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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2(中环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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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2 中环环保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8 20:36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30 18:1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30 18:1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8:2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5:58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5-07-10 18:14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7-10 18:14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 2025-08-18 20:36│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定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 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2025年 11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58,3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3%)。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金通安益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通安益持有公司股份 15,05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且本企业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从 2015 年 3 月 23日至 2026年 3月 22日)。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 4、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5,058,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3%)。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与其他方通过协议转让合计减持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金通安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 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金通安益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金通安益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本公司/企业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 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特定股东金通安益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特定股东金通安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 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特定股东金通安益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9a743de0-9ea9-40bd-9297-667b724c82c2.pdf ─────────┬──────────────────────────────────────────────── 2025-07-30 18:1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安徽省合肥市 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B1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 年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159,170,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5,565,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93,60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2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03%;弃权24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10,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0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1%;弃权 24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2%;弃权 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2%;弃权 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瞿亚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基于上述事实,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6d504d1-7d8f-45ec-b16c-74cd1c7ca21e.PDF ─────────┬──────────────────────────────────────────────── 2025-07-30 18:1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费林森、瞿亚丽律 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 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2:3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3 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28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159,170,79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9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65,565,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4450%,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已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 127 人,代表公司股份 93,605,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50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3.参与投票(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6 名,代表公司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94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26,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3%;弃权244,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10,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00%;反对 748,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1%;弃权 244,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8%。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2%;弃权 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2%。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2%;弃权 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2%。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9e46d89-53dd-4ddc-af4e-5210e3555a69.PDF ─────────┬──────────────────────────────────────────────── 2025-07-24 18:2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50d113c1-0053-41ab-b1a1-e299e9dff7cc.PDF ─────────┬──────────────────────────────────────────────── 2025-07-24 15:58│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本公司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特定股东安 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58,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3%)。 公司近日收到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金通安益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特定股东金通安益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安徽高新金通安 合计持有股份 1,505.83 3.63% 1,505.83 3.63% 益股权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5.83 3.63% 1,505.83 3.63%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计算相关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公司总股本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特定股东金通安益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计划减持期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 3、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8ad0e13-748f-4407-9da4-089e35164012.PDF ─────────┬──────────────────────────────────────────────── 2025-07-10 18:14│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b76b726-0fec-4431-b1d7-4d05c488c0c3.PDF ─────────┬──────────────────────────────────────────────── 2025-07-10 18:1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3c889362-a884-4f67-8abe-cd0e50bfabd7.PDF ─────────┬──────────────────────────────────────────────── 2025-07-10 18:12│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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