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3 英可瑞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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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7 │英可瑞(30071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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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7 │英可瑞(3007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激励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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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 │英可瑞(30071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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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 │英可瑞(30071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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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 │英可瑞(3007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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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 │英可瑞(30071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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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8 │英可瑞(30071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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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 │英可瑞(3007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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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 │英可瑞(300713):英可瑞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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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 │英可瑞(3007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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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7│英可瑞(30071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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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严格
落实保密管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专项登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申请查询,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下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
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74d7bfd-accd-454d-9267-916caf7a9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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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7│英可瑞(3007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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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英可瑞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以内部张贴方式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0afbd4c-55c1-49c3-9aac-e1b184114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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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英可瑞(30071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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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
62.50万股,并于2017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
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国泰海通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并与其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
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海通承
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已委派王志强先生和张贵阳先生(简历
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fb56c5-5a92-4a4d-8ba3-860c45278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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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英可瑞(30071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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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
”、“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可瑞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
)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0.29 元(人民币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3,081,2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385,000,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
017]48300003号)。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13,500 13,500
2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13,000 13,000
3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4,500 4,500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 7,500
合计 38,500 38,500
注:公司于 2022年 3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
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研发中心
项目募集资金 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 12月 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300.00万元。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开立用于存放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同期基准利率(3%)测算,公司预计 1
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99万元。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及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3,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5749cd-07cd-463d-be9b-61d4a9fe4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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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英可瑞(3007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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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资金将足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专项账户开立、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及
其他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
)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0.29 元(人民币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3,081,2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385,000,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
017]4830000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13,500 13,500
2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13,000 13,000
3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4,500 4,500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 7,500
合计 38,500 38,500
注:公司于 2022年 3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
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研发中心
项目募集资金 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 12月 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300万元。截至 2026年4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同期基准利率(3%)测算,公司预计 1
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99万元。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同时,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将根
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及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8565eb-1753-4440-98d6-3beb96673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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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英可瑞(30071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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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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