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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5(凯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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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15 凯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凯伦股份(30071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e82b8c9-b5fc-4cf2-b23b-6b8a152085c3.PDF ─────────┬──────────────────────────────────────────────── 2024-04-23 00:00│凯伦股份(300715):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晓丽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ad1cc5f-2dde-4eaf-b1ae-ff3a644f85f2.PDF ─────────┬──────────────────────────────────────────────── 2024-04-23 00:00│凯伦股份(300715):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凯伦股份(300715):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3cb3c32-599e-436b-87ce-55c96bceba7c.PDF ─────────┬──────────────────────────────────────────────── 2024-04-23 00:00│凯伦股份(300715):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年 4月 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林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9e9f53f-1717-4cb0-b39b-6ae629d73c01.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董事会决议公告 ─────────┴──────────────────────────────────────────────── 凯伦股份(300715):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f97e3a32-a136-4481-ada4-cc5d00e82fd0.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 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 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 10月 25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3年 12月 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 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依法对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严格 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并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及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履行检查 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公司编制及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期内,经公司自查发现的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对此,公司已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作出了充分披露,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了占用期间的利息,该事项已经消除,我 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深入完善落 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发生。 三、2024 年的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 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并主要 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 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ddb3045-6387-4599-a40f-b6c01e8e5e5f.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凯伦股份(3007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43db31e-7e1d-46fa-878b-e24bad6809ce.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冬青先生、蔡昭昀女士、梁叶秀女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冬青先生、蔡昭昀女士、梁叶秀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f5c39e3-aacb-4ae9-a3c9-3b10d447d573.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关于会计政策更变的公告 ─────────┴────────────────────────────────────────────────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8f9fad22-9655-407e-a404-583bd9d34a2f.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 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保理业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拟合作机构: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 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保理融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在此额度范围 内,公司不再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三、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签署或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含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 周转,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项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d4dfe14-ecfc-48d0-abe3-ef6f9f6118fd.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凯伦股份(30071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2bfe133c-0577-4ab8-bad1-e81810cc8770.PDF ─────────┬──────────────────────────────────────────────── 2024-04-20 00:00│凯伦股份(30071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 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 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7.45 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12.64 元,共计 募集资金 493,901,680.00 元,坐扣配股登记手续费用 39,074.50 元(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7,547,169.84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86,315,435.66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 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其他发行费用 1,977,358.51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338,077.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7号)。 2.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780.08万股,发行价为 19.2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499,999,963.84 元, 坐扣保荐承销费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9,999,963.8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246.07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1,489,690,717.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2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4,338,077.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50,150,704.11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2,976.19 补充流动资金 B3 334,338,077.15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结余资 B4 92,272.08 金结转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补充流动资金 C3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结余资 C4 金结转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50,150,704.1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2,976.19 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334,338,077.15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结余资 D4=B4+C4 92,272.08 金结转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差异 G=E-F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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