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6 智动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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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8 │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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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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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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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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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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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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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005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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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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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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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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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8│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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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
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41,600 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784a03b-1874-4bb7-a9e9-e9bfc2213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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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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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c27c92-276e-4a04-881e-e1ff7845fe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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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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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
酬水平,拟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止。
三、 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为每人税前五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 其他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57b843-cf62-403c-b9e0-3eed1ab1a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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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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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
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
午15:00—16:0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雄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方江先生、财务总监吴耀华先生和独立董事
余克定先生。
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144d8c-6a9d-426b-aad4-413190366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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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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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深
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年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
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期间间隔: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及比例
1、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
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发放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发放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
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审计委员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程序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经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股东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程序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方案后,应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沟通和交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沟通、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如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1、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分别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
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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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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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29d6c3-1349-4d03-b385-ed4325e02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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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005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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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005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1371d5-0866-4e97-8c52-1e3d42cdd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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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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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胶粘制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
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 营项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
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 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电器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
(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 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 动);许可经营项目: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
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
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能性
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
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
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ef3da3-8a33-49ce-abe7-e2866c384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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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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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37,495,589.38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 725,
847.72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36,769,741.66元。减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销 其他
回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4,288.68 -23,570.11 - - - 80,718.5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571,338.47 659,778.76 - 129.01 -34,773.58 7,196,214.6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607,774.15 89,639.07 - - 557.61 697,970.83
备
存货跌价准备 25,897,339.54 32,828,990.20 - 30,603,464.64 -367,542.30 27,755,322.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278,884.07 3,940,751.46 - 8,660,501.58 -669,762.74 29,889,371.21
合计 68,459,624.91 37,495,589.38 - 39,264,095.23 -1,071,521.01 65,619,598.05
说明:上表本期变动金额中的其他系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但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
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生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预测订单,以待执行订单的售价为基础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客户
原因取消订单或因公司自身生产管理原因等产生的呆滞存货,公司根据个别认定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上市范围内的设备状态进行评估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通过年末盘点和清查设备状态的方式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因故障、工艺过时等原因产生的待报废
设备、闲置设备等,并充分考虑相关设备在同事业部下不同主体间的可调度情况、未来可使用情况;
2、公司通过询价以及聘请外部独立评估机构的方式评估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设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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