1,474,625 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1,474,625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
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1,474,6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并相应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27,716,078元减
少至226,241,453元。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股
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后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量(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1,877,938 22.78% 0 51,877,938 22.9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838,140 77.22% -1,474,625 174,363,515 77.07%
三、总股本 227,716,078 100.00% -1,474,625 226,241,453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f219730e-a07b-427b-9a63-13b5c6911c5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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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隆盛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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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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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隆盛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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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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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隆盛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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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1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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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隆盛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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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9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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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隆盛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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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隆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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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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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隆盛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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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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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隆盛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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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2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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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隆盛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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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121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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