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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8(聚灿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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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18:2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苏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苏侃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因个 人原因,苏侃先生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苏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苏侃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侃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 此之前,苏侃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苏侃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8898aa19-0671-4901-be18-480c165f4680.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3、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2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7.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 、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 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另外,公司依据归属时的前一会计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0.10 万股。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14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 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48f9ce9c-c615-487f-bd1d-d108fac8d124.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185,720.00 股后的659,797,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人 民币(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3、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2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7.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185,720.00 股后的 659,797,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05-0.16=5.8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5.87-0.16=5.71 元/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6.05 元/股调整为 5.8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5.87 元/股调整为 5.71 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 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a03caab4-7e1b-4aed-a464-c8e7d4a43bbe.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 │意见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的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首次授予部分 215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绩效考核 结果均为 X≧80,可按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上述 215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拟归属的 21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1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92.30 万股。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fb02c684-b81c-4bea-a3b4-125fec2df1c3.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4 月10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185,720.00 股 后的 659,797,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6.05 元/股调整为 5.8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5.87 元/股调整为 5.71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4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056f0567-4129-44ec-8687-d8757de35478.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聚灿光电(300708):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94aa3160-7b3f-409d-ba69-ae33cb8f100b.PDF ─────────┬──────────────────────────────────────────────── 2024-04-10 16:5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835b2c83-0db2-4b3d-b597-3c3ccd3680f3.PDF ─────────┬──────────────────────────────────────────────── 2024-04-10 16:55│聚灿光电(300708):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dc19bf6f-0d96-496c-a0d6-12d5c86f48a3.PDF ─────────┬──────────────────────────────────────────────── 2024-04-10 16:55│聚灿光电(30070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 本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6.05元/股调整为5.8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5.87元/股调整为5.71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0.1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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