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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4(蠡湖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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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4 蠡湖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2 20:22 │蠡湖股份(300694):蠡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2 15:52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22 17:46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9:16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9:14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5:46 │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45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4-17 19:44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02 20:22│蠡湖股份(300694):蠡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公司人形机器人关节壳体、AI 液冷接头双赛道业务,称公司已批量供货、产能共用、订单充足、 业绩将大幅增长,相关内容不实。公司主营业务为传统燃油车用涡轮增压器配套的压壳、涡壳等零部件;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公司机器人零部件业务实现营收 524.4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1.02%(上述数据为内部测算数据,未经审计),业务规模 较小,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AI 液冷相关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相关内容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年 7 月 1 日、2026 年 7 月 2 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 公司注意到市场对机器人项目、AI 液冷项目等较为关注,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现说明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传统燃油车用涡轮增压器配套的压壳、涡壳等零部件;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机器人零部件业务实现 营收 524.4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1.02%(上述数据为内部测算数据,未经审计),业务规模较小,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 影响,未来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AI 液冷相关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董事会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秉持价值投资理 念,审慎决策。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242f741-1f87-4e09-96ce-8a30edbcd562.PDF ─────────┬──────────────────────────────────────────────── 2026-06-02 15:5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内部研究决定对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大清能”)的住所、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了变更。现海大清能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取得了由大连市甘井子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 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 东街 92 号 道 37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船舶改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广;船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 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 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船舶自动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水上运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 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 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零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兴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 能源技术研发;船舶自动化、检测、 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船用 监控系统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零配 配套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 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 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 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售;储能技术服务;船用配套设备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 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 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船舶改装;船舶修理;检验检测服 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经营活动) 同时,海大清能就新的《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 (一)名称: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7FC9257K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陈加珍 (五)注册资本:3,000 万元整 (六)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七)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 37 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 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水上运输设 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船用 配套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改装;船舶修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d109d55-cbba-4ea3-8ac7-5420804bc9a8.PDF ─────────┬──────────────────────────────────────────────── 2026-05-22 17:46│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 股本 217,070,376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5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070,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65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姚楠 3、咨询电话:0510-85618806 4、咨询传真:0510-85618988 5、咨询邮箱:zqb@chinalihu.com 八、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51f60f0-275e-4008-83bd-07a83be0825a.PDF ─────────┬──────────────────────────────────────────────── 2026-05-08 19:16│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0863448-aa29-4385-ba05-e9a1995338f2.PDF ─────────┬──────────────────────────────────────────────── 2026-05-08 19:1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2、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2 时 30 分 3、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秋志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 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3,775,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 7,070,376 股的 29.38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2,732,52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42,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1,04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7%。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9%;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1%;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3%;反对 3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7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3%;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1%;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00%;反对 39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013%;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7% 。 (四)《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7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8%;反对 5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7%;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216%;反对 5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522%;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62%。 (五)《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6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7%;反对 4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29%;反对 40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242%;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9% 。 (六)《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 (八)《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87,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 5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2%;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史开旺先生、潘杰先生、陈瑶女士、陈平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2,89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3%;反对 5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19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0%;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本项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03%;反对 5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68%;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张思远律师、陈艺臻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f00ed92-30f4-429b-8503-76d649f483ac.PDF ─────────┬──────────────────────────────────────────────── 2026-04-21 15:46│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189316b-6dbd-4a4e-941e-9dba3e19b183.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蠡湖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蠡湖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蠡湖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e6f62cf-596c-4c21-b20d-b39f3d5aabb4.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d133386-09e8-4a9f-bd34-a0db32f1a69f.PDF ─────────┬──────────────────────────────────────────────── 2026-04-17 19:45│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349717f-b5b5-4307-8644-b2e36a16f0c4.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内容。 4、上述议案 3、4、5、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议案 7、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5618988)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6日 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 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日前的 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楠 电 话:0510-85618806 传 真:0510-8561898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zqb@chinalihu.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83ecf84-adff-4c7b-bd6f-5b90da6703c1.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2a1e87-3ab8-4251-a165-c5498a2fb566.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进)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e87698-0497-4abe-8fa8-ad8ef0ae3004.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或者变更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二)外部董事:公司原则上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 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内部董事:公司原则上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 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以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个人情况按需制定激励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的,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 度经营目标,按照经营业绩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 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本 制度的约定发放。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聘用或聘任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ac137ab-28cc-467c-a1be-4abf685696ae.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威)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威,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拥 有中国注册税务师(CTA)、证券从业资格等职业资格。2010 年 7 月起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证券业务 内核委员,专注于资本市场、税收合规、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担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主动申请获取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 了解并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委员会)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通过案例陈述等形式提出法律相关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5 年应参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应 本人出席股 加董事会次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参加股东 东会次数 数 出席 出席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4 4 0 0 否 0 0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向公司管 理层了解相关具体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潜在风险点提出优化建议,积极督促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同时,与财务审 计机构沟通讨论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审计工作中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有效推进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公正性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时间,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网络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动态信息。同时,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 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 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 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 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及独董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7 天,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 公室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销售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 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逐步 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内控制度逐步完善,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 理,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实施效果,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 年 8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上 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本人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对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团队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行业动态,提 升专业素养,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赵 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777b7d6-57b2-45b1-84d2-bbc30d790a26.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蠡湖股份(300694):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3c14aed-6002-40d0-84ed-f6f0af64aac7.PDF ─────────┬──────────────────────────────────────────────── 2026-04-17 19:44│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丕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谭丕强,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山东大学工作 ,历任助教、讲师;2001 年 3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取得博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6年 7 月任同济大学 博士后研究人员;2006 年 8 月起在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任职,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现任同济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8 月至 12 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独董职责,实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合理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本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 本人出席股 任期内召开 人任期内 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 席 出席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4 4 0 0 否 0 0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主 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执行合规,此次归属能够提 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的长期提升带来积极 促进作用。 (三)对公司的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重点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对公司与中介机构的 合作提出建议。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动态,多次参加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考察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建言献策。 (四)持续强化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结合公司有关人员汇报,进行调查论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审慎提出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线上学习、各种培训、当面咨询等方式,强化自身作为独董的 专业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从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及独董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7 天,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 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本人获取信息的渠道流畅,能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 展动态,为本人审慎客观地提出相关建议提供了信息支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本人提出的问题,为本人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相关议案的讨论,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提出风险提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现就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报告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得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合规经营得到保障。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编制并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公司 已建立了全面、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对需要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标准、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分工、处理及发布信息的程序、内部监控措 施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升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对披露的需求,加强信息披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 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送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人认为公司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达标,此次调价、作废、归属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 相关要求。 综上,本人在履职期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运作,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人积极分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品研发、项目运营等提出建议,为公司发 展第二、第三业务曲线积极建言献策。 2026 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合理决策,对公司的完善运作提出建议,维护公 司和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全面发展和合规运营提供支持。 独立董事:谭丕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04df89-cafb-449d-846f-060e78f32c1e.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122,702,336.02元,期末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6,458,040.3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885,943. 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不提取盈余公积金,期末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484,519,858.60元。2.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2025年12 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217,070,376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和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为18,450,981.96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 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8,450,981.96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450,981.96 17,225,358.16 10,765,84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702,336.02 55,521,891.01 67,629,343.10 研发投入(元) 64,139,998.85 63,599,606.31 67,075,503.57 营业收入(元) 1,409,190,509.09 1,521,853,831.01 1,601,095,748.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36,458,040.3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84,519,858.6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6,442,188.9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1,951,190.04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46,442,188.97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94,815,108.7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4.30%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6,442,188.9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无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的 2024 年末金额分别为 1,0 30.78 万元和 330.1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1%和 0.22%;2025 年末金额分别为 921.45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0.47%和0.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 司当前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d6cd54f-e56e-4c53-8789-7d87cca4c9b0.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 大进、谭丕强、赵威以及 2025 年曾经任职的独立董事黄正权、徐雁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大进、谭丕强、赵威以及 2025 年曾经任职的独立董事黄正权、徐雁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419f881-e2e2-4031-9591-deb9f978c524.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dc713fd-243c-4f11-a62f-760969a24869.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3.公司外部董事仅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日常绩效薪 酬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 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薪资水平 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董事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协助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董事 2026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279b906-b6ff-4493-b7e1-0003e6c55f91.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5 :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秋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林庆民先生,独立董事谭丕强先生,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陈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瑶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5711faf-df7d-4376-a5d3-83b0543ebbd2.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1c6706d-96a8-417e-b4c3-05a84b84f8e7.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 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6CDAA4B0241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17日出具了 XYZH/2026CDAA4B024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蠡湖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蠡湖股份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表时蠡湖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蠡湖股份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f2da76a-e92d-4e7b-ba47-758976e06dca.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ee3f4f0-5c0b-463a-88c1-4019c4b7f459.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37c2fb1-6ebb-4b3a-8815-4cf3d4d296ae.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5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700 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5.87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9.76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383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 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 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2025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就 20 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2026 年 3 月,在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后,审计 委员会再次与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审定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及总体审计结 论等进行了沟通与审阅。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5d1ebc-d8ab-4564-bd19-70c0b75430d5.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6d6704b-ed08-42b6-815a-6c1365c87d0e.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17b4c55-2c8a-4572-b292-addb6137734f.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 使用,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由 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方面的需求,旨在充分 利用融资工具,确保公司在资金方面得到充分的支持,从而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 ,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公司稳定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 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f2469aa-671d-460d-9e79-8a60627c8c6f.PDF ─────────┬──────────────────────────────────────────────── 2026-04-17 19:42│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委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信永中和会计师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共同制定了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双方定期举行会议,就审计进 展情况、重点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信永中和会计师完成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初步审计意 见与信永中和会计师的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沟通时,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审计进场前会议 审计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获取会计师的审计计划,明确了审计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表。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详细介绍 了审计程序、重要性、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独立性等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其关注的相关问题与信永中和会计师进行了邮 件沟通,重点确定了审计依据、重点、范围和要求等事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进场中会议 在审计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与会计师的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内控缺 陷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分析。通过集体讨论,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跟踪了解相关进展和具体审计事项的完成情况,充分了解审计具体情况。 (三)审计督促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信永中和会计师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加强审计与业务、人力、巡察、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协 作和信息互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动态,对拖延滞后的项目进行督促,确保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正常有 序进行,提升质量和效率。 这些沟通和讨论不仅加强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还为审计机构提供了及时的反馈和指导,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高 效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形成有效互动和高效合作,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深入的 探讨和信息互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2d75f27-3273-4cd9-8270-a8f336affe93.PDF ─────────┬──────────────────────────────────────────────── 2026-04-17 19:41│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报告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dbedf06-f1c3-4dab-9712-95665112a8cc.PDF ─────────┬──────────────────────────────────────────────── 2026-04-17 19:41│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9e1f477-e7e6-4651-bb28-923edf2a596d.PDF ─────────┬──────────────────────────────────────────────── 2026-04-17 19:41│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32ab062-6674-4f49-85c6-b54fbcaef5da.PDF ─────────┬──────────────────────────────────────────────── 2026-04-17 19:40│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雁清) ─────────┴──────────────────────────────────────────────── 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雁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65ba1fe-27af-44fa-8803-671bed82721a.PDF ─────────┬──────────────────────────────────────────────── 2026-04-17 19:07│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75fc990-2647-4506-bade-bf513e379403.PDF ─────────┬──────────────────────────────────────────────── 2026-04-17 19:05│蠡湖股份(30069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 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目的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回报率,为公司创造更大 的收益。 2.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 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等。 4.使用期限 本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此次投资项目受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 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 产品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 实际情况增减。 五、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1bcd314-6d11-41f6-866c-9c9afa0d5bab.PDF ─────────┬──────────────────────────────────────────────── 2026-04-13 18:20│蠡湖股份(30069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 份”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2,603,7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1%,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至真”)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8%)。 自 2026 年 1 月 13 日(含)起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含),王晓君女士及蠡湖至真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50,2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6282%,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从12,603,710 股减少至 10,853,510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5.806278%减少至 4.999996%,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及 5%的整数倍。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含起始日) (元/股) (万股) (%) 王晓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1/13- 12.64 216.2700 0.9963 2026/4/10 大宗交易 2026/1/13- 11.98 326.5400 1.5043 2026/4/10 小计 542.8100 2.5006 泉州市蠡湖 集中竞价交易 2026/1/13- - 0 0.0000 至真投资有 2026/4/10 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6/1/13- - 0 0.0000 2026/4/10 小计 0 0.0000 合计 542.8100 2.5006 注:王晓君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以及首发前股份;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 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王晓君 合计持有股份 1,110.3710 5.1153 567.5610 2.61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0.3710 5.1153 567.5610 2.6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泉州市蠡湖 合计持有股份 150.0000 0.6910 150.0000 0.6910 至真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 0.6910 150.0000 0.6910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股份 1,260.3710 5.8063 717.5610 3.3057 合并范围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0.3710 5.8063 717.5610 3.3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二)王晓君女士及蠡湖至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 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三)王晓君女士、蠡湖至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已在对应期限内履行 完毕,不适用于本次减持。王晓君女士、蠡湖至真未在任何文件或公告中作出关于本次减持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16d728de-a3b1-4563-a4e4-50c2b74884f7.PDF ─────────┬──────────────────────────────────────────────── 2026-02-02 18:2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 │示性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87d97f6b-0ad8-4dcf-b025-2f5f620b341a.PDF ─────────┬──────────────────────────────────────────────── 2026-02-02 18:22│蠡湖股份(30069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蠡湖股份(30069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04375320-f00a-4c4a-9cb2-41757a6b68f9.PDF ─────────┬──────────────────────────────────────────────── 2026-01-28 16:47│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4,183.60 万 元,扣减转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3,823.24 万元后,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 360.3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账面 本期变动 期末账面余额 余额 计提 转回或核销 信用减值准备 2,439.95 - 90.13 2,349.82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431.97 - 85.72 2,346.2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98 - 4.41 3.57 资产减值准备 2,858.35 4,183.60 3,733.11 3,308.84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858.35 3,982.21 3,733.11 3,107.4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01.39 - 201.39 合计 5,298.30 4,183.60 3,823.24 5,658.66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并将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4,183.6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5.35%),扣减转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 3,823.24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60.36 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 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6.31 万元,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306.31 万元。 四、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dc5beec-0afb-4072-9d76-0e33dbf17251.PDF ─────────┬──────────────────────────────────────────────── 2026-01-28 16:43│蠡湖股份(30069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000.00 ~ 13,000.00 5,552.1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98.12% ~ 134.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1,300.00 ~ 1,800.00 5,724.9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77.29% ~ 68.5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 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车领域,受市场竞争加剧及出口业务承压的影响,2025 年度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带动 营业毛利相应减少;此外,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公司华庄厂区拆迁和投入使用新建厂房等事项对 2025 年度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结算,2025 年美元汇率波动加剧了外汇风险,公司汇兑损失有所增加。 3、公司位于无锡市华谊路 2 号的土地及房屋已于报告期内完成交付及验收,按规定确认处置收益、所得税后增加利润约 10,80 0~11,000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是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0ebd7b40-1d93-4d2a-97bd-803996fbe921.PDF ─────────┬──────────────────────────────────────────────── 2026-01-15 18:36│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秋志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秋志先生、郑旭晖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陈加珍先生、独立董事刘大进先 生、谭丕强先生、赵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 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b3c07095-7a00-45b7-a50d-52da58b3f1e8.PDF ─────────┬──────────────────────────────────────────────── 2026-01-15 18:36│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 一、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助力公司的产业发展,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蠡湖股份”)与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海丝水务”)、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泉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泉州鲤跃新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鲤跃新港”或“合伙企业”),旨在投资高端制造、新能源、新 材料及与汽车产业链相关领域,该事项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8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经各合 伙人友好协商并一致决定,对《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除原合伙协议约定投委会由 5 名变更为由 4 名委员组成(其中,蠡湖股份变更为推荐 1 名委员)并对应调整合伙企业的投资 事项决策权限为需经投委会委员三票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外,《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变更后的《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伙企业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控制合伙企业。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协议 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协议的议案》。 三、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一)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 鲤跃新港于 2025年 10月 14日取得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鲤跃新海”或“基金”)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E9N66Y95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邓天龙) 5、出资额:5,100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7、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 267 号 2 幢 6 层办公区 B-22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企业已完成基金备案 鲤跃新海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近日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对基金的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KV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海丝水务、风泉资本已完成合伙企业的首期出资(认缴出资的 50%)。 四、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4、《泉州鲤跃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5、《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d54dc250-94eb-4074-85c8-9a44ae173ce9.PDF ─────────┬──────────────────────────────────────────────── 2026-01-15 18:36│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4d7c7cf5-b345-46f3-a68f-75e0a7a4c430.PDF ─────────┬──────────────────────────────────────────────── 2026-01-06 15:50│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研究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新质”)的公司 章程、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等信息进行变更。现蠡湖新质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取得了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换发的 《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陈加珍 林庆民 主要人员信息 陈加珍(董事长、董事)、史 林庆民(董事)、钱丽(职工代 开旺(董事兼经理)、王洪其 表监事)、史开旺(经理) (董事)、林庆民(董事)、 谢雅莹(董事)、刘兰兰(监 事会主席、监事)、张小娥(非 职工代表监事)、钱丽(职工代表监事) 同时,蠡湖新质就新的《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 (一)名称: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5956119696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林庆民 (五)注册资本:50,000 万元整 (六)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七)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换发的《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46eddd43-a9e8-4c13-8671-2dfe684f3a50.PDF ─────────┬──────────────────────────────────────────────── 2025-12-18 18:06│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148b64b7-f856-4ac7-95de-069d05215531.PDF ─────────┬──────────────────────────────────────────────── 2025-12-16 16:3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签署征收补充协议暨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关于签署征收补充协议暨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c53377a-2f9d-40ca-8a78-59678a91bf96.PDF ─────────┬──────────────────────────────────────────────── 2025-12-12 15:42│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 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21,531.6977 万元整 21,707.0376 万元整 同时,公司就新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 (一)名称: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079522354 (三)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法定代表人:刘秋志 (五)注册资本:21,707.0376 万元整 (六)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11 日 (七)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 (八)经营范围: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涡轮增压器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ebe2043-f3b5-4164-a33e-14761539a5d5.PDF ─────────┬──────────────────────────────────────────────── 2025-11-25 16:28│蠡湖股份(30069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相关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5,316,977 元增加至 217,070,376 元,公司总股本由215,316,977 股 增加至 217,070,376 股。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以及总股本的变更内容,需对《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对 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条款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31.697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07.0376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15,316,977 股,均为普通股。 217,070,376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26714c10-497a-4acd-9e75-e48dc05d16ca.PDF ─────────┬──────────────────────────────────────────────── 2025-11-25 16:28│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ef678bdf-630e-4046-a704-6392404c499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2│蠡湖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4237.PDF ─────────┬──────────────────────────────────────────────── 2026-04-18│蠡湖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0356.PDF ─────────┬──────────────────────────────────────────────── 2025-10-24│蠡湖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071.PDF ─────────┬──────────────────────────────────────────────── 2025-08-27│蠡湖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065.PDF ─────────┬──────────────────────────────────────────────── 2025-04-25│蠡湖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765.PDF ─────────┬──────────────────────────────────────────────── 2025-04-18│蠡湖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6422.PDF ─────────┬──────────────────────────────────────────────── 2024-10-23│蠡湖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124.PDF ─────────┬──────────────────────────────────────────────── 2024-08-28│蠡湖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734.PDF ─────────┬──────────────────────────────────────────────── 2024-04-26│蠡湖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3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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