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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6(阿石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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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06 阿石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8:26│阿石创(30070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号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3日 (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钦忠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596,326 股,占本次会议 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2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537,426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 场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58,9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4 %。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8人,代表股份 1,058,9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3,373,5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73%;反对 200,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719%;弃权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6,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612%;反对 200,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8.895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姚佳隆律师、翁连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86ee3fd1-c368-4ff9-9291-57db4b631eab.PDF ─────────┬──────────────────────────────────────────────── 2024-11-19 18:26│阿石创(30070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 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 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9日下午 14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陈钦忠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596,32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22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均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537,42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298%。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24%。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73,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3%;反对 200,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6,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612%;反 对 200,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5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437%。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f080fa44-0c84-46e8-b255-ff3f70ef6a31.PDF ─────────┬──────────────────────────────────────────────── 2024-11-18 18:56│阿石创(300706):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拓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直接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数(万 持有股份比 股本比例 起始日 日 东及其一致行 股) 例(%) (%) 动人 科拓投资 是 300 36.12 1.96 2023年4 2024年11 兴业银行股 月18日 月15日 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合计 -- 300 36.12 1.96 -- -- -- 二、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直接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数 有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万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 (%) 科拓 是 700 84.28 4.58 否 否 2024年 办理解除 兴业银行 为关联企 投资 11月15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业银行融 日 之日为止 公司福州 资提供担 分行 保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 后 所 直 司 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 %) 质押股份 股份数量 接 持 股 本 份 质押 份 质押 数 (股) 股 份 比 例 限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 股份 量(股) 比 例 ( %) 结 比例 结 比例 ( %) 数量(股 (%) 数量(股 ( %) ) ) 陈钦忠 48,321,00 31.60 20,300,00 20,300,00 42.01 13.27 20,300,00 100 15,940,75 56.89 0 0 0 0 0 陈秀梅 11,455,71 7.49 2,800,000 2,800,000 24.44 1.83 0 0 0 0 3 科拓投 8,305,713 5.43 0 7,000,000 84.28 4.58 0 0 0 0 资 陈本宋 4,455,000 2.91 0 0 0 0 0 0 3,341,250 75.00 合计 72,537,42 47.43 23,100,00 30,100,00 41.50 19.68 20,300,00 100 19,282,00 45.44 6 0 0 0 0 注:1、陈钦忠先生、陈本宋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2、科拓投资“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已扣除质押日同一天已办理解除质押股份数; 3、上述合计数占比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担保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且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科拓投资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股票质押融资情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出现因股份 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6d748537-b88e-41b9-9db7-664fa8f262d8.PDF ─────────┬──────────────────────────────────────────────── 2024-11-15 17:42│阿石创(30070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 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②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并同时提交上述登记 材料,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4年 11月 18日 16: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5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qswb@acetron.com.cn,主题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④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 11月 18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3)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文武 电 话:0591-83056265 传 真:0591-28798333 邮 编:350200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投 票 和 互 联 网 投 票(http //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dfcc7d6-3bd0-4e35-a5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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