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2 朗新集团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21:34 │朗新集团(3006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9-12 21:34 │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9 15:40 │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9-08 18:10 │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8:10 │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1 20:36 │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
├─────────┼──────────────────────────────────────────────┤
│2025-08-21 19:40 │朗新集团(300682):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1 19:39 │朗新集团(3006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1 19:38 │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1 19:38 │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5-09-12 21:34│朗新集团(3006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朗新集团(3006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01de80e1-bab4-4f54-9b7f-a0fa7345889d.PDF
─────────┬────────────────────────────────────────────────
2025-09-12 21:34│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YUE QI CAPITAL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4,012,3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
的 5.0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集团”)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 YUE QI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Y
UE QI”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9.63%减少至5.00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9.72%减少至 5.0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变动期间 变动原因 持股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名称 (股)
Yue 2023年 2月至 2023年 4月 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0.83%
Qi 2023年 2月 23日至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 5,676,400
2023年 3月 24日
2023年 6月至 2023年 8月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 21,598,350 -1.97%
2023年 8月至 2023年 10月 公司回购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0.07%
2024年 7月至 2024年 9月 公司回购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0.09%
2024年 11月至 2025年 2月 集中竞价减持 10,662,118 -0.98%
2025年 3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股被动稀释 - -0.06%
2025年 7月 4日至 集中竞价减持 10,222,162 -0.95%
2025年 9月 11日
合计 -4.63%
注:表中变动比例均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占当时总 持股数量 占目前总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Yue 合计持有股 102,171,378 9.72% 54,012,348 5.00% 5.01%
Qi 份
其中:无限 102,171,378 9.72% 54,012,348 5.00% 5.01%
售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 0 0 0 0 0
售条件股份
注:表中公司“目前总股本”的计算标准为1,080,247,336股,“剔除回购股份(2,011,515股)后总股本”的计算标准为1,078,
235,821股。
YUE QI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58edca9-a0bc-484a-aa1a-6d754759253e.PDF
─────────┬────────────────────────────────────────────────
2025-09-09 15:40│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
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11,5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 9月 8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股份总数由 1,080,247,336股变
更为 1,078,235,82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80,247,336元变更为 1,078,235,821元。
由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涉及股份总数与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14a481a-c7dc-4880-baf8-3c391cf3f058.PDF
─────────┬────────────────────────────────────────────────
2025-09-08 18:10│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 15:00-16:00 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8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共计代表公司股份 203,087,5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800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67人,代表公司股份 158,964,8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7156%。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7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2,052,4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515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264人,代表公司股份 63,688,0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89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02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663,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反
对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83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0%;反对 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 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47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8%;反
对 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7%;弃权 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91,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627,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7%;反
对 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01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65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反
对 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1f0aa8f6-bbe3-46f7-be34-8143a75af6cd.PDF
─────────┬────────────────────────────────────────────────
2025-09-08 18:10│朗新集团(3006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
基础上,本所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
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提案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至少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股东大会通知》
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与
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超过 7个工作日。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8日下午 15:00 在无锡市新吴区净
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 9月 8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 9:15-15:00。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2
7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2,052,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2%。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087,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2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股东的《股东名册》,上
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朗新集团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2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964,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2%。
综上,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
提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二)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清
点。
(三) 根据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统计结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027,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663,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17,7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2、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35,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470,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8%;反对206,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7%;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3、 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991,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627,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反对50,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4、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016,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65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31,8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aeffb3f8-e0fa-4320-9fb8-baeb9a048316.PDF
─────────┬────────────────────────────────────────────────
2025-08-21 20:36│朗新集团(3006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
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11,515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回购股份审议与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