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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9(光威复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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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99 光威复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0 17:02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8:48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5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6:42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3 18:41 │光威复材(3006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41 │光威复材(30069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39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18:39 │光威复材(3006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3 18:39 │光威复材(30069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6-03-30 18:52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 └─────────┴──────────────────────────────────────────────┘ ─────────┬──────────────────────────────────────────────── 2026-06-10 17:02│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352,000.0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352,000.00 股后的 825,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 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2,500,000.0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12,500,000.00 元÷831,352,000.00 股×10 股=4.96179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496179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4961797 元/股。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计划以截止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31,352,00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6,352,000.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82 5,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412,500,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 致。 4、本次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的权利。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352,000.00 股后的 825,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 18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9 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12,500,000.00 元÷831,352,000.00 股×10 股=4.96179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496179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 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4961797 元/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联系人:王颖超、孙慧敏 咨询电话:0631-5298586 传真电话:0631-5298266 八、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3bd2147-a276-4d38-b26c-8d2d1c772c6b.PDF ─────────┬──────────────────────────────────────────────── 2026-05-20 18:48│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3、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钊钧 7、 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0 人,代表股份 310,7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99,679,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11,050,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9 人,代表股份 11,088,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37,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11,050,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4%。 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9、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60,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反对 5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68%;弃权20,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8,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34%;反对 5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57%;弃权 20,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9%。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89,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1%;反对 5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48,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76%;反对 5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36%;弃权 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7%。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87,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3%;反对 4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00%;弃权45,4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45,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49%;反对 4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49%;弃权 45,4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2%。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54,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8%;反对 5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28%;弃权38,4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2,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09%;反对 5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21%;弃权 38,4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90,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5%;反对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25%;弃权34,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49,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85%;反对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4%;弃权 34,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2%。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100,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575,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51%;弃权5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59,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5%;反对 575,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85%;弃权 5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2ae81c4-ab79-4208-8495-f5590d2a582d.PDF ─────────┬──────────────────────────────────────────────── 2026-05-20 18:45│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 、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贵公司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卢钊钧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 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 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80人,代表股份310,729,85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贵公司已回购的股份6,352,000股)的3 7.664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60,2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67%;反对54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68%;弃权20,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18,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8634%;反对549,5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9557%;弃权20,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0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89,5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1%;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657%;弃权25,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8,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1276%;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436%;弃权25,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8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87,0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53%;反对49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600%;弃权45,4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5,4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1049%;反对497,3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849%;弃权45,4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02%。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54,4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48%;反对53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28%;弃权38,4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12,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8109%;反对536,9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8421%;弃权38,4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71%。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90,7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反对50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625%;弃权34,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9,2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1385%;反对505,0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44%;弃权34,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72%。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100,9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76%;反对575,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1851%;弃权53,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59,3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3285%;反对575,316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1885%;弃权53,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830%。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经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 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b ─────────┬──────────────────────────────────────────────── 2026-05-12 16: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4c6ecc1-2ec2-4d3f-b061-1e38ae9c9b61.PDF ─────────┬──────────────────────────────────────────────── 2026-04-23 18:41│光威复材(3006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5767fc8-5fb3-47b5-8bdd-2cb9d6266e51.PDF ─────────┬──────────────────────────────────────────────── 2026-04-23 18:41│光威复材(30069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 年 4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边文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卢钊钧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026-017)。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关于公司<2025 年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分公司划转资产暨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并向分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在包头成立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并将内蒙古光威碳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光威”)全部资产、债 权债务、业务、人员、资质等逐步划转或者变更至新设分公司。实施过程中,由于土地、项目贷款等资产负债的划转或者变更存在较 大难度,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无法适用当地政府现行能源要素保障和投资优惠等政策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内蒙古光威的资产 划转并注销分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8)。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396df2-334d-4ffc-a256-b1fd21bcdeb2.PDF ─────────┬──────────────────────────────────────────────── 2026-04-23 18:39│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 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威海光 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6 年 5月 12 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16)。 3、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 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登记的应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来信请寄: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 264202(信封或传真请注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传真:0631-5298266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联系人:王颖超 联系电话:0631-5298586 传真:0631-5298266 邮箱:info@gwcfc.cn 5、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6dde2e-02a4-4067-9c41-3b090dfeeb58.PDF ─────────┬──────────────────────────────────────────────── 2026-04-23 18:39│光威复材(3006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岗位价值、责任、贡献与利益相匹配;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经营目标挂钩原则; (三)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原则; (四)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础,与公司效益指标挂钩,结 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阶段等确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 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贡献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若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标准如下: (一) 基本薪酬 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 绩效薪酬 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 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四章 薪酬管理与发放 第十二条 考核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兼任该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应当回避。 (二)绩效薪酬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每年 4月 30 日(含)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年度报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薪酬支付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根据未经审计年度财务数据核算的奖金 50%的比例 在年度结束后进行预发,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完成绩效评价之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会批准的 薪酬方案在年度报告披露后进行清算发放,董事按照股东会批准的薪酬方案进行清算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工资总额及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调整应 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普通职工薪酬调整的协调性。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机制 (一)定期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薪酬方案进行一次评估,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调整, 提出薪酬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临时调整:当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可启动薪酬方案临时调整程 序。 (三)专项调整: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但应按涉及人员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除上述情况外,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 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定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 2026年 1月 1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因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因公司经营情况变化需修订本制度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8977ec-52d7-4dd5-975c-1d61f666bde9.PDF ─────────┬──────────────────────────────────────────────── 2026-04-23 18:39│光威复材(30069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 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业务主体负责人负责拟定各自管理责任范围内应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各类具体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 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d731db-9d21-40a0-af3e-a8368b468256.PDF ─────────┬──────────────────────────────────────────────── 2026-03-30 18:5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3,403,052.05 元,20 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003,981.5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4,600,398.15 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412,500,000.00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1,021,687,027.07 元,母公司 2025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650,590, 610.4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现金分红》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以及未来的经营发 展计划,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 公司计划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31,352,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6,352,0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825,000 ,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412,500,000元(含税)。如果在 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412,500,000 574,155,465.88 412,500,00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3,403,052.05 741,184,300.63 873,168,553.50 的净利润 研发投入 219,516,049.88 172,708,349.74 168,253,962.98 营业收入 2,859,519,691.08 2,449,934,877.27 2,517,697,305.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0,060,637.14 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50,590,610.46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99,155,465.88 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39,251,968.73 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99,155,465.88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60,478,362.60 计研发投入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7.16%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399,155,465.88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以及公司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2024 年-2026 年)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 0元。 五、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5a7858b-3f64-4aca-830c-555bc5fb4e03.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无 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 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 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 业务概述: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以获得流 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2、 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 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5、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 6、 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 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三、 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3、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d2f3649-75a7-46a2-821a-50a51d0c27b9.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dedde4-ad25-4f84-96c4-c10032f0add6.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2025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 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职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相关工作,并 出具了《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年审期间与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4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立信关 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审计措施开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确保财务报表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总体评价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e3d00b2-8a75-41aa-9231-8447e9dc0a69.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7日(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王文义先生、财务总监熊仕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颖超先生、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25ec41-507a-49b7-97d6-5bc768ea2524.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1033d75-5d7a-495b-ba92-d0502f0c7245.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旭 件 金额 辉、立信 2014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保千里、东北证 元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券、银信评估、立 1,096万元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信等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2015 年重组、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2015年报、2016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年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 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 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谢骞 31年 1998年 2011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董汉逸 14年 2011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毛玥明 23年 2008年 董汉逸 毛玥明 14年 2011年 2012年 2024年 23年 2008年 2008年 2024年 2012年 2008年 2024年 2024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时间 2023-2024年度 上市公司名称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度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度 2024-2025年度 2024-2025年度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2024年度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度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汉逸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 年度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 年度 2024-2025 年度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签字会计师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 年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3 年 2023 年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复核合伙人 2024-2025 年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2025 年度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收费 (1) 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2024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78 78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 20 合计(万元) 98 98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查阅、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相关资格证照、诚信记 录以及对公司审计服务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af7288d-8360-44dd-8fd3-af09af45f73d.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3144686-3c59-4255-980a-343892045153.PDF ─────────┬──────────────────────────────────────────────── 2026-03-30 18: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8d7b858-9970-4bf0-be77-e796ade682df.PDF ─────────┬──────────────────────────────────────────────── 2026-03-30 18:41│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efb08f-d439-4204-b16a-d33bd9845168.PDF ─────────┬──────────────────────────────────────────────── 2026-03-30 18:41│光威复材(30069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 年 3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钊钧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 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边文凤女士、李文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 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2 026-006)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05)。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2026-007)。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具体的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详见《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08)。 公司与各关联方关于审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逐项表决情况: 8.1 与关联方光威集团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陈亮、卢钊钧回避表决。 8.2 与关联方科泰克(山东)的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王文义回避表决。 8.3与关联方陈晔如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陈亮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2026-009)。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10)。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6-011)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2026-013)。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15)。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2026-012)。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24716d-43e3-4800-885e-40cf5f8cfacc.PDF ─────────┬──────────────────────────────────────────────── 2026-03-30 18:41│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822747-c4a8-468e-96ec-ca4c071d2542.PDF ─────────┬──────────────────────────────────────────────── 2026-03-30 18:40│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 │的公告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申请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 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 公司资金状况和业务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融资,并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上述融资 提供包括保证、资产抵押、质押等在内不超过 25 亿元的必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统筹公司及各全资 子公司的使用额度并进行审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34784G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 号 法定代表人:卢钊钧 注册资本:83,135.2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2 年 02 月 05 日 营业期限:1992 年 02 月 0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901,593.14 万元,负债总额 335,640.51 万元,净资产 565,952.63 万 元,利润总额 70,845.79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285,951.97 万元,净利润 59,932.35 万元。 2、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39265146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西路 6号 法定代表人:丛宗杰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 年 4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4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 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46,694.41 万元,负债总额141,634.63 万元,净资产 405,059.78 万元, 利润总额 67,593.74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92,256.07 万元,净利润 58,964.37 万元。 3、 威海光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41407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威海市天津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卢钊钧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 年 10 月 4日 营业期限:1993 年 10 月 4日至 2043 年 10 月 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 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3,574.27 万元,负债总额24,323.20 万元,净资产 9,251.07 万元,利润 总额 300.65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0,531.57 万元,净利润 300.65 万元。 4、 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MRPH4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法定代表人:卢钊钧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3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3月 1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织物、预浸材料、各类复合材料制品及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与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8,430.55 万元,负债总额134,315.83 万元,净资产 54,114.72 万元,利 润总额 18,606.41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93,149.55 万元,净利润 16,261.41 万元。 5、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BMD9XH1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江苏东路 185 号 法定代表人:卢钊钧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5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5月 2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0,088.84 万元,负债总额13,391.66 万元,净资产 6,697.18 万元,利润 总额-432.67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8,815.08 万元,净利润-432.67 万元。 6、 内蒙古光威碳纤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MA0QG9UA5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纬四路以南(神华煤化工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炜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 年 8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8月 29 日至 2069 年 8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 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84,784.52 万元,负债总额290,009.00 万元,净资产-5,224.48 万元,利 润总额-17,554.11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2,579.01 万元,净利润 -17,554.11 万元。 三、 担保事项及其他安排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11,690.93 万元,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 司提供任何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fd2e08a-15eb-43ef-b3c5-0926d3c20675.PDF ─────────┬──────────────────────────────────────────────── 2026-03-30 18:40│光威复材(30069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为提高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 投资品种及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定期存款、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浮 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进行审批。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自有资金投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情形;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 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 。 (2) 公司将对所购买产品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c9e6827-7f37-4d92-8eed-334731e74950.PDF ─────────┬──────────────────────────────────────────────── 2026-03-30 18:40│光威复材(30069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efdfa70-9e46-4ffa-9c3d-0edf83b6dc2b.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文涛先生,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济钢能源动力厂助理工程师,北京市凯文律 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山东允恕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4次,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会次数 1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能在规定时间提前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议案的讨论,就所获悉的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审议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 以下工作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丛宗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丛宗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 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就内部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沟 通交流,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经过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就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于应收账款融资较应收账 款在计提坏账等方面区别、股权激励未达成原因进行了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5 年年报预审工作计划的汇报,与审计机构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 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职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并参观公司生产车间,对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修订《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 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5 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 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 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丛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有效提升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水平。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cf99bb4-c7ff-4ae9-8f77-454805cdf173.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独立董事孟红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孟红女士,196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经济系教师,威海高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部主任;现任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 4次为现场出席参加,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上,本人对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表决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对于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坚持在会前投入充足时间, 系统、深入地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背景资料。针对议案中的关键问题与潜在风险,本人主动与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多渠道沟通,要求管理层就专业问题进行详细解释与说明。对于本人提出的质询与建议,管理层均给予了高度重视, 并及时提供了答复。在充分了解情况、确保决策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人对所有议案均审慎地投出了同意 票。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委员职责。报告期内,共 主持召开了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与计划汇报,并就内部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内审负责人进行了及时沟通,如报告期内关税增收是否会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影响、商票的承兑期限等,并与其 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监督董事以及高管的薪酬 与绩效考核实施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对作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 。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并与相关人员沟通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对 2024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执行结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大额资金往来、出口业务等事项,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与项目组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与相关人员 讨论函证覆盖比例、应付款项审计、研发费用划分依据等问题,对审计过程进行全方面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审 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后续的工作开展,本人建议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科学、有序地规划与部署,确保审计范围全面覆盖公司各部门及控 股子公司,重点围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等方面展开。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 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和现场办公,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履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 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与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公司经营进展情况,了解公司部分产品的细分应 用领域,并参观展厅及通用新材料板块。 除现场考察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 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5 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 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 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丛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 行客观、公正、独立地审查并审慎发表相关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重点对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关注,积极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ac4878f-e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独立董事边文凤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边文凤女士,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黑龙江矿业学院力学讲师,中国石油 大学(华东)力学副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博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力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1月退休,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3次,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2次 ,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会后持续跟进决议落实情况,没有缺席或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各项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 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丛宗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丛宗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报告期内与其他委员严格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对作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经过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就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及审计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研发费用划分依据等内容,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 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本人于 2025 年 4月 15 日线上参加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股东较为关心的问题,如行业发展前景、恢复业绩增长措 施、如何提升产品利用率等。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具体情况,并与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负责人、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此外,本人于 2025 年 7月参观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及公司通用新材料板块并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现场工作时间 15.5 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 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5 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 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 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董事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丛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勤勉履职。一方面,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关联交易规范及董事会决策的执行进 度,通过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议案,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全力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另一方面,立足行业技术背景,结 合自身实践经验,主动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见解与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边文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e2bc534-5534-46c0-a522-0ae891e7c593.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光威复材(30069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daf909-88af-467a-8353-8b877f212f6b.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98ad48c-c556-474e-9a31-56f1a59dcd29.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材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光威复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光威复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2df2c03-96d6-447b-83e7-f1ea366da2e5.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光威复材(30069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55163b-db99-4de3-b119-f37265340eb7.PDF ─────────┬──────────────────────────────────────────────── 2026-03-30 18:39│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cc9bf1-3100-4054-a638-6bae4984295f.PDF ─────────┬──────────────────────────────────────────────── 2026-02-10 17:46│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董事张月义、段长兵,高级管理人员熊仕军、王壮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2025-041),公司董事张月义、段长兵,高级管理人员熊仕军、王壮志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787 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 股本比例的 0.0546%。 近日,公司收到 4位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剔除回购专 (元/股) (股) 用账户持股后总股 本比例 张月义 —— —— 0 0 0 段长兵 集中竞价 2025/12/26-2026/1/12 39.63 70,000 0.0085% 熊仕军 —— —— 0 0 0 王壮志 —— —— 0 0 0 合计 70,000 0.0085% 注:董事段长兵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剔除回购 股数 占剔除回购 (股) 专用账户持 (股) 专用账户持 股后总股本 股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月义 合计持有股份 194,877 0.0236% 194,877 0.02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719 0.0059% 48,719 0.0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6,158 0.0177% 146,158 0.0177% 段长兵 合计持有股份 382,787 0.0464% 312,787 0.03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697 0.0116% 63,197 0.0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7,090 0.0348% 249,590 0.0303% 熊仕军 合计持有股份 1,120,000 0.1358% 1,120,000 0.13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 0.0339% 280,000 0.03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0,000 0.1018% 840,000 0.1018% 王壮志 合计持有股份 183,197 0.0222% 183,197 0.02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799 0.0056% 45,799 0.00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398 0.0167% 137,398 0.0167%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4位股东均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 已届满。 3、4位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4位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f72ba7c-67c2-446f-bf11-4720b2fe160b.PDF ─────────┬──────────────────────────────────────────────── 2026-01-27 16:02│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 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85,853.97 244,993.49 16.68% 营业利润 70,936.42 81,319.07 -12.77% 利润总额 70,830.39 81,371.12 -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142.49 74,118.43 -18.8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54,857.35 66,796.79 -1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234 0.8975 -19.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1% 13.50% -2.79%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880,579.25 807,175.46 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68,412.30 551,465.16 3.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3,135.20 83,135.2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8372 6.6334 3.07% 每股净资产(元)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5,853.97 万元,同比增长 1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42.49 万元,同比下 降 18.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857.35 万元,同比下降 17.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 .71%,同比下降 2.79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 1、 报告期内,拓展纤维板块(含内蒙古包头生产基地)碳纤维及织物业务发展整体平稳,实现销售收入 14.57 亿元,同比增 长 0.34%,其中,装备业务各款产品表现不一、但整体表现稳健,民用纤维业务主要受到行业内卷影响,包头生产基地开工不足,加 上新增转固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拖累;能源新材料板块随着新客户批产稳定推进,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9.43 亿元,同比增长 75.84%;通用新材料板块随着一些高端应用领域项目逐步推进,整体业务止跌企稳,实现销售收入 2.38 亿元,同 比增长 1.75%;复材科技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0.98 亿元,同比下降 8.52%;精密机械板块主要受装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因素影响,实 现销售收入 0.77 亿元,同比下降 12.93%;光晟科技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0.34 亿元,同比增长 37.20%。 2、 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研发费用 2.28 亿元,同比增加 0.55 亿元。 3、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 0.53 亿元,较上年同期 0.73 亿元减少 0.20 亿元,同比下降 27.81%。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期末公司总资产 880,579.25 万元,同比增长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68,412. 30 万元,同比增长 3.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842.20 万元,同比增长 27.29%。 三、 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对 2025 年度业绩进行预计和披露。 四、 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827f3ee-9b3b-4382-a6e3-c7c9f8850553.PDF ─────────┬──────────────────────────────────────────────── 2026-01-06 15:47│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0acb8b76-3f29-4f76-af87-9169ffc4e24c.PDF ─────────┬──────────────────────────────────────────────── 2025-11-21 16:34│光威复材(300699):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威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 比例的1.2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剔除回购专 (元/股) (股) 用账户持股后总股 本比例 威海光威 集中竞价 2025/9/29-2025/11/20 28.61 8,313,439 1.01%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大宗交易 2025/11/14 26.69 1,686,480 0.20% 合计 9,999,919 1.21%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剔除回购 股数 占剔除回购 (股) 专用账户持 (股) 专用账户持 股后总股本 股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威海光威 合计持有股份 309,641,504 37.53% 299,641,585 36.32%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641,504 37.53% 299,641,585 36.32% 责任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光威集团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 已届满。 3、光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光威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55b98efb-2c3e-4335-b146-ef13ae8060a3.PDF ─────────┬──────────────────────────────────────────────── 2025-10-27 16:29│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3db1989-0460-4b64-91f2-30431366b7f8.PDF ─────────┬──────────────────────────────────────────────── 2025-10-27 16:26│光威复材(30069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钊钧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044)。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46a713d-ae5b-4b5e-a995-c61c06590aa0.PDF ─────────┬──────────────────────────────────────────────── 2025-10-24 17:4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光威复材(300699):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397d8d31-d65a-47c2-99e6-aad64947b2e4.PDF ─────────┬──────────────────────────────────────────────── 2025-10-20 18:58│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董事张月义、段长兵,高级管理人员熊仕军、王壮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张月义、段长兵,高级管理人员熊仕军、王壮志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80,861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为0.228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450,78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为 0.0546%。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月义、段长兵,高级管理人员熊仕军、王壮志分别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及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剔除回购 本次拟减 占公司剔除 专用账户持股后 持数量 回购专用账 总股本比例 户持股后总 股本比例 1 张月义 194,877 0.0236% 48,000 0.0058% 2 段长兵 382,787 0.0464% 82,787 0.0100% 3 熊仕军 1,120,000 0.1358% 280,000 0.0339% 4 王壮志 183,197 0.0222% 40,000 0.0048% 合计 1,880,861 0.2280% 450,787 0.0546%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四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450,787 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后总股本的 0.0546%;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 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 承诺与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 述限制性规定。 三、 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四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9dce0557-fffa-4fb9-b397-ced55c2f496c.PDF ─────────┬──────────────────────────────────────────────── 2025-09-17 17:29│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钊钧 7、 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0 人,代表股份 354,711,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18,429,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2 人,代表股份 36,281,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3 人,代表股份 36,281,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2 人,代表股份 36,281,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8%。 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460,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6%;反对 4,168,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752%;弃权 82,1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31,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43%;反对 4,168,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92%;弃权 82,1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5%。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302,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8%;反对 1,33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774%;弃权 69,9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7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70%;反对 1,33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1%;弃权 69,9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29%。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增选丛宗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丛宗杰先生和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告的(公告编号:2025-038)职工代表董事段长兵先生将与公司董事会原有成员一起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564a73b-299e-4937-a6b4-b7cfcf58c09f.PDF ─────────┬──────────────────────────────────────────────── 2025-09-17 17:25│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日在公司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 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贵 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卢钊钧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日 9: 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 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70人,代表股份354,711,48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贵公司已回购的股份6,352,000股)的4 2.995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60,7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016%;反对4,168,4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1.1752%;弃权82,1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031,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8.2843%;反对4,168,497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4892%;弃权82,1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6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3,302,6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28%;反对1,338,8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3774%;弃权6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873,0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1170%;反对1,338,835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901%;弃权6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92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 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经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二项议案经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fcddfefb-ffaa-4c43-a328-dd2855b278b3.PDF ─────────┬──────────────────────────────────────────────── 2025-09-01 18:39│光威复材(3006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5 年 8 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 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威海 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0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5 年 9月 10 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8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3)。 3、 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 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账户卡、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 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登记的应在 2025 年 9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来信请寄: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 264202(信封或传真请注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0631-5298266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联系人:王颖超 联系电话:0631-5298586 传真:0631-5298266 邮箱:info@gwcfc.cn 5、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be4bf92-c2e6-4fe5-8372-ddba3ed13c84.PDF ─────────┬──────────────────────────────────────────────── 2025-08-21 16:12│光威复材(300699):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名增至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不变,非独立董事由 4名增加 1 名至 5名、增加 1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段长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段长兵先生的任期将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c6830f5-f582-496b-8a84-941e0a422df0.PDF ─────────┬──────────────────────────────────────────────── 2025-08-18 16:58│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光威复材(30069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24579187-2da9-4b17-bc72-664c8e8679c9.pdf ─────────┬──────────────────────────────────────────────── 2025-08-18 16:56│光威复材(300699):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 年 8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卢钊钧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19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036)、《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35)。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 7名增至 9名的需要,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 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19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 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丛宗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19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5-037)。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8 月 1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各项内控制度。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4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5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6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7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8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9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0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1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4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6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7 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8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9 关于修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0 关于修订《定期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1 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2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3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71308a37-16f9-4b54-835f-370353ee4e84.pdf ─────────┬──────────────────────────────────────────────── 2025-08-18 16:55│光威复材(30069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非职 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非职工代表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聘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合适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六)在选举新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 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委员召集或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达 、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提 名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 董事会予以撤换。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根据需要,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提名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 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 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 定。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及其表决情况,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须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工作规则的规定与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 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b226e121-7b7d-4ae1-9a81-3a03eef76484.pdf ─────────┬──────────────────────────────────────────────── 2025-08-18 16:55│光威复材(300699):公司章程 ─────────┴──────────────────────────────────────────────── 光威复材(30069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dd0e5d9e-1aea-43aa-9a2e-fcbbb55f8ee3.pdf ─────────┬──────────────────────────────────────────────── 2025-08-18 16:55│光威复材(300699):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维护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 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 采取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保密规定,公司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来访者披露、透露 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 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预约登记管理原则: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采访,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制《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预约登记单》(附件1)。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特 定对象和公司相关部门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 (六)现场登记管理原则: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时,必须在现场对特定对象身份信息予以登记并详加核实。 第三章 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五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中沟通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 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 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第四章 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第七条 对于来访的特定对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协 调组织接待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接待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象。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特定 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应事先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 第八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的组织安排 第九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特定对象来访创造良好条件,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 待工作。 第十条 公司应加强接待活动的现场登记管理工作,明确提示责任义务。 (一)接待对象来访时,董事会秘书应主动提示对方出具相关证件,并仔细核实。 (二)董事会秘书应要求参加调研、采访、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附件 2)。 (三)公司将合理、妥善地为特定对象安排实地参观考察,使其尽可能多的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 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四)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特定对象询问时,应注意回答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使用预测性的言语。 (五)公司应以文字记录或同步录音、录像等适当形式对调研、采访、会议过程进行记载,并在活动结束后,将调研或采访过程 、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进行保管。 接待对象来访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主动提示对方填写《接待特定对象身份信息登记表》(附件 3),并仔细核对原件。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对象来访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 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采访及接待。接受采访或者接待人员应当就接待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接待人员共同亲笔签 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具备条件的,可以对接待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认真审阅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 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将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 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 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者使用前知会公司。 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前款所述文件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方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对外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前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同时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 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其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要将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及召开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的资料妥善归档,且保存期限不少 于 10 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私自接待特定对象,也不得在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因个人 原因致使公司内幕信息提前泄露、乃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依法应披露的内幕信息,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 负责解释和修订。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eeb3ba25-29d6-4de6-97b6-f8eef69ae522.pdf ─────────┬──────────────────────────────────────────────── 2025-08-18 16:55│光威复材(300699):股东会议事规则 ─────────┴──────────────────────────────────────────────── 光威复材(300699):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4c6a6225-71d8-4bc2-9b95-5de32f6cd45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光威复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572.PDF ─────────┬──────────────────────────────────────────────── 2026-03-31│光威复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430.PDF ─────────┬──────────────────────────────────────────────── 2025-10-28│光威复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595.PDF ─────────┬──────────────────────────────────────────────── 2025-08-19│光威复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2484.pdf ─────────┬──────────────────────────────────────────────── 2025-04-25│光威复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19.PDF ─────────┬──────────────────────────────────────────────── 2025-04-01│光威复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1/1222970009.PDF ─────────┬──────────────────────────────────────────────── 2024-10-28│光威复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0103.PDF ─────────┬──────────────────────────────────────────────── 2024-08-27│光威复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678.PDF ─────────┬──────────────────────────────────────────────── 2024-04-29│光威复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617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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