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8 万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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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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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 │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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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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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 │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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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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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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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1 │万马科技(30069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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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0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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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0 │万马科技(30069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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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49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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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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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9月 1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
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
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8月 26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15:00在浙江省杭
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禾阳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5 年 9月 10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3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5,661,30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9.001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5,287,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8.721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27,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8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549,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3%;反对10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5,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27%;反对108,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86%;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555,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3%;反对1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1,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038%;反对100,3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89%;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3%。
表决结果: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557,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6%;反对9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3,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50%;反对98,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27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3%。
表决结果: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65,558,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4,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25%;反对97,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03%;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56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8%;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6,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11%;反对97,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03%;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6%。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3432411-429c-4768-98eb-f6be25bd3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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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9│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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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补充、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65,661,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0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8人,代表股份 65,287,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374,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79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427,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3,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 374
,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5,549,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3%;反对 1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57%;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227%;反对 108,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8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公司相关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 65,555,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28%;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1,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038%;反对 100,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89%;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 65,55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05%;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3,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50%;反对 98,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278%;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 65,558,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8%;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25%;反对 97,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03%;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本议案 2.01和 2.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5,561,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2%;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8%;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11%;反对 97,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03%;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项延海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0ad67b3-6c8d-498d-bf6b-f73938bbe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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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7│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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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 其 占公司 起始日 解 除 质 权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所 持 总股本 日期 人
大股东及其 (股) 股 份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闫楠 否 1,520,000 22.69% 1.13% 2024年 11 2025年 海宁鸿
月 25日 9月 4 丰小额
日 贷款股
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1,520,000 22.69% 1.13%
2、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占 公 是 否 为 是否 质 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 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 股 份 司 总 限 售 股 为补 起 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 本 (如是, 充质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注 明 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闫楠 否 1,520,000 22.69% 1.13% 是(高管 否 2025 办理质 义乌市 个人
锁定股) 年 9 押解除 棒杰小 生产
月 4 之日 额贷款 经营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1,520,000 22.69% 1.13% - - - - - -
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 次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 押 后质押股 持 股 份 司 总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前 质 份 数 量 比例 股 本 份 限 售 和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押 股 (股) 比例 冻结、标记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份 数 数量(股)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量 (股)
闫楠 6,700,000 5.00% 5,180 6,700,000 100.00% 5.00% 5,025,000 75% 0 0%
,000
合计 6,700,000 5.00% 5,180 6,700,000 100.00% 5.00% 5,025,000 75% 0 0%
,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也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闫楠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
、提前还款等积极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11540970-de03-4fd2-8665-c68870903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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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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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2025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d6017b5-468f-4b6b-9d27-21e63aa2c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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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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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02be76a-1e32-4b94-8937-bd308262d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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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2│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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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丽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丽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丽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
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丽娜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
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董事会对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b5c0020-ca09-485a-8145-c5a9f14cf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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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51│万马科技(30069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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