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6 智动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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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8 │智动力(30068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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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6 │智动力(300686):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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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2 │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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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2 │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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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8 │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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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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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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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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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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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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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8│智动力(30068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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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
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或上述子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相关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动力”)、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智动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东莞智动力及惠州智动力为公
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雄仰
注册资本 26,062.422万元人民币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六路 9号智动力办公楼整套 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497004XE
成立时间 2004年 07月 26日
营业期限 2004-07-2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
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
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有
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与担保方的关系 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或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或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日(未审计)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15,627,643.00 1,917,071,305.48
负债总额 1,069,870,948.35 1,114,664,81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5,888,980.75 806,963,929.45
营业收入 268,514,298.27 1,591,073,573.72
营业利润 -58,095,499.47 -140,508,22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529,654.76 -134,368,593.65
四、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
:伍仟万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0,786.28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例为 50.54%,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0.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7,786.28万元,子公司相互提
供担保余额为 0元。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1f71698-abdd-4a51-ad2f-b00ddf172b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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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6│智动力(300686):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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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
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 2026 年 6月 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 8月 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0,000股,占公司首次回购日总
股本的 0.03%,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44,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回购方案并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3日、2025年 10月 10日、2025年 11月 4日、2025年 11 月 17 日、2025
年 12 月 2日、2026 年 1 月 6日、2026 年 2 月 4 日、2026年 3月 2日、2026年 4月 2日、2026 年 5月 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5-080、2025-087、20
25-090、2026-001、2026-005、2026-006、2026-007、2026-024)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8)。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5年 8月 27日至 2026年 5月 12日。截至 2026年 6月 2日收盘,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4%,最高成交价为 18.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0,9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从而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干部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江先生及副总经理张国书先生作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方江先生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 万股、张国书先生获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 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
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
新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制定相应员工股权激励
计划并予以实施。如相关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
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2fe813d-8b56-492e-afa9-743d5dd68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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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2│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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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8c545a8-6440-47e2-9df4-380056b17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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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2│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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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76e9c49-bae2-4c0d-b16e-9b355265e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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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8│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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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
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41,600 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784a03b-1874-4bb7-a9e9-e9bfc2213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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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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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c27c92-276e-4a04-881e-e1ff7845fe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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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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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
酬水平,拟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止。
三、 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为每人税前五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 其他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57b843-cf62-403c-b9e0-3eed1ab1a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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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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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
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
午15:00—16:0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雄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方江先生、财务总监吴耀华先生和独立董事
余克定先生。
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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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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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深
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年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
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期间间隔: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及比例
1、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
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发放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发放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
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审计委员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程序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经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股东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程序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方案后,应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沟通和交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沟通、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如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1、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分别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
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53af30-7a73-43d5-81f9-3761b1b2b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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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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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29d6c3-1349-4d03-b385-ed4325e02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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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005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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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005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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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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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胶粘制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
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 营项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
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 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电器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
(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 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 动);许可经营项目: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
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
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能性
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
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
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ef3da3-8a33-49ce-abe7-e2866c384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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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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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37,495,589.38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 725,
847.72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36,769,741.66元。减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销 其他
回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4,288.68 -23,570.11 - - - 80,718.5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571,338.47 659,778.76 - 129.01 -34,773.58 7,196,214.6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607,774.15 89,639.07 - - 557.61 697,970.83
备
存货跌价准备 25,897,339.54 32,828,990.20 - 30,603,464.64 -367,542.30 27,755,322.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278,884.07 3,940,751.46 - 8,660,501.58 -669,762.74 29,889,371.21
合计 68,459,624.91 37,495,589.38 - 39,264,095.23 -1,071,521.01 65,619,598.05
说明:上表本期变动金额中的其他系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但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
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生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预测订单,以待执行订单的售价为基础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客户
原因取消订单或因公司自身生产管理原因等产生的呆滞存货,公司根据个别认定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上市范围内的设备状态进行评估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通过年末盘点和清查设备状态的方式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因故障、工艺过时等原因产生的待报废
设备、闲置设备等,并充分考虑相关设备在同事业部下不同主体间的可调度情况、未来可使用情况;
2、公司通过询价以及聘请外部独立评估机构的方式评估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设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将其与资产账面价值比较,如前者小于后者则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37,495,58
9.38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及营业利润人民币 37,495,589.38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
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aea2ca-5045-42d5-b220-5a265e97b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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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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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为锁定成本、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
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
二、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但由于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为锁定成本、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
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
目的,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次拟采用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
金等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
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
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 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实际涉及缴纳的保证金以最终与金
融机构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3、交易方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
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
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为信用良好的银行。
4、交易期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交易额度可在开展期限内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开展期限内,由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制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三、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日常经营与外汇紧密相关,而由于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外汇汇率的波动日趋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
四、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
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
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
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相关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
资金用于该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交易品种,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
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
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其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有关的交易也
将围绕具体经营业务而开展,不涉及投机活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兑损失风险,
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平稳发展,具有必要性。公司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
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06230e-e27f-455b-8471-108c59aec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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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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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年 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
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13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13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
会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沟通。
(四)2026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3ad509-e43d-4a36-8d17-78f550b43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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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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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 年 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
,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
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事项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1f470e-7cd1-4480-ae1a-c6534110c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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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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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
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01月 0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47c7e1-3c66-460a-8b9b-a30b7b845b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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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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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02cbd2-8ea0-4e47-bc88-0ce906982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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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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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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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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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56ae9e-fd91-4a10-88b1-84b814494c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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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智动力(300686):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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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368,593.65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748,198.7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5,734,413.12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7,658,112.09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61,256,19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368,593.65 -154,993,929.21 -254,170,280.34
研发投入 96,233,291.27 80,338,974.33 96,067,433.94
营业收入 1,591,073,573.72 1,541,934,524.69 1,386,513,555.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85,734,413.1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67,658,112.0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61,256,194.2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1,177,601.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61,256,194.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272,639,699.54
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6.03%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中
第八项的规定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
公司 2025年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述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鉴于公司 2025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b88586-9e7c-410c-8d12-46016ef96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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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智动力(300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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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4483ed-df45-489d-86d2-b8f915d6a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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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智动力(30068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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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e73606-8784-4cea-b991-cc3cf70f6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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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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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审计报告(续) XYZH/2026GZAA3B023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dbfb69-678d-4782-95c2-825a39f2a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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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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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6
报告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GZAA3B02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ca9456-140f-4dcb-bac3-7373046c4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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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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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1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GZAA3B020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d1d155-8df8-4615-941f-925bda473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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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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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
”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智动力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 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 61,327,440 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7.5
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058,986,27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由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36,598.63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698.63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900.00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10,000.00
3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24,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合计 105,898.6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6,167.92万元。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2,427.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公司尚余“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相关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95.14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5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及
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
措施:
(一)公司根据宏观环境的情形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智动力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016ae1-eebb-45a2-a792-5da9c2ea6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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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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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e0be8f-e36a-4774-b37e-e9a818c95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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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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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e61698-6a8e-47e3-9532-5cfaac42b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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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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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1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GZAA3B021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b10020-b519-454d-9f2c-e66c1df95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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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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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从而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
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为信用良好的银行
。
4、交易金额: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 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在开展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5、涉及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6、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
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但由于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为锁定成本、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
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
目的,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次拟采用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
金等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
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
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 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实际涉及缴纳的保证金以最终与金
融机构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3、交易方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
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
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为信用良好的银行。
4、交易期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交易额度可在开展期限内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开展期限内,由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制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
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
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
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
(一)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相关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
资金用于该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交易品种,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
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
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e51253-e3be-4a4e-977a-0dd3872cb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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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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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5339a9-42aa-4af9-94c4-ed24f2758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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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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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0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月 21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上述议案第 1-3项、第 5-6项、第 9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第 4项、第 7-8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提案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已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表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
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表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见附件二)(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
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
026年 5月 20日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 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其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期:预计半天。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芷
电 话:0769-89890150
传 真:0769-89890151
电子邮箱:zhi.yan@szcdl.com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6c1ec8-0aa4-4a12-b6d4-3509cbdf0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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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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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
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董事薪酬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
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为税前五万元人民币/年。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调整或修订,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生效,修订时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1f09048-1a29-4841-b355-bad2d4e4e2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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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公司章程(二O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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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公司章程(二O二六年四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5d2a1a-2889-41ed-9862-270f99bd6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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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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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文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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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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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
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余克定先生、罗文元先生及报告期离任的独立董事康立女士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余克定先生、罗文元先生、康立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784b08-4d37-432c-b427-45a001575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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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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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余克定,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英诺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安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证信用增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十一次,股东大会三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
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余克定 11 8 3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查阅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第五届董事会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
能。
各专门委员会应出席及实际出席情况如下表: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3 3 3 3 3 3 0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就审议事项积极发表客观、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
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
项,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
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我们详
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过程中,
本人充分了解年审机构的执业资质、业务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诚信记录,查阅历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服务质量与履职评
价;就审计收费、服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
,对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与独立审议。履职过程中,认真审阅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简历、从业背景、专业资质、履职经历、合规记录等相关资料,核实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核查其
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与行业经验,严格排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失信
惩戒、违规处罚及不良从业记录等问题。2025年度,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相关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提名及聘任流程规范完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事项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规定,秉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全面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予对象名单、解锁
业绩指标、授予价格、激励规模等核心内容,充分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行业发展趋势、中长期战略规划,综合研判激励方案的合理性
与可行性。严格核实激励对象的任职资格、岗位属性及履职情况,确认激励人员范围合规,不存在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程序合规、方案内容合法,定价公允、规模适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06b8f9-c966-4b44-9421-c4251880c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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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立-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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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立-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c4a316-383a-420f-821a-c62e74b2f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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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5│智动力(30068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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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高、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
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
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
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
延误等。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稳健型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专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fd9f9a-6c2e-41e8-96c9-099a7536e0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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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2│智动力(300686):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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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95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 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公司向 13名特定对象发行 61,327,440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
7.59 元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763,393.5
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由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72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36,598.63 13,921.63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698.63 10,904.58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900.00 3,017.05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10,000.00 3,541.29
3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24,300.00 23,70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105,898.63 76,167.9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61,679,219.82元。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
地改建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4,274,902.04 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
费)。公司尚余“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951,403.2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尚余“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与被收购方周桂克的股权相关诉讼案件尚未二审判决,导致相关募集资金在一段时
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5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4、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及
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宏观环境的情形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相关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95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
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及产
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智动力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c0e57c-b100-4021-a637-26f446667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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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0│智动力(300686):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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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
”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智动力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 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 61,327,440 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7.5
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058,986,27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由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36,598.63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698.63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900.00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10,000.00
3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24,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合计 105,898.6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6,167.92万元。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2,427.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公司尚余“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相关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95.14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5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及
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
措施:
(一)公司根据宏观环境的情形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智动力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bcac14-6f2e-404e-838b-e08df482c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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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智动力(30068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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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在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
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动力”)、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智动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智动力及惠州
智动力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雄仰
注册资本 26,062.422万元人民币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六路 9号智动力办公楼整套 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497004XE
成立时间 2004年 07月 26日
营业期限 2004-07-2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胶粘制品
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
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
目);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与担保方的关系 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或 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或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日(未审计)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4,639,646.95 2,125,989,281.69
负债总额 1,013,240,432.58 1,090,476,93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1,489,450.28 1,035,272,349.02
营业收入 1,197,256,156.50 1,541,934,524.69
营业利润 -61,867,879.70 -137,638,46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453,845.20 -154,993,929.21
四、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3、债务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0,84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46%,其中,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7,849.86 万元,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 0元。除上
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东莞智动力、惠州智动力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e957cbb6-803c-42d0-8e15-a73883e90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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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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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
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41,600 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46ad0353-ffce-418b-8a4a-b014353bae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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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6:10│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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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1e268660-59be-4554-a4a5-a2d2e5c5b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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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0│智动力(30068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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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91d2a8e5-6e00-477b-a0d0-1b03534e4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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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0│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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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da9b47b0-552a-4a6e-96af-83ba4fa6d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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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40│智动力(300686):智动力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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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00 ~ -12,000 -15,49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19 ~ -13,519 -14,524.1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的主要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分歧。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25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延续温和复苏态势,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收入维持稳定,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导致价格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公司毛利率未得到很好的提升,
毛利率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对各类资产的评估进行了相应的
会计处理。
3、报告期内,因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500万元到 1000万元。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00万元到 1,800万元,主要系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基金份额全部回购。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626e704-90de-47cc-a84f-98e331bf0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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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48│智动力(30068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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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5d70c160-4ead-4926-a353-b97ae41d8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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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00│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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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300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ce1f9ed3-9a63-4666-abf8-b77f3148418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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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智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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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1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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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智动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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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1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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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智动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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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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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智动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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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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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智动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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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6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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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智动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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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6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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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智动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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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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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智动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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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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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智动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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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37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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