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19 安达维尔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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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 │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发行 │
│ │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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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 │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上市 │
│ │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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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 │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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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 │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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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 │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
│ │股)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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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07:50 │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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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0 │安达维尔(30071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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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12 │安达维尔(3007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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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 │安达维尔(300719):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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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 │安达维尔(3007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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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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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d603facd-6675-4b3e-a310-ea9866b1e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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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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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中信证券关于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840e7c95-c4d1-4556-947b-b1479ef18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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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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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158d13b4-2be3-4a3a-af2f-6e76e2140b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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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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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4f32a595-cc9f-4d0b-95e6-930877925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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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32│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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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履行有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对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有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内容以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方案调整的内容以及预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具备可行性及必要性,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需求,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eb5bb1de-db8f-4901-83f1-ef73fe0b8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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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07:50│安达维尔(300719):安达维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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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61413017-9a2e-46dd-b070-711da4499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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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0│安达维尔(300719):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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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北京市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
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设备公司”)入选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入选名单的公
示期已结束。
近日,航空设备公司收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通常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
、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本次航空设备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家对航空设备公司在专业化程度、技术创新实力、精细化管理
水平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航空设备公司被认定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05020ce6-4001-47f8-8067-b0c5c1646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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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12│安达维尔(3007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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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fd7befb0-0ef2-401f-bba4-a35d8ef12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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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安达维尔(300719):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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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促进公司高效发展,相应完善内部组织架构,公司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撤销运营管理部,其人员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调整至技术管理部。
2、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新设立制造中心,负责生产交付等工作。
3、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152ded2-c4e1-441b-a677-58a221910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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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安达维尔(3007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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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1、提案 2.01、提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4:45(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5幢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子安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06,131,45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1.74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04,103,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491%
。
通过网络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2,027,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7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7,365,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6,687,5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305%。
通过网络直接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677,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6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8,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8%;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1,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259%;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6%。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7,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29%;反对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27%;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0,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124%;反对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38%;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8%。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7,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29%;反对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27%;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0,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124%;反对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38%;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8%。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8,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8%;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1,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259%;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6%。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8,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8%;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1,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259%;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6%。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7,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29%;反对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0,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124%;反对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74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6%。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9,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48%;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2,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395%;反对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3,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98%;反对1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17%;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37,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676%;反对1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103%;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22%。
2.08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4,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07%;反对1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17%;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3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11%;反对1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103%;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韩旭、刘一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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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安达维尔(3007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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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3007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4f7b0f53-3e54-4960-9c51-9a2aa5ff7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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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10│安达维尔(3007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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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市
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艳玲女士、独立董事周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
子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及表决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高效发展,完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组织机
构。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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