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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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46 │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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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46 │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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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26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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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8:16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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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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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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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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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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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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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 │聚灿光电(3007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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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46│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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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5ef12053-ef37-4fd4-8390-537b92de5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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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46│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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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31040d14-75a3-4417-8ac1-b44de6276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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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2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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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e87fc020-d5b0-4131-b99e-6d396d6ed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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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8:16│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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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华荣先生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质押延期购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延期后质 质权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回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押到期日 人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比例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潘华荣 是 25,870,000 20.02% 3.83% 否 否 2024-1-31 2025-1-27 2026-1-22 国泰 实体
君安 经营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合计 / 25,870,000 20.02% 3.83%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延 本次质押延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期购回前质 期购回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潘华荣 129,245,97 19.11% 25,870,000 25,870,000 20.02% 3.83% 0 0 96,934,483 93.77%
8
合计 129,245,97 19.11% 25,870,000 25,870,000 20.02% 3.83% 0 0 96,934,483 93.77%
8
注:1、上述表格中未质押股份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2、上述表格中合计产生的尾差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延期购回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关于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0a1e3ace-8193-4ea3-b66a-08a83338a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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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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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b78ed372-0ab6-497e-b958-62cd61e56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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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聚灿光电(30070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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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
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拟任一时点使用余额不超过8.0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
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资
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
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风险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运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开展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88faffa4-1654-4118-a5c2-4d182b87f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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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聚灿光电(30070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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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
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5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4,691.7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756.86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余额 31,000.00 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0.00 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2,415.9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5,814.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814.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
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州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89010078801000007917 、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8899991013000292254)。
2024 年 9 月 9 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
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13,550.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380.8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882.34
合计 - 14,814.12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4,756.8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一)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
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
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近日查询发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9010078801700008261 账户中有人民币 11.50万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本次被冻结的资金
已于 2025年 1月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2025 年 1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007)。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审阅主要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资料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复核会计师
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聚灿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
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74a6e78f-c4a8-4fa2-9add-e43f60e73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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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0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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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拟任一时点使用余额不超过8.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拟任一时点使用余额不超过8.0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
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资
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
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风险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开展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不超过8.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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