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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1(怡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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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21 怡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7 17:02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6-27 17:50 │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7:50 │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1 16:34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11 16:31 │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6:30 │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6-11 16:30 │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6-11 16:30 │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00:00 │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23 18:56 │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7-07 17:02│怡达股份(300721):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公司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举行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的方式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准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丰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孙银芬女士,独立董事 孙涛先生。 4、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bcf3e93b-f610-40af-a56e-a5669f6b62fc.PDF ─────────┬──────────────────────────────────────────────── 2025-06-27 17:50│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 1 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3,326,4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8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72,516,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90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81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6%。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7,855,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044,7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81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 、邹佩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00《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96,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2%;反对 2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67%;弃权 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5,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7%;反对 2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60%;弃权 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 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93,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7%;反对 2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12%;弃权 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1,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87%;反对 2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0%;弃权 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邹佩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706784ff-0044-47b9-a7b3-adc53b8b808a.PDF ─────────┬──────────────────────────────────────────────── 2025-06-27 17:50│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达股份”)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怡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年6月12日,怡达股份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 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 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查验,怡达股份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怡达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怡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怡达股份董 事会。 2.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合理查验,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73,326,456股,占怡达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1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怡达股份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怡达股份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 (1)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3,096,356股,反对210,200股,弃权19,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3,093,056股,反对213,500股,弃权19,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怡达股份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 单独披露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怡达股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 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怡达股份董事及记录人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7d1dbc62-9a68-4419-97b8-557a9d636694.PDF ─────────┬──────────────────────────────────────────────── 2025-06-11 16:34│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1 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 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 担保的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1.00、2.00 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2、登记地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1 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6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1 号,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44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孙洁 电话:0510-86600202 传真:0510-8660938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1 号,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44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 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6bdc0e6e-6587-4eb4-ae37-9b64587f587b.PDF ─────────┬──────────────────────────────────────────────── 2025-06-11 16:31│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人民币 1 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吉林怡达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人民币 1亿元(含人民币 1 亿 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 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 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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