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6 ST泉为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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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 │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
│ │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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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 │泉为科技(3007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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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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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卞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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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文碧-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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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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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 │泉为科技(30071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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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 │泉为科技(300716):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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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 │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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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 │泉为科技(3007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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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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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23017 号
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23017 号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3
00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要求,现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泉为科技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 11,863.89 万元
,2022 年至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泉为科技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
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冻结货币资金金额 426.33 万元;被查封房产、厂房及土地、
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 50,923.59 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1,099.11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2.7
7 万元,泉为科技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鉴于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
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
。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
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5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522d398-d1ba-4c61-b21f-089aecc4a3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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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泉为科技(3007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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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57aa567-adde-43de-bd15-fbcdd6110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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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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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秀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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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卞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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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卞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69bbfde-32c9-4683-a274-d150770de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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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文碧-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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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文碧-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5b3f929-b52d-4310-b047-ccdf2f225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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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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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b22e83c-993c-467c-96a8-8d5c19eb7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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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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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被审计机构出
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
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30日(周三)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泉为科技”变更为“ST泉为”,股票代码仍为“30071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被审计机构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
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泉为科技”变更为“ST泉为”;
3、股票代码:300716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
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针对违规担保情形的发生,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
争尽快消除违规担保情形。
3、公司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
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21-62306166
3、邮箱:ir@quanweisolar.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f35f0abc-7277-4cc1-bdea-55dd6b853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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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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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dbd5bfc2-ea9f-490f-9ba6-6cad5fdae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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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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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ebd8d6fc-d340-4790-a1a8-531bbd2ec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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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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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推
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进行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
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
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无关。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本公司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 2023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1,098,190,497.94 781,432.25 1,098,971,930.19
销售费用 18,115,852.80 -781,432.25 17,334,420.55
受影响的母公司报表 2023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a2deacde-2a0e-4168-b89e-6205f13f7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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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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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国栋,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
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希,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
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公众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收购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侯胜利,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
在中兴财光华所执业,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对中兴财光华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的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担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
及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
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
根据2024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股东大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泉为科技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
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担任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862caa3-68a3-45b3-b916-738118b54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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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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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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