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9 精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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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59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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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 │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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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 │精研科技(300709):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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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 │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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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 │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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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1 │精研科技(300709):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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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1 │精研科技(30070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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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0 │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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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0 │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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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0 │精研科技(300709):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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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59│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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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定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6月 23日以现场
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6月 16日下午 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1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
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 1.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0519-69890860)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2025年 6月 19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69890866
传真:0519-69890860
电子邮箱:ir@jsgian.com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ef2187ab-f4e5-4ac0-aa58-8f91787f6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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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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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划草案公告
(万股) 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1 邬均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50 2.33% 0.02%
2 杨剑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 3.50 2.33% 0.02%
总监
3 王立成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00% 0.0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中的外籍员工(1 人) 1.60 1.07% 0.01%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9 人) 108.40 72.27% 0.58%
首次授予合计 120.00 80.00% 0.64%
预留部分 30.00 20.00% 0.16%
合计 150.00 100.00% 0.8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相应的权益份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2250aeff-d406-4e10-a85b-d6a7500a9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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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精研科技(300709):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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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6bfeb550-ef68-470e-837a-bc633affc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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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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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034e49e-d230-4ecb-a94a-cf8390173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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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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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98e9079f-ba8f-42ab-86e5-473ee1563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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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1│精研科技(300709):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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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后
,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条件
、任职期限、等待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股权激励计
划的考核目的。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
益。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da7bd731-5d63-46ac-a196-1b3a14900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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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1│精研科技(30070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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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
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且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建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
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邬均文先生作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邬均文先生作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本次
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和条件,确定或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获授权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相应的权益
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组织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邬均文先生作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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