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0 岱勒新材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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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16 │岱勒新材(3007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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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16 │岱勒新材(3007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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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6 │岱勒新材(300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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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6:38 │岱勒新材(300700):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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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22:59 │岱勒新材(300700):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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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2 │岱勒新材(3007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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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1 │岱勒新材(30070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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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19 │岱勒新材(300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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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19 │岱勒新材(30070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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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12 │岱勒新材(30070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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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16│岱勒新材(3007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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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
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
cninfo.com.cn/)等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
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 108 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 9:15 至 15:00,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代表 142,056,02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756%(已剔除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1 名,代表 48,455,240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759%。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3、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
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会议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会
议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251,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5%;反对2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40%;弃权23,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45%;反对2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1%;弃权23,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33%。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9d38c0f6-03ae-4b07-8229-9ec02946e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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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16│岱勒新材(3007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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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190,511,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的49.0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2,056,02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48,45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59%。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90人,代表股份19,328,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251,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5%;反对2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40%;弃权23,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45%;反对2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1%;弃权23,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d7d2fa5a-d86e-4d24-ad89-46a0f2e86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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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6│岱勒新材(300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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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f5cae817-b318-4c45-844a-2daeb9fc9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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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6:38│岱勒新材(300700):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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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概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7)。公司与客户A(因合同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交易对象的具体信息,客户A为国内知名光
伏企业之一)签署了《电镀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合同期限为2年,协议暂估金额约9.2亿元。公司该次
签署的协议为采购框架协议,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客户A在协议项下的交付订单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同时产品价格也随着市场价格波动。因此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客户A的具体订单情况而定,具有不确
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协议,由于自2023年四季度起受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且金刚石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协
议执行期内产品价格整体降幅达70%,影响了合同暂估的交易总金额。公司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均及时披露销售收入等相关信息。截止2
025年2月28日,公司与客户A的协议已到期,公司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与客户A的交易总金额为3.72亿
元(交易总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统计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与客户A签署的协议为采购框架协议,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客户A在协议项下的交付订单实
际发生数量为准,同时产品价格也随着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相关公告中,均已充分提示上述风险。公司与客户A的
协议暂估金额和实际交易金额相差较大主要系行业因素影响,本身具备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客户A仍保持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暂未签订有单个销售合同达到披露标准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后续
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614b1c62-478a-4335-b0da-f1016dec8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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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22:59│岱勒新材(300700):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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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177faa6d-bb1a-4469-a373-bc97cf5cc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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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2│岱勒新材(3007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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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778fd444-6715-4dcc-ad93-f738e751c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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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1│岱勒新材(30070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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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由董事长段志明先生主持,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通过电话等形式送
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
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序引导舆情发展,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部分
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2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3bb308c8-da42-430d-83f9-591fbaa68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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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19│岱勒新材(300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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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3月12日(星
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
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3月11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岱勒新材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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