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3 盛弘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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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2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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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34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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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44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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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6 │盛弘股份(30069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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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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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2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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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2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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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2 │盛弘股份(3006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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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5:38 │盛弘股份(30069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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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8 │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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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2│盛弘股份(30069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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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盛剑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持有公司股份 16,978,437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
股本的 5.4411%)的 5%以上股东盛剑明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10,8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969%)。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且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202
5-0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盛剑明先生持股比例降低至 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盛剑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函》,获悉其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110,716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姓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股 减持股
名 均价 (股) 数占公 数占剔
(元/ 司总股 除回购
股) 本比例 专户股
份后总
股本比
例
盛剑明 集中竞价 2025/8/21-2025/11/ 43.9 3,110,71 0.9945% 0.9969
20 7 6 %
注 1、盛剑明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回
本比例 购专用证 本比例 购专用证
(%) 券账户股 (%) 券账户股
份数的总 份数的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盛剑 合 计 16,978,4 5.4280 5.4411% 13,867,7 4.4335 4.4442%
明 持 有 37 % 21 %
股份
其中: 16,978,4 5.4280 5.4411% 13,867,7 4.4335 4.4442%
无 限 37 % 21 %
售 条
件 股
份
有 限 0 0 0 0 0 0
售 条
件 股
份
二、其他说明
盛剑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b5bfd63e-d0fd-4f55-b598-87799c6c9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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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34│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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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20ca549a-5625-4217-8f56-ac4456fe8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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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44│盛弘股份(300693):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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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076,23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3.2
291%)的特定股东肖学礼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8,512,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7278%)。
2、持有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320,07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74
35%)的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23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737%)。
3、持有公司股份 119,743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384%)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柳女士,计
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9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96%)
4、持有公司股份 67,354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216%)的董事会秘书胡天舜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8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的 0.0054%)。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肖学礼先生、魏晓亮先生、杨柳女士、胡天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的比例
肖学礼 10,076,230 3.2213% 3.2291%
魏晓亮 2,320,070 0.7417% 0.7435%
杨柳 119,743 0.0383% 0.0384%
胡天舜 67,354 0.0215% 0.02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肖学礼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魏晓亮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杨柳女士及胡天舜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股
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 占总股本的 拟减持股份占剔除
数量不超过 比例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比例
肖学礼 集中竞价、大 8,512,000 2.7213% 2.7278%
宗交易
魏晓亮 集中竞价 230,000 0.0735% 0.0737%
杨柳 集中竞价 29,900 0.0096% 0.0096%
胡天舜 集中竞价 16,800 0.0054% 0.0054%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5年 1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月 27 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1、肖学礼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如下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盛弘电气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盛弘电气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
格不低于盛弘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6)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盛弘电气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盛弘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况下自公告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
量;且公告之日当月起从盛弘电气处领取的薪酬或分红减半(如有),直至上述股份购回实施完毕当月为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盛弘电气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盛弘电气指定账户;并自购回完成之日起
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前述锁定期满后 6个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盛
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方/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肖学礼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的情形。上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肖学礼先生、魏晓亮先生、杨柳女士及胡天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4e848198-c34c-4309-b215-959eb89f7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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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6│盛弘股份(30069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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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及通讯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8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三季度》全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b79dc6a-f6e5-4a43-a902-a2924b551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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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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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30069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81a15ed9-d03e-406b-a386-f2c0e0b2b9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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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2│盛弘股份(30069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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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30069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96a2ae05-55b5-4255-9d0e-cd3fb7c3c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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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2│盛弘股份(300693):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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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盛剑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盛剑明先生持股比例降低至 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持有公司股份 16,978,437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
股本的 5.4411%)的 5%以上股东盛剑明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10,8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96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盛剑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2025
年 8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23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38,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279%(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753,150 股后总股本的 0.4290%)。本次权益变动后,盛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39,839 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 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753,150 股后总股本的 5.012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姓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 减持股数
名 (元/股) (股) 数占公 占剔除回
司总股 购专户股
本比例 份后总股
本比例
盛剑明 集中竞价 2025/8/21 38.25 424,173 0.1356% 0.1359%
集中竞价 2025/8/22 37.44 346,625 0.1108% 0.1111%
集中竞价 2025/8/25 38.56 14,500 0.0046% 0.0046%
集中竞价 2025/8/26 37.54 167,600 0.0536% 0.0537%
集中竞价 2025/8/27 39.08 80,000 0.0256% 0.0256%
集中竞价 2025/8/28 39.23 150,000 0.0480% 0.0481%
集中竞价 2025/9/1 38.33 13,000 0.0042% 0.0042%
集中竞价 2025/9/3 36.89 30,000 0.0096% 0.0096%
集中竞价 2025/9/4 37.65 70,000 0.0224% 0.0224%
集中竞价 2025/9/5 38.80 20,000 0.0064% 0.0064%
集中竞价 2025/9/8 39.01 10,000 0.0032% 0.0032%
集中竞价 2025/10/23 36.04 12,700 0.0041% 0.0041%
合计 1,338,598 0.4279% 0.4290%
注 1、盛剑明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回
本比例 购专用证 本比例 购专用证
(%) 券账户股 (%) 券账户股
份数的总 份数的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盛剑 合 计 16,978,4 5.4280 5.4411% 15,639,8 5.0000 5.0121%
明 持 有 37 % 39 %
股份
其中: 16,978,4 5.4280 5.4411% 15,639,8 5.0000 5.0121%
无 限 37 % 39 %
售 条
件 股
份
有 限 0 0 0 0 0 0
售 条
件 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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