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8 万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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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55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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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6 │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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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5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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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5 │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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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2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比例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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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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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1 │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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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41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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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10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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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孙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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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55│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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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6eaac02-7336-42dc-b6a8-571a4ac59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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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6│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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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线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禾阳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亲自出席董事 9名。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张禾阳、张珊珊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2d257d03-7efc-486d-9182-7fc4ca7445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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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5│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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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d334ffe9-8c7d-42f6-b2b7-85c87f221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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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05│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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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86ac6d3b-1fa1-4f06-85bf-2439ff5ca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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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0:26│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比例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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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
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 否 为 控 本 次 解 除 占其所 占 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 股 东 或 质 押 数 量 持股份 司 总
第 一 大 股 (股) 比例 股 本
东 及 其 一 比例
致行动人
闫楠 否 1,660,000 24.78% 1.24% 2024年 2024年 11 唐韵捷
5月 9日 月 25日
闫楠 否 1,660,000 24.78% 1.24% 2024年 2024年 11 建 德 市
5月 9日 月 25日 新 安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公司
合计 - 3,320,000 49.55% 2.48% - - -
注:本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 其 所 占 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 押 质 押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 股 份 司 总 售股(如 为补 起 始 到 期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股 本 是,注明限 充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售类型) 押
致行动人
闫楠 否 1,520, 22.69% 1.13% 是(高管锁 否 2024 办理 海 宁 鸿 个人
000 定股) 年 11 质 丰 小 额 资金
月 25 押解 贷 款 股 需求
日 除之 份 有 限
日 公司
闫楠 否 1,800, 26.87% 1.34% 是(高管锁 否 2024 办理 建 德 市 个人
000 定股) 年 11 质 新 安 小 资金
月 25 押解 额 贷 款 需求
日 除之 股 份 有
日 限公司
合计 - 3,320, 49.55% 2.48% - - - - - -
000
注:本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3、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 次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 押 后质押股 持 股 份 司 总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前 质 份 数 量 比例 股 本 份 限 售 和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押 股 (股) 比例 冻结、标记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份 数 数量(股)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量 (股)
闫楠 6,700,000 5.00% 3,380 6,700,000 100.00% 5.00% 5,025,000 75% 0 0%
,000
合计 6,700,000 5.00% 3,380 6,700,000 100.00% 5.00% 5,025,000 75% 0 0%
,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也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闫楠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
、提前还款等积极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34878b53-32c4-410e-886e-f09eab707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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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2│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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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5f48a890-9a9a-4279-aceb-a709dc13f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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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1│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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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4c9e622-d7a3-46d3-a8f8-cf6986d23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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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41│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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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勋宏先生于 2
024 年 6 月 27 日签署《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李勋宏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1 月 7 日,张德生先生与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原协议 补充协议
2.2 李勋宏应在双方就标的股份在 李勋宏应在双方就标的股份在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的
的六个月内向张德生支付标的股份转 一个月内向张德生支付标的股份转让
让价款。 价款。
本协议是《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上述条款存在变更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余内容不存在
变动。
双方将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bede5ce0-7cdc-4dfe-8149-9f521028a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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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10│万马科技(30069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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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向的框架性文件,在本协议基础上,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
议所确立的原则。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未来合作方式、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海优咔主要提供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端、管、云、边产品与服务,例如 5G 双卡、车联网业务管理平
台、车联网边缘云产品等,为车企的自动驾驶算法研发与模型训练提供工具及环境,不直接提供自动驾驶算法和控制器的研发。
3、本框架协议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和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常州市
人民政府、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为进一
步促进共同发展,本着资源互通、合作共赢的总目标,加强全面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协议是框架合作协议,没有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后续合作进展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常州市人民政府
拥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和技术积累,特别是在新能源产业方面表现突出,被誉为“新能源之都”。常州在新能源领域的区位优势和
在智算领域的创新与投入,正逐步构建起一个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使其成为了中国东部地区的一
个科技创新高地。
(2)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8781783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17,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国光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 58号 1幢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技术、因特网应用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服
务,并提供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聚焦移动云业务,基于自身在云计算、大数据、网管、IT 支撑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积累,构
建云设施、提供云服务、汇聚云生态,实现移动云研发、运营和支撑一体化。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位于常州市北部,作为常州国家高新区,是 1992年 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2 年 4 月在高新
区基础上设立了常州市新北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目前下辖 5镇 5街道,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综合保
税区,面积 508.9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90.29 万人。相继获得“全国国家高新区建设 20 周年先进集体”“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
范基地”“国家级绿色园区”“江苏省先进开发区”等荣誉称号,连续 4年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框架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符合上海优咔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具备实施合同所需必要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甲方:常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丁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党建共建合作
各方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改进共建方式和活动形式,探讨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新路径,使各方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提
升,确保共建成效真正落地。
2、构建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案
为满足汽车产业智能化转型的需求,各方共同构建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案,满足车企的智算业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共同构
建以大模型、大数据、大算力为特征的智算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能力。
上海优咔在各方支持下,利用优咔遨云产品能力,通过行业领先的自动驾驶和大模型数据闭环工具链平台等 AI企业级软件,基
于端管云边技术架构,与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整合,共同推动 5G-A、车路云一体化、Robotaxi等自动驾驶产业相关
的试验平台工作,满足车企自动驾驶数据闭环需求。利用常州政府提供的基础支撑资源,构建面向自动驾驶的智算中心,帮助主机厂
客户构建自主可控的自动驾驶数据处理、算法训练及仿真平台,助力车企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方面提质增效。
3、推进行业技术应用标准
各方基于各自产业、技术优势,推动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工业等新技术领域的行业标准探索研究,推动制定行业标准,统一行
业内的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
4、打造车联网、自动驾驶领域标杆案例
在构建行业领先的车联网领域、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案基础上,各方共同打造市场标杆。基于各方优势能力,完成汽车领域
的智算解决方案和产品验证,在各自领域优先进行市场推广。各方共同推进工业、交通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特别是大模型能力构
建和落地,围绕人工智能与大模型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动业务规模化发展。共同推进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及服务能力
构建和落地。
常州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等,为各方的合作提供落地基础资源保障,不断拓展自动驾驶产业链,吸引相关企业在本区域内开展自动
驾驶数据闭环业务,并扩展至更广泛的智算领域。上海优咔和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整合销售力量以及金融相关资源,
充分利用对方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团队,共同商讨和制定联合市场拓展的商业目标和金融协作办法,共同赋能市场、共同打单、共同
交付,展开全方位加强市场协作。
各方联合加强汽车行业网联及智能化品牌推广,共同参与产业活动,强化媒体宣传矩阵,以本地为依托,共同打造行业标杆,推
动案例全国推广复制,并联合布局海外市场。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上述各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各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遵循优势互补、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信息、资源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联动发展、合作
共赢。签署本协议有助于优咔科技与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增强“遨云”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实力,共同推进面向自动驾驶与智能座舱
的智算中心及工具链建成落地,为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做出贡献。
五、风险提示
上海优咔主要提供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端、管、云、边产品与服务,例如 5G 双卡、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
车联网边缘云产品等,为车企的自动驾驶算法研发与模型训练提供工具及环境,不直接提供自动驾驶算法和控制器的研发。本协议的
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大股东唐金元先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4,597 股,除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
2、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车联网产品 2021年 10月 11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框架合同》
2 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合作框 2022年 9月 27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架协议》
3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战略合作框 2022年 12月 22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司乘用车公司 架协议》
4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合作框架协 2023年 8月 31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委员会 议》
5 杭州朗歌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 2024年 3月 22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架协议》
6 丽台(上海)信息科技有 《战略合作框 2024年 6月 25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 架协议》
七、报备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488f674-ebe6-4a14-9791-e47c0918d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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