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3 创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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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9 │创源股份(3007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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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9 │创源股份(3007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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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4 │创源股份(300703):《创源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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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3 │创源股份(3007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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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2 │创源股份(3007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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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2 │创源股份(300703):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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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1 │创源股份(30070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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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1 │创源股份(300703):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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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58 │创源股份(30070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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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1:40 │创源股份(30070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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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9│创源股份(3007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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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0日下午 3: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0日上午 9:15–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688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代理董事长华天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8,23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4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所持股份53,543,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5名,
所持股份4,69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165名,合计代表股份4,69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4%。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名,所代表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名,合计代表股份
4,69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4%。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三分之二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7,707,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6%;反对39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
755%;弃权1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9%。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4,16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058%;反对393,4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01%;弃权1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41%。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刘佳、肖月江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9bd58ad-c159-4c55-999d-43f04450c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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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9│创源股份(3007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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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创源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
026年 6月 10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 15: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68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
、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3,543,51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298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16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694,45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64%。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17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8,237,96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54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6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 4,694,45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564%。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 公司代理董事长华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707,7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6%;反对 39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55%;弃权 1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64,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058%;反对 393,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1%;弃权 1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141%。
(四)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0d9da15-a11f-40a4-b3e7-2fe8d139e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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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4│创源股份(300703):《创源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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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股份(300703):《创源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9349b98-2ecc-4155-94f5-2fa81de09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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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3│创源股份(3007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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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6 月 0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688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2、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08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于 2026年 06
月 08日下午 4:3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或邮件至公司)。
3、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688号董事会办公室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赵雅、吴熙
4、联系电话:0574-86188111
5、电子邮件:cre8@cre8direct.net
6、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688号
7、邮编:315800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77a2e92-3a61-4c4a-870d-868d6d268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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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2│创源股份(3007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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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
上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该董事由董事会过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注: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6 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宁波创
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正式生效施行,原《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8310810-7a12-4fc4-aa47-7b0263acd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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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2│创源股份(300703):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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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陈刚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陈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与 ESG委员会主任
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推举公司董事华天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全部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相关职务人
员之日止。
陈刚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
陈刚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陈刚先生在董事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84d8a34-b664-40af-977e-87035f2bd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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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1│创源股份(30070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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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名。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华天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源海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海纳”)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创
源海纳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创源海纳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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