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2 永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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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06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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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06 │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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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04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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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9:10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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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48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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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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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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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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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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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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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06│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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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永帆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帆风电”)持有福
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电运维”)17.93%的股权,福建元和德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和
德海”)持有海电运维 5.42%的股权。
元和德海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金珍先生及有限合伙人林盈斌女士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元和德海 49.88%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 450.76
91 万元人民币)和 3.32%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 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罗志青先生。本次转让完成后,罗志青先生将持有元和德海
53.20%财产份额。
罗志青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担任海电运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罗志
青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帆风电与元和德海均持有海电运维股权,故本次罗志青先生单方面受让元和德海财
产份额后,其将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共同投资关系。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
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的关联自然人罗志青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且担任海电运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罗志青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核查,罗志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罗志青先生受让林金珍先生及林盈斌女士所持有的部分元和德海财产份额。
(二)元和德海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元和德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3JE285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金珍
成立日期:2020年 1月 17日
注册资本:903.769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号 1#楼 2-91D室(自贸试验区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份额结构:
林金珍先生持有元和德海 55.41%的财产份额,林盈斌女士持有元和德海3.32%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元和德海 41.27
%的财产份额。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55,065.39 38,352,865.77
负债总额 10,001.00 27,030,001.00
净资产 11,245,064.39 11,322,864.77
项目 2024 年度(未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290.92 77,800.38
净利润 -290.92 77,800.38
经核查,元和德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海电运维 2024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其利润分配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
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278,842元。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系因关联自然人罗志青先生单方面受让元和德海财产份额形成。本次交易不会改变公
司在海电运维的持股比例,海电运维仍为公司参股公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除上述交易外,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罗志青先生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由关联自然人罗志青先生的个人投资行为所致。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a7f1d8c-59b8-4809-8079-d274042fc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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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06│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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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1c43c98-e773-4a68-87e8-9c2b19a33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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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0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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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105932eb-d218-414f-b101-ec7024b7b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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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9:1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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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5,394,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3%)的控股股东福州
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
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2026年 1月 14 日至
2026年 4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26,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
博宏投资 控股股东 46,185,486 24.63
恒诚投资 35,378,453 18.86
博发投资 3,830,796 2.04
合计 85,394,735 45.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26,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减持股份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2026年 1月 14日至 2026年 4月 13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持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控股股东自锁
定期满之日起 2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锁定期满后 2年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在减持前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承诺人若预计未来 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的
,应当在首次出售 3个交易日前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或者 6个月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出售股份的,应当予以重
新计算。承诺人如未按前述规定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的,则任意连续 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发行人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5%;(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承诺人
预计未来 3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
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
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
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
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9ce68443-ac53-4297-bcab-033d7db11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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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48│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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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a9d8c18f-c343-4885-b1d0-4aafa3874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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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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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6a8569f-005b-49e1-9091-34a141c81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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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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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原因,谭立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立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谭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了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党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党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d4489314-604f-4dda-a36b-8b15402d4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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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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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79,04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2.94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77,794,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66%;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82,3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4%;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9%;反对 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6《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1%;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28%。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3,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反对 1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0%;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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