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2 永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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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4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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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20:42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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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8 │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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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8 │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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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7 │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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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6 │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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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12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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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0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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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20:06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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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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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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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dbe2c3f-08a9-4ee3-adf8-137a5413c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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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20:42│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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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24920cf2-e02d-49cc-8589-ce1ec6d2c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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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8│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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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c2a77a5-e25d-416a-808e-db9264906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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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8│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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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af41474-53b8-46c8-9b3a-dcea8dd43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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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7│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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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f546b5aa-4e21-41ee-82b8-d76dbfad8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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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36│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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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和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09dd4b2-c335-4e60-acba-db4c435a8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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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12│永福股份(30071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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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金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4,285.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1%。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高度重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
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已结案或执行完毕。尚未审理或结案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生
效判决、仲裁、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依据有关
会计准则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也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b500727e-33ea-4044-a59c-657dd596a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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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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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c22b5da3-2fa0-40bf-9ada-e712c849f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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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20:06│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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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OXLEY SOLAR DEVELOPMENT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 OSD”)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履约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
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银行授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为控股子公司澳洲OSD与NSW Electricity Netwo
rks Operations Pty Limited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壹仟伍佰万澳元整(按 2026年 7月 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 7,116.15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2027 年 9月 2 日止,担保形式为不
可撤销、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另行履行其他审议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澳洲 O
SD 提供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约为人民币 1,883.85万元。后续因汇率波动导致本次担保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变动的,公司将动态调整
剩余可用额度,以实际占用额度为准。
三、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OXLEY SOLAR DEVELOPMENT PTY LTD
成立日期:2018年 11月 12日
注册地址:'GROSVENOR PLACE 35 02' LEVEL 35,225 GEORGE STREET,THEROCKS NSW 2000
董事:李猷、赵有鑫、袁了
注册资本:665.06万澳元
股权结构:
永福股份
100%YONGFU SINGAPORE NEW ENERGY DEVELOPMENTCOMPANY PTE.LTD.
100%YONGFU THREE SINGAPORE NEW ENERGYDEVELOPMENT COMPANY PTE.LTD.
70%GREEN INTELLIGENCE HOLDINGS PTY LTD
80%OXLEY SOLAR DEVELOPMENT PTY LTD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澳洲 OSD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143,633.62 33,187,677.18
负债总额 30,797,801.29 31,410,379.4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8,968,375.09 8,963,217.31
净资产 2,345,832.33 1,777,297.7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645,244.11 -604,675.11
净利润 -1,645,244.11 -604,675.11
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OXLEY SOLAR DEVELOPMENT PTY LTD
担保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500 万澳元(按 2026 年 7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 7,116.15万元)
担保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2027年 9月 2日止
其他相关事项: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澳洲 OSD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澳洲 OSD的其他直接股东 SOLAR MEGAWATT HOLDING PTY LIMI
TED(持有澳洲 OSD20%股权)、间接股东 FUSION SOURCE ENERGY PTY LTD(间接持有澳洲 OSD24%股权)已分别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按穿透后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7,6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64%,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3,517.96 万元(外币担保已按 2026 年 7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0%,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见索即付保函开立申请书》;
2.《反担保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4a059fe6-138f-410e-88d9-eb666dfd72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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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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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
)的通知,获悉博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押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途
致行动人 (%) (%)
博宏 是 1,060,000 2.46 0.57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万联 融
投资 7月 20日 7月 20 日 证券 资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
博宏 是 1,230,000 2.86 0.66 2026年 2026年 国泰海通
投资 4月 24日 7月 22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和解除质 和解除质 所持 总股本
(%)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博宏投资 43,008,381 22.93 18,580,000 18,410,000 42.81 9.82 0 0 0 0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6,740,000 16,740,000 50.27 8.93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 3,458,895 1.84 1,640,000 1,640,000 47.41 0.87 0 0 0 0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6,960,000 36,790,000 46.00 19.62 0 0 0 0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含董高锁定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博宏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
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
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6,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2%,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00%。
四、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3.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ce1863d3-cd20-4206-aa7e-3001ab5a8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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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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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51c269b-2d1e-4933-b70d-49964a1bc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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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2│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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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诚投资”)的通知,获悉恒诚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
恒诚 是 360,000 1.08 0.19 2024年 2026年 华安证券
投资 6月 20日 6月 17日 股份有限
公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 质权人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展期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后质 押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押到 用
东及其一 (股) (%) (%) 押 期日 途
致行动人
恒诚 是 3,320,000 9.97 1.77 否 否 2024 2026 2027 华安证券 融
投资 年 6月 年 6月 年 6月 股份有限 资
20日 19日 18日 公司
注: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 (股)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福州博宏 43,008,381 22.93 18,580,000 43.20 9.91 0 0 0 0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恒诚投资 33,301,079 17.76 16,740,000 50.27 8.93 0 0 0 0
福建省永 3,458,895 1.84 1,640,000 47.41 0.87 0 0 0 0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6,960,000 46.21 19.71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诚投资、福建
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6,9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71%,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1%。
四、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b16aa61-eb0e-4ceb-af05-e2891b9bc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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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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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
投资”)的通知,获悉博发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押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途
致行动人 (%) (%)
博发 是 1,640,000 47.41 0.87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万联 融
投资 6月 15日 6月 15 日 证券 资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股) 股份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福州博宏 43,008,381 22.93 18,580,000 43.20 9.91 0 0 0 0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7,100,000 51.35 9.12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博发投资 3,458,895 1.84 1,640,000 47.41 0.87 0 0 0 0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7,320,000 46.66 19.90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7,32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90%,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6%。
三、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d73ccf-9c58-44a4-97a3-f6dc6a737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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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3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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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能”)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履约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
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融资。公司
与成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D170130260615603 的《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合同项
下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以上担保
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提供的剩余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 500万元(伍佰万元整)。
三、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07月 2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2 单元 25楼 2501、2502、2503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先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新能源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监理
、设备安装调试,招标代理,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劳务分包;销售:电力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其材料、办
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永福股份持股 72%,自然人股东林东持股 16.8%,自然人股东袁悦持股 11.2%。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四川云能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187,677.21 42,312,296.17
负债总额 25,910,144.82 24,065,399.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7,593.06 8,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582,631.62 23,461,478.09
净资产 19,277,532.39 18,246,897.09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684,037.02 5,830,221.65
利润总额 5,691,091.29 -529,782.46
净利润 5,492,751.56 -1,030,635.30
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其他相关事项: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四川云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的其他股东林东、袁悦将分别以其持有的四川云能股
权及派生权益出质,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代偿资金按持股比例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2,1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17%,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5,512.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2%,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
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eaa7536-dd68-4ce0-acc4-ab1d3fc98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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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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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福建永福电力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488,64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 股后的 184,057,3
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187,546,035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
×10 股=9,202,869.30 元÷187,546,035 股×10 股=0.4906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90699元(含税)。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069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
股后的 184,057,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
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股后的 184,057,3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786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08*****690 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 3,488,64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184,057,386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9
,202,869.3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187,546,035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
×10股=9,202,869.30元÷187,546,035股×10股=0.4906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90699元(含税)。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069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
咨询联系人:王筱锦
咨询电话:0591-38269599
传真电话:0591-38269599
咨询邮箱:yfdb@fjyongfu.com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a8cbb70-95bc-43c4-9329-83e6b1317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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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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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
投资”)的通知,获悉博发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
博发 是 1,550,000 44.81 0.83 2025年 2026年 国联民生
投资 5月 12日 6月 10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股) 股份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福州博宏 43,008,381 22.93 18,580,000 43.20 9.91 0 0 0 0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7,100,000 51.35 9.12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博发投资 3,458,895 1.84 0 0 0 0 0 0 0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5,680,000 44.61 19.02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5,68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02%,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4.61%。
三、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b1fe93b-f616-41b1-9ba1-c22522666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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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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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风机基础施工工作纠纷一案,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永福股份”)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 5 月,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振华”)
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日常
经营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海事法院出具的(2025)粤 72民初 846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龙源振华向永福股份支付工程款 16,532,000元及利息(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驳回永福股份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龙源振华的诉讼请求;
4.本诉案件受理费由永福股份及龙源振华共同负担,本诉案件财产保全申请费由永福股份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
费由龙源振华负担。
三、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d4df767-b098-4c08-b52c-4494ad3f4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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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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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10b8f11-894b-4033-9173-f94e2845c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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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8│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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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79,010,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2.92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73,373,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6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 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5,636,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5,67
4,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总数为 3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5,636,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5%。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60,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3%;反对 249,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60,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9%;反对 249,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424,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1%;反对 249,7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60,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3%;反对 249,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24,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91%;反对 249,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424,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1%;反对 249,7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 73,336,055股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60,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9%;反对 249,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424,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1%;反对 249,7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8%;反对 283,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60,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9%;反对 249,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董龙芳、邓鑫上
3.结论性意见: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b9f513f-a8e0-4e79-8156-c87b465ae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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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38│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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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
投资”)的通知,获悉博发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后 质权人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展期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押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期日 用
东及其一 (股) (%) (%) 押 途
致行动人
博发 是 1,550,000 44.81 0.83 否 否 2025 2026 2026年 国联民 融
投资 年 5月 年 5月 11月 生证券 资
12日 12 日 12日 股份有
限公司
注: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股) 股份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福州博宏 43,008,381 22.93 18,580,000 43.20 9.91 0 0 0 0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7,100,000 51.35 9.12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博发投资 3,458,895 1.84 1,550,000 44.81 0.83 0 0 0 0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7,230,000 46.55 19.85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7,23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85%,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55%。
三、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3761aa7-2636-45de-be7e-acdaaf8f7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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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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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
)的通知,获悉博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
博宏 是 900,000 2.09 0.48 2025年 2026年 华福证券
投资 5月 7日 5月 7日 有限责任
公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后 质权人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展期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押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期日 用
东及其一 (股) (%) (%) 押 途
致行动人
博宏 是 4,100,000 9.53 2.19 否 否 2025 2026 2028年 华福证 融
投资 年 5月 年 5月 5月 7 券有限 资
7日 7日 日 责任公
司
注: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 (股)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博宏投资 43,008,381 22.93 18,580,000 43.20 9.91 0 0 0 0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7,100,000 51.35 9.12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 3,458,895 1.84 1,550,000 44.81 0.83 0 0 0 0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7,230,000 46.55 19.85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博宏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7,2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5%,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55%。
四、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44c9754-3d09-4b15-8808-058c80326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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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9:12│永福股份(3007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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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5年 4月 25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云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履约担保、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融资。公司
与成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D170130260428228 的《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合同项
下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以上担保
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提供的担保额度
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07月 2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 1 号 2 栋 2 单元 25楼 2501、2502、2503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先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新能源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监理
、设备安装调试,招标代理,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劳务分包;销售:电力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其材料、办
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永福股份持股 72%,自然人股东林东持股 16.8%,自然人股东袁悦持股 11.2%。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四川云能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187,677.21 42,312,296.17
负债总额 25,910,144.82 24,065,399.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7,593.06 8,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582,631.62 23,461,478.09
净资产 19,277,532.39 18,246,897.09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684,037.02 5,830,221.65
利润总额 5,691,091.29 -529,782.46
净利润 5,492,751.56 -1,030,635.30
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其他相关事项: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四川云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的其他股东林东、袁悦将分别以其持有的四川云能股
权及派生权益出质,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代偿资金按持股比例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79,3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71%,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7,072.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4%,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
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eb5a74-2df5-4d70-9f1a-d88184c5a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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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1│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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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a019cb-6fe3-4011-a64a-4133ee034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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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1│永福股份(3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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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黄炎生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谨务实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
公司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方维忠先生、王占永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翁国雄先生、方维忠先生、王占永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
026-014);《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股后的184,057,38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自动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容。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6)。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容。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黄炎生先生、刘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00在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会议
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60d29e-f1bd-44e3-8ea3-e2dedf53a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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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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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55,000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年 5月 20日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通”)发生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48,800 万元;预计2025年 6月 5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产品或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6,4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
计55,200万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实际发生金额合计 43,812.81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 截至 3月 上年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 31日已发 金额
注①生金额
向关联 宁德时代及 新能源、储 市场价格 55,000 8,407.85 31,516.75
人提供 其子公司 能项目综
服务/ 合服务及
销售产 数智能源
品 产品
合计 55,000 8,407.85 31,516.75
注:①截至 3月 31 日已发生金额是指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 日已发生金额。
(三)上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 实 际 发 披露日期及
类别 内容 注金额 金额 生额占 生 额 与 索引
同类业 预 计 金
务比例 额 的 差
(%) 异(%)
向关联人 宁德时 新能源、储 39,793.50 48,000 27.71% -17.10% 2025 年 4 月
提供服务/ 代及其 能项目综 28 日披露的
销售产品 子公司 合服务及 《关于日常
产品 关联交易预
甘肃电 技术服务 0 800 0% -100% 计的公告》
通 及信息化 (公告编号:
服务 2025-021)
小计 39,793.50 48,800 - -
向关联人 宁德时 储能电池 4,019.31 6,400 2.59% -37.20% 2025年6月5
采购产品/ 代及其 系统等 日披露的《关
服务 子公司 于增加日常
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
号:
2025-040)
小计 4,019.31 6,400 - -
合计 43,812.81 55,2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人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
说明 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人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
的说明 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
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销售产品的实际发生金额统计区间为 2025年 5月 20 日至 2026年 3月 31 日;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服务
的实际发生金额统计区间为 2025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3月 31 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注册资本:440,339.49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
、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
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74,827,544 1,046,329,036
净资产 371,026,324 394,232,29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3,701,834 129,131,041
净利润 76,786,309 22,737,25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副总经理谭立斌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德
时代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439930-952e-44cb-98f1-d11ec9819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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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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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8f077c5-c4a2-4d9e-916b-7399a8784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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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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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国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523ee7-9239-40c5-b755-601998538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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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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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轻重相符;
(三)坚持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
责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细则;负责决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
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参考行业及区域薪酬水平,结合所处行业周期、整体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薪酬策略
、岗位价值等因素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司工资总额。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
(二)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
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及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3.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4.除上述情况外,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长期发展需要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
股计划、股票增值权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
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市场薪资水平、通胀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适时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
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比例由董事会薪
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
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五条 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
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88c604-9dd4-4672-818c-a27082f6a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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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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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占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fab507-53e3-4cd6-8aed-a0fb7a423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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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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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维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36b408-7f4c-4090-9ab1-98ad72247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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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永福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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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福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福股份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辉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子达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33f60b-044e-4940-9419-d0ef57de8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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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永福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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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股份”)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75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永福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永福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永福股份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福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福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永福股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永福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辉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子达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万 具体扣除 上年度(万 具体扣除
元) 情况 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99,363,6 2,040,324,7
06.80 89.8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2,396,621. 2,609,351.3
03 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32% 0.1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2,396,621. 2,609,351.3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03 9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2,396,621. 2,609,351.3
03 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676,966,9 2,037,715,4
85.77 38.50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玉科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d86f70-77c2-49b1-bbba-62ff9e44c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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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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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d23d38-8158-4b5a-94f4-c61b19a44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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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8│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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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219cee-26c0-44ca-ba8f-1ac5d1f34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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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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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9,471,711.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
币 9,202,869.30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2,249.79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04,391.3
7元,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72,818,120.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7,893,
150.33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3,563,824.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9,202,86
9.30 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2,249.79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04,391.37元,再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49,248,352.97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58,415,495.55元。按
照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的要求,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58,415,495.5
5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7,546,035 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为 3,488,649 股。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
权利。因此,本次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184,057,386股。
4.为积极回报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股后的 184,057,38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5.2025年度,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9,202,869.3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8,272,226.5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4
75,095.8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9.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202,869.30 9,202,869.30 18,539,418.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563,824.21 36,296,779.17 54,329,216.07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6,582,204.51 76,588,409.60 95,779,789.99
营业收入(元) 1,699,363,606.80 2,040,324,789.89 2,034,201,308.7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58,415,495.5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67,893,150.3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6,945,156.7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8,063,273.15
均归母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6,945,156.7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950,404.10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31%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 否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其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4.32%、4.3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及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a8fd36-b2c3-42c1-afdb-0de83b7e1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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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永福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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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永福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0c06a3-8bca-4617-91b8-73be3df872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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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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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
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
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
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从而有效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5,2
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3.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稳健经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海外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越发凸显。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
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能够有效对冲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
系及内控机制,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
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为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流程,负责评估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并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
者公允价值的变化,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风控法务部负责参与审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方案制定及评
估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控制成果。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
算情况、办法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具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如下: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因标的汇率或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与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交
易。
2.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
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来开
展。
3.公司将选择稳健经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规
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公司
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流程,负责评估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并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
允价值的变化,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风控法务部负责参与审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方案制定及评估金
融衍生品的风险控制成果。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
况、办法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
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并降低
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
系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配备专业人员,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有效
落实风控措施。综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827f4c-059c-4e31-b6a1-78b1aacc5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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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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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
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其中,因《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
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8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及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3)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4)除上述情况外,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
)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1265b9-0422-4211-97ed-6e5cc0ca4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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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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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5b1a5d-543f-484a-917a-205e47611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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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永福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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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11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5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ab43ca-cb37-48f2-add7-c11759c67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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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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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增
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
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余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0
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
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
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
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从而有效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5,20
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金额的其他外币。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3.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稳健经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5,2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
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
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具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如下: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因标的汇率或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与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交
易。
2.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
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来开
展。
3.公司将选择稳健经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规
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公司
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流程,负责评估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并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
允价值的变化,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风控法务部负责参与审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方案制定及评估金
融衍生品的风险控制成果。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
况、办法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dfd5fc-d22b-4560-9605-fb9758b04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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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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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b33943-3ee9-4f69-802c-b4a0b1dbf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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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永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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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治理层等人员通过现场或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三次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立信就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人
员安排、审计范围、初步预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度、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等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d581e5-12cf-4773-a4a6-d143b6631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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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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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4ea48e-25cd-4c5a-8ccb-5c4ffb99b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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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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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5227bd-29b0-4b48-b6fc-88bcebfe9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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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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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对 2025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
立信《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
2759号),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永福股份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A1275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永福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永福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永福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理解永
福股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01753e-1a55-4818-b643-70ec6ef6d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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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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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cc196b-9066-4430-851b-d2bca6ed2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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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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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4c3342-ef86-4889-b946-79ae337800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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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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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9c78a8-a130-4cc8-8c85-f47eefeaf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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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6│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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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
)的通知,获悉博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质押及质押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
博宏 是 2,185,000 5.08 1.17 2023年 2026年 国泰海通
投资 11月 16日 4月 23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博宏 是 700,000 1.63 0.37 2025年 5 2026年 国泰海通
投资 月 7日 4月 24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押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途
致行动人 (%) (%)
博宏 是 1,230,000 2.86 0.66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国泰 融
投资 4月 24日 4月 23 日 海通 资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后 质权人 质
东 股股东或 展期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押
名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期日 用
称 东及其一 (股) (%) (%) 押 途
致行动人
博 是 4,350,000 10.11 2.32 否 否 2025 2026 2027年 国泰海 融
宏 年 5月 年 5月 4月 23 通证券 资
投 7日 7日 日 股份有
资 限公司
注: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股) 股份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
记数量 (%) (股)
(股)
博宏投资 43,008,381 22.93 19,480,000 45.29 10.39 0 0 0 0
福州永福 33,301,079 17.76 17,100,000 51.35 9.12 0 0 0 0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 3,458,895 1.84 1,550,000 44.81 0.83 0 0 0 0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79,978,355 42.64 38,130,000 47.68 20.33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博宏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79,9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 38,1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3%,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8%。
五、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d2c2f0-4b89-4f1b-9d88-d315643a5d9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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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永福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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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2596.PDF
─────────┬────────────────────────────────────────────────
2026-04-28│永福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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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1951.PDF
─────────┬────────────────────────────────────────────────
2026-04-28│永福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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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1960.PDF
─────────┬────────────────────────────────────────────────
2025-10-30│永福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712.PDF
─────────┬────────────────────────────────────────────────
2025-08-29│永福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214.PDF
─────────┬────────────────────────────────────────────────
2025-04-28│永福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8481.pdf
─────────┬────────────────────────────────────────────────
2025-04-28│永福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8491.pdf
─────────┬────────────────────────────────────────────────
2024-10-26│永福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5404.PDF
─────────┬────────────────────────────────────────────────
2024-08-28│永福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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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873.PDF
─────────┬────────────────────────────────────────────────
2024-04-27│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9986.PDF
─────────┬────────────────────────────────────────────────
2024-04-27│永福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999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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