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1 怡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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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6 │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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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 │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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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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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 │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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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 │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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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 │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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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14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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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5 │怡达股份(30072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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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0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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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0 │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办理2025年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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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6│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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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期报告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00 万元-1,300 万元 亏损:3,529.1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5.50% -13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27.06 万元-1,327.06 万元 亏损:3,471.3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6.71% -138.2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
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醇醚和醇醚酯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根据市场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调整生产计划及产品品种结构,充分发挥
柔性化生产装置的优势,把握部分产品货紧价高的机会,深耕开拓市场,捕捉市场空缺,使得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
。得益于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单位产品成本下降,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环氧丙烷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工程,于 2024年 11 月 25 日正式投入试生产。从试生产运行情
况来看,环氧丙烷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节能效果明显,大大提升了产品竞争能力,也为公司现有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提供了优质的
原料,更为未来泰兴怡达“年产 22 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夯实了基础。但试生产期间受成本面主要原料丙烯价格
偏高波动盘整,而需求端年底相对淡季行情,环氧丙烷价格处于年度低位,环氧丙烷产品虽实现生产和销售,但未能实现盈利。
3、报告期内,双氧水装置正常生产且产能负荷不断提升,双氧水产品产销量大幅度增加,但受第四季度双氧水市场震荡下行,
下游纸厂需求减弱,主力己内酰胺对原料采购存降量预期,从而致使第四季度双氧水产品未能实现盈利。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下阶段公司将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下,在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装置技改项目”前
期试生产运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产流程、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装置,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快推进“年产 22 万吨环氧丙(
乙)烷洐生产品技改项目”的实施,目前已经取得安评、环评批复,正在进行节能意见审查。充分发掘并整合环氧丙烷上下游产业链
延伸的优势,抓住市场并努力做好生产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期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 本期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b7fc752f-b033-419c-9473-120ea4d1b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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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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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
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
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刘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2、聘任吴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3、聘任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4、聘任冷翔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5、聘任胡文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6、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7、聘任刘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8、聘任李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9、聘任吴建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银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成员,任期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1、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刘准、陈强、刘丰
主任委员:刘准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孙涛、赵静珍、卞钱忠
主任委员:孙涛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强、刘准、卞钱忠
主任委员:陈强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卞钱忠、孙涛、孙银芬
主任委员:卞钱忠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eb0ba6b3-b8fc-4635-9045-3d41fd504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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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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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dc3ee448-a802-4799-a884-b4fdf26f1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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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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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达股份”)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怡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12月3日,怡达股份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查验,怡达股份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怡达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
露,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怡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怡达股
份董事会。
2.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合理查验,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9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74,283,796股,占怡达股份股份总数的45.062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怡达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怡达股份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刘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52,30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5%,刘准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静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36,603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4%,赵静珍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银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36,695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5%,孙银芬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36,697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5%,刘丰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43,50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7%,陈强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 《选举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37,48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6%,卞钱忠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孙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36,595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4%,孙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张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40,42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5%,张虎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汤芹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股份73,745,477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3%,汤芹洪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4,030,706股,反对242,090股,弃权11,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4,007,206股,反对276,59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7%,本
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3,994,506股,反对275,490股,弃权13,8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4,039,906股,反对242,090股,弃权1,8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怡达股份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
单独披露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怡达股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
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怡达股份董事及记录人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e9b92d03-a87d-45ea-91a9-168c04000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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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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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8e3f5d27-286e-466b-9063-8743c2e3d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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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14│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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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张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
事为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为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张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bb3e1660-4be2-429b-b97a-407ddc1b0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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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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