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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7(威唐工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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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07 威唐工业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5 15:52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10-14 16:32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10-14 16:32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0-14 16:31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4 16:30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14 16:29 │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14 16:29 │威唐工业(3007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4 16:29 │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4 16:29 │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4 16:29 │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15 15:52│威唐工业(30070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18749b21-3c3c-4a22-ace2-4fc64da89182.PDF ─────────┬──────────────────────────────────────────────── 2025-10-14 16:32│威唐工业(300707):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 174,317,1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29,513.60 元(含税)。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14 日,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拟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 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 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 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 1-9 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468,2 44.36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78,626,220.11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67,571,67 5.82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并与所有股东 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 174,317,120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6,540,92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223,8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29,513.60 元(含税)。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符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拟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所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 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9b3b484b-e838-47f8-8129-16e880955579.PDF ─────────┬──────────────────────────────────────────────── 2025-10-14 16:32│威唐工业(30070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17ddbcc-a3c1-4b70-8e68-3d23227eca78.PDF ─────────┬──────────────────────────────────────────────── 2025-10-14 16:31│威唐工业(3007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威唐工业(3007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a676fb7e-5bc7-4a28-b73d-22436492f134.PDF ─────────┬──────────────────────────────────────────────── 2025-10-14 16:30│威唐工业(300707):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兴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人,出席 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兴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公司股份后 174,317,120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为176,540,92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223,8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29,513.60 元(含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了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同步 修订,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现阶段可转债转股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回购注销部分限 售股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在修订《公司章程》的同时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697.5752 万股变 更为 17,654.0920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17,697.5752 万元变更为 17,654.0920 万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f6ae012d-85a8-4b6b-8edf-581bed9bfb8a.PDF ─────────┬──────────────────────────────────────────────── 2025-10-14 16:29│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的议案》 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范>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8 《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则>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 1、2.01、2.02 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公 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4、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电话/传真:0510-68561147 邮箱:boardsecretary@vt-ind.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b3ef5360-6ba6-4731-9260-929d6e596eed.PDF ─────────┬──────────────────────────────────────────────── 2025-10-14 16:29│威唐工业(3007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威唐工业(30070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9b74ab39-f1b8-4ff6-a7af-683cefab09ce.PDF ─────────┬──────────────────────────────────────────────── 2025-10-14 16:29│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一独立董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独立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六条 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 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会议,但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员对会议议案没 有表决权。 第七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 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第八条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九条 专门会议的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每一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 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二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事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独立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档案和 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妥善保存,保存上述会议资料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保证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作为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 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168e3fc7-fc3e-4d2b-b955-64ca13a7c2f0.PDF ─────────┬──────────────────────────────────────────────── 2025-10-14 16:29│威唐工业(300707):威唐工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 情形。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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