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0 万隆光电 更新日期:2025-10-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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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8 │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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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8 │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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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5:56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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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6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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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5 │万隆光电(30071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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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4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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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 │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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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 │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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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 │万隆光电(300710):万隆光电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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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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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8│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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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号 2幢,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小铜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28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29,179,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8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9,328,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 9,85
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人,代表股份 48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
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
,代表股份 486,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9,00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8%;反对 161,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54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425%;反对 161,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02%;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曾玉玲律师、朱培元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5021acd3-ebe1-455c-a566-7988c82ad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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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8│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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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 8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的时间、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
项,并说明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 9月 18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大会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 幢,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由公司董事长付小铜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截至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0人,代表股份合计 29,179,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
88%。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出席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19,328,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427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人,代表股份 9,85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1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46人,代表股份 48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7%。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 486,20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7%。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的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
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0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8%;反对 161,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54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4,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25%;反对 161,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02%;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77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26fa097-2dd3-426d-8836-5fdc4310a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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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5:56│万隆光电(30071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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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万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公告日
1 无极性宽电压范围采 ZL 2025 1 杭州万隆通讯技 2025年 6月 19日 2025年 9月 2日
样电路 0819771.1 术有限公司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
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0c57853e-916c-4642-8d03-83bd48809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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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6│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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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到会董事 7人,会议
由董事长付小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年 9月 18日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276ebeb-f9af-41e0-ac7e-28fdb7535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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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5│万隆光电(30071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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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占公
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道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时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712cb8d-83b0-4889-9445-a3e513790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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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4│万隆光电(3007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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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幢,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
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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