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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3(盛弘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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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3 盛弘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9:06 │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9:06 │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9:22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8:14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8:14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6 19:12 │盛弘股份(300693):2026-034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 │ │ │露公告 │ ├─────────┼──────────────────────────────────────────────┤ │2026-04-23 17:01 │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7:01 │盛弘股份(3006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3 16:59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16:57 │盛弘股份(30069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红智) │ └─────────┴──────────────────────────────────────────────┘ ─────────┬──────────────────────────────────────────────── 2026-05-13 19:06│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兴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区 6栋 5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的股东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6 名。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256 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361,60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5.753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 12,795,82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753,1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312,042,673 股,下同。)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5人。参与现场投票的 5名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459,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19.054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51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902,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698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252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828,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 7.3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92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6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20,902,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6985%。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投票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0,26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2%;反对 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 12,5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32,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4%;反对 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6%;弃权 12,5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嘉欣、段博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b203a94-c3ab-400a-bc2c-a1d4aa751a77.PDF ─────────┬──────────────────────────────────────────────── 2026-05-13 19:06│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盛 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盛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 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区 6栋 5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6名。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256 名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36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5.7534%。 其中,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参与现场投票的 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459,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9.0549%。经验证,上述通过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902,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6985%。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1)公司部分董事;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265,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2%;反对 8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12,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32,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4%;反对 83,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6%;弃权 12,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对所有提案逐项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d4a38c4-8c03-43f7-8800-8f7eec0fc0be.PDF ─────────┬──────────────────────────────────────────────── 2026-05-12 19:22│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53,1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 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795,82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53,150 股后的 312,042,673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12,042,673 股×5.00 元/10 股=156,021,336.5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56,021,336.50 元/312,795,823*10=4.98796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 一日收盘价-0.4987960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总股 本 312,795,82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753,150 股后的总股本,即以 312,042,6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21,33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 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3,150 股后的 312,042,6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调整事项 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价格: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计 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56,021, 336.50 元/312,795,823*10=4.98796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4987960 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区 6栋 咨询联系人:杨宁 咨询电话:0755-88999771 传真电话:0755-889997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3a452bc-8fdf-431b-925b-e04ee053eba5.PDF ─────────┬──────────────────────────────────────────────── 2026-05-08 18:14│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5ae950b-e9f0-4001-9314-0480d55941ec.PDF ─────────┬──────────────────────────────────────────────── 2026-05-08 18:14│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f67946f-2ed2-4c0c-8b96-4323481d0c1d.PDF ─────────┬──────────────────────────────────────────────── 2026-05-06 19:12│盛弘股份(300693):2026-034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 │告 ─────────┴──────────────────────────────────────────────── 盛弘股份(300693):2026-034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3149110-2d81-4b83-a822-6890cdcb2fa8.PDF ─────────┬──────────────────────────────────────────────── 2026-04-23 17:01│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bc00791-c1d8-46dc-acfc-93594554f386.PDF ─────────┬──────────────────────────────────────────────── 2026-04-23 17:01│盛弘股份(3006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 6 年 4月 20 日以邮件及通讯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 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李泓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所有职务。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胡红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红智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e08363-fd3e-4926-bb63-f20d263b5f49.PDF ─────────┬──────────────────────────────────────────────── 2026-04-23 16:59│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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