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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2(中环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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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2 中环环保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0 15:53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5 15:48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4-29 15:42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4-29 15:42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4-29 15:40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5-04-23 18:11 │中环环保(300692):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4-21 19:36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 │公告 │ ├─────────┼──────────────────────────────────────────────┤ │2025-04-21 18:29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 │2025-04-21 18:29 │中环环保(300692):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奕旺) │ ├─────────┼──────────────────────────────────────────────┤ │2025-04-21 18:29 │中环环保(300692):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甘复兴) │ └─────────┴──────────────────────────────────────────────┘ ─────────┬──────────────────────────────────────────────── 2025-05-20 15:53│中环环保(300692):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要求,公司 2 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中环环保 A 股普通股股票。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0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非交易过户至“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9%,过户价格为 3.68 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6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为 5,6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 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届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于存续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剩余权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以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 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包括存续期延长的情况)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上述情形外,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aa168c5-006d-420b-a64b-b071e9236729.PDF ─────────┬──────────────────────────────────────────────── 2025-05-15 15:48│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上午 9:15 至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上午9:15 至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 √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 6.00 项提案为补选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第 9.00、12.00 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提 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第 10.00、11.00 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伯 中、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2 层证券事务与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6月 3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提交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琼、崔嘉莉 联系电话:0551-63868248 传真:0551-63868248 邮箱:zhhb@ahzhhb.cn 邮政编码:230051 2、参会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敬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 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74e35a87-a6c1-4f1a-9e4e-5f902b6424c2.PDF ─────────┬──────────────────────────────────────────────── 2025-04-29 15:42│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15232af-4175-4cb3-843d-30a6be84335c.PDF ─────────┬──────────────────────────────────────────────── 2025-04-29 15:42│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6d5727a4-0cb0-497d-beb2-17ff083433bc.PDF ─────────┬──────────────────────────────────────────────── 2025-04-29 15:40│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中环环保(300692):国泰海通关于中环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bbdce04-5b22-4d73-aae3-576ff4db3c74.PDF ─────────┬──────────────────────────────────────────────── 2025-04-23 18:11│中环环保(300692):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环转 2”(债券代码:123146)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中环转 2”(面值 1,000. 00 元)利息为 1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5 日,票面利率为 1.00%。本次付息为“中环转 2”第三年付息。 4、付息日:2025 年 5 月 6 日。 5、除息日:2025 年 5 月 6 日。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凡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5 年 4 月 3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5 月 6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60%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中环转 2”)将于 2025 年 5 月6 日支付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中环转 2 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环转 2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4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64 亿元(864.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64 亿元(864.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8 年 5 月 5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8 年 5 月5 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6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10、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6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 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 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中环转 2”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1.00%,即每 10 张“中环转 2”(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中环转 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2、对于持有“中环转 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10.00 元; 3、对于持有“中环转 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张派发利息 10.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 2、付息日: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中环转 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中环转 2”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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