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2 永福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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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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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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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 │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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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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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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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 │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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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5 │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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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4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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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4 │永福股份(3007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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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4 │永福股份(300712):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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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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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6a8569f-005b-49e1-9091-34a141c81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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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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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原因,谭立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立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谭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了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党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党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d4489314-604f-4dda-a36b-8b15402d4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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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1: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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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79,04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2.94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77,794,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66%;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1,25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82,3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4%;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9%;反对 1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2.06《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 1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1%;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28%。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3,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反对 1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0%;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28%。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7,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2%;反对 1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4%;弃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54%。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9,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反对 13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28%。
2.10《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973,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 3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弃权 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974,6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2%;反对 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17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40%;反对 4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78%;弃权 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董龙芳、邓鑫上
3.结论性意见: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d566d7d-e577-4853-a42c-f75062770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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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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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32e1432-0369-4d64-baab-01fff7275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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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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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0b95b67e-75e3-4f6c-a808-eabc8320a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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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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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
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对下列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则>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议案》
2.06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0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则>的议案》
2.11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则>的议案》
2.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3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则>的议案》
2.14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5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案》
2.16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议案》
2.1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理制度>的议案》
2.18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度>的议案》
2.19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案》
2.20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议案》
2.21 《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的议案》
2.22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度>的议案》
2.2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理制度>的议案》
2.24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2.25 《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更名为《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更名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更名为《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及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的子议案 2.01-2.09、2.22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子议案 2.01、2.0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15:00在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aabbcee2-370c-4dae-88a2-0e9d2369c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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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5│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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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6日 11:00在公司 20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
出席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轶群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党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5ed95d6-f52d-42b8-b752-973f39e61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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