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6 阿石创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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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2 │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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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0 │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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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8 │阿石创(30070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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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32 │阿石创(300706):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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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4 │阿石创(300706):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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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1 │阿石创(300706):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
│ │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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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 │阿石创(300706):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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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 │阿石创(30070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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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 │阿石创(30070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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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 │阿石创(300706):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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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2│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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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37a7449a-c396-408c-9533-778dfa9a8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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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0│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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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62c8936-765e-47fe-abbe-970e913f1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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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8│阿石创(30070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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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议 --
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系列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
案
2、议案 9、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表决通过即可。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4 年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3、议案 5-9、12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②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并同时提交上述登记
材料,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5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 信 函 请 采 用 特 快 专 递 , 以 确 保 及 时 收 到 。 电 子 邮 件 请 发 送 至zqswb@acetron.com.
cn,主题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④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文武
电 话:0591-83056265
传 真:0591-28798333
邮 编:350200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
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e2d72b39-9074-4c1a-81c5-3f1774025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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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32│阿石创(300706):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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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02eacdf7-9406-4885-a732-8a96ed042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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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4│阿石创(300706):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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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开参与摘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进行有关土地使用权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公开参与摘牌福州新区滨海新
城临空片区漳湖路北侧 2024 滨工挂-7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以人民币 1,160 万元取得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近日,公司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价人民币1,160 万元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公司受让宗
地编号 2024 滨工挂-7 号宗地。上述出让宗地面积 22,053 平方米,坐落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临空片区漳湖路北侧;出让宗地用途
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上述宗地比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生产基地扩建及新项目的用地,可进一步推进公司生产基地
完整产业链和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本次公司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该地块建设工程仍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
续、有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22486457-2b2d-4792-952a-a00e55203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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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1│阿石创(300706):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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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c3253ff5-4187-44f7-98f1-ea96e35be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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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阿石创(300706):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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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7/c7e5c8c5-53d8-4c43-aa2b-273f6affd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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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阿石创(30070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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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7/d2801ecf-0490-4175-a86d-a4051c317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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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阿石创(30070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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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上市规则》”)和《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证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交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证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证交所报送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
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证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 证交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责
并行使相应权利。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证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交所提交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证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三)筹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交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五)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
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
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交所和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七)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文件和记录;
(八)做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九)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公司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十)帮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
理文件;
(十一)帮助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议时及时提醒与会董事。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
,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必要时,向证交所及有关部门反映;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
(十三)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
(十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所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
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
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交所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十三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交所
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证交所根据《上市规则》建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
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证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五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
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
项。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
事会秘书的人选。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证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7/539fe4f6-1251-4d40-9b2b-5a86cfede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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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8:24│阿石创(300706):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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