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6 阿石创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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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47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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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47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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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40 │阿石创(300706):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
│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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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9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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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 │阿石创(300706):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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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 │阿石创(300706):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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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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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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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 │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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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6 │阿石创(30070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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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47│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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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4ef279b-87eb-41c7-bcf5-88ce10bbb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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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47│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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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a9af530-5f3f-4bb7-b9a2-b0e007390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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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40│阿石创(300706):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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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且将来亦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bda69bf-e1b5-411c-9b2f-389d43368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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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9│阿石创(300706):阿石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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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露媒体
的相关公告。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②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并同时提交上述登记
材料,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5 年 12月 11 日16: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
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5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qswb@acetron.com.cn,主题注明“股东会”字样。
④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 12月 11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文武
电 话:0591-83056265
传 真:0591-28798333
邮 编:350200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会议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65850c9-816e-40d4-89fe-46498414e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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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阿石创(300706):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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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一次
,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2022〕第38号)。2022年1月
,公司收到一笔246.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3%,公司未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4日才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第1.4条、第5.1.1条、第8.6.4条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与整改。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
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报告职责和流程要求,强化对政府补助等事项的识别与披露管理。同时,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信息披露
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其他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钦忠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陈钦
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9号)。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期间,陈钦忠之一致行动人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8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13%;2021年2月1日至2月22日期间,陈钦忠通过大宗交
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2.9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87%。陈钦忠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行为累计减持比例达1%
,但其未及时告知公司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3月1日
至3月2日期间,陈钦忠在未及时公告的情况下又减持公司股票54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38%。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
建监管局决定对陈钦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针对上述警示函,陈钦忠先生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充分吸取教训,规范股份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告。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03cf98f-1f8c-4f52-afcc-ff97fd857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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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阿石创(300706):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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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阿
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石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就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编制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编制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同意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制订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致同专字[2025]第 351A023542号),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核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
措施合理、可行,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
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阿
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
的分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关于制定<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的审核意见
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推进与
本次发行相关工作,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9adfaae5-b030-461f-8e59-79f525ced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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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37│阿石创(300706):阿石创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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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
,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目的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本、融资环境、股东诉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从而建立起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受的资产收
益等权利。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
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或者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
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在以下两种情况出现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三)现金分红政策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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