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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5(九典制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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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05 九典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西部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西部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4 18:25 │九典制药(3007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4 18:24 │九典制药(30070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4 18:24 │九典制药(3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秋林 │ ├─────────┼──────────────────────────────────────────────┤ │2026-04-24 18:24 │九典制药(3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从山 │ └─────────┴──────────────────────────────────────────────┘ ─────────┬──────────────────────────────────────────────── 2026-04-24 18:25│九典制药(30070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典制药”、“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九典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2,70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79,028.2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20,971.71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月 8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 第 11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533.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9,703.32 万元将按计划投入“抗菌多肽新药 研发项目”,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32 年 8月。鉴于该项目研发周期较长,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以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增加资金收益,进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规模大、信誉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 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部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既能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又能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 造合理的投资收益。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及时转回 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5bccf7-0a60-46fb-a58f-14eaf3436365.PDF ─────────┬──────────────────────────────────────────────── 2026-04-24 18:25│九典制药(3007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众环审字(2026)1100080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1100080号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 典制药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九典制药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九典制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5eca79f-67b5-47fd-be6b-96b1dcc8dcc5.PDF ─────────┬──────────────────────────────────────────────── 2026-04-24 18:25│九典制药(300705):西部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典制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伟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飞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否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6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规则解 读及监管重点解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不适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创 不适用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c87ae5-7f68-4ab8-89cc-417246b67dd1.PDF ─────────┬──────────────────────────────────────────────── 2026-04-24 18:25│九典制药(300705):西部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 023]56号)同意注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典制药”、“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60.00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35,339.3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10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或“西部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年 10月 13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西部证券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 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保荐人名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保荐代表人 江伟、徐飞 联系电话 0731-84727099 公司名称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300705.SZ 注册资本 50,029.11万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 1号 主要办公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 A1栋 法定代表人 朱志宏 实际控制人 朱志宏 联系人 曾蕾 联系电话 0731-8283100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9月 15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0月 13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九典制药履行相关义务,并 按有关规定指定江伟、徐飞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西部证券作为九典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 九典制药持续督导期为 2023年 10月 13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西部证券对九典制药持续督导期限已经 届满,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 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 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 各项承诺; 4、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5、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 持续督导培训; 6、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无 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在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 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 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良好。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人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 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人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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