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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4(蠡湖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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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4 蠡湖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8 19:16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9:14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5:46 │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4-17 19:44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7 19:44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 │ ├─────────┼──────────────────────────────────────────────┤ │2026-04-17 19:44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进) │ ├─────────┼──────────────────────────────────────────────┤ │2026-04-17 19:44 │蠡湖股份(3006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 2026-05-08 19:16│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0863448-aa29-4385-ba05-e9a1995338f2.PDF ─────────┬──────────────────────────────────────────────── 2026-05-08 19:1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2、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2 时 30 分 3、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秋志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 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3,775,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 7,070,376 股的 29.38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2,732,52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42,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1,04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7%。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9%;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1%;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3%;反对 3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3%;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1%;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00%;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013%;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7% 。 (四)《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7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8%;反对 5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7%;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216%;反对 5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522%;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62%。 (五)《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6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7%;反对 4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29%;反对 40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242%;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9% 。 (六)《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 (八)《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87,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 5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2%;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史开旺先生、潘杰先生、陈瑶女士、陈平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2,89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3%;反对 5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03%;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68%;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张思远律师、陈艺臻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f00ed92-30f4-429b-8503-76d649f483ac.PDF ─────────┬──────────────────────────────────────────────── 2026-04-21 15:46│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189316b-6dbd-4a4e-941e-9dba3e19b183.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蠡湖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蠡湖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蠡湖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e6f62cf-596c-4c21-b20d-b39f3d5aabb4.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d133386-09e8-4a9f-bd34-a0db32f1a69f.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349717f-b5b5-4307-8644-b2e36a16f0c4.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内容。 4、上述议案 3、4、5、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议案 7、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5618988)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6日 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 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日前的 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楠 电 话:0510-85618806 传 真:0510-8561898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zqb@chinalihu.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83ecf84-adff-4c7b-bd6f-5b90da6703c1.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2a1e87-3ab8-4251-a165-c5498a2fb566.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进)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e87698-0497-4abe-8fa8-ad8ef0ae3004.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或者变更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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