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89 澄天伟业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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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56 │澄天伟业(30068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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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56 │澄天伟业(300689):关于选举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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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 │澄天伟业(30068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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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2 │澄天伟业(30068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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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2 │澄天伟业(30068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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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 │澄天伟业(3006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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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8 │澄天伟业(300689):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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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8 │澄天伟业(3006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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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8 │澄天伟业(3006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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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8 │澄天伟业(300689):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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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56│澄天伟业(30068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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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689;证券简称:澄天伟业)交易价格连续 3 个
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年 6月 12日、2025年 6月 13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通讯、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基于智能卡、半导体及数字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发展,不断加大在数字与能源热管理及智慧安全领域投入,如有重大进展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过程中仍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
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ed835918-95fc-4ae6-b053-9ffafbcf5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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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56│澄天伟业(300689):关于选举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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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日召开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会议同意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陈远紫、徐金兰和张安杰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陈远紫为 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8f5b6fa-3418-4e09-b2a6-5bd60dd72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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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澄天伟业(30068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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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和 2025 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部分股份。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至 2024年 8月 21日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645,0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2%,最高成交价为 16.
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64,246.30 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本员工持股计划使用已回购股份中的 640
,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77603。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8.64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上限为 1,008.64 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008.64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008.64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
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公司股票中 640,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55%)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9477603),过户价格为 15.76 元/股。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至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
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三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 30%、30%和 40%
。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宋嘉斌任公司董事、蒋伟红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袁丹任公司采购总监/监事、李猛任公司
设计主管/监事、黄金明任公司软件工程师/监事,因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其所持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
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除表决权外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其保持独立性,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
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13d1e4f8-4a99-491d-91ac-a946a0395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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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2│澄天伟业(30068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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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30068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ef354a53-3077-4b9e-8112-fc956afdd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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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2│澄天伟业(30068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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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4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学裕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人,代表股份 16,513,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28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713,060 股,占公司总股份10.99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800,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87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冯学裕先生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回避,冯学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2,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9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17%;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6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冯学裕先生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回避,冯学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2,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9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61%;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683%;弃权 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59%;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663%。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冯学裕先生已就上述议案进行回避,冯学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2,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9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17%;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6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2%;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立峰律师、姜羽青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1eb52b01-db40-43e4-9ab6-e11fa79c4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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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4│澄天伟业(3006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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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3006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469604c6-9bad-4856-85ce-210620430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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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8│澄天伟业(300689):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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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5 月14日(星期三)下午 15:00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 4月 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学裕先生提交的《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冯学裕先生提请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学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2,9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0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
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2024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4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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