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4 中石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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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6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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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36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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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0 │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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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0 │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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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 │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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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 │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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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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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42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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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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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中石科技(30068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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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6│中石科技(300684):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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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1bd013c6-7076-47cf-8500-c0eabc351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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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36│中石科技(300684):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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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
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4日、2025年4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5-010)。
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9.35元/股(含)调整为 6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 4月 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9,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5-012)。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7%,最高
成交价为 4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15元/股,成交总金额 15,544,0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年 4月 16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份 1,1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93%。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586,000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完成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206,191 31.79% +586,000 95,792,191 31.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303,032 68.21% -586,000 203,717,032 68.02%
总股本 299,509,223 100.00% 0 299,509,223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股份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978c1e2b-c221-4679-ad8c-0e40517e1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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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0│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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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下午 14: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
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23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030,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250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人,代表公司股份 126,941,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2.5399%;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8,088,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10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8人,代表股份 8,08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0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21,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2%;反对 49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0%;弃权 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79,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095%;反对 49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39%;弃权 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22,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28%;反对 6,690,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9%;弃权 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81,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75%;反对 6,690,55
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160%;弃权 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37,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38%;反对 6,654,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82%;弃权 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96,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617%;反对 6,654,55
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709%;弃权 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996,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13%;反对 7,006,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2%;弃权 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0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56%;反对 7,006,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7%;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3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03,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62%;反对 7,006,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2%;弃权 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4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01,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48%;反对 7,009,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7%;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5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980,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93%;反对 7,024,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8%;弃权 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6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998,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22%;反对 7,006,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5%;弃权 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7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86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反对 1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4%;弃权 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8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884,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3%;反对 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 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9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984,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8%;反对 7,026,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40%;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10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02,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58%;反对 7,006,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2%;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 3项以及第 4项的两个子议案 4.01、4.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薛天天律师、娄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c352071-5a3f-4f13-aab9-17db0561c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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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0│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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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1e4d9a2-a305-4bd6-ac2f-98db171cb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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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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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7cf49b9b-ec97-495c-b6cb-65d118ea8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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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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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78ad7ba3-b707-416f-8143-00869d986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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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32│中石科技(30068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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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078011a0-6193-465b-8ad0-052c74c37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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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42│中石科技(300684):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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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d27075dd-95ff-498b-a232-0d5def5ff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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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中石科技(30068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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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605e274-9812-4296-8470-5ee2f68cc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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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中石科技(30068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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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0bb6e5c-5c12-495f-a1b1-b4263aa47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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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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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5b148ca-f5ea-4d1d-ae64-f2e5f5598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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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中石科技(30068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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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
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
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4、重大投资情况;5、融资情况;6、关联交易情况;7、对外担保情况;8、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关注和实地
考察。上述事项应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专人陪同并作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
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办理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进行核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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