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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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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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c78f2c20-0e2a-4902-a936-ebc374907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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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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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0b7ddd4b-fa06-434e-872c-27643f52b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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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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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6b5aba84-c0cd-4d24-a2f5-be9d6e0d9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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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6:4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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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401ae9e8-6ee7-4100-bed1-cfabb318c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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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7:0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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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6e2053a0-d6a2-42c1-852a-60da3fec6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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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5: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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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30.60 万股股份登记工作,注册资本由 67,590.5846 万元变更为 67,621.
1846 万元,股份总数由 67,590.5846 万股变更为 67,621.1846 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做出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53774401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 01-05 室
法定代表人:潘华荣
注册资本:67,621.1846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0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光电器件的研发、组装生产和销售,LED 图形化衬底、LED 外延片、LED 芯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技术、原辅材料的进口;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
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a50f44b8-e226-498e-a79a-dadf45879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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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5: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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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
)同意,聚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85,600,000
.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81,550,174.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划转至公司为本次发
行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5Z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
/Micro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80,000.00 万元)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
芯片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及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或“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约定了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现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 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述四方协商一致,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公司为甲方一,聚灿宿迁为甲方二,合称“甲方”,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为“乙方
”,中信证券为“丙方”, 甲方、乙方及丙方现就《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2024 年 3 月 5 日,甲方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并由甲方二实施该项
目。由于甲方新增了募投项目,因此《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1 条约定的“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
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相应修改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 Mini/Micro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及年产 240 万
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2 条修改为: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
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
理。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
(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5 条修改为: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林琳、张迪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
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4、《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6 条修改为: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5、《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10 条修改为:
“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
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6、《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第 11 条修改为: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
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7、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增加如下条款:
“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8、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
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9、本补充协议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所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说明外,《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专用术语适用于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中的相关术语具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含义。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履行。除非本补充协议明确作出修改,《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并继续有效。
10、本补充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及丙方各执贰份。
五、报备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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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5: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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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8f2115c7-0917-4132-8a96-9d03bd5aee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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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15:58│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解除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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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合同签署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9 日,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南昌中微半导体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中微”)签署了上述重大采购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签署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合同解除情况
上述采购合同签订后,因双方未就合同履约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 2018 年 1 月 9 日签订的《设
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LCB17120007,以下简称“原合同”)。近日,公司与南昌中微签订《解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自始解除,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向对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解除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解除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尚未执行,本次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1/0543978a-b91a-44af-9c55-74d0285a2a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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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8:12│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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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上午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
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子公司拟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
的交易。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8 月延长至 2026 年 8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聚灿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归属 3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9/9bdc6716-0902-4cb3-be7f-5e5983d98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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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8:1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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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2.0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
)同意,聚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85,600,000
.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81,550,17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划转至公司为本次发行
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
023 年 8 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8)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155,000.00 28,155.02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 105,000.00 80,000.00
合计 260,000.00 108,155.02
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
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
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80,000.00 万元)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
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余额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 28,155.02 3,491.38 24,663.64
及制造扩建项目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 80,000.00 8,943.59 71,056.41
片、芯片项目
合计 108,155.02 12,434.97 95,720.0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号:2023-046)。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 亿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聚灿宿迁拟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聚灿宿迁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GaN 基高亮度 LED 外延片、芯片,所处行业属于资本
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在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存在大量流动资金需求。
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及子公司聚灿宿迁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凸显。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确保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聚灿宿迁拟使用 2.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
等的交易。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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