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3 英可瑞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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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6:42│英可瑞(300713):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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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300713):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0211bc7-c7f0-4bd6-a967-0c0b5a58de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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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10│英可瑞(30071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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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30071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5a00d9f4-ae64-4dc3-8256-6ac8cf94d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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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10│英可瑞(300713):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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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 4月 13 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合资公司设立事宜。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与吕有根、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新”)、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瑞东”)签署《合资协议》,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英可瑞拟出资 510万元,持股比例
51%;吕有根拟出 150万元,持股比例 15%,深圳瑞新拟出资 229.50万元,持股比例 22.95%;深圳瑞东拟出资 110.50 万元,持股
比例 11.05%。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姓名:吕有根
身份证号码:362523198108******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 369 号诺德假日花园** 栋****房
2、名称: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编码:91440300MADF9XCMXK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E1 栋 1101
3、名称: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编码:91440300MADF9WXU6U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E1 栋 1101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号 TCL 科学园区 E1栋 1101
4、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
准)5、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00% 货币出资
吕有根 150 15.00% 货币出资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 229.50 22.9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 110.50 11.0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注: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吕有根
丙方: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各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资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各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设立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
注册批准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1. 甲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51.00%;
2. 乙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5.00%;
3. 丙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229.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22.95%;
4. 丁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10.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1.05%;丙方、丁方作为合资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各方以各
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认缴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
工商注册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协议各方自有资金。
(四)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号 TCL科学园区 E1栋 110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
准)
5、股东甲方、乙方应于公司注册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按股权比例向公司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的 100%;丙
方、丁方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分期缴纳,应在公司注册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向公司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 50%,应在
2026年 3月 30日之前向公司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 50%。
(五)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处理合资
公司经营事宜。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三(3)名,乙方提名一(1)名,丙方、丁方联合提名一(1
)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3)年,经提名方重新提名后可以连
任。如因撤换或辞职的原因需要更换董事,则由原提名该董事的一方委派一位替代人选在相关任期的剩余时间内出任董事。董事会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3、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丙方、丁方联合委派,任期每届为三(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丙方、丁方联合提名的每一届董事及委派的监事不同时只由一方提名或委派。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强化公司在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适用行业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技术研发失败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
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力求提升合资公司的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4ddbeeda-bc47-4ddd-b9da-f94370e6f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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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10│英可瑞(30071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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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上午 09:00 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杨光辉先生,独立董事刘晨女士
、吴红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就议
案进行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拟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
合计不超过 8.56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授信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承兑、贴现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满
足一定融资以及业务开展需求。
在上述授信项下,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6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2fa5cf43-9048-4c2b-aa0c-1be5abd34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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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09│英可瑞(3007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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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何勇志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同意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
额度合计不超过 8.56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授信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承兑、贴现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
,满足一定融资以及业务开展需求。
在上述授信项下,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6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fa88f619-5ab7-4d8c-b7f0-f0bf919d1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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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6:12│英可瑞(300713):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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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可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能源”
)于近期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权 专利 授权 证书号
号 权人 类别 名称 期限 申请日 公告日
1 数字 发明 一种三相单 ZL 2023 1 二十年 2023年 2024年 第6834804
能源 专利 级式隔离型 0933608.9 07月27日 03月26日 号
AC/DC变换
器及其控制
方法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促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5ceaaef1-53a6-4f65-ad71-ad03bce37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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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00:00│英可瑞(300713):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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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3,685.02 万元-4,913.37 万元 亏损:6,068.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043.22 万元–5,271.57 万元 亏损:6,542.0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公告格式中的 “元”均指人民币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 年度,公司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序开展了各项工作。公司始终保持创新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和
研发投入。2023 年度亏损主要系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新产品推出市场晚于预期,公司营收规模不及预期。
2、2023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预计约为 358.20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473.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3 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16882c29-396e-4184-89e9-09a9effb0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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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英可瑞(300713):中信建投关于英可瑞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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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英可瑞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
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081,2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7]48300003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拟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
号 募集资金额 金额(未经审计)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13,500.00 13,540.41
2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4,500.00 2,149.86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00 7,547.77
4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 13,000.00 8,700.81
上海基地项目
合计 38,500.00 31,938.85
注:以上金额采用四舍五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4 月 8 日调整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考虑到目前“上海基地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
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 2023 年 12 月 31日 2024 年 12 月 31日
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前期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上海基地项目”的土建施工建设及工程验收不及预期,结合后续相关产线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仍
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针对“上海基地项目”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保证后续项目
顺利实施。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英可瑞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b19ec316-7d49-42a1-b95f-6d8ef8ec2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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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英可瑞(3007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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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202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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