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4 蠡湖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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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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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 │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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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 │蠡湖股份(300694):《蠡湖股份章程》(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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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02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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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0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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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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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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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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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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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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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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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相关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5,316,977 元增加至 217,070,376 元,公司总股本由215,316,977 股
增加至 217,070,376 股。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以及总股本的变更内容,需对《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对
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条款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31.697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07.0376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15,316,977 股,均为普通股。 217,070,376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26714c10-497a-4acd-9e75-e48dc05d1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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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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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ef678bdf-630e-4046-a704-6392404c4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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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8│蠡湖股份(300694):《蠡湖股份章程》(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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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蠡湖股份章程》(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13bc5f07-fd3e-43bf-b42a-e819eeebf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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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0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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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d412b6ec-7a8d-4a27-9f61-49fea4e396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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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0│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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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5 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瑶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平先生。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二,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与规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
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78d67bd-2640-451e-ad87-fb1f756f9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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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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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3520401-9c9a-4342-be20-614a51a6d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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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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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974556f-0ddc-4dcf-b1a8-782a0d76c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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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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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秋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秋志先生、郑旭晖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陈加珍先生、独立董事刘大进
先生、谭丕强先生、赵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授予)将由 5.59元/股调整为 5.
51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为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下述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 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其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2800 万股;鉴于 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
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9000万股;鉴于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退休(未被返聘),根据《激励计划
》,公司按照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前述 6 名退休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前述 6 名退休人员其余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1.8001 万股;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能达标,作废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归属人员(除上述退休的 6 名人员外)的第二期归属部分共 124.4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部分共 5.
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70.0601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陈加珍先生为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为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fb7043f3-f567-40e3-ac0a-ffced64f0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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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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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59元/股调整为5.51元/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
3、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泉州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激
励计划》。
4、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5、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7、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上述派发现金股利 P=P0-V 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
授予价格 P0=5.59 元/股,V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派送 0.08 元/股(含税),因此,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授予)为:P=P0-V=5.59-0.08=5.51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
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f2bd8fb-443e-4157-9395-962d18faf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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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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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ecd2219-5d58-4658-bd15-701b5308e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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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蠡湖股份(3006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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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8f997e97-cde3-4b2b-8082-48b53fcc0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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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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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7d796c5-3b87-467b-ad8f-f17f5a5ad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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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51│蠡湖股份(3006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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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
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合计作废170.0601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三、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10名激励对象(其中2人于2024年8月27日由董事会审议作废、8人于2025年10月23日
由董事会审议作废)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不得归属外,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2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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