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8 万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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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5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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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0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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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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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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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3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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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58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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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3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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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7 │万马科技(300698):2025-042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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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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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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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57│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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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系统,获悉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 其 占公司 是 否 为 司 法 冻 解 冻 司 法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所 持 总股本 限售股 结 起 始 日期 冻 结
大股东及其 股 份 比例 日 执 行
一致行动人 比例 人 名
称
闫楠 否 120,000 1.79% 0.09% 是(董事 2026年 2 2029年 海安市 司法冻
离职锁定 月 10日 2月 9 人民法 结
股) 日 院
闫楠 否 800,000 11.94% 0.60% 是(董事 2026年 2 2029年 海安市 司法再
离职锁定 月 10日 2月 9 人民法 冻结
股) 日 院
合计 920,000 13.73% 0.69%
备注:闫楠先生自 2025年 6月 9日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原定任期结束时间为 2027 年 8月 25日。闫楠先
生于 2024 年 5月 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920,000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述合计被司法再冻结的 800,000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被 冻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结 数 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闫楠 6,700,000 5.00% 6,100,000 91.04% 4.55%
合计 6,700,000 5.00% 6,100,000 91.04% 4.55%
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6年 1月 15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2,780,000 股、2026 年 1 月 22 日被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2,40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6 日、2026 年 1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002)。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1%。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5,9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89.25%,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累计被司法
冻结 12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1.79%,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 2,78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41.4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
2、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股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函;
3、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9e3a6a6-9334-401b-b54e-7926feaee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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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06│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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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8a27e393-b378-4292-809e-ccfd33ef85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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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6│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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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拍卖 占 其 占公司 是 否 为 拍 卖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所 持 总股本 限售股 执 行
大股东及其 股 份 比例 人 名
一致行动人 比例 称
闫楠 否 2,780,000 41.49% 2.07% 是(董事 上海市 司法裁
离职锁定 徐汇区 定
股) 人民法
院
合计 2,780,000 41.49% 2.07%
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2,780,000 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比例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被 司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法 拍 卖 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6年 1月 15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冻结 2,780,000 股、2026 年 1 月 22 日被杭州市
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2,400,000股,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2026年 1月 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002)。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1%。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5,1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77.31%,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闫楠先生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 2,7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41.4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
2、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股东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 2,7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2.07%。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
记,闫楠先生持股将由6,700,000 股减少至 3,9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5.00%降至 2.93%,不再是公司 5%以上股东。
3、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需经过公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再冻结和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闫楠先生于 2024年 5月 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 2,780,000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
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司法拍
卖的竞买人应遵守闫楠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
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
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持股 5%股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cdcceb5-d6c2-40b1-a7a6-77a041b4b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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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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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系统,获悉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 其 占公司 是 否 为 司 法 冻 解 冻 司 法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所 持 总股本 限售股 结 起 始 日期 冻 结
大股东及其 股 份 比例 日 执 行
一致行动人 比例 人 名
称
闫楠 否 2,400,000 35.82% 1.79% 是(董事 2026年 1 2029年 杭州市 司法再
离职锁定 月 22日 1月 21 上城区 冻结
股) 日 人民法
院
合计 2,400,000 35.82% 1.79%
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 2,400,000 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被 司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法 冻 结 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闫楠 6,700,000 5.00% 5,180,000 77.31% 3.87%
合计 6,700,000 5.00% 5,180,000 77.31% 3.87%
闫楠先生持有2,78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6年 1月15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
。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5,1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77.31%,占公司总股本的3.87%。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和司法再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股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b7e87228-9206-4e97-92ff-494864f9a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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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32│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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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系统,获悉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 其 占公司 是 否 为 司 法 冻 解 冻 司 法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所 持 总股本 限售股 结 起 始 日期 冻 结
大股东及其 股 份 比例 日 执 行
一致行动人 比例 人 名
称
闫楠 否 2,780,000 41.49% 2.07% 是(董事 2026年 1 2029年 上海市 司法再
离职锁定 月 15日 1月 14 徐汇区 冻结
股) 日 人民法
院
合计 2,780,000 41.49% 2.07%
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 2,780,000 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比例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被 司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 法 冻 结 数 份比例 本比例
量(股)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
。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和司法再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股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3ee1fe8c-14f5-4945-97d8-2c9a3d17d5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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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58│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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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合作概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优咔”)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乘用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上海
优咔向东风乘用车提供车联网生态建设与运营、连接管理、智能网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 2023 年 8月 30 日披露上海优咔和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雅安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
议约定双方拟在雅安地区开展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领域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
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与东风乘用车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到期;且公司近期与雅安管委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解除协议》现将合
作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上海优咔与东风乘用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上海优咔与东风乘用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双方在车联网生态建设与运营、连接管理、智能网联服务领域开展合作,
协议有效期三年已满。东风乘用车现已更名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上海优咔已经为东风乘用车提供车联
网软件产品和业务管理平台开发等服务。前述框架协议到期后,上海优咔和东风相关汽车品牌仍将继续通过业务合同开展国内、海外
车联网网联和运维服务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合作水平。
2、关于上海优咔和雅安管委会《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近日,基于对产业环境以及资源投入效益比的综合评估,经友好协商,上海优咔与雅安管委会于近期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解除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原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自解除之日起不再具有法
律效力。前述协议解除不会产生对上海优咔不利的额外义务,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协议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月 26 日披露上海优咔与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福科技”)签署《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附
属《MNO 产品协议》与《运维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上海优咔向寰福科技提供车联网配套软件产品、业务管理平台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车联网运维服务,协议合作期限截止 2026 年 12 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合作顺利,共同围绕车联网配套软件产品、业务管理平台软件、运维服务已经为吉利、极氪
、银河、领克等吉利汽车品牌提供规模化车联网服务。近日,因客户优化业务结构,合作主体由寰福科技变更为吉利汽车间接附属公
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就上海优咔与吉利汽车各品牌相关的合作,上海优咔已经与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签订相应业务合同。
四、风险提示
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双方协商确定,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0be6d84-5967-4b55-82d1-06ed4b0b1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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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32│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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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 其 占公司 起始日 解 除 质 权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所 持 总股本 日期 人
大股东及其 (股) 股 份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闫楠 否 120,000 1.79% 0.09% 2025年 11 2025年 上海裕
月 6日 12月 23 树科技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120,000 1.79% 0.09%
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 计 占 其 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 押 持 股 份 司 总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份 比例 股 本 份 限 售 和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数量 比例 冻结、标记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数量(股)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股)
闫楠 6,700,000 5.00% 6,580 98.21% 4.91% 4,935,000 75% 90,000 75%
,000
合计 6,700,000 5.00% 6,580 98.21% 4.91% 4,935,000 75% 90,000 75%
,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
理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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