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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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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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 │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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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 │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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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6 │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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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6 │聚灿光电(300708):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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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5 │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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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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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 │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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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26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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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6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 │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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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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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4b55418-2036-4dcb-a713-c06b419a0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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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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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3ca375b0-9b5c-4436-9d2b-ce8962234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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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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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f845b48-8dd2-45a5-9299-1367b3665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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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6│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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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7月 13
日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7月 20日上午 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障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对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业绩达成的核心骨干人员进行激励,董事会经过
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同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并相应修订《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中的相关内容。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8月 5日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
通过的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992a483-226a-4653-9d56-473774d7f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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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6│聚灿光电(300708):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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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的调整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性,契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
整后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
心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司而言,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确
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相关调整,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65d852e-7c19-4261-9903-11e0a22c7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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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5│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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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d54543e-bfbe-4484-8080-0799c81bc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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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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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0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8月 0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部分内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股东需对议
案 1.00回避表决,且不得接 受 其 他 股 东 委 托 表 决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
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7月 29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
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证券部,邮编:215123(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 联系电话:0512-82258385
联系传真:0512-8225833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邮箱:Focus@focuslightings.com
5、注意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b3012db0-ca23-4648-ae13-36ed2fdf1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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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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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
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
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34%。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40%。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46%。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为统一考核口径,第二、第三个归属期中基数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以扣除该期间贵金属回收业务的收入为计算依据;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收入实
际完成值/该归属期目标增长率所对应的营业收入目标值。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
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40%。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46%。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 52%。
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8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85%≤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 80%比例归属;
R≥9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为统一考核口径,归属期中基数“2022-2024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以扣除该期间贵金属回收业务的收入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目标增长率所对应的营业收入目标值。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于每个考核年度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协议
对激励对象进行考评和打分,公司依据归属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为
X,则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X<40 40≤X<60 60≤X<80 80≤X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0 0.5 0.8 1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
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
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58e5b558-9ec6-4889-927a-565c62ae2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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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2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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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441.206 万股股份登记工作,注册资本由 93,891.5144 万元变更为 94,332.7
204 万元,股份总数由 93,891.5144万股变更为 94,332.7204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做出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53774401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 01-05室
法定代表人:潘华荣
注册资本:94,332.7204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 04月 08日
经营范围: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光电器件的研发、组装生产和销售,LED图形化衬底、LED外延片、LED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技术、原辅材料的进口;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
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1f2bf2b-fa9a-4d0b-ae1a-d17f75459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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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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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2a788c2-70a0-4109-aa0a-cecb31652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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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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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灿宿迁”)2025年度分红款12,689.01万元。
聚灿宿迁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未分配利润为基数,向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2,689.01万元。
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6年度公司整
体经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ddd3676-4ec0-46e2-8906-2c0e57025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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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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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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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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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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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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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聚灿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的 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首次授予部分 225名激励对象
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X≧80,可按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上述 225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本次拟归属的 22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41.206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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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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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0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
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部分中国台湾地区员工,主要系公司中国台湾地区激励对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将该中国台湾地区人员纳入股权激励计划,能进一步推进公司多元化团队的建设,保留核心人才,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以上激励对象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人员,符
合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
6年 6月 15日,以 4.6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83.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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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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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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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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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 占预留授予时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 林伟诚 中国台湾地区 核心骨干 7.00 2.47% 0.01%
其他核心骨干(104人) 276.475 97.53% 0.29%
预留授予合计(105人) 283.475 100.00% 0.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包宜征 核心骨干
2 卞广彪 核心骨干
3 陈保华 核心骨干
4 陈平 核心骨干
5 陈响 核心骨干
6 陈昱贤 核心骨干
7 程浩 核心骨干
8 程敏 核心骨干
9 程曦 核心骨干
10 褚志强 核心骨干
11 丁振韬 核心骨干
12 杜鹏 核心骨干
13 高康 核心骨干
14 葛彬彬 核心骨干
15 郭恺悦 核心骨干
16 郭茂峰 核心骨干
17 韩建广 核心骨干
18 胡响响 核心骨干
19 黄璐 核心骨干
20 黄劭雄 核心骨干
21 黄文光 核心骨干
22 姜贞 核心骨干
23 兰晓雯 核心骨干
24 李本功 核心骨干
25 李定超 核心骨干
26 李良迁 核心骨干
27 李晓雯 核心骨干
28 李云峰 核心骨干
29 刘安安 核心骨干
30 刘邦 核心骨干
31 刘利楠 核心骨干
32 刘明乐 核心骨干
33 刘少云 核心骨干
34 刘响 核心骨干
35 陆理想 核心骨干
36 马江涛 核心骨干
37 马瑞潇 核心骨干
38 毛成龙 核心骨干
39 毛海燕 核心骨干
40 蒙成 核心骨干
41 孟果 核心骨干
42 苗嘉恒 核心骨干
43 苗新梅 核心骨干
44 潘满杰 核心骨干
45 邱怡 核心骨干
46 尚香村 核心骨干
47 施帅 核心骨干
48 史烁 核心骨干
49 孙春波 核心骨干
50 孙建建 核心骨干
51 唐海洋 核心骨干
52 陶冠群 核心骨干
53 童露 核心骨干
54 汪宗华 核心骨干
55 王晨 核心骨干
56 王东芬 核心骨干
57 王馥荔 核心骨干
58 王敏 核心骨干
59 王能胜 核心骨干
60 王赛 核心骨干
61 王西 核心骨干
62 王翔宇 核心骨干
63 文万林 核心骨干
64 吴恩佳 核心骨干
65 吴嘉玲 核心骨干
66 吴志高 核心骨干
67 吴中书 核心骨干
68 肖攀 核心骨干
69 肖伟 核心骨干
70 肖卫超 核心骨干
71 谢阳 核心骨干
72 徐瑞瑞 核心骨干
73 徐术 核心骨干
74 徐彤 核心骨干
75 许康 核心骨干
76 许宗宝 核心骨干
77 杨猛 核心骨干
78 杨胜飞 核心骨干
79 杨钰莹 核心骨干
80 杨志宇 核心骨干
81 姚丽 核心骨干
82 于壮 核心骨干
83 余德龙 核心骨干
84 余贤凡 核心骨干
85 张成旺 核心骨干
86 张娇 核心骨干
87 张乐 核心骨干
88 张力新 核心骨干
89 张龙 核心骨干
90 张人 核心骨干
91 张善 核心骨干
92 张帅 核心骨干
93 张瑶 核心骨干
94 张荧荧 核心骨干
95 张振 核心骨干
96 张中玉 核心骨干
97 赵方方 核心骨干
98 赵桂贤 核心骨干
99 赵久玲 核心骨干
100 郑长春 核心骨干
101 朱迪 核心骨干
102 朱发明 核心骨干
103 朱贺 核心骨干
104 朱梦勇 核心骨干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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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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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9 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80,152,3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
2,831,660 股后的 647,32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 股;2026 年 4月 14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38,915,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
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核实<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5年 6月 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25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7月 3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 年 7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 2025年 7月 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52名激励对象授予 804.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向 105名激励对象授予 283.4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 2025年 8月 9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80,152,3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
,831,660股后的 647,32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 股;2026 年 4月 14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38,915,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授予数量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8,045,000×(1+0.45)=11,665,250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1,
955,000×(1+0.45)=2,834,750股。
2、授予价格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5.68÷(1+0.45)-0.03=3.89元/股(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的处理方式)。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8,045,000股调整为 11,665,25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1,955,000股调整为 2,83
4,75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 5.68元/股调整为 3.89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本次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
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8e7aec4-4388-46ae-9103-97df86941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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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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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核实<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5年 6月 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25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7月 3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 7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 2025年 7月 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52名激励对象授予 80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向 105名激励对象授予 283.4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
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
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另外,公司依据归属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51万股(为经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63.51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本次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
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cc69e25-9463-4097-ab26-ac7024038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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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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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0
日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6月 15日上午 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8月 9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80,152,3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831
,660股后的647,32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2026年 4月 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38,915,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需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8,045,000 股调整为 11,
665,25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1,955,000股调整为 2,834,75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 5.68元/股调整为 3.8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授予 105名激励对象 283.4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63.51万股(为经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同日 公布在 中国证 监会指 定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曹玉飞先生、徐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同日 公布在 中国证 监会指 定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78144929-ecb3-433e-9626-3538bb0e2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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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1:38│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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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近期,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购买主体 签约 产品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产品 产品 实际年化 投资收
号 单位 名称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益(万
元)
1 聚灿光电科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8,000.00 2025/9/1 2026/5/20 1.75% 100.72
技(宿迁)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表中的签约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除
第一项披露事项外,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购买主体 签约单位 产品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 产品 年化
名称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1 聚灿光电科技 交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5,000.00 2025/8/25 2026/7/24 1.20%或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1.76%或
公司 1.96%
2 聚灿光电科技 兴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7,000.00 2025/3/13 2025/6/20 2.17%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3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5,000.00 2025/4/14 2025/6/16 2.03%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4 聚灿光电科技 兴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5,000.00 2025/8/20 2025/11/20 1.70%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5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00 2025/9/1 2025/9/30 2.05%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6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00 2025/9/1 2025/9/25 1.69%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7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6,000.00 2025/9/1 2026/1/20 1.78%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8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6,000.00 2025/9/1 2026/2/25 1.80%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9 聚灿光电科技 交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1,000.00 2024/7/17 2025/7/31 3.93%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10 聚灿光电科技 交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1,000.00 2024/8/6 2025/7/31 4.06%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11 聚灿光电科技 交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1,000.00 2024/9/27 2025/7/31 3.70%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12 聚灿光电科技 交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10,000.00 2024/7/17 2025/8/18 4.29%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13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大额存 保本保息 3,000.00 2024/9/27 2025/8/18 4.63%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单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14 聚灿光电科技 上海浦东发 大额存 保本保息 1,000.00 2024/10/18 2025/8/18 4.62%
(宿迁)有限 展银行股份 单 收益型
公司 有限公司
15 聚灿光电科技 兴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2,000.00 2025/8/19 2025/12/26 2.21%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16 聚灿光电科技 兴业银行股 大额存 保本保息 2,000.00 2025/8/19 2026/2/27 2.21%
序号 购买主体 签约单位 产品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 产品 年化
名称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 单 收益型
公司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79295f7-8832-43fd-bd06-d7889cea6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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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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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孙永杰先生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
一致行动人
孙永杰 否 23,490,000 20.27% 2.50% 2025-01-22 2026-05-08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
合计 / 23,490,000 20.27% 2.50%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孙永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8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孙永杰先
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50b7320-a8fa-4206-905f-f69a0ba1b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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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21│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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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送
达全体董事,于 2026年 4月23日上午 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418ba2-cecd-405b-9e20-4c23d27ee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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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21│聚灿光电(3007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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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b4dc5f-c6e8-435b-8197-cbaa05b42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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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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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55b243c-7c83-4228-8f67-fae95083c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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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8│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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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1350ed5-3ad3-40e9-99bf-c5a80e34b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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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8│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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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341490d-d4ba-492a-9924-292629e8c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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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8│聚灿光电(3007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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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第二章薪酬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管的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
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专职或者未担任公司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工作岗位、权责相结合、承
担风险、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配套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
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发生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标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报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七条 在每年度结束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综合财务、绩效指标、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对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第五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奖金: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公司实施的激
励计划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5bca033-4b3b-49a2-b543-7a2dbd0f2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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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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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
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以上议案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项、第 6项议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2
项、第 3项、第 9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4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
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4月 3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
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证券部,邮编:215123(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
联系电话:0512-82258385
联系传真:0512-8225833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邮箱:Focus@focuslightings.com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f7b1f7df-007d-4038-99d9-f9355219e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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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29│聚灿光电(300708):中信证券关于聚灿光电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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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08.SZ
注册资本 93,891.5144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 01-05室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 01-05室
法定代表人 潘华荣
实际控制人 潘华荣
董事会秘书 陆叶
联系电话 0512-8225838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8月 9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9月 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8,5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
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意见;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
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 不适用
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
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
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4da5fec-8caa-4f99-8503-dbcdc3d6c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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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29│聚灿光电(300708):中信证券关于聚灿光电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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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中信证券关于聚灿光电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d53c125-9403-49f8-b103-b8baab30b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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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29│聚灿光电(300708):中信证券关于聚灿光电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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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中信证券关于聚灿光电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e626b12-e524-481c-bd66-6df18a59ac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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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6│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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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922fe1bb-9d45-4db8-bf57-19357b836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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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6│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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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3bbd3c3b-3cb6-48a3-90d3-de03f764a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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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6│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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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10日送
达全体董事,于 2026年 3月20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提交至 2
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股利 0.3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现暂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938,915,144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28,167,454.32元。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盈利水平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潘华荣先生、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公 布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
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
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Mini/Micro LED芯
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年产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宿迁市聚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不高于 20.00亿元。同时,由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聚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不高于 20.00亿元,上述担保业务包括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4、审议《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
的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e101b76b-af5a-42c8-9695-2c1f767d8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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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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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2871c68-ef5e-4d54-86bc-acc62a845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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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聚灿光电(3007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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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15Z002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15Z0028号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灿光电”)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聚灿光电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聚灿光电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61bc7cf-4601-4139-891f-15a588da2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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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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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
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08,5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月到账。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9,296.03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052.89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余额 27,000.00万元,累计获得的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3,716.8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7,819.02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819.0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州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89010078801000007917 、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90100100194765
)、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8899991013000292254)。
2024 年 9月 9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 240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
苏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81.4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457.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279.63
合计 - 819.0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84,052.8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情况
2024年 3月 6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共计 8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 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2025年 1月 16日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户中 11.4986万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2025年 1月 17日公告资金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调整募投项目“Mini/Micro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扩
建项目”“年产 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审阅主要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资料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复核会计师
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聚灿光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7faa99a-3012-4503-83bf-ac98b1d7d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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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聚灿光电(300708):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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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86906dc-8303-41e0-95f5-a1a7d6126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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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荷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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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荷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a85e5ff-0304-42a9-bd69-f9a4ef2b8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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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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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火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f63c31b-a650-4e56-b7fe-9168c6ef4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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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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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11月 26日,本人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新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施伟力,1954 年 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福建泉州明新中学教师、福建泉州无线电五厂副
厂长、厦门华厦教学设备公司经理、中外合资东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南方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公
司厂长、鑫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曼斯雷德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九久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九久光电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屹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2010 年以来,曾任中国照明学会第六届及第七届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顾问、深圳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会长后
转任特别顾问、株洲众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12月至 2021年 9月,任聚灿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5月至 2025年 5月,任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 2025年 11
月,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8月至 2025年 8月,任深圳市标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8月
至今,任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制下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次、股东会 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1次、列席股东会 1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任职期内,尚未涉及需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自 2025年 11月 26 日任职至年末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2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
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与会计师事
务所确定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对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资者全面、及时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度
与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
2025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审阅议
案内容,本人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
工作,调整后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
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e4b01be-94f8-4da9-b75d-b2378f07f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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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3│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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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以上议案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项、第 6项议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2
项、第 3项、第 9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4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
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
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4月 3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
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证券部,邮编:215123(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
联系电话:0512-82258385
联系传真:0512-8225833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邮箱:Focus@focuslightings.com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e16d8a65-74ac-4604-adf2-f82c722e0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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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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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05,019,025.96元,未分配利润 536,361,272.81元;母公司净利润 147,185,750.76元,未分配利润 275,869,091.25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75,869,091.2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0股。
现暂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938,915,144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28,167,454.32元(含税)。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167,454.32 102,940,829.76 105,567,540.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300,051,520.27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5,019,025.96 195,593,118.26 121,153,612.8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2,420,227.36 129,483,955.76 129,190,402.56
营业收入(元) 3,127,364,331.02 2,759,555,124.38 2,480,924,742.7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36,361,272.8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5,869,091.2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36,675,824.24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300,051,520.27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73,921,919.02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36,727,344.51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91,094,585.68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67%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
,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
、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9dc93a7-645f-423a-9fb9-779f515b2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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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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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重点领域、需要沟通关注的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审计工作中,规范执行审计程序,积极、主动地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284fd82-0571-4700-bf6e-e45cfcf9d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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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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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荷暑女士、朱火生先生、施伟力先生、高利先生四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3/4,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黄荷暑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专业背景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选举施伟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利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
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永杰先生的任职
进行调整,增选独立董事施伟力先生、职工董事高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年 1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
案》。
(2)2025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3)2025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4)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保审计深度与质量,并对其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审计委员会认
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以独立勤勉的态度履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予以认可,并持续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经审查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记载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较为全
面地修订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要求,持续增强规范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地沟
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针对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提
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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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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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5Z0014 号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15Z002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聚灿光电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聚灿光电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聚灿光电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聚灿光电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聚灿光电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聚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d6333a75-f804-4968-ba8a-55e3f8969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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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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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额:不超过 20,000万元/年
4、保费:不超过 5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每年度
公司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be0e4c9-728d-471e-a768-00627b0ff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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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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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ac1063da-fe9f-4c7a-909d-056a47e24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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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2│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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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67a23d98-d261-4a29-93ec-726f406971f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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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聚灿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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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聚灿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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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1/1225020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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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聚灿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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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5/1224710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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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聚灿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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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22/1224236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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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聚灿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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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聚灿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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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聚灿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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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聚灿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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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31/1220753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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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聚灿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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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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