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705(九典制药)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05 九典制药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17:10│九典制药(3007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 席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志宏先生、阳秋林女士、周从山先生、向静女士),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志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 3月 21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九典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九典转 02自 2024 年 3月 21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九典转 02 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月 12 日),如九典转 02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自 2024 年 10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 02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 02 的提前赎回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3da37717-1220-452d-bcf4-f65b4aa289c1.PDF ─────────┬──────────────────────────────────────────────── 2024-04-12 17:10│九典制药(300705):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02的公告 ─────────┴──────────────────────────────────────────────── 特别提示: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期间,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九典转 02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次不行使九典转 02 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月 13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如九典转 02 再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自 2024年 10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 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 02的提前赎回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2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 年 9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60.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6,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10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典转 0 2,债券代码:1232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9 年 9月 14 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九典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21.8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8.4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九典转 02 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议案》,考虑到九典转 02 自 2024 年 3月 21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九典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如九 典转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自 2024 年 10 月 1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 02 再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 02 的提前赎回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九典 转02的情况以及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九典转 02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九 典转 02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 减持九典转 02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九典转 0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九典转 02 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九典制药本次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35.12 元/股,九典转 02当期转股价为 21.8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九典转 02 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以 2024 年 10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 02 的提前赎回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4c5249f-ed83-4996-b345-586064752361.PDF ─────────┬──────────────────────────────────────────────── 2024-04-12 17:10│九典制药(300705):西部证券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九典转02的核查意见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典制药”、“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九典制药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2 号文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36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6,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0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典转 02,债券代码:1232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9 年9 月 14 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九典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21.85 元/股)的130%(含 130%,即 28.4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九典转02 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的议案》,考虑到九典转 02 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九典转 02 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如九典转 02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 02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 02 的提前赎回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九典 转 02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九典转 02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九 典转 02 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 月内减持九典转 02 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九典转 0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九典转 02 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九典制药本次不提前赎回九典转 02 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d365ac8f-8061-458d-bf54-94b4988243cb.PDF ─────────┬──────────────────────────────────────────────── 2024-04-03 17:12│九典制药(300705):关于九典转02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自 2024年 3月 21日至 2024年 4月 3日,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九典转 02”当期转股价格(21.8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8.41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九典转 02”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130%)”),届时根据《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2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9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60.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 36,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0月 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典转 0 2,债券代码:1232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 2024年 3月 21日起至 2029 年 9月 14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九典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九典转 02”当期转股价格 (21.8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8.41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九典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九典转 02”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fd690c8e-cfc7-4eea-bcdd-a140225fa614.PDF ─────────┬──────────────────────────────────────────────── 2024-04-01 15:41│九典制药(30070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九典转02转股期限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9年9月14日,最新转股价格为21.85元/股。 2、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655张九典转02完成转股,对应票面金额为65,500元,转股数量为2,928股。 3、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九典转02剩余3,599,345张,对应票面金额为359,934,5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2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60.00万张可转 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 36,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0月 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典转 0 2,债券代码:1232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 2024年 3月 21日起至 2029年 9月 14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九典转 02 因转股减少 655 张,对应票面金额为 65,500元,转股数量为 2,928 股。截止 2024 年 3 月 29 日,九典转 02 剩余 3,599,345张,对应票面金额为 359,934,500元。 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3年 3月 20日) 数量(股) (2024年 3月 29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563,736 39.57 0 136,563,736 39.57 高管锁定股 136,563,736 39.57 0 136,563,736 39.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581,691 60.43 2,928 208,584,680 60.43 三、总股本 345,145,427 100 2,928 345,148,416 100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abbdfcfb-d520-4110-b967-0d331182b9f3.PDF ─────────┬──────────────────────────────────────────────── 2024-03-18 18:13│九典制药(300705):关于九典转0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九典制药(300705):关于九典转0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2f0a9490-8527-4030-82d5-ab0a4f0a2a69.PDF ─────────┬──────────────────────────────────────────────── 2024-02-28 00:00│九典制药(300705):关于公司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 一、交易情况 为推动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南中晟全 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全肽”)签署抗菌抗炎多肽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引进其相关技术及专利。本次交易转让 费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亿元(其中总里程碑费用不超过 6,000万元,产品商业化后净销售额分成不超过 5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湖南中晟全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AY5R3A 4、成立时间:2017年 1 月 16日 5、注册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1769 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园 5号栋 6、法定代表人:陈磊 7、经营范围:多肽库生产,多肽药物筛选,多肽类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开发、生产及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多肽先导药物研发 、开发,多肽原料药和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开发、生产,以及以上所列产品的销售(以上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新药研发。( 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磊 9、中晟全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晟全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晟全肽在生物医药领域拥有突出的优势平台和强大的研发实力,特别是在多肽领域累计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本次交易标的为中 晟全肽所拥有的抗炎抗菌多肽在全球范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利和利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湖南中晟全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拟将其持有的抗菌抗炎多肽在全球范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转让给 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项目合作目标 经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转让本项目目标权益,最终使甲方获得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批件。 2、项目产品 对本项目研发产生的最终销售形态的任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医美、健康等产品。 3、项目合作范围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拥有本项目全部目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本项目产品在全球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权利等。 4、项目转让费用 项目转让费用采取里程碑与销售提成的方式支付: (1)总里程碑费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含税),由甲方按项目里程碑进度向乙方进行支付。具体付款计划约定如下: ①本协议签订且乙方向甲方交付附录所列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为甲方的受理通知后 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壹仟伍佰万元整; ②后续甲方根据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别于本项目产品收到临床试验批准通知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