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2 新余国科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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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6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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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8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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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 │新余国科(30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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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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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8:32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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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6:02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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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 │新余国科(30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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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5 │新余国科(30072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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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新余国科(30072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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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新余国科(30072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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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6│新余国科(300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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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持股5%以上股东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农发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67,5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今日,公司收到江西农发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江西农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江西省农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10月25 32.60 2,223,203 0.80
业发展集 日-2026年1月
团有限公 15日
司 合 计 32.60 2,223,203 0.80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无偿划转取得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 (%)
江西省 合计持有股份 76,754,81 27.73% 74,531,60 26.93
农业发 1 8
展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76,754,81 27.73% 74,531,60 26.93
有限公 件股份 1 8
司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江西农发集团的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东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江西农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df6f43fb-e8b4-4768-b93f-6d5053145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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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8│新余国科(30072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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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袁有根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国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3,138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0.395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61%)。
2、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爱平,副总经理何光明,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科信”)分别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463,4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75%)、454,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42%),均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61%)。
3、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6 年 2月 6日至
2026 年 5 月 5 日)(窗口期不减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关于袁有根减持江西新
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关于刘爱平、何光明减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中袁有根先
生通过新余国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爱平、何光明先生通过新余科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间接持股董事、高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 间接持 任职情况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股) 本比例 股人姓 数量(股) 量占公司总
名 股本比例(%)
新余国晖 2,405,973 0.8693% 袁有根 董事长 1,093,138 0.3950
新余科信 3,007,111 1.0866% 刘爱平 董事、总经理 463,464 0.1675
何光明 副总经理 454,511 0.16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间接持股人姓名 任职情况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
(股) 公司总股本比
例(%)
新余国晖 袁有根 董事长 100,000 0.0361
合计 100,000 0.0361
新余科信 刘爱平 董事、总经理 100,000 0.0361
何光明 副总经理 100,000 0.0361
合计 200,000 0.0723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合
计数与各项之和出现差异的,为四舍五入导致。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2026 年 2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5 日)(窗
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袁有根、刘爱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承诺如下:
1、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以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转让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两年期
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何光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本公告日,袁有根、刘爱平和何光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袁有根、刘爱平和何光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袁有根、刘爱平和何光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新余国晖出具的《关于袁有根减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新余科信出具的《关于刘爱平、何光明减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e26a6d0d-4df5-4e69-b59a-e6d16881a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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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新余国科(30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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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d41f3e71-f915-4df2-9ad8-d97cfcb80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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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新余国科(30072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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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c7d82f76-cace-4743-8e58-c4e3585ba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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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8:32│新余国科(300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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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25d1e4bd-714a-497c-af87-3fb1481bf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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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6:02│新余国科(30072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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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0ecef989-940c-4d80-8f5e-bcd45bde6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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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新余国科(30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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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
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有根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陶冶、吴雄臣、雷恒池、熊进光、廖义刚和张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同意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7b97f8a-4d91-4fe2-ad8a-94077a542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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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5│新余国科(30072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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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
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贷款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阳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年 10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31)。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累计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银行名称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 5,5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000
合计 13,5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1529596-6664-47e4-83c2-ec82bed44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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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新余国科(30072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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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a4c2025-ef5f-4c6e-951d-07220a6ec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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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新余国科(30072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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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
)上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并运营的,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自愿性、交互式沟通的综合
性网络平台,是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有益补充。平台具体网址为:https://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一)诚信合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秉持诚信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内容审慎原则:发布信息及回复内容应基于事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措辞严谨、客观、理性。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
息不得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且不得与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相冲突。
(三)沟通有效原则:主动、及时地与投资者沟通,增进理解与认同,避免使用夸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不得发布未经证实
或无事实依据的信息。
(四)生态维护原则:积极营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不得利用该平台配合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具体内容,除符合第三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规范性要求:
(一)严守信息披露边界:对于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应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不得以互动易回复等
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变相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对于已披露事项的提问,可进行充分、详细的解释说明;
(二)保证公平性:应对所有合规提问予以认真、及时的回复,不得选择性回复或发布信息。对于具有普遍性或重要性的问题及
答复,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显著位置展示,方便投资者查阅;
(三)保护敏感信息:不得发布或回复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对供应商、客
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审慎判断拟发布内容是否违反相关保密义务;
(四)充分风险提示:如回复内容涉及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同时进行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避免误导投资者;
(五)审慎对待市场热点:回复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时,应基于客观事实,谨慎回应,不得主动迎合或不当关联市场热
点,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等方面的影响;
(六)禁止预测与承诺: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任何预测或承诺;
(七)及时回应质疑: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回复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或相关报道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
动的,公司应密切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的总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对
拟发布或者回复的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营与协调。
第六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与分析: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关注、收集互动易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
(二)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各子公司、分公司)对提问进行研究。各相关部门
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准确资料和专业意见,由证券事务部汇总、草拟回复内容。
(三)内部审核:草拟的回复内容须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内容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应视情况报请董事长审批。
(四)外部咨询: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可征求保荐机构、法律顾问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意见。
(五)信息发布:经审核批准后的回复内容,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在互动易平台发布。
(六)未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核流程,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上述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述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3535d56-d613-4d39-a248-e3babc9e7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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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2│新余国科(300722):2025-040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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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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