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4 捷佳伟创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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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 │捷佳伟创(300724):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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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 │捷佳伟创(300724):2025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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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27 │捷佳伟创(30072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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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 │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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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 │捷佳伟创(300724):中金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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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 │捷佳伟创(3007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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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6 │捷佳伟创(300724):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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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9:12 │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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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8 │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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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8 │捷佳伟创(300724):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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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捷佳伟创(300724):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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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3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4,500万元–32,000万元 盈利:70,804.36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4.81%–65.4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6,131.71万元–23,631.71万元 盈利:63,677.18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2.89%–74.67% 万元
注:表中“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设备验收数量减少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df02d2-a72a-4a55-b3af-cc1c6ee9b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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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捷佳伟创(300724):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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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547,166.89 1,888,720.52 -18.08%
营业利润 297,265.59 319,693.53 -7.02%
利润总额 297,817.99 320,084.95 -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1,704.37 276,359.22 -5.30%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36,003.10 256,598.90 -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52 7.94 -5.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6% 27.98% -6.52%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484,581.81 3,363,008.95 -2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33,192.02 1,108,675.29 20.2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4,829.20 34,771.51 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 38.28 31.88 20.08%
股净资产(元/股)
注: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7,166.89万元,较上年下降18.08%;实现营业利润297,265.59万元,较上年下降7.02%;
实现利润总额297,817.99万元,较上年下降6.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04.37万元,较上年下降5.30%;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3.10万元,较上年下降8.0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7.52元,较上年下降5.29%;实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6%,较上年下降6.52%。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设备验收减少
所致。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84,581.8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26.1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存货中发出商品持
续验收转化为收入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2025年度业绩进行预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778f0a5-316f-4c5b-a37f-1d318d286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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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27│捷佳伟创(30072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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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女士股份解除质
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股)
动人
梁美珍 是 1,660,000 6.58% 0.48% 2025年 4月 2026年 4 中国中金财富
7日 月 7日 证券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左国军、余仲、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863,
5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9%;左国军直接持有 24,412,192股,持股比例为 7.01%;梁美珍直接持有 25,228,149股,其儿子
蒋泽宇持有 5,225,707 股,蒋泽宇持有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由梁美珍行使,因此,梁美珍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453,856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4%。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美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梁美珍及 30,453,856 8.74% 1,660,000 0 0.00% 0.00% 0 0 18,921,112 62.13%
其儿子
左国军 24,412,192 7.01% 4,508,000 4,508,000 18.47% 1.29% 0 0 19,622,036 98.58%
余仲及其 20,863,503 5.99% 0 0 0.00% 0.00% 0 0 19,351,824 92.75%
控制的企
业
合计 75,729,551 21.74% 6,168,000 4,508,000 5.95% 1.29% 0 0 57,894,972 81.29%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公告中披露的股份比例计算均按四
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454e6ab-8e71-4a01-b855-cc251365a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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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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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0d045d0-cde8-47f8-ac4b-a0a7d6d36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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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捷佳伟创(300724):中金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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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中金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134b4d4a-8679-4f72-844a-69b86b1cd0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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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捷佳伟创(3007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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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619a9936-4c86-44ca-9804-eb6ad0436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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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6│捷佳伟创(300724):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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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48028174-6296-4fb1-9a02-a55d00940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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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9:12│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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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d850d9-da14-449f-b04e-aac5b8159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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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8│捷佳伟创(300724):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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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
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以下合称“出
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1,7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8,292,006股的3.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347,4
51,906股的3.3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年 3月 30日,出让方所持
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捷佳伟创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 左国军 26,162,715 7.51% 7.53%
2 余仲 25,802,432 7.41% 7.43%
3 蒋泽宇 8,600,326 2.47% 2.48%
4 恒创汇业 582,389 0.17% 0.17%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捷佳伟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6年 3月 30日,余仲、左国军、梁美珍系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171,55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03%,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左国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余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蒋泽宇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和蒋泽宇系母子关系,蒋泽宇
与梁美珍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蒋泽宇自愿将其所持公司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由梁美珍行使,委托表决权行使期限为 2
024年 1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31日。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恒创汇业系余仲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为余仲的一致行动人。本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询价转让人员不涉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
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1,7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48,292,006股的3.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 347
,451,906股的 3.39%,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 拟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 占所持 转让原因
东名称 数量(股) 本比例 回购专用证 股份的
券账户后总 比例
股本比例
1 左国军 1,800,000 0.52% 0.52% 6.88% 自身资金需求
2 余仲 6,450,000 1.85% 1.86% 25.00% 自身资金需求
3 蒋泽宇 3,470,000 1.00% 1.00% 40.35% 自身资金需求
4 恒创汇业 45,400 0.01% 0.01% 7.80%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年 3月 30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
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
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1,765,400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 11,765,400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作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金公司
联系部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专用邮箱:ecm_JJWC2026@cic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9620581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捷佳伟创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
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b129c847-cfed-41a0-83b6-38a4fce87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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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8│捷佳伟创(300724):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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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股
东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担任
本次捷佳伟创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组织券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
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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